一周电影总结(Aug 23- Aug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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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metery Junction / 陵园路口 ★★★

又是英伦范儿的电影(我最近怎么总看英国电影?Bird都说我的电脑上总是传出英音),描写上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小城里工人阶级青年的生活,和《成长教育》非常神似,基本可以算是男生版的《成长教育》。世界各国的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要求都只有一个:出人头地,可惜出人头地就意味着有人被你踩在脚下。我想起我高中的那些男生同学们,他们的青春和电影里一样恣意,起码比我苍白的考卷生涯要丰富多彩。他们大部分没有上大学,参军,回乡,结婚生子,他们过得很幸福。

Brideshead Revisited/ 故园风雨后 ★★★★

董桥说这个名字过于滥情,我偏不这样认为。《旧地重游》是好名字,可是过于隐忍的翻译大多数中国读者对本来就隔了一层的文字更多生疏。故园,风雨,后,都是Brideshead大厦将倾的活生生的写照,就像一样隐忍的曹雪芹,写了石头记,最后流传的名字还是红楼梦。一个梦字,道尽人生沧海桑田,变幻莫测。

这不是小时代的爱情故事,这是建立在大时代的断壁残垣上的追忆。就像Sarah Waters的《小小陌生人》,初看是个鬼故事,其实不过是没落英国鬼魂而已。那些富丽堂皇的园林、喷泉、古代雕塑、柔情蜜意的青春,原来都不过是梦一场而已,由于知道最后的结果,所以看的时候就分外惊心动魄,仿佛那些都是易碎的陶瓷,越美就越令人心碎。

比起1981年BBC电视剧版,我觉得差别比较大的是萨巴斯蒂安,原著中最丰满、最纯洁,也最引人同情的人物。1981年的演员显然更有贵族气质,那不是现在的忧郁小文青可以装出来的,虽然新版的演员是那么瘦那么忧郁——电视剧版的演员即使在古早的模糊不清的画面中,也能看出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是那么光彩夺目。

21 Grams / 21克 ★★★★

其实我不太喜欢导演的剪辑方式,虽然这是这部电影中最著名的一点。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剪法无非是让故事多了一点悬念,让观众辛苦地做拼图的过程。我们看到半途才拼出故事的梗概,可是同时也知道了故事的结局。抛去这点,故事对人性的思考和刻画还是让人动容的,尤其是Naomi Watts和Sean Pan分饰的男女主角,他们身上集中了几乎所有生与死、善与恶的冲突,甚至于到分辨不清生与死的界限、善与恶的差别。在生命和灵魂前面,谁更重要?这是一个太沉重的话题,我们都没有资格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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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s Last Dancer《毛的最后一个舞者》:三十年的中国梦

捕获 去年澳大利亚拍摄、根据中国芭蕾舞者李存信的自传改编、由曾执导过《为黛西小姐开车》的著名导演Bruce Beresford执导的Mao’s Last Dancer终于在我们这里上映了,前天是院线的第一天。不奇怪的是仍旧放在了相对艺术的院线Landmark上,奇怪的是周五下午我去买票的时候平时空空荡荡的Landmark竟然上座率有三分之二,不知道是书的号召力还是导演的号召力,抑或更可能的,红色中国的号召力。

剧情是李存信的亲身经历:一个中国北方农村贫苦人家的11岁男孩,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被挑选到北京舞蹈学院学习芭蕾舞。后来又获准来美国学习,因与一名女芭蕾舞者相恋,他选择留在美国,由此引发了一场风波。

中国开放已经三十年了,外国人对中国的关注才终于逐渐从落后闭塞的政权转移到国际化资本化的经济上。三十年前的中国对许多外国人而言,是神秘而猎奇的;三十年后的中国则是繁荣而具有某种威胁意味的。在这个逐渐强大起来的世界地图上的巨大一块,外国人对它的兴趣有增无减,这也许是近年来中国问题、中国人用英语写的书、拍的电影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原因吧。

