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November 2010

感恩节大餐+Black Friday购物记

我心中早已把感恩节当成了和中秋节一样的节日,就是收获季节嘛,一家人在一起,把该吃的吃了,该花的花了,然后收拾收拾准备迎接凛冽的寒风。去年感恩节睡过了,没赶上Black Friday的半夜排队,当然今年也没赶上,但还是十足凑了一回热闹。 今年的感恩节在Ann家做客,我觉得美国人从小美术学得好,随便一个人对家装都头头是道,而我们除了会和施工队吵架就不会任何装饰了。50年代的房子70年代买下,经过40年的精心打造和积累,早就显出老房子具有的木头光泽和甜蜜的家的感觉了。 随便拍几个小角落: 壁炉里炉火熊熊,先喝着香槟吃着parmesan crispy解馋,真好吃呀,我一个人全吃光了还拿走一袋。 然后是正餐前的squash汤。 火鸡是最大的话题,而话题的争议在于火鸡什么时候熟。烤炉外面是个温度计,一头连在火鸡肚子里,估摸着什么时候才能好。美国厨房里有千百种工具,我爸炒菜从来只用一个勺…… 火鸡终于好了,一家之主开始动刀子,这是激动人心的时刻! 详细的火鸡剖面。里面塞了各式staffing。 切好的火鸡跟着其他配菜一起端上来。我是第一次吃火鸡,除了硬硬的没什么关系。配菜的味道还不错,红薯、青豆、蔓越莓都是感恩节的传统食物,相当于我们中秋节的柚子葡萄。 开心的我坐在一旁等吃。 一顿饭连酒连南瓜派一直吃到晚上十点,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我们一路赶到fashion valley,只见平时萧瑟的高速公路这会儿人山人海,出口前几百米就开始堵车。好不容易蹭到了出口,商场门口的街道每个拐角都在堵车,大批商场派出的交通协管员嘻嘻哈哈地指挥大家往里走。我拿出在国内败家的精神,在四个小时内血拼如下战果: 三件毛衣,两个靠垫,一件绣花镂空衬衫,一件T,两条牛仔裤,一个暖气,一只眉笔,四个护手霜,一顿午饭,无数咖啡。。。bird犹在悠悠地说,没有买他梦寐以求的Alienware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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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lesque: 黄金时代的追忆

我很少看歌舞片/音乐片,所以对这方面的片子的评论我做不得准。但从一个普通观众的视角来看,burlesque真是一部不错的激动人心的励志片,如果不是一部好的歌舞片的话。 不过我仍然喜欢里面的歌舞。Cher的歌声具有穿透力和沧桑感,尤其在俱乐部快要被收回的时候唱的那一首Last of me,让人想起黄金岁月之后的坚守和倔强,而戏中母性的表演让我对她那张驴脸的印象好了不少。但片中最让人惊艳的无疑是饰演年轻女孩Ali的Christina Aguilera,这个长了一张Paris Hilton般甜蜜小脸的女孩无论是歌是舞都爆发力极强,在audition时那场热舞秀就已经足以迷倒观众,而后面随着女孩的成长,一波接一波的歌舞秀更是让人目不暇接。好莱坞擅长的歌舞编排、服装道具让人回到歌舞片黄金年代的辉煌,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她刚开始成为dancer时候化着淡妆的精致模样儿,单色T恤衬托出的美好身材像让人过目不忘的邻家女孩。虽然歌舞片不是很考验演技,但这个初次在大屏幕上亮相的女演员绝对有前途,不知道这场电影下来,会有多少粉丝涌进她的俱乐部。 故事情节很简单(歌舞片应该一向如此吧):来自Iowa的女孩Ali独闯洛杉矶,来到名叫Burlesque的夜总会想成为一名舞者。夜总会老板Tess(Cher饰) 是几十年前的红星,她经营的Burlesque是她的几十年苦心经营的命根子,是其中各种职员——乐队、舞美、音响和舞者热爱的家园,却陷入被房地产商强拆的危机中。Ali在逐渐成名的过程中周旋于有共同语言的调酒师和富有的房产商中间,不得不做出选择。我喜欢这样的简单明了,本来歌舞片就不需要太多诡计,好坏分明,简单粗暴,励志直接。Ali的人生就像她的歌舞一样单纯没有心机,直击人心。 如果芝加哥和NINE这样的片子能受到奥斯卡的喜欢,那这部片子明年的小金人也大大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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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and Other Drugs 《爱情灵药》:肉体与灵魂的关系

