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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间弥生北美展:现代幻想曲

草间弥生的北美巡展从今年的西雅图始,秋天到了洛杉矶的Broad Museum。只有寥寥几个博物馆获得展览许可,这是西海岸唯二的展点。九月一号上午十点半就开始刷票,十二点正式放票,我已然拍到了两万多名。五万张票在几个小时之内发光了,我们今天才得以来到博物馆门口排队,六个房间,每个房间三十秒钟,一共三分钟。为了这三分钟,无数人站在门口stand by羡慕地看着我们。 草间弥生的名字早就听说过了,但对她的作品没什么印象。我觉得她的作品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恰好带有了一种现代性,大量的重复(波点的重复、触手的重复等)是现代工业印刷对人类美学的一大改变,比如我家里儿子玩的这个球,跟草间弥生展览中悬挂的巨大的粉色气球没有什么区别。这种现代性让观众觉得是可以亲近的,觉得是生活中走出来的样子。 波尔卡圆点在现代生活中随处可见   草间弥生的波尔卡 然而,圆点和重复对草间弥生自己来说,却是自己眼中的人间。由于从小受到精神疾病的困扰,她眼中的世界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格点,她说:“我认为地球是圆点,月亮是圆点,太阳也是原点。”她的精神世界每日都在巨大的、重复的圆点中,而她选择把这些东西画出来,以直面自己的恐惧。我很好奇精神病人的世界,觉得他们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虽然是不正常的,但往往就是这些“不正常”和“少数”的东西,成为了我们常人世界中的艺术,比如梵高,比如舒曼。 今天看的六个房间,五个是“无限镜面”系列,第一个房间是女儿最喜欢的,无数盏晶莹的灯漂浮在五个镜面之间。我问她为什么喜欢,六岁的她说:“因为像宇宙。”她一下子就明白了草间弥生的想法。孩子最能理解艺术家的内心,因为他们都是本真的。我有点后悔三十秒的时间都浪费在拍照上(其实也拍不了几张),我应该把时间留在幻想上,像《黑镜》里的San Junipero,一个不明不白的说不清是生前还是死后的世界,时间凝固的地方,在这里人们纵容自己的幻想,生活在没有重力、没有时间、没有现实的世界中,哪怕这世界稍纵即逝。 无限镜面房间 展览的外面的墙上,草间弥生的话贴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 Our earth is only one polka dot among a million stars in the cosmos.” 这是她的世界,而我们只不过是一点中的一芥中的两三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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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乒重热的往事:水一样的少年

奥运会之后,乒乓球莫名其妙地热了起来。12年伦敦奥运会夺金的张继科,远远没有这一届奥运会之后的影响大,迷妹多。我想这是因为这届奥运会中国成绩平平,直到女排奇迹获胜之前,都没有任何爆点和具有真正商业价值的球星。因此,国内官媒大力报道一直战无不胜的国球,重新掀起了好多年都没有人热烈谈论的乒乓球。刘国梁、孔令辉这样的组合被官媒冠以双子星的称号频频出现在台前,与现在的马龙张继科形成有趣的对比,一时间,男女老幼,都找到了自己的萌点,按刘国梁的话说,乒乓球比赛的看台上挤满了迷妹们,不再是送票加免费午餐都没人看的运动了。这句话虽然是对现状的欣喜,却也说明国球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的流行程度与其地位并不符合。在我小时候,乒乓球还是非常有人愿意看的,尤其是在国乒的地位还不如现在这么无法动摇之前。九十年代看乒乓球赛时,小球大分,比分总是在18,19上胶着,曾经让我心惊肉跳到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到九五年天津世乒赛的时候,孔令辉一举成名,成了全国无数少女心中的乒乓王子。那时候没有腐女一词,CP也不流行,要不然就照刘孔二人的互动,还不得掀起一阵血雨腥风。现在回看当时的录像,又搂腰又牵手,当年觉得正直无比,唉,只能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啊……孔令辉真的是好看。不是五官上的好看,就是那种高冷气质,加上坦坦荡荡直来直去的态度让人着迷。与今年的林丹一样,他也是一直到打不动的时候才退役的。他说作为运动员,一定是输的时间比赢的时间多,即使在走下坡路,也是在往前走。2000年乒联小球改大球之后,他一直在很努力地适应新规则,05年还拿到了世乒赛男双冠军,那时候他已经30岁了,而当年的搭档刘国梁成了场外指导。说到世乒赛男双比赛,那真是一个修罗场。比赛的奖杯——伊朗杯是循环利用的,同一个组合蝉联三界即可把奖杯复刻一个抱回家。刘孔曾经合作拿过97和99年的世乒赛男双冠军,当时双子星组合如日中天,两人都觉得是很容易的事,刘想要复刻奖杯,孔表示只要再蝉联一届即可复刻伊朗杯带回家,三届就三届,三届不行就五届。可惜他们在01年被闫森王励勤组合击败,没能把伊朗杯捧回家。01年和03年闫王组合也拿了两届冠军,然而03年正值盛年的闫森出车祸手臂骨折,虽然努力复健但状态再不如前,最后被孔令辉和王皓在05年打败。这对组合说起来比刘孔还虐,包括奥运会名单的生死战。两个天才组合最后都没能复刻伊朗杯。