我不想谈这部电影的政治性,不过很多时候,导演已经比我想象的要回避政治很多了。当然还是一个个人选择和意识形态的矛盾和冲突,李存信想留在美国,而中国政府认为他应当回去;领事在黑暗的紧闭着李存信的小屋里对他说的那句话:“你自由了,可是,你失去了祖国”并非政治上的威胁,而是无可奈何的真话。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连环画叫祖国我不走或者妈妈我不走之类,讲的是一个女孩有海外关系,文革之后父母还是亲戚想把她接到国外去,而经过心理斗争她最后还是选择留下来。连环画的主旋律是对这种行为给予大力赞赏的,而当初我看这连环画的时候也确实心潮澎湃,正如我现在看这部电影,听到里面的教员说“资本主义社会水深火热,不可想象”之后觉得是多么可笑一样。

我不敢说我们现在的观点有多么对,但起码比三十年前的闭塞强。根据天赋人权理论,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而选择的前提是他对他将要选择的东西有充分了解。现在的人们既不像三十年前那样觉得西方社会都是洪水猛兽,也不像二十年前那样觉得出国就一定比国内好;我们有了留下的人,也有了海归的人,这说明我们起码有了选择的自由。没有人的政治观点是完全中立的,至于到底什么好,什么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有一天我和Joe聊天,他说自己很幸运,没有赶上韩战,因为他是在韩战和越战期间服的兵役。他说当年韩战的时候,美国人都把红色中国视为洪水猛兽,有多少美军士兵死在朝鲜;我说是啊,我们小学的课本也宣传抗美援朝是多么伟大,有多少战士牺牲在了战场上。然后我们对彼此受到的极端相反的宣传会心一笑,一笔带过。在这件事里,我想最好的地方就在于我们终于知道了对方怎么想。

电影是部好电影,导演技巧圆熟,演员帅而真挚,来自伯明翰皇家芭蕾舞团的舞者曹驰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演绎他自己,虽然他的时代和李存信只差了十几年却有了天翻地覆的不同。他从中国走出,可以自己选择对个人最好的生存环境和艺术环境,这是李存信们所不能想象的。影片有些地方看得出来存在自传作者对自己的溢美,不过作为电影看也就无所谓了。影片的后半段高潮迭起,导演虽然有些刻意煽情,但还是蛮到位的;领事说“你失去了你的祖国”时我哭了,不知道其他观众有没有哭;可是当多年不能相见的父母终于看到了自己儿子的精彩演出时,影院里真是啜泣一片。看来亲情永远是超越政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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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福尔摩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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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 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

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

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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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周电影总结(Aug 9- Aug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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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y McPhee /  魔法保姆  ★★★☆

英伦才女Emma Tompson五年前的作品,真是老幼咸宜,看看人家的才华,再看看我们所谓的才女徐静蕾导出来演出来的电影,就知道我们的电影人才培养和电影市场差人家几条街了。

纯粹童话式的感动,一点温馨,一点幽默,一点魔幻。孩子们都超级可爱,特别是演老大的Sangster,他还在love acutally里面演了一个超可爱的小男孩。今年也20岁了,还算没有长残。

 

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 / 银河系漫游指南 ★★★★

这部电影搞笑的地方真是太多了,欧洲人的犬儒主义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不过在我看来,主要的亮点都是小说的而不是电影的,除了史上最文青的机器人马文和最文青的宇宙航行者Martin Freeman。这部电影也是因为看了Sherlock 2010跑回来找花生以前的电影看,在科幻电影史上众多的商业的、滑稽的、奇幻的、不知所云的电影中,这部绝对算是中上水平的——虽然真的没什么情节,也没什么冲突。

华生和脑容量有一颗行星那么大的、因为不得志而患有轻微抑郁症的机器人马文坐在冰封的xxx行星上看日落的画面是对Nostalgia这个词的最好阐释。

 

Three Idiots / 三个白痴 ★★★★

谁翻译的三傻大闹宝莱坞这么弱智的片名啊!如果印度出产的电影都叫xx宝莱坞的话,那所有的中国电影是不是都该叫xx韩三平了?