爱情灵药最大的可看之处莫过于看美女脱衣,而且脱得一丝不挂,而且是在保守的美国的大屏幕上拖得一丝不挂。虽然曾经的断背男Jake也脱得一丝不挂,但是吸引力显然没有Anne来得大。厂商显然也知道这部片子的卖点就这一个而已,要不然这对断背山里的夫妻也不会默契地拍大尺寸照片登上Entertainment Weekly的封面。 其实这个故事跟肉体完全没有关系——好吧,唯一的关系就在于男主是个医药代表,俗称卖药的,而女主是个病人,所以俩人之间的肉体关系都是肉体和疾病的关系。女主是个年仅26岁的年轻貌美的帕金森患者,而男主是个从小四处走桃花运但由于女人来得太多太容易造成自己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我们叫自私病,姑且称之吧——患者,影片从头到尾想说的就是这两个生理病和心理病患者之间的关系与爱情,而除了裸体与肉体这个亮点之外,故事本身并非不乏善可陈。 影片由Jamey Reidy的小说Hard Sell: The Evolution of a Viagra Salesman改编而成,展开在医药行业的背景中。没有戏剧化的背景,除了人设之外算是淡淡的轻喜剧,然而过分铺陈二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使得电影的结构有些头重脚轻,结尾也俗套得如同任何一部好莱坞电影,使得本来营造起来的那种现实感被生生抽离了,我们放佛又来到了灰姑娘的世界里。所以,剩下的也就是Anne姐和jake哥日益精湛、有望挑起好莱坞下一代大梁的演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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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and Other Drugs 《爱情灵药》:

爱情灵药最大的可看之处莫过于看美女脱衣,而且脱得一丝不挂,而且是在保守的美国的大屏幕上拖得一丝不挂。虽然曾经的断背男Jake也脱得一丝不挂,但是吸引力显然没有Anne来得大。厂商显然也知道这部片子的卖点就这一个而已,要不然这对断背山里的夫妻也不会默契地拍大尺寸照片登上Entertainment Weekly的封面。 其实这个故事跟肉体完全没有关系——好吧,唯一的关系就在于男主是个医药代表,俗称卖药的,而女主是个病人,所以俩人之间的肉体关系都是肉体和疾病的关系。女主是个年仅26岁的年轻貌美的帕金森患者,而男主是个从小四处走桃花运但由于女人来得太多太容易造成自己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我们叫自私病,姑且称之吧——患者,影片从头到尾想说的就是这两个生理病和心理病患者之间的关系与爱情,而除了裸体与肉体这个亮点之外,故事本身并非不乏善可陈。 影片由Jamey Reidy的小说Hard Sell: The Evolution of a Viagra Salesman改编而成,展开在医药行业的背景中。没有戏剧化的背景,除了人设之外算是淡淡的轻喜剧,然而过分铺陈二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使得电影的结构有些头重脚轻,结尾也俗套得如同任何一部好莱坞电影,使得本来营造起来的那种现实感被生生抽离了,我们放佛又来到了灰姑娘的世界里。所以,剩下的也就是Anne姐和jake哥日益精湛、有望挑起好莱坞下一代大梁的演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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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回首背西风