05年孔王组合赢的一刹那,刘国梁激动地在教练席上跳了起来向观众席挥手,眼中泛着泪花。赛后孔令辉搂着刘国梁的肩膀,三个人环绕全场,这场比赛被称为“三个人的双打”,造化弄人啊。   相比孔令辉,我觉得刘国梁更适合当教练。他退役很早,除了兴奋剂的压力以外,也很可能是因为他非常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那种外向的性格,愿意与每个人交流的态度,看人说话的本事,使得他极其圆满地团结了国乒队伍。不论队内有多大竞争,我看到每个队员在采访中都说到“这是一个非常棒的团队”之类的话,可见这个manager水平之高,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有用武之地。很多人不认为孔令辉会选择教练这条路,觉得他更适合下海做生意一类。他性格是内敛型的,这一点从他和刘国梁比赛中的小动作就能看出来。赢球后刘国梁总是喜形于色,搂着孔令辉不撒手,孔令辉多数时候却都是淡淡的表情,笑得也很克制。伊朗杯领完奖后他撒腿就走,留刘国梁一个人在后面屁颠屁颠地抱着沉重的奖杯,画面非常有趣。但他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执教女队后付出了很多心血,不过我个人觉得女队中至今没有出现像过去王楠、张怡宁式的领军人物,也不像男队中一直有明星球员一代接一代的存在,也许和他识人有关。我继续拭目以待。二十年过去了,当年水一样的少年也变成了乒坛叱咤风云的教练组合,还是双子星闪耀在天空。当然,由cp和迷妹带动的国球风不知道能持续多长时间,但代表着我们年少时梦想的国球、世乒赛、孔令辉、刘国梁、不复存在的男双比赛,却在我记忆中发酵出了感情,每每想起,都像是回到了十几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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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棋的胜负观

最近和一个朋友讨论围棋,觉得他说的一些关于围棋胜负观影响围棋发展的观点很有道理,先存在博客里吧。 ————————————————————— 我觉得纵观围棋的历史,是对围棋胜负观的理解,影响了围棋的发展 这是围棋发展的核心动力 比如古代早期的中日围棋,其实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有比较成熟棋手和高水平的对弈。当时中日同时面临一个问题,当对弈棋手水平相差小到一定范围的话,先手(日本执黑先手,中国执白先手)胜率非常高。阻碍了胜负和棋力的进一步比较。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决定了中日围棋的走向。中国围棋选择了座子战的方式,这个解决方案确实非常优秀。几乎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先手必胜问题,并且因为座子站必然带来激烈厮杀,所以很大程度提高了棋手的技战术水平,所以为啥在明前半段琉球国师下不过中国棋手。但带来的负面效果就是,围棋的布局没有了,围棋变得视野狭隘。这就是为啥到清末,国手连日本军官都下不过日本的解决方案是番棋。就是通过下很多局,轮番先手,以总成绩定胜负。这个方法很笨,最后不得不下到10番棋。这个还是天皇面前的对局,得考虑天皇的耐心。棋院之间的对弈一般都是20番棋,甚至下到50番棋。 但是这种方式不仅保持了围棋的原始状态,而且必须产生一帮以下棋为职业的棋手,所以从算砂立坊门,四大家族400年争胜的局面以来,日本围棋开始领先中国 到了现代,棋手没有天皇养,需要电视台、杂志社养,电视台、杂志社靠赞助商和广告主养,赞助商靠大众养,所以人们对围棋的爱好成为棋手的生存基础。随着经济的富庶,可以养成百上千的职业棋手,但爱好者是没有耐心看一整年才赛完的比赛,也没有耐心看2个小时以上的电视转播。 到了现代,棋手没有天皇养,需要电视台、杂志社养,电视台、杂志社靠赞助商和广告主养,赞助商靠大众养,所以人们对围棋的爱好成为棋手的生存基础。随着经济的富庶,可以养成百上千的职业棋手,但爱好者是没有耐心看一整年才赛完的比赛,也没有耐心看2个小时以上的电视转播。 所以从规则上来说,有两大改变:一个是贴目时代到来,通过贴目拉近先手和后手的差距。这个对围棋影响最大的就是布局,执黑的一方必须利用先手确立足够的优势,简而言之就是要围大模样,而执白一方就是要打散黑棋。所以为什么吴、木谷和桥本的新布局具有开创性,又为什么陈祖德的中国流最终一统天下…… 第二个是比赛限时,不再是随便多长时间都可以。而且限时越来越短,甚至出现了超快棋,比我们网上下棋的时间都短。这个结果就是,往往比赛比的不是真实棋力,而是棋手的体力、状态、灵机一动、勇气等等。也就是为什么当年林海峰22岁当名人时所有人觉得不可思议,而现在22岁你还不拿国际大赛的头衔,差不多就二流了…… 如果是秀哉名人再看今天的围棋,会一方面惊诧现代人对围棋有如此深刻和开创性的理解,有如此创意的下法,但是也会惊诧现代的名局里面怎么还会有低级错误和漏洞,充满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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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没有什么“过度自信”