典型的印度式电影,疯疯癫癫眼泪欢笑加歌舞。典型的印度人的说教,觉得世间万事万物皆有因法,事情应该这么这么做而不是这么这么做。说真的,我其实挺同情那个放臭屁的孩子,他其实没有错,只不过败在了一个类似“现代佛祖”或先知的人手下。真的,那个主角Rancho的天赋我在十岁之前就知道我没有了。

不过意外地很好看。有欢笑也有泪水,让我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涯。故事叙述有条不紊,穿插回忆和现实,还有“在路上”的公路片情节,让观众饱览印度风光(那个,印度有电影里这么干净吗?)。印度的高考竞争原来比中国还要激烈,难怪到美国来的印度人都是一等一聪明。看完之后和一个印度mm聊天,她说演Rancho的演员都45了,天哪,长得还和高中生一样,印度人的大眼睛真不是盖的。


Love Actually / 真爱至上
★★★★

也是古早的片子了,2003年左右的,算是当年英国明星的贺岁片,一堆大牌云集,比如2010 Sherlock里面的华生同学当年就只能在里面演个打酱油的A片演员。故事讲的比今年同样是故事集的Valuntine’s Day要好得多,起码有好几个故事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那个在Keira Knightley门口,拿着白板不出声地表达他的爱意的宅男。沉默的男生爱上了朋友的妻子,只能在平安夜冒充唱圣歌的乐团来表达他的爱意。

“我将用我那颗荒废的心爱你,直到你变成这个样子”——纸板后面是个老骷髅。

其实我觉得故事讲到这里就够了,当男生落寞的身影在空无一人的平安夜的街上行走的时候,他不需要女生跑上来吻他,他就应该知道it’s enough了。

-单身宅男的英国首相,为了女秘书在平安夜的贫民区挨家挨户找人;

-十岁的小男孩爱上了学校的queen,为了她苦练打鼓,他说“恋爱的痛苦难道不是世界上最大的痛苦了吗?”

-英国作家和葡萄牙女佣,互相用对方听不懂的语言倾诉爱意;

-妻子发现外遇的丈夫,躲到卧室里无法抑止地痛苦之后,出来还要强颜欢笑做一个好妻好母;

搞笑之处也相当多,那个英国丑男上美国第一晚就来了个5P的那段情节,我差点以为是他在做梦。总之,表现“爱”的贺岁片,没有人不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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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电影杂记(Aug 2- Aug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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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ol 《成吉思汗》

多国合拍的成吉思汗历史片,可以看出来外国人对成吉思汗的看法(对了,话说成吉思汗到底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我也晕了。评价是浅野忠信演的不像蒙古人,倒像日本人的隐忍,而孙红雷比较放得开;我的观点恰好相反,觉得浅野演的才自然,能表现出一代天骄的坚忍和胸怀,而孙红雷有点刻意了。

除了演员之外这个片子的情节构思比较失败,最后那场成吉思汗和扎木合的决战还稍有可看。另外就是11世纪的蒙古草原,真是风吹草低见牛羊啊。对了,这还让我想起了青海,水草丰美的极西之地。

 

《志明与春娇》

号称史上最纯情的三级片,彭浩翔真是粗犷的外表下面有一颗文艺敏感的心。香港风情就在男女主人公手指间袅袅上升的眼圈中,后巷的钢筋水泥中,sephora柜台小姐的插科打诨中一丝一毫地体现出来。这部电影让我觉得,拍电影最重要的是节奏,彭浩翔有自己的节奏,假以时日,他应该能做得更好。

杨千嬅和余文乐不愧是土生土长的香港儿女,圆满完成任务。余文乐真是适合演这种闷骚的文艺男青年,可别走商业片路子了。

 

Prestige 《致命魔术》

看完Inception回头找Nolan的早年片子来复习,看金刚狼和蝙蝠侠大对决。这简直就是一部相爱想杀的好戏,不过我不是特别喜欢片子中魔幻的那部分情节,即testla发明出了复制物体的发电机。既然是个魔术片,那就应该把开麦拉对准魔术的本质部分——现实,而不是用个科幻的东西来说圆故事。

