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October 2015

西雅图艺术博物馆(Seattle Art Museum):“亲近印象主义”展览

西雅图地处北美一隅,没有什么像样的博物馆。所以就算是National Art Gallery运来的印象派藏品,票价也要25刀,观众还是趋之若鹜。我们早上逛完动物园,下午跑到Art Museum,发现这两个娱乐场所的受众真是完全不一样。动物园的游客平均体重180磅,每人一件Seahawks卫衣,拖家带口,满载欢乐。Art Museum的观众平均体重120,穿着黑灰白的衣服,脸上写着“我懂艺术我比你牛”的表情,大部分戴着眼镜,一个孩子都没有,我和穿着Elsa costume的S就像博物馆里的两个异类。 这次的印象派展品数量不少,不过有名的画家并不多,从Boudin到morisot还有莫奈和德加,都是不出名的小幅作品,加上寥寥几幅的早期梵高和塞尚,还比不上芝加哥Art of Institute的常年展览——一幅莫奈的巨幅《花园里》挂在正中央的墙上,加上对面的修拉《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真是豪气。 展览有讲解,有出租的音频讲解器,还可以下载app免费听讲解。但是这些事先录好的讲解都比较客观无趣,不像现场讲解员对每一幅画都带上了自己的个人色彩。比如他讲塞尚的《静物苹果篮子》,就讲到塞尚完全抛弃了透视法,用一个摇摇欲坠的篮子来表达他心中的“真实”。正如拍照片时,拍摄者与被拍者的关系一样:拍照时,我知道你,这是“真实”。但我对你的年龄、职业、财务状况、信用分数一无所知,所以这“真实”是相对的。塞尚了解苹果,钟爱苹果,曾经说过“以一枚苹果,我就能震慑全巴黎。”他画的不是让人要吃的苹果,而是让人想要珍藏的苹果,据说与他小时候收到过一篮子苹果的记忆有关。印象主义画派就是如此表现每日繁琐生活中的那么一丝丝让你今天高兴的事情——回想一下,今天有什么事情是与众不同的、能让你高兴的,哪怕只是高兴一点点的事情?塞尚的苹果、莫奈的睡莲、梵高的向日葵、德加的芭蕾舞女?总是有点什么的吧。 走出博物馆,西雅图的雨季如期而至,薄暮的街道上,撑着伞的行人来去匆匆,在雨水中模糊的汽车挡风玻璃也成了印象主义的画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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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心》:演员、剧本和逻辑

曹保平的电影一直都是那样,你觉得好,可是里面有东西总是不特别符合逻辑,让人觉得生硬,从《李米的猜想》到《烈日灼心》都是这样。当然,这也许不是曹保平的原因,而是中国的警匪悬疑类型片要同时为广电总局和主流观众妥协的原因。比如《烈日灼心》里最后的反转,就显得不必要:如果昆汀来拍,那三个人一定就是最终的杀人犯;“法律不能规定人能好到什么程度,但可以限制人能坏到什么程度”;这句电影的台词其实就是主题:杀人犯的救赎。曹保平说,这是因为主流观众肯定不会买杀人犯自我救赎的帐,我同意,但他可以把情节编得更圆一点,而不是用一个杀人大盗来给他们洗白。 除去一些情节上的生硬,电影还是相当吸引人的。摄影与音乐的考究就不说了;从开头到最后,基本没有冷场,所有的伏笔都得到了引爆(有些伏笔的生硬,如尾巴的突然出现和三个人对她的深厚感情等,则略去不提),角色和情节之间的互相呼应也做得很好。这个故事的悬念不是“杀人犯是谁”,而是“他们为什么杀人”和“他们怎么样被发现”;而发现与被发现中的警长段奕宏与协警邓超之间亦友亦敌的关系也成为了剧情的主要张力所在。有同事的友情,有救命的恩情,也许有暧昧的感情,统统加之在追捕与被追捕,怀疑与反怀疑的主线之上,并在天台追逐一场戏中得到了仪式般的升华(烈日之下,如临深渊),成为一部两个半小时电影毫不冷场的原因。因此,其中一些生硬的转折,比如另一个协警莫名其妙的死亡等等,也容易被影评谅解了。 还值得一说的是演员的演技。这是我看过的邓超演的最好的一部戏,完全是中戏教出来的教材范本,一言一行都有戏剧舞台上的张力,我这才明白一部戏真是可以毁了一个演员,也可以成就一个演员;段奕宏还是老样子,带着气声的末尾词让我偶然想起袁朗,可是他成功塑造了一个具有八十年代价值观的恪尽职守的刑警形象。最佳男主角奖同时发给这几个人一点也不过分。 所以,其实类型片要拍得好看很容易,好剧本,好演员,和好的逻辑。曹保平有了前两者,逻辑差一点,所以没有达到宁浩的高度。但大部分中国电影,第一条就挂了,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时间,我们还是只能看看好莱坞的枪战片隔靴搔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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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救援》:我们这个时代的鲁滨逊漂流记