山里的黄昏,让人容易想起旧事。 我想起一件多年前的旧事。其时我刚北大研究生毕业,在一家4A广告公司,每天过着朝九晚十的日子。那时候所谓光鲜的“外企”,进去之后就是每天和创意打架,被客户在电话里骂得狗血喷头,从天之骄子一下子掉到尘土里,要不是年轻,真想一头撞死。 这时候我妈有个熟人,熟人有个女儿,在奥组委工作。是的,那是2008年之前,奥组会是个基本相当于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之间国家部门。她在奥组会混得如鱼得水,头衔光鲜,待遇优厚,机会多,升职快,还有全世界的人都懂的工作职位。谁不认识奥组委啊! 于是,我也动了心。我让这个姐姐帮我投了份简历,面试那天,我穿着仅有的一套小西装就去了。 面试的是个中年男人,我看了看他手下的人,一票一票的年轻人,估计都是像我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干劲十足,谈吐得体,一看就是大国家机关才有的那种派头。他很和蔼,也没问什么实质性问题,我聊得起劲,海阔天空地说。那时候做了很多学生工作,还去青海支教过一年,在欧洲作过交换学生,应该是比同龄人经历丰富了。聊完下来,自己觉得还蛮好蛮开心的。面试完还有个笔试,考的是我最擅长的语文和英文。我提笔呼呼一蹴而就,感觉良好地出了考场。 过了几天,那个姐姐的短信来了。她在短信里很诚实地转述了面试者的意见:他觉得我不够沉稳,比较浮躁,更致命的是,“过于自信”。 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有个人给了我一棒,在半空中俯瞰着我,用看着奴才或仆人的口气说,你不能为我所用,因为你不够听话。 我从小到大的自信,都是父母和老师一点一点帮我建立起来的。我其实是个天生内向孤僻的人,能与陌生人活跃交流是要开启消耗模式的;在这样的性格中,我能被大多数人认为活泼不怯场,都是各种演出、班干部、公共场合的报告培养出来的。到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非常自信、非常开朗,完全能够胜任奥组委的那个工作职位的。 但是,有人说我“过于自信”。 在我后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再也没有和国家机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打过任何交道。我继续在那家广告公司工作,后来换了一家,工资翻了倍,很快升到Director,客户和老板都喜欢我。我是每天早上第一个到公司的员工,到的时候,只有保洁阿姨在。 再后来,我来了美国,在Top20的大学里继续读了书,拿了硕士学位,去了美国最大的一家奢侈品零售公司工作,半年前升了职。 在业余时间,我多年的笔耕一直没有停过,个人网站上的文字持续了十年。最近,我出版了一本书,是本人文游记,讲我多年来在各地生活的人生经验和故事。 我现在回过头来,坦然地面对我的那次面试,觉得如果我当时哪怕有一丝承认了“过度自信”这个缺点,我都不会有今天的经历。 我能有今天的经历,或者说一点点成就,都是“过度自信”的结果。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工作能力,我的老板不会连面都没有见过就雇佣了我;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文字,我也不会越写越多,直到出版《太平洋上有座桥》;我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老师、做出“过度自信”的决定雇了我的老板,鼓励我写字的编辑,和许许多多赞赏我人生态度的人。 我再也没有和“国”字头的部门打过交道,同样地,也是因为我无法接受一个人用对待下人的方式对待我。是什么能让一个面试官在还没有看到被面者全面展现能力的时候,就说出“过度自信”这样的话呢?如果你连下属的才华都不能加以恰当运用的话,怎么能算一个好的领导者呢?你需要的只是一个听话的员工、顺从的下属,没有锋芒的、装在套子里的人。 无意冒犯,但我今天在国字头的部门里,看见了许多这样的人。 这不是我的人生。 说一下结局吧。奥组委在2008年之后解散了,那个姐姐据说去了一个银行,属于分配结果非常好的。更多的年轻人被解散了,需要重头再来,重新找工作。那个中年男人不知去向。当然,他们都从我的生活中一笔带过,墨迹入水般,再也没有 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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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与怀念

新书终于上市了,辛苦了一段时间,觉得往后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首先感谢的是父母。从记事开始就教我认字,让我在五岁的时候就能自己看365夜故事和《上下五千年》,在没有网络的时代给我买了一书柜的中小学生作文选,让我在语文起步早于其他人。 感谢我的第一任语文老师张昆生。她是上海知青,下放到我们这个三线城市教书,带来了大城市的气派和规范。她教了我最规范的发音、笔顺、标点符合,让我至今骄傲于我最标准的语文。 感谢我初一的语文老师谢咏。他那年刚从师范大学毕业,没有老教师身上的世故和酸腐,用自己鲜活的教学感染了十几岁的顽皮学生。感谢他一次又一次地在课堂上读我的作文,使我感觉,我的文字是可以为人所理解和欣赏的。他只教了我们一年,然后就因为体罚校领导的孙子被罚到乡下中学去教书,一怒之下去了深圳。当时的他比现在的我小十岁,回顾时光里的那个小青年,希望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感谢我高二和高三的语文老师段瑞士。他有魏晋风骨,脚上总是穿一双皱巴巴的解放鞋而不以为意。他最爱古文,讲信陵君窃符救赵神采飞扬,讲活了整个课堂。 