周末San Diego大雨,我得意地穿上了早就买好的雪鞋。买的时候小二问我,要去玩雪啊?我含笑点头,心想你等着吧,San Diego马上也会变成跟雪地差不多的地方。 今年的天气果然奇怪。往年感恩节时大家都还穿短袖的,今年虽然还是有不怕死的美国小孩穿短袖凉拖,我早已经穿得像个粽子似的爱斯基摩人了。Costo里面竟然有卖电热扇,没错,就是跟我南方老家的用的电热扇一样一样的那种。我们处在一个多么落后的时代啊。 我在上大学以前,以为全世界的天气都和我家一样。春天永远没有晴天的日子,我坐在自行车后座妈妈的雨衣里面嗅着塑料和外面湿漉漉的味道。中午会放晴那么一会儿,然后就又是一直下到夜里。这样的天气持续整个春季,直到五一过后夏季的猛然来临,气温(华氏)和湿度同时飙升到100度,小时候没有空调,一个城的人都睡在外面——天台、阳台、院子里,铺着大小不一的竹席竹床板,盖着花色斑斓的毛巾被;夏天就在这种西瓜、桑拿和暴雨的滋味中度过了。后来bird在夏天来我家,长于北方的他完全这种温度湿度双重袭击的气候震惊了,甚至于到了不能出门的程度。然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小时候居住的地方天气真是恶劣得可以。 但还有最好的时光,比如每年的秋天,有第一场秋雨,有新发的课本,有中秋节的葡萄和柚子,还有院子里小朋友烧塔的树枝劈啪声。秋天最好的感觉是一家人坐在平台上赏月,那时候还有外婆,一家四口说说笑笑,直到夜凉。还有开学第一天坐在卧室的窗前看新发的语文书——那时候都是把语文书当成小说读的;闻着新书油墨的香气,简直舍不得翻动。啊,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下起来了,天终于要凉了。 冬天是照例要生冻疮的。后来我居住的北京和美国人民都不知道什么叫冻疮,我也难以和他们解释。小雪、大雪,一个又一个恐怖的节气,室外冷到两三度,室内也不过十度左右,戴着写字手套还是写不出字来,脚在教室里早已冻得冰凉。外婆给我念谚语:五九六九河边看柳,我就天天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空气里弥漫着木炭的味道——那时候一个火盆就是全家人过冬的全部用具。后来有了电暖气,再后来有了空调,可每当我回忆起儿时,脑海里还是噼啪作响的火花和空气中一点一点飘起来的灰白色的木炭灰,老也落不下去。 北京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秋天。第一年在昌平园,周末北京的同学都回家了,我在宿舍里一边听着张雨生的歌一边写信。那时候是网络时代的前夜,我一上午能写十封信!随身听里放着“我是一棵秋天的树”,唱得既励志又忧郁。我抬起头,窗外的树叶金黄,阳光落在我下铺的被子上,暖暖的。大一去燕园参加交响乐团的排练,回不了昌平,晚上住在35楼的师姐那里,赶在熄灯前的十点半才回宿舍,看到整个宿舍区的灯光通明,第一次对北京有了家的感觉。后来终于回到燕园,那里的银杏颜色黄得比昌平园还好。南配殿、校长办公室,处处纷扬,那是北京一年最好的天气,秋尽东未来。我们坐在校长楼前面的台阶看银杏的树叶一片一片落在碧绿的草地上,坐了好久。后来我想,也许真是燕园把我变成一个文艺青年的。在那个园子住过的人,心里多少都会留些记忆和情怀吧。 北京的大街小巷总给我最深的世俗感觉,那世俗却又不失雍容和尊贵。官园那条路前面长长的围墙是我去西单坐车的必经之路,灰色的高墙后面总像有说不清的故事。到了内城的胡同里面,小孩的吵闹、车水马龙的喧嚷让人觉得,这才是生活。北京的魅力就在于大和包容,在于各种地方的千差万别却总能和谐共存。我去动物园淘小衣服,在五道口讲价,漫天的沙尘暴吹得我一张嘴吐出一口沙子。后来我住望京,去金宝街上班,约朋友在三里屯吃饭,去北展看张震岳的演唱会,周末去密云玩,在十三陵的路边买樱桃,觉得一天之内,好像全世界都逛过了。 当然北京远远不是全世界。后来我真的到了“世界”,有的是暂住,有的是搬家,然后再搬再离开,回忆中却还尽是天气的滋味。青海的滋味是冬天,永远的冬天,从九月开始一直到来年六月的冬天,皑皑的雪山就近在咫尺,煤炉把我的羽绒服熏出一个碗大的洞,羽绒一片一片往外飘。我送到县城补,从此衣服变成两截不一的颜色。冬天里校车的油箱被冻上,竟然有老师用柴禾去烧油箱,我们惊异于他的创意的同时都躲到不能再远的地方,竟然没出事。这里仿佛永远都在下雪,十月的青海湖在下,五月的达坂山口在下,六月的橡皮山还在下。春季来临,雪山融水化进了小溪中,溪水冷得刺骨,反射强烈的阳光让我蜕了一层皮。 北欧的滋味也是冬天,但是极其简单干净的冬天,没有任何杂质的冬天。哥本哈根港以内,到处都是白,白得纯洁,白得耀眼,包括步行街上橱窗里闪亮的钻石首饰,姑娘们的皮肤,和所有人的心情。每个人都怀着一颗激动的心迎接圣诞,在平安夜那天下起了雪,小小的只有四岁的jonathan用稚嫩的童音叫我和shirley起床吃饭,院子里的大狗在不停奔跑,好像他也知道圣诞节。现在jonathan也长成标准典型的丹麦帅哥了吧,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们名字的中文发音。 我知道我迟早会搬离San Diego,这个我刚来时觉得无聊完全没有娱乐的城市。