末尾的恍然大悟和突然结束原来是Nolan的一贯特色。不过这一次在Inception里,他显然做得更好。

 

《暹罗之恋》

2007年的电影了,导演当时只有26岁。我发现中国旁边的小国的电影都是一个套路,纯情,干净,唯美,在三寸象牙上细细雕刻城堡,或者水杯里的暴风雨。平淡如水的叙事方法,一条主线,几条支线,有爱情,亲情,友情,还有小爱和大爱的对比。

这部电影让我想到两年前去泰国的时候,那个太阳升起的国家给我的感觉。如果泰国还算是发展中国家的话,那么它一定是发展中国家中幸福指数极高的国家之一。笃信宗教的人民对人友善而礼貌,曼谷的繁华地带不亚于任何一个国际都市,对时尚元素敏感的文化造就了这个国家爱美和创造美的气质。我记得出租车司机面对皇宫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合十敬礼,记得街角女中学生飞扬的校服裙角和系在白衬衣上的丝带;记得在空无一人的黎明寺上俯瞰湄公河;记得湄公河的游船上靠着半老白人的玲珑的曼谷少女。这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城市。

整部电影最出彩的就是两个美少年,两个小帅哥用最纯情的表演撑起了整部戏。

 

Sherlock《新福尔摩斯》

这部其实不是电影,而是BBC新出的同人剧。我说它是同人,因为BBC的写手们把福尔摩斯和华生放到了21世纪的伦敦……这让我觉得福尔摩斯也许从来没有死去,因为他是永恒的,尤其是他那仍然对伦敦的大街小巷地图烂熟于心的头脑被用来追逐现代的出租车——是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的时候,和千禧年摩天轮和大本钟同时矗立于背景之下的时候。

第一季只有三集,不过观众反响热烈,据说已经预定了第二季。第一季是根据血字的研究改编的现代故事,不过只保留了部分的原著元素;第二集很不给力地讲了个中国犯罪集团的故事,没时间的可以跳过;第三集的生肉刚出,我还没来得及看,据说悬念无穷,给观众留了个大坑。这年头看个电视都能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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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Ashes 《小小尘埃》:风流总被风吹雨打去

little ashes周五的晚上,一群人在打麻将,昏暗的光线,San Diego七十七年来最冷夏天的夜风从门缝里飘进来。我坐在他们后面,开着Little Ashes的碟,从Blockbuster借的,半夜十二点之前再不还就要罚钱。

黯淡的历史年代,从旧相片一样的颜色里面走出来的翩翩少年,意气风发,谈诗,谈酒,谈生活。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对电影内容也一无所知。直到有人回头问了句“这是不是gay片啊”之后,我才从那一叠声的大舌头西班牙式英语中分辨出了Salvador Dali的名字。我头也不回地说:“还没看出来。”

萨尔瓦多•达利。西班牙历史上最著名的超现实主义者。六年前去西班牙的时候,满街都在卖他的软趴趴的钟,不同颜色的钟顺着桌子趴下来,渲染了一条街的缤纷夺目。他年少时原来是这么一个闷骚羞涩的少年。还没有留起标志性的讽刺的胡子,仿佛是前世一样的记忆,与同学路易•布努埃尔和Federico Garcia Lorca的暧昧情愫,调子美得像Lorca的诗。那时候,达利还没得到毕加索的赏识,布努埃尔还没有拍出《一条名叫安达卢西亚的狗》,Lorca还不是西班牙共和军最著名的反战诗人。

又有人问这部片子的内容。我说:“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喜欢另一个男人,但同时又有另一个男人喜欢他。”大家恍然大悟,继续麻将。我继续看。Lorca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诗人,是领袖,是众人的中心;他看达利的眼神,和布努埃尔的谈天,与女友的纠葛都像是年轻时无痕的春梦,为美而美,为艺术而艺术。他给达利写诗,达利为他作画,他给达利的画取名叫Little ashes,甜蜜,沉默,预示着他们的结局。