文/王小心  我们在周六的晚上去看这部电影。结果影院爆满,一票难求。换了一家影院,售票小哥说:“只有第一排的票了,要吗?”我咬着牙说:“要!”心想大不了就撤。结果,我们在第一排仰着头60度角大气不敢喘地看完了全片,连厕所都忘记了去上。片尾音乐响起时,我回头看大厅,满满当当的观众席上没有一个人起身去上厕所。上一次这情景时,还是在2009年《阿凡达》首映的时候。  《火星救援》的故事很简单:一组宇航员到火星上开始任务,却因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不得不紧急撤回地球。其中一位植物学家兼机械师负伤,被误认为死亡而留在了火星上。结果,他奇迹般地生还了下来。听起来有没有很耳熟?对了,这就是影片的别名《我们这个时代的鲁滨逊漂流记》,或者《全世界最handy的男人标杆》,这两个我取的名字都可以充分表现影片的主题思想。首先,主人公,马特达蒙饰演的宇航员马克沃特尼的人设就非常符合一个能在无人环境中生存的要求。植物学家,农民也。机械师,工人也。有了农民和工人这两项特长,你基本就可以征服地球,哦不,火星。接下来,观众就在两个小时的时喜时悲中看着他像打怪练级一样,完成了让我们瞠目结舌的一系列生存任务。种土豆,你们行吗?摩尔斯电码,你们行吗?但他在火星上种出了土豆,还是用自己的粪便当肥料;他通过一个1996年的除了会转什么都不会的摄像头完成了和地球上的第一次通讯。当我们和他一起第一次在屏幕上看到隔着1.4亿公里传来的“Can you hear me”简讯时,一个伟大的创举完成了;每个人都热泪盈眶,因为我们终于可以隔着星球也能聊QQ了;当马特达蒙坐在荒凉的、红色的的火星土地上,看着远处的太阳缓缓落下时,我们可以说“太阳系共此时”了。  当然,他说的更有哲理。在影片里,他说,在一块土地上种出自己的农作物,是完成殖民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完成对火星的“殖民”了;我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都是46亿年从来没有人走过的土地。马克沃特尼是任何影片中真正的英雄。他的英雄不仅在于他能做出勇敢壮烈的举动(比如最后把自己从太空舱中弹射出来),更在于他能忍受寂寞孤独和绝望,并在绝望中保持乐观坚强的精神。马克沃特尼在剧中开的玩笑让观众在影院里比一部普通的喜剧片笑得还多。这个人物被马特达蒙演活了;他有普通人的痛苦、绝望,能对NASA说F word,也能在NASA公关部问他要自拍照片时在镜头前搞怪;他也勇敢、无畏,又并不鲁莽行事,是有血有肉的、我们所崇敬的宇航员的代表。  影片中我最喜欢的一幕,是最后当他的队友们决定返航去救他时,他需要自己达到3200公里以外的一块地区。在没有大气的星球上,他开着火星车在干燥的白天、寒冷的黑夜独自前行,身后是巨大的没有尽头的火星的星空。白天,他把太阳能电池铺在地上充电,抓紧时间睡几个小时,晚上又在零下的气温中行进在亘古无人的星球上。没有人和他交流,没有补给站,没有反馈,没有已知的成功途径。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玄奘、张骞,用一己之躯探索未知的处女地,他是太阳系中的哥伦布。  导演Ridley Scott是著名的硬汉风格,导演过《黑鹰坠落》、《汉尼拔》等“硬核”电影的他在这个剧本面前,呈现出了与去年《星际穿越》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星际穿越》的风格是温情脉脉的,充满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友情;然而《火星救援》是毫不拖泥带水的,虽然里面也满满是人类的美好感情(从队友在返航途中决定回去救他就能看得出来),但更多的是乐观、坚强,面对困难毫不惧怕的“人定胜天”的精神。这也是为什么太空电影总能让人心潮澎湃的原因:我们崇敬那些牺牲自己、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的人,这是人类在柴米油盐的生活之外从古至今从未停止的探索步伐。基于此,营救马克沃特尼又有了比拯救大兵瑞恩不同的意义:从对伦理的反思到对星辰大海的征途,不仅仅在于当下,而在于对未来的无数种可能性的展望。  看完电影回来,找到《火星任务》的原著小说看了一遍。原作是作者自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的,后来被导演看中,拍了这部电影。原作像是一部宅男在电脑前敲出来的小说,我看的是翻译版本,能看出来文笔很普通,但充满了宅男式的自嘲、玩笑,遇到问题去“解决”而不是去“抒情”的精神,毫不拖泥带水,这也许是Ridley Scott看中这个剧本的原因吧。  作为中国观众,在看到中国国家航天局出手相助的时候当然要感叹一下画风不对。在一个美国影院,一堆美国观众中间,突然听到了陈数字正腔圆的中文,还在震惊之际,就发现中国已经强大到可以当美国盟友的水平了;想起来几十年前的太空科幻片都是以俄国宇航技术为Plan B的,现在从《地心引力》到《火星救援》,中国宇航已经成了美国科幻片中愈来愈明显的背景,还有最后NASA局长充满敬意地和中国航天局局长的一次握手,让人感慨中国终于也快和美国并肩了,可是怎么就拍不出这样的电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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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隐娘》:侯孝贤的减法