不知道我搬走之后,对这里的回忆会是什么样的天气?是太平洋东岸汹涌浪花的咸味,还是登高远望就可以看见的海豚,或者是我觉得一点也没有享受到的,所谓的南加的阳光?可以预知的一点是,不管回忆的是什么,回忆起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或者说好的东西在回忆中放大了,像版画一样刻在了脑子里。有些事和有些人总是记得过分清楚,而有些东西靠照片都回忆不起来——比如三年前我办公室的陈设。可是,即使我难以忘记的那些事和那些人,在这么大的世界、这么长的生活里,我在哪里还能遇见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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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心家的晚餐:水煮鱼,肉炒山药和蒜蓉烤虾

水煮鱼: 1.龙利鱼片切成薄片,越薄越好,抓淀粉和盐,酒腌上 2.锅内倒入油,炒干辣椒,花椒 3.炒热后,移出一半辣椒和花椒,剩下的一半加郫县豆瓣和水,烧开,放点盐 4.把鱼片放进去,煮至鱼片熟 5.准备豆芽和白菜,过水,放到大盆里 6.把煮好的鱼片整锅浇在豆芽和白菜上 7.另起锅,热油,当油热到冒烟时,关火,把油和剩下的辣椒花椒统一浇在大盆上 8.加上小葱或香菜点缀   肉炒山药 1. 山药切片(戴手套,因为山药会让手痒) 2. 肉切片,料酒,淀粉,盐腌好 3. 热锅下肉片,七分熟时盛出 4. 放入葱姜蒜辣椒,放入山药略炒 5. 山药将熟时放入肉片,放盐起锅 (这道菜我的失败之处在于加了老抽,破坏了原来的颜色)   蒜蓉烤虾 1. 虾洗净,从背部切一刀,剔除虾线 2. 加料酒,盐腌好 3. 烤箱热至390华氏度,烤盘铺上锡纸,抹点橄榄油 4. 准备一头大蒜,切蒜蓉,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加辣椒和盐 5. 把切好的蒜蓉塞入虾背部的口子,铺好 6. 烤15分钟,如果不够,再略微烤几分钟,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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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大火的思考

上海十年来最严重的大火烧毁了一栋高层建筑,也吞噬了几十个无辜的生命。我不知道这次事故的责任能追溯到什么源头,但我想考究一下天朝对于防火的措施到底有多少可供改进之处。 首先,这样的高楼在上海和全国城市中并不少见,这样的火灾也并不是第一次,但从消防队的救火现场来看,几乎没有可供20层以上的消防措施。高压水柱上不去,直升飞机下不来,这就意味着我们从小学过的,火灾时要尽量往上走的方法根本不管用。在这次火灾中,聚集在天台上的人们没有得救,反而那些我们学过的不能用的自救方法——比如沿着脚手架往下爬的反而获救,这是最讽刺的一件事情。既然全国各地有那么多高楼,为什么不能建设更好更强的消防龙头,让消防能力可以达到几十层的高楼?我在北京时就住在一栋28层的民居中,现在想来,如果万一发生火灾,我们真是无法可想。 上海作为全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又刚刚办完世博会,据说投入了大量的维稳经费,这次火灾消防队和警车出动也不可谓不迅速。然而,大量的资金投入并没有落到更加重要的地方,比如强力的消防水龙;而更可怕的是,整个大楼的外面脚手架和涂料就是天生的可燃物,为什么在施工之前,没有想到这些问题?火灾发生的几率诚然很小,但一旦发生,就是大事;防范火灾的重点在于“防患于未然”,这些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一旦发生,所耗费的成本要大得多。 除了基本的基础设施,民众的消防意识也极其薄弱。我想起前几天东北一商厦发生火灾,结果消防车根本进不来,因为商厦所处地是步行街,为了防止车辆行驶特意在路口设了几个墩子。这种事情在美国是绝不可能发生的,这个国家的每一寸马路牙子上都用红色或绿色标上了颜色,红色是防火通道,是绝对不可以占用了,绿色是上下车暂停,只有白色的部分是可以路边停车。关键是,这个条例真的是全民遵从,我从未见过有人停车在红线边上。相反,我在北京住的小区外面路边全停满了车,我曾听过物业几次劝说说你们这样占用了消防通道,但根本无人听从,业主为了省下地下车库的停车费,全都把车停在外面。