在这些人身上,我深感语文之美,中文之美,以及背后整个国家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从此我迈上了一个文艺女青年的不归路,并一直感到自豪。 后来在大学里又慢慢提起笔,开始写在稿纸上,后来存在电脑里。我用过一塌糊涂的文集,博客大巴,windows live,到现在的wordpress。庆幸的是,我一直没有放弃。生活是旅行,写作是出口,我的文字因为朋友与陌生人的阅读而存在,并且日积月累,机缘巧合,出了这本书。 在写书的过程中,我每天要上班,晚上要带娃,周末要安排各种家庭活动。感谢我的先生,我经常跟他“请假一天”,他就二话不说地带着娃出去,给我一天短暂的清净,赶上几万字的进度。 每次有不认识的人通过邮件或者网络向我提起,他们读到了我的文章,这文章又给了他们什么样的感觉,我就觉得,文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可以延续生命。有了文字,我可以和五千年之后的人对话,正如我可以和司马迁和曹雪芹对话一样。文字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所在,它是永恒的。 感谢永恒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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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多少往事飘散在风中

每次我到美国大使馆的门口,看见人潮排成长队,缓慢地向前移动,我都觉得,这是一条河流,每个要去美国的人,都要跨过这条河流。纵使有人怀揣万金,或者身无长物,但没有人可以幸免在签证官面前的展示,任由他们毫无感情的手指敲着电脑查你的祖宗十八代,透过厚厚的玻璃审视你的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与百年前Fresh off Boat的第一代华人移民并无区别。 每次在这样的人流中,随着前前后后的人群走向签证官窗口的终点,总要花上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在北京寒冷的冬天,大家裹着大衣,簌簌地发抖,虽然原因各异理由不同,但为同一个温暖的彼岸的目标,在这几个小时间,达成了临时的盟友,颇有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你是签什么的?”成了最常见的搭讪话题,然后可以谈到准备材料、谁是“杀手”,各种面经,直到排到窗口前,一声好运,从此再不见面。美国那么大,大使馆那么小,谁还关心身后那个萍水相逢的人呢? 每个去签证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在他们厚厚的一摞签证材料中,我看到家庭照片,学位证书,房产证,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仿佛是人生到目前为止的博物馆展览。我曾经见过有人扛了半面墙那么大的结婚照片想进入使馆,鎏金的相框在太阳下面闪着光;有人因为被拒签失去理智,不停地噙着眼泪问“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肯走,直到保安把她请出使馆;有老人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希望去美国探望多年不见的孩子,却被拒签,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还有更多的,从签证窗口回过头来,脸上的笑容那么灿烂,对后面的伙伴竖起大拇指,或者一脸平静地去领粉色的纸条(每天有不同颜色表示签证通过或拒签),行色匆匆地赶往人生下一个目标。 在中美之间不断往返,少不了要无数次地签证。第一次去美国是J签证,比较少见的访问学者签证。这种签证在美国可以工作,可以生孩子,移民局把你当做外来人口,没有任何移民倾向,所以不会干涉你在美国做任何事情。当然,J签证的限制是回国后必须在国内待够两年,才能重新回到美国。在讨论了五分钟圣迭戈的秀丽景色之后,签证官大大咧咧地问我:“去生孩子吗?”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没这个计划哇……”“那就生一个!”签证官说,把签证扔出了窗口。 第二次是F签证,F-1学生签证,F-2学生配偶,也就是所谓陪读签证。这回签证官跟我讨论的是学习问题。“你学习好吗?”她问。“当然,全是A。”我不无自豪地说。不知道她知不知道A在亚洲学生中Average(平均分)的意思?学生签证也不能有移民倾向,所以大部分人都尽可能地在签证官面前展示自己的研究计划、学习目的,证明自己并非想抢了美国人的饭碗。F签证现在很容易过了,尤其学校不太差的时候;可是十年前911刚发生的时候,签证官拒绝了无数清华北大怀揣梦想去美国念博士硕士的学子们,我认识的一个人前后被拒签了七次,到最后几乎没有什么理由,因为有一次拒签,后面拒签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大。我们都觉得很不公平: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一块土地是我们去不了的?但是世事如此,最想做的事情,也是有可能做不成的。 前几年父母亲来看我,老人家不会说英文,也是拎了一大包材料来签证,签的是B-1/2旅游探亲签证。签证官的中文还挺溜,和颜悦色地问了几个问题就放水过了,顺便谈了谈美国旅游的注意事项。事实上,大部分人来美国参加会议、旅游、探亲、看朋友、家庭团聚,用的都是这类签证。与F签证和J签证相比,这类签证人最杂,也是最容易被拒签的签证之一。