他们的结局与无数我们在大学校园里面看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或者情人的结局一样,分道扬镳,尘埃落尽。Lorca在弗朗哥的枪声中化成了西班牙自由土地上的泥,而达利完全变成了一个功利主义者和成功的商人。疏离不是由于感情的淡漠,而更多是理想的渐行渐远。他们三人都是最伟大的天才,天才与天才之间的火花是一触即发,光彩夺目的,然而烧得越厉害,落下的灰烬就越多。在听闻Lorca的死讯被证实之后,前女友哭成泪人儿,布努埃尔举起酒杯,说“致Federico”,而达利,那个曾经青涩现在已是圆熟商人的达利,志得意满地以为Federico还会再回来找他的达利,在画室里用浓墨掩盖了自己的眼泪,眼神中放出诡异的光芒。

从此与前世断了联系。

达利后来与比他大十岁的Gala移居美国,成了二十世纪最会包装自己的画家之一。而旧大陆的那个少年,一直留在了1922年的马德里。那年他刚遇到Federico,他们骑着偷来的自行车在海边的山路上徘徊,在暗夜的月光下划船到海的中央,在简陋的房子里写诗作画,他们穿着奶油色的西服,杏色和奶白色拼接的皮鞋。他们在月光和水光的光影碎片中接吻,在目光的交汇中隔着一个女人的身体共赴巫山云雨。“爱情动作片啊,”有人再回头说。大家笑。是啊,还有什么比幻想几个不世出的天才的过去更让人激动的呢?

可惜爱的反面都是死亡啊。

“当你在海边时,尤其当你描绘吱嘎的声响和小尘埃时,请记得我。
噢,我的小小尘埃!请将我的名字注在画上,让其永世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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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St. Cloud《查理的生与死》:Zak转型用力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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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小清一起看的电影,周日晚上的town square里面观众寥寥无几。帅哥Zak的号称转型之作,让我想起中国某导演给某演员拍的类似电影,导演就像上帝一样,一句“要有演技!”于是编剧就开始往里填塞各种哭泣、发狂、悲伤等极端动作,为了显得Zak不止是靠脸卖的,小伙子对着静止的镜头和空无一人的树林开始演绎各种表情,也真挺不容易的。可惜大多数时间还是对着他那张完美的脸,少部分时间对着也是为了秀而故意编造的情节中露出来的美好身材,演技什么的真没看见。

其实故事编得还可以,一场车祸带走了小弟弟,哥哥在弟弟死了之后发现自己有了能看见死人的能力,于是不忍心抛下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见的弟弟,放弃了航海专业的大好前程当上了一个守墓人,每日准时到小树林中陪弟弟打棒球。故事基本上讲的就是他如何走出过去的世界的过程,当中包括当年救他的医护人员,同样热衷于航海的女孩等等。中间有一段有点像《第六感》的反面,为了不剧透我就不说了,其实还有有点新意的。整个故事像一个圣经般的说教片加青少年儿童的励志片,查理的心理转变是大头戏,可是这么一个完全靠主人公演技的片子,Zak还是嫩了好多。

其实青春美少年的转型不一定要靠苦情戏,比如Robert Pattison在Little ashes里面演达利,靠化妆和服装愣是让我一个小时没看出来那张嫩牛五脸。这种角色其实是比较讨好的,因为没有人知道达利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只要演出自己的青春本色就可以的。或者如Leonard Decaprio这种天才型的演员,有自己的路线和想法,演商业片和独立电影同样出彩。如果一味想尽快转型或者飚演技什么的,小心变成第二个刘德华,五十岁了还只能卖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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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t:苏联少先队员叛变记