只要有一人这么干,所有的人都会这么干,因为就算只有一个人,他也把消防措施全毁灭了。平时大家相安无事,觉得天灾人祸不会发生到自己头上;我不知道一旦发生火灾,这样的责任会追究到谁的头上。 刚来美国的时候邻居家发生火灾,大清早只听见外面哐啷一声玻璃被砸碎,原来是邻居把灭火器取了出来。随后消防车赶到,我见识了消防员有条不紊地停车打开消防栓,取水灭火,警车也到得非常快。顺便说一句,在美国围观消防或警车执法也是非法的,因为围观的群众可能会对秩序造成混乱。火灾很快就被扑灭了,除了一只猫以外没有人员伤亡。美西大部分是几层板楼或一层的平房,对于消防上不会有太大难题,然而一切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措施和民众意识还是做得非常到位,为的就是防止那可能万分之一的概率。我知道即使现代消防技术对于百米以上的高楼也是非常有限的,但如何在我们有限的能力中最大可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这里的做法确实值得中国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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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与旧的另外一种思考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北京——伤痕累累的古城》,关于北京城墙的拆与建的。从1980年代以来,整个中国都浸入在一种为古老文化、建筑、文物的丢失和毁灭而伤感的气氛中,各种各样的书籍和观点纷纷对当年毛和共的行为加以了最大谴责;随之而来的是对祖宗的文化的怀念,和对古旧事物的崇拜,比如八十年代无人问津的古玩市场今日比股市还火,马未都上一趟央视就吸引了亿万粉丝,上至官员下至小学生纷纷开始学习“国学”等等,不一而足。 我也是这群惋惜和敬仰传统文化人群中的一份子,当然现在这种人群基本已经成为主流人群。但昨天跟一个美国人Ann聊天的时候,她问我,毛为什么要破四旧呢?破四旧和他的执政方针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想了想,竟不知如何回答。最后我只能说,根据我的想象,他们应该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新的,既然建立了一个新政权,那么旧的一切就都应该毁灭吧。其实我对自己的这个答案也非常不满意,因为我不知道旧的东西哪里惹着他们了——苏共也建立了新政权,那文物和古建还不是好好地在那里。 但是更令人惊奇地是Ann对“旧”的态度。我之所以强调她是一个美国人,是因为她的观点与刚才我说的力图恢复历史的中国当代“主流”观点并不太一样。她曾经认识一个台湾女孩,对她自豪地说台湾在保护传统文化,比如繁体字方面比中国大陆做得好得多。她转而向我说,这是女孩的原话啊,我也不知道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她的这一句“好事还是坏事”让我发现,美国人民对过去还真是不怎么看重。这很可能因为他们确实没什么历史——这点往往是中国人嘲笑的出发点,但更有可能是他们的历史确实不怎么光荣。美国人没有家谱也没有清明节,Ann跟我说,这是因为他们的祖先从旧大陆来的时候往往身无长物白手起家,他们压根就不希望记住过去的历史。是啊,谁会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想到漂流海外呢? 我向她承认了这一点,说很多地方台湾文化确实比大陆更抱有传统精神。我跟她说,大陆的历次运动已经把几千年儒家和佛教教导人民之间的那点儿友善态度已经消灭光了,这是现在整个大陆社会最要命的一点。比如说,我在美国大街上遇到一个陌生人,我会default把他当成朋友,首先摆出友善的态度对待他,至于他到底是怎么样以后再说;但在中国大街上遇到一个陌生人,我首先会怀疑他是敌人,骗子,要饭的,敲诈,抢劫,等等,总之是有所图,我下意识地不会摆出好脸给他。至于快递、外卖,基本上不会有人和他们打招呼,除非大家熟了之后,我知道你是好人,那我们才能成为朋友。其实哪里有那么多坏人呢?但人和人之间就是总绷着一张脸。 扯远了。说回到新与旧的问题,美国人不认旧,也没有旧的东西,在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向前看的,永远有着傻呵呵的乐观精神;中国人愿意回顾,愿意讲述几千年的家族历史(每个父亲都会给自己孩子讲,我们家是xxx地方来的吧);愿意留着城墙,繁体字,甚至念私塾读论语的传统。