很有可能准备了厚厚的材料,签证官看都不看,挥手就过;也有可能一份材料没带齐,却就卡在这里,签证官觉得你不可信,一念之间被拒签。我的理论是,被拒签什么也说明不了,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论是旅游还是工作学习,中国人如今都有太多的选择;现在不是二十年前了,中美之间的差距在迅速缩小,看看Outlets里面每人手里拎五六个包的扫货大妈就知道。 然而,为了达成目的,我们还是要尽力说服签证官,好坚定不移地执行自己的人生计划。在面谈这一点上,我特别反对面对签证官点头哈腰卑躬屈膝的行为或者表情,好像我要求着你让我去美国一样。美国人特别重视人和人的平等,与对方谈话,一定是有礼有节,直视对方眼睛的。这一点与在美国路上散步遇到陌生人一样,友好一笑,说句How are you,迅速拉近你们之间的距离。再侃侃天气,侃侃美国的大好河山,签证官没有理由不让过的。其次,我一定要提出的是,千万不要说谎!美国的整个社会秩序都在建立在信用上面的,一个人的言行记录,工作生活,都有信用分数。说谎也许一时可以通过,但一旦被抓住,面临的可能是终身无法去美国的后果。我有一个朋友去面签,签证官问她是否来生孩子的,她照实回答说是的,顺利地来了美国;另一个在过海关的支支吾吾,结果海关人员勃然大怒,让他们进了小黑屋(详细审查的房间),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上一次签证是H-1B工作签证。写到这里,发现自己好像签过了美国所有的签证种类!这一回,签证官和我侃的是秋装最新时尚潮流。签完后她问我,是否要去邮局寄护照。我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坚决不要!我没跟她说的故事是,某年我选择了EMS寄护照,结果丢在途中,而离我开学只有两天了。情急之中我找到在美国朋友托比,他的同事恰好轮值在我们使馆当签证官,而他们是在美国国务院培训新人的时候认识的。他把我的新护照从衣兜里带进使馆,重新给我做了一次签证。这是我唯一的一次找美国人开的后门。后来这哥们被调到印度去了,而托比从印度调去了意大利。这不就是我们银行职员轮岗的生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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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足球

美国人对体育的疯狂在全世界也算是名列前茅,然而美国人的体育项目包括田径、橄榄球、棒球、徒步、打猎,就是不包括足球。午餐时,托比问我说:你喜欢什么运动?我说,Football呀!他说:那你一定喜欢佩顿·曼宁吧!我说,我说的是足球呀。他恍然大悟,哦,Soccer! 不忘加上怪模怪样的英国口音。在美国没有足球,足球就是橄榄球。在路上如果碰到头戴NFL (National Football League,美国橄榄球联盟) 帽子的大叔,都在脑海中自动代入中超字样,方便我识别他的社会阶层和兴趣爱好。 美国人不看足球,可是橄榄球和棒球都是国球。橄榄球的盛况类似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足球,那么棒球可能和中国的乒乓球差不多。孩子们从小在街角公园挥着一根球棒,过生日爸爸再送一副棒球手套,从此开始了全民皆球迷的棒球生涯。棒球需要场地不小、灯光不少,然而奇怪的是,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见灯火通明的棒球场,在夜幕下闪烁着高压灯耀眼的光芒。吃过饭的男女老幼来到球场,随便分组就开始比赛,男女混赛,打得有滋有味,不管是窈窕的年轻靓女,还是托着啤酒肚的发福中年大叔,你来我往,乐此不疲。每当这时,我就想起了中国的小巷路灯下一群人围着象棋棋盘,仿佛看世界大战一样指手画脚,路灯的光晕正好罩在棋盘上,是地球另一边的的清平乐。 橄榄球是另一种美国国民性的体现。每当我向中国的朋友介绍橄榄球,都是这么开头的:你看过《三国演义》吗?三英战吕布,马行千里,飞走如风,大战三百回合,各路人马夹枪带棒你来我挡,“呀”一声,“乒砰”两枪,错手而过,回枪杀来,转灯儿般厮杀,看台上八路人马都看呆了。这就是橄榄球。橄榄球是暴力,是血性,是开蛮拓荒时代殖民精神的遗产和古罗马角斗士灵魂的重生,充满了对“大”和“力”的崇拜。据说橄榄球在前西奥多·罗斯福时代经常有人在场上死亡,后来修改了规则才温和一些,但血性不改。 在美国,从学校到职业都极其崇拜橄榄球,大学校队的橄榄球员是女孩们追逐的对象,如同古希腊载誉归来的战士。死敌球队之间的橄榄球赛也像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是可以掀起整个城市或大学熊熊战火的活动。在西北大学和宾州州立大学比赛的时候,校园里是一片紫色的海洋;对方球迷不甘示弱,开了一夜车,长途奔袭到西北的莱恩菲尔德球场,为自己的球队加油打气,兵临城下,气势汹汹,比足球流氓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惯了暴力场面的橄榄球,难怪美国人理解不了以技术为美学的足球。可是有些美国人的无知和封闭让我吃惊。世界杯小组赛时,我和同事们正在小酒馆里聊天,一女人指着屏幕上的比赛问我:“那是什么?”我回答说:“FIFA World Soccer Cup啊!”她回过头来瞪着我,好像我说的这几个词不是英语词汇一样。我同情不会说外语的美国人,对任何非英语世界的信息都无法了解,正如我们把英语踢出高考一样。 世界杯在美国之外的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今年美国队成绩不错,奥巴马也发了推特为国争光,这引起了一部分男同事的兴趣。