捕获

虽然说我们都是冲着Angelina Jolie的性感和打戏去的,但美国人也实在有点被迫害妄想狂了吧?苏联都解体多少年了,竟然还是苏联的间谍活动?好歹也换成本拉登啊(bird提醒:恐怖分子战斗力不够)。虽然Ange还真是挺像俄国人的,但看着那一群群纯洁可爱的少先队员在美国人心目中就和希特勒的后代一样还真是让我感觉不怎么好,充分体现出美国人痛打落水狗和鞭尸的爱好,而且,中国引进肯定是没戏了。
  Ange还是那么动人,但少了与之相配的男主,就显得有点孤独。在史密斯夫妇里面的华山论剑完全没有了;剩下的从功夫到性格都是一帮土男,相貌平常到连脸都记不住。打斗也不是武侠奇幻风的,如果史密斯夫妇算是奇幻风的话(就是那种打了半天一点汗都不出);这里面Ange可真下血本,反正我是基本上没看见美貌拗造型只看见真打实斗,穿的也是灰不溜秋的一副中产阶级模样儿,我只能从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裤里面想象她的火爆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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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该用广角的时候冯小刚用了微距

p547722520 在电脑上看了唐山大地震,盗版的,没花钱。当然我想看正版也看不到,但除了看不到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进电影院哭。正如当年我不愿意去看《妈妈再爱我一次》,后来不愿意去看《南京南京》一样。为了一个已经知道的结果去买票,这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情。

当然在电脑前面我还是哭了,虽然是一边吃着哈密瓜一边漫不经心地看完。看完之后,我最想说的就是冯小刚把这个题材给糟蹋了,起码也是降价了。这部名为《唐山大地震》的电影其实是一个中国家庭30年的苦情戏,整个地震和救灾的历史背景都被虚化了,就像一个明明需要用广角拍的镜头,导演偏要用85/1.4的人像头或者更近的微距头,其实你用人像大光圈拍也没什么不可以,但是那不是地震,不是中国近几十年来历史上最大的灾难,不是一个民族痛苦的缩影,不是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悲壮故事的源泉。后来我知道,这个原著小说的名字叫《余震》,英文名字叫“地震之后”。地震中最扣人心弦的部分被一带而过——那些死去的,逃生的,救援的,趁火打劫的人,那些悲惨的、悲壮的、温暖的、人性的事,都变成了元妮一家的虚化焦外,也许是导演的避重就轻,但实在称不上“唐山大地震”这五个字。

好吧,我们且用《余震》这样的主题来罩住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里面说了什么呢?一家四口的分离,奇迹般的重逢,三十年的愧疚,一辈子的亲情。这是一部合格的主旋律的政府大戏,由冯小刚这么一个明明是走cult电影道路的导演来指导本来就有几分奇怪。我们看不到在《甲方乙方》里面那种无厘头的幽默和草根式的才气,看到的是一个“把故事讲好”“把观众看哭”的商业片。这两点从来不是冯小刚的弱点,所以整部电影看下来毫不冷场;但是缺少了那种王朔式对人性深刻的洞察和表达,整部电影也就是一部普通的商业电影而已。

而拿商业电影的标准来衡量《唐山大地震》的成功与否,是完全错误的。这个题材的拾起本就艰难,把这么一个题材拍成中国的家庭变迁史和主旋律电影就更不应该。票房的收入和观众的哭泣都不能说明这部电影的成功,我在08年汶川地震时上网看到的客观新闻和图片流下的泪水都比看这么一个艺术作品要多。我可以说,中国任何一个导演,只要去拍一部唐山或者汶川地震的纪录片,不需要任何感情的修饰,不需要刻意的剪接,只需要把客观事实和镜头陈述在观众面前,就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人泪流满面。而“唐山大地震”这么几个字出现在屏幕和宣传上,就已经是票房的保证,这保证与没有人不爱看灾难有关,与没有人不知道这灾难有关,而与冯小刚无关。

所以在微距镜头前面,徐帆的表演是用力的,陈道明的身影是动人的;我们看到了惠芳式的中国传统家庭妇女,却错过了一个本来可以更好的广角的故事。影片末尾的唐山地震纪念墙倒是让我印象很深,那泓隔开人世那一边的亲人的碧水让人感慨良多。后来我想了想,也许这样也好。灾难是不应该被拍成艺术作品的,起码不应该在伤痛渐渐淡去之前就被拍成电影。也许没有一个中国导演可以拍出《卡廷惨案》这种直击人心的灾难电影,中国人太习惯漠视,而不习惯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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