我没有办法去判断这是对是错——正如我没有办法了解为什么当年会拆北京的城墙一样,只是突然发现,对于新和旧,我们在五十年前有一种看法——那时候几乎没有人关注文物,没有人觉得拆城墙“不对”(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不对,而非政治正确与否),而在五十年后有了完全相反的一种看法;而大洋彼岸的人们,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我仍然是惋惜和敬仰传统文化人群中的一份子,仍然惋惜北京古城的变迁,这种看法是个人的,不会随着新的什么运动或思潮的看法而改变(假如有的话),但我在思考,在某些事情上,是否没有对与错的问题,而仅仅是各人与各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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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红豆冰》: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啊

豆瓣上有人说阿牛真看不出来是新手导演,我强烈同意。如果说剧本是有朋友相助而显得完全不青涩的话,那剪辑上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有一个镜头是阿牛和打架鱼在闷热的房间里打架鱼靠着他哭,下一个镜头就是打架鱼惊慌失措地跑到楼下,而阿牛木呆呆地坐在房间里。观众有点不解但很快就过去,一直到最后结尾的时候遗憾的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遗憾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过是错误的啊,当时打架鱼那么惊慌失措,是因为他们有了一个美好的初吻。这个初吻在打架鱼和妈妈去新加坡了之后插入,让观众更觉得酸甜苦辣,一时百种滋味涌上心头,真是剧中的神来之笔。 可能初恋这种小清新的主题特别适合这群小文艺的马来艺人拍吧:傻不愣登的阿牛,纯情的李心洁,令人捧腹的光良,没有台词却有眼神的梁静茹,一群70后扮演二十年前的他们竟然一点也不显老,流畅的叙事很快就把观众带到那个像南洋的夏日雨季一样闷热潮湿的少年时代中去。花痴恨嫁的妹妹,暗恋女孩却不敢说的阿牛,执拗忧郁的李心洁,白马王子品冠,总是倒霉的马林帆,每一个在我们的少年回忆中都有有原型的啊。我们记得班里那个个子最高却学习不好的胖子,记得那个总是给女生写情书的文艺青年,还有女生飞扬的头花和裙角,只是它们也如同被潮湿天气侵蚀的墙壁一般,变得霉迹斑斑了。 电影里有几首歌我很喜欢,同时也发挥了阿牛的音乐特长。用大马的第一首本土情歌,上官流云的《午夜香吻》加上阿牛的槟城细雨,那种带着烟火味的世俗生活加文艺青年的腔调,却真贴切空气中弥漫着水雾和尘土的南洋风味。品冠的声音真好听,阿牛的唱腔真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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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上个时代最优秀的童话作者

我上本科的时候,正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横空出世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评论和粉丝都被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震惊,这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孩很快流行了起来,书,同人,玩具……然后又被强大的好莱坞拍成了电影,席卷全球,作者J.K.罗琳也从只能去咖啡馆蹭暖气的单亲母亲变成了世界上最富的作家之一云云。总之,哈利波特变成了一个产业,一个可持续赚钱的产业。 我也觉得哈利波特确实好,从作者的想象世界到她创造的那些独特的词语。但是对我来说,我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我并不为哈里波特而疯狂。