公司培训时恰逢G组的美国对德国,葡萄牙对加纳的生死战,大家干脆把比分投影在大屏幕上,方便大家随时关注战况。我一低头看见泰德正在低头看手机,问:看什么呀?答曰:嘘,手机直播实况呢!我俩心照不宣地对看一眼,装模作样地继续开会。 当然,这样的热情也就到美国出线为止。到八分之一决赛,大国强队如火如荼,美国人还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只要不是自己比赛,就当世界杯这档子事没有发生过一样。美国对自己国家以外的关注少得可怜,与世界上其他人民的共鸣几乎不存在,从世界杯上可见一斑。奥运会也是如此,没有美国队的比赛、或者美国人不感兴趣的运动,NBC几乎从不转播,让我们在国内看惯了跳水和乒乓的心情何以堪。 同事杰西卡也承认,美国是世界上最封闭的国家之一,大部分人觉得有英语就可以走遍世界,大部分人觉得美国从政治制度到生活质量全球第一,仿佛没有其他国家存在似的。“当然,还有我们的度量衡!”我相当宽容地接受了她的自省,同时不忘吐槽一番关于我每天多么辛苦要把摄氏温度转换成华氏温度的劳动量。说真的,摄氏100度是水开的温度,华氏100度呢?只能是美国人发烧的温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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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风味与中国胃

一个人总在做他十三岁时做的事。此话虽然有失偏颇,但细细想来,有惊人的洞察力。人们永远在听他们十几岁时听过的乐队,习惯使用他们十几岁时用惯的媒介,还有最重要的,永远拥有十几岁时对食物的口味。 像我等去国久者,虽然飘零海外时间或长或短,但肚子里总有一个中国胃,洋人的东西好是好,总像是别人家的东西,浅尝辄止,没法往心里去。我和朋友笑谈,如果有朝一日我终老于此,那我的胃口也会如《卧虎藏龙》里的李慕白所说,漂洋过海回到中国,做一个七天的游魂。 陈寅恪少年负笈海外,养成了吃面包黄油的习惯,我做不动啊。在海外,看一个人对事物的口味,大抵可以估计出他留洋的岁月。聚会非中餐不去,到公司一定要自己带饭的,大部分是访问学者、商务人士;觉得奶酪比豆腐乳好吃、汉堡可以下肚的,大部分是十几岁就出国的小留,虽然还保留了一些中国胃口,但已经快被洋枪洋炮同化了。 洋枪洋炮确实简单。Subway的三明治,两片大面包夹上一堆生蔬菜和冷肉(Deli),一英尺长,六美元,喂饱一个期末复习、需要在图书馆通宵达旦的本科生不是难事。公司里的女白领,为了保持身材苗条只吃沙拉,就像中国上班族吃麻辣烫一样,墨西哥大妈往那里一站,“姑娘今天要点儿什么?”一盒蔬菜,再任选五样配菜,橄榄辣椒腌黄瓜青豆培根鸡蛋,红红绿绿,大妈拿着铲子往巨大的不锈钢盆子里一搅,拌上沙拉酱,不出三十秒,便是一顿午饭。得快点吃,吃完了还得去健身房踩几下单车呢。美国人就这么日复一日,计算着进与出的卡路里,希望能给自己的手臂上再增加一块肌肉。 并不是说美国没有美食,只是没有“美国的”美食。全世界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几百年,所有的食物都变了味儿,每种食物都有出处,每种食物都不正宗。我问同事艾丽莎:“你觉得什么是最美国的食物?”她摇头晃脑想了半天:“嗯……这个,热狗和汉堡算不算?”一切有面包和冷肉蔬菜的混合都是美国菜。 在这样的食物沙漠,美国人也开始热衷各种餐厅、世界各地的美食。每个大城市都有餐馆周,盛况如中国的xx音乐节,好像不搞一个就对不起城市的身份似的。 芝加哥的老牌牛排馆子David Burke’s, 原价一百刀的牛排套餐只要二十五刀,附送开胃菜和甜品,人们趋之若鹜。和牛刺身(WAGYU BEEF SASHIMI )烤好了,白肥红瘦,只有几毫米厚,放在大理石上端上来,加上海盐、烤蘑菇和松露,一口咬下去,所有辅料的滋味都浸到了牛肉当中,鲜香四溢,回味无穷。然而这不是美国。 西雅图的螃蟹锅(Crab Pot),从冰冷的阿拉斯加白令海海水中直接捞上来的帝王蟹,一只脚就有一英尺长,张牙舞爪,好不威风。餐厅的特色在于没有餐具,锅碗瓢盆全都不见,每人发一套砧板和锤子,店家做好了螃蟹,和着土豆、青口、蛤蜊连锅端上来,“哗啦——”往桌上一倒,请吃吧您哪。每当这时,我总是想起水浒传里的鲁提辖大闹文殊院,拿出狗腿,“扯来便吃”,顿觉豪情万丈。 可惜这里不是中国,帝王蟹做不成避风塘,连带辣的配菜都没有。每人面前放一小碟油汪汪的蘸料,我以为是蒜蓉,结果是黄油! 我的中国胃对此表示了零容忍,于是自带老干妈,生生在自己面前做出了一个阿Q的中餐乌托邦。后来我发现沃尔玛有卖预先炒好的冰冻小龙虾,海水野生,风味天然,保证没有重金属问题。用中国带来的干辣椒一炒,葱姜蒜全部招呼上,入口一尝,仿佛短暂地回到了簋街的深夜,和朋友们喝着燕京聊着天,耳畔是喧闹的中文和熟悉的人生。 每一个海外游子,看《舌尖上的中国》估计都要眼泪与口水齐飞,仿佛讲的不光是美食,还有妈妈在厨房里那一声响亮的吆喝:“开饭啦——”  现在,我们自己也变成了厨师,接过妈妈的炒勺,在北美洲的土地上开垦美食。一边是中国,一边是美国,在中餐与西餐之间彷徨不定,正如我们的人生一样。 我学会了用老干妈配意大利莱索托蟹肉粥(Risotto),鲜香浓郁,是半夜加餐良品;粳米紫米粥加上墨西哥馅饼(Quesadilla),公司午餐一站解决。至于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中餐高尚还是西餐高尚,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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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向你讲述,我的美国梦?