对我来说,我疯狂过的童话——中国童话,就只有郑渊洁的皮皮鲁和鲁西西。那还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应该是1988年,妈妈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了一本《鲁西西全传》。在那个书本匮乏、连好一点的书都要到省会去买的年代,这本童话立刻吸引我全部的注意力。我看过格林童话,看过安徒生童话,我也喜欢它们,可是它们总是外国的东西,和我们的生活隔着一层。而鲁西西——这个跟我一样大的女孩子,她的生活坏境简直就是我的翻版,而她的奇遇又是多么活色生香。我羡慕她有一个双胞胎的哥哥,羡慕她可以碰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教室里,我们的家里!我用了几个晚上就看完了第一遍,然后整个暑假都陶醉在这个幻想的世界里。从此我知道了这个名字——郑渊洁,和他笔下的一系列人物——鲁西西,皮皮鲁,舒克贝塔。郑渊洁系列的童话从此成了我整个童年幻想的来源:我希望有罐头小人来慰藉我孤独的童年生活,就像现在的小朋友希望有个家养小精灵一样;我固执地认为家里或者院子里一定也会有密室,就像鲁西西家里的那样。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郑渊洁的童话是上个时代最好的、也是几乎唯一的童话。他的写作思路和后来的商业模式是超前的;也许拜他小学毕业的学历所赐,他并没有被什么正统或主流的框框所束缚,这也许是他强大想象力的来源之一。好的童话总是诞生于民间,就像郁郁不得志的安徒生,失业记者罗琳,和小学毕业的郑渊洁。后来他办了《童话大王》,这本完全由他一个人的写作所支撑的月刊简直是前市场经济时代的一个奇迹,这个模式到现在仍然让人觉得新奇,而到现在也没有人打破这个记录。我订过好几年这本杂志,每月看上面的舒克贝塔连载,还让爸爸同事出差去北京的时候去专卖店给我买他们的贴纸和玩具——现在想起来,这是最早的周边产品雏形吧。当然,像郑渊洁日前在微博中所说的那样,我也是十万个小读者中的一个,给他写过信,盼望过他的回信,虽然内容已经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我的记忆湮灭了。 前两天,郑渊洁在微博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我大约收到十余万封小读者来信。我将这些信装满一套房子。我用读者给我的稿费买房子然后让读者的信住。昨天晚上,我随意拿出一封湖南湘潭叫章懿哲的小学生写给我的信贴在围脖上,我想找到他。在脖友的帮助下,不到一个小时,就找到了。我以后每天找一位。今天是谁? 消息里还带有这位小朋友当年的信的图片(看这里)。我无法描述我看到这些信的时候的感觉。好像我坐进了机器猫的任意门,打开了那个我再也回不去的时空,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这些小朋友们,就是郑州的我,徐州的我,湘潭的我。我们的笔触一样稚嫩,我们的心情一样激动,我们在读同一个人的故事,我们并不孤独。我们连信封上的8分邮票图案都一样,连劣质的薄薄的信纸都一样。如今那些信纸早已经发黄,而我们四散在天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买房家庭的压力下,在成年人的责任下。我含着眼泪看他们的故事,想起了我的那些信,想起了我的童年时光在时间和空间的折叠中影影重重。我第一次觉得互联网是个奇妙的东西,我可以给童年的偶像直接留言,直接对话;我给郑渊洁的微博留了言,希望我能被找到,虽然我只是十万分之一,但也有十万分之一的可能,不是吗? 郑渊洁还是没有赶上好时候。其实就算他出现在现在,也很有可能没有赶上好时候。中国的儿童产业远不如英美那样成熟,J.K.罗琳可以凭借哈利波特一举成为富翁,而郑渊洁仍然只能靠稿费生活。我一直在想,如果郑渊洁生在英国,皮皮鲁与鲁西西也被拍成电影,那全世界小朋友的童话世界里,是不是又会多几个美好的形象。他们的故事不会比哈利波特难看,因为他们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里。而现在,我们的小朋友只有喜羊羊和灰太狼。郑渊洁的时代过去了;但在我们的时代里,他以一个个人作家之力,给中国的儿童带来的心理慰藉和想象世界,使我们至今对他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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