在小的时候,我的中国梦是曲径通幽的园林,柳暗花明,有水有树,有花有鸟,风啸林间,竹林掩映,是梅妻鹤子,是范宽李唐的山水画。美国梦完全相反。美国梦是中产阶级的花园洋房,用割草机和农药养出来的绿茵茵的草地,墙头缀着几支玫瑰,或者像凡尔赛宫那种西式园林的一望到底,一览无余。中国梦是出世的,美国梦是入世的。 当然,美国梦不止体现在建筑上。所有因为各种理由来到美国的人,或主动或被动地,心里多少都怀着一个美国梦。从《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大提琴手,到《北京遇上西雅图》里的小三妈妈,甚至《推手》里面的北京老大爷,都对这个国家怀着某种期许。那些从海关机场们一群群走出来的孕妇们,那些拎着高级皮包在美国商场里疯狂血拼的新贵们,他们的梦是与金钱、利益息息相关的,那不叫梦,那叫欲望。 这不是我的美国梦。也不是我的中国梦。 在中国,我最喜欢的城市是杭州。前几年张艺谋做《印象西湖》,夏天的晚上,蝉噪鸟鸣,黑魆魆的,什么也看不见。突然远处的灯光一亮,印出苏堤轮廓,醉书亭飘逸其上,宛若天上人间。杭州是诗的城市,它有最美的、以诗人命名的长堤,有天人合一的风景,归隐自然的气质,这样的情怀,在美国是缺乏的。 美国的城市有种别样的气质。在美国,我最喜欢的是大开大阖、胸中丘壑的风景。城市是稀少的,像广袤无垠土地上的点点珍珠;尤其在西部,泊油路永远修的笔直笔直,在丹佛开车,西部是巍峨的落基山脉,山上积雪终年不化;而开车几十迈出去,就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仿佛永远望不到头的庄稼、谷仓,穿着围裙的女人,像一幅幅梵高的画。这些男人或者女人,他们祖先从狭小的旧大陆踏海而来,在这样一片几乎空白的土地上生生不息。 美国人永远是如此乐观,因为他们有按人口分配几乎无限的资源,和从未经过饥饿与战争的幸运。很多人认为美国梦就是如今的中国梦,都是金钱、富足,是门口种着红玫瑰的花园房子,是按揭贷款,是子女上好的大学。但在我看来,这些殖民者的后裔们,他们热爱的不止这些。在美国,父母有钱不是值得炫耀的事,白手起家、赤手打天下才是美谈。我永远记得我的同学Nick说起自己家里的财富时尴尬的表情。两百多年来,成功的标准在美国早已被多元化,不一定是金钱,不一定是官职,但一定是尊严与自由,是这块土地给予的、用自己双手创造理想的权利。 每天下班经过的Westlake Station地铁口,有一个老人总在卖他的手工艺品。西雅图多雨,一下雨,耍大刀卖唱片的黑人老中青都匿了,他还在,一个人撑着把伞在雨里,并不叫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显得沉默。我有点不忍心,走过去问他,卖的是风铃吗? “不,这是捕梦器(Dream Catcher),北美印第安人的传说。”他的语气完全不似一个落魄的人,而是一个艺术家,“你看,每个捕梦器中间都有一个圆圈,挂在床旁边,好的梦可以从这里穿过去,就被捉住了。” 大大小小的捕梦器用一根竿子挑着挂在高处,随风飘荡。我问他能否拍张照片,他说可以,把伞放在一边,努力举高让我拍摄。他并不兜售,也不谄媚,起码不比北京五道口的小贩更谄媚。在他面前,我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帮助者,而是一个平等对话的观众。 我想起《广告狂人》第一季里,大萧条时期,乡下少年的Dick Whitman碰到站在他家门外乞讨的绅士,衣着整齐,礼貌而有尊严。绅士对他说,他在纽约也曾有过家,有妻子,有贷款,但后来都没有了,那又怎么样呢?他沿着铁路前行,每到一个地方靠自己的力气挣饭吃,有自由,有时间,能看到天上的繁星。 这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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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上的我

去年九月的一个傍晚,我开着一辆现代Sante Fe在小镇上晃悠,忽然身后警灯一闪,警笛一叫,一名警察叔叔把我拦了下来。第一次被警察Pull over的我战战兢兢从书包里把id取出来,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不敢动,脸上肌肉紧张得直哆嗦还要装出一副笑脸问他how are you,就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结果警察叔叔比我还要和蔼,说女士你知道么,你的后灯不亮了,刚才转弯很危险,要赶紧去修啊。 作为在美国从来没进过修车铺的我,此时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不知何去何从。我们班有一哥们,每天脸上笑嘻嘻地从不隐瞒自己的性向,是德国大众的最忠实粉丝。据说他从幼儿园起就确立了要进大众工作的愿望,而且这个愿望从未动摇过。来自美国西南沙漠的他是修车、买车、装车的一把好手,从幼儿园的乐高积木锻炼起,到自己买二手车拆装再卖出去挣钱,据说已经达到了车神的境界。跟车神哥哥一说,他二话没说,开着自己的VW领我到某个我至今未记住名字的车店买好灯泡,操起螺丝刀,三下五除二把我的灯罩卸下,灵活地把各种分不出颜色的电线接上,让我的车重放光明。我只能在旁边捧着某次在停车场撞裂的灯罩,听着他嘲笑我竟然能用块胶布把灯贴上,崇拜地看着他边修车边给我讲他在沙漠开车的各种传奇经历。车修完了,我们也成了朋友。 修车如同医生。医生看人,他们看车。同样是望闻问切,下周稳准狠,别人半天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他们轻轻巧巧四两拨千斤就能搞定。这样的技能,绝对是从童年时坐在父母车轮上就开始被熏陶被潜移默化,如同中国人学习炒菜或自行车一样,是生存本领,也是生活乐趣。有车有房的美国中产阶级,周末丈夫最爱做的事不是鼓捣花园就是鼓捣车库,那是他们的cave,可以钻进去享受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时光。 童年没有在美国生活过的我,这辈子对车不敢有任何技能上的奢望。然而在美国,车是必备用品,无车寸步难行。最早住在南加,那是典型是用“how long time driving”来衡量距离的地区,沿海的高速公路上,一辆辆SUV、minivan开得飞快,导致被北京的蜗牛交通惯坏的我直接被吓得不轻,直接挂掉了一次路考。 其实美国的路考很容易,起码比北京容易。美国人不知手动挡为何物,人人都开一辆“挂块骨头狗都会开”的自动挡。我的第一辆车是辆剧老爷的minivan,快二十年了,除了电池老挂掉之外竟然没有任何问题,我和bird两人开着这辆巨大无比的车去了LA,沙漠,边境,逛遍了南加的山山水水。 当然,在家里有一个男人的情况下,主要的开车者是他。虽然南加出门言必称高速,但我竟然不怎么敢上,这也是被宠坏的表现之一。我周围的家庭,大部分也是如此,我见过一个在南加住了五年开车只开local的女人,当然,她已经比大部分从来没有开过车的女人好很多了。 我的车技被锻炼出来,是在住到芝加哥后。一个人在中西部地区生活,车也换成了SUV,每天街趴,每周挪车,与交通灯与罚款单作斗争,其乐无穷。为了省钱,是绝对不会租公寓停车位的;于是就有了无数次深夜徘徊在街头四处找停车位的日子;夏天有扫街,冬天有snow ban,停在不同的街道上,每周都有固定的时间不能停车。每周不同的挪车时间是对记忆力的一大考验,即使记在手机上闹钟提醒,也还是被罚款过;但停车的辉煌战绩是每次停车下来,看到前后不足十厘米的空挡,觉得开车技术又大有长进。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一个人在中西部的生活让我从不敢上高速的菜鸟变成了可以开车载同学去另一个州的司机;也在开学时来回机场无数次迎接新生顺便赚点零花钱(考虑到我车的mileage,基本上零利润)。但比起美国同学成长的车轮上的天赋本领,我还是差了很多,也许永远都赶不上。去年夏天和同学去黄石和大提顿国家公园,横穿三个州,每天十小时以上的车程,崇山峻岭,海拔起落,从黄石南门到北门,东门到西门,全由一个大三的美国女孩完成。他们不论男女,就是有这种在大山大川间纵横捭阖的勇气,他们的身上流着殖民地拓荒者的血。最惊险的一次,是半夜在黑魆魆的森林里我们开车回家,副驾座上的男生突然大喊:“停车停车停车!”疾驶的车急刹车停下之后,只见一头通体颜色比黑夜还要黑的野牦牛与我们堪堪擦肩而过,再晚一秒钟,不知道谁会变成谁的夜宵。 现在到了西雅图,是第一次每日开车通勤。终于换了一辆新车,蓝色,叫Cornflower blue,矢车菊一般的蓝色。我唯一可以评论车的地方就是颜色,这点也被车神同学嘲笑过。本来可以坐公共汽车,很方便,也很环保。但是,坐在公共汽车里,总是有不能控制的焦虑感觉。每次红绿灯一停,我就恨不得跳下车走路回家。开车到park & ride,即使每天只节约了十分钟,也觉得自己控制了时间,更控制了交通工具。西雅图多雨,在早晨或者傍晚的雨雾蒙蒙中,开车仿佛在绿色的花园中穿行。上礼拜我开车经过一棵樱花树,就种在安全岛上。我的车像鱼一样从树下游弋而过,带起一阵风,樱花的花瓣两三片飘进车里,这种感觉,又岂是公共交通能比的呢。 所以我劝在美国的所有人学车开车。不管是博士后老婆、全职主妇、学生,开车都是四海一家的解决之道。班上有个小妹最近去了湾区工作,我每日在qq上不辞辛苦地劝她买车。在这里,车如同中国人的菜篮、自行车、公交月票,是不可或缺的生活。 车神同学后来去了福特。很好的公司,很大的公司,只是不是他最初的梦想。得知我买新车后此哥们在我的Facebook上留言: Where is Ford? 说好的Ford呢?他曾允诺给我员工折扣。下面有人回说,哥们,where is your VW?他回到:In my heart, always in my heart! 此同学现在著名炒房团热点地区底特律,住着月租一千上下三层的小楼。让我们祝愿他早日实现人生的终极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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