        我带着尊敬和一丝失望在电脑上看完了侯孝贤的这部电影。如某个网络评论所说,这不是一个合格的商品。侯导晦涩的风格从《海上花》到《最好的时光》到《聂隐娘》,他的电影语言恐怕让许多步入电影院的观众望而却步。我后悔在电脑上看这部电影也是这个原因,在家里看时,周围环境的嘈杂使我没办法融入电影营造的环境中去,也就不可能与主人公的感情产生共鸣。顺便说,我对那种大片才要到电影院中去看的说法是极其反对的,《环太平洋》、《圣安德鲁斯断裂》这样的电影,去影院固然可以收到刺激,但在家里被狂轰滥炸也是一样的;然而像《聂隐娘》这样的电影,就像唐诗说“依依墟里烟”,“长河落日圆”一样,如果不到真情实境中,是无法体会创作者所要表现的精神的。  据编剧朱天心所说,《聂隐娘》是一部讲少女碰见当年所爱之人,不忍下手的的爱情片。如果就当作类型片来看,这当然不是一部好电影。侯孝贤连故事都没讲清楚,剩下的还要我自己google藩镇割据魏博兵变。舒淇演的聂隐娘,在十岁时被公主屈叛、抢走自己青梅竹马的初恋时就能跑到别人院子里去,在树上一坐就是半天,那一定是个性情中人,起码也是能把自己感情充分表达出来的少女。可是在《聂隐娘》里,除了她掩面哭泣那一段令人动容之外,全程她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让人分不出她是喜是悲,更没法跟着她的感情线进行下去。  但作为艺术片的观众,我又喜欢侯孝贤的这种减法。他留白太多,呈现的几乎只有静态的画面和缓慢进行的镜头。他把背后的故事全部隐去,只剩下浮出水面的一角。节奏是缓慢的,慢到现在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电影能这么拍;他一点也不在乎剧情、情节、悬念对观众的刺激,就是现在充斥中国电影市场的国产商业片的反义词。那些电影恨不得拿个痒痒挠,直接来把观众挠笑或者挠哭,而侯孝贤是自己慢慢地画,他全身心地浸入自己的创作状态,晚唐的楼,田兴发配时碧绿的山,隐娘离开时的音乐,正是我们需要的唐传奇。  我希望这样的片子能比《煎饼侠》能多一些。多一些很长时间后,我们脑海中还会想起的昏暗宫灯下的刀光,还会想起的唐朝这个诡异妖艳时代的的刺客和巫蛊,甚至还会想起的宫殿的天花板上那一根一根榫卯结构的木梁。  这些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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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半球最适合亚洲人居住的地方

帮父母办加拿大的签证颇费了一番功夫。因为有绿卡,所以我们是可以直接开车通过边境的;但持有旅游签证的他们则不行。咫尺之遥的加拿大,办签证却需要填一堆网上表格,寄到洛杉矶和盐湖城两个地方,交一百美元,以及若干手续费和回邮信封。第一次去加拿大的时候颇为新鲜,左顾右盼,却除了公制的限速牌之后没有看见任何与美国不一样的东西。我忍不住问开车的Bird:“你说加拿大和美国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他想了半天,说:“没有区别。”百分之八十的加拿大人住在离美国边境100英里以内的地方,虽然是英联邦国家,但口音与美国已经基本没有区别,完全被美国同化了。这次因为Bird还是从别的城市过来,我要一个人开车三个小时从西雅图到温哥华。一大清早,我开着小斯巴鲁载着一家人扭头就上了405。过了一个小时转I5高速公路,景色渐渐开阔起来,还有一段景色秀丽的山路。由于不是节假日,边境人不多,除了巨大的国界碑,几乎就像是个高速公路收费路口。美国和加拿大边境的管理松懈可见一班,比我在加州居住时戒备森严的美墨边境差多了,简直就像是个玩笑。我出示绿卡,女儿出示护照,父母出示签证,没想到边检官来了句:“孩子他爹呢?”我说:“还在出差呢…”她立即来了一句:“有签字的委托信吗?”我就傻了。对小孩管得比大人还严格啊!我赶紧说:“孩子他爹今晚就过来。”“为什么不一起过来?”“他有工作…”这才大手一挥,让我们入境了。和上次一样,除了英制变成了公制以外,道路交通、高度两边的风景、交通规则等,和美国并无不同。沿着99号公路一路北上,穿过中国人聚居地Richmond(列治文,一译里士满),就到了温哥华的市中心。西雅图也算是美国西海岸的大城市了,可是和温哥华比,就变成了乡下。温哥华开阔华丽的亚寒带景色展现在面前。街上人大多是亚洲面孔,恍惚有种到了北京或者香港的感觉。人群的衣着、发型也比美国大农村强多了,看来我们公司fashion office的同事说“美国时尚趋势比欧洲晚五年,比亚洲晚十年”不是没有道理的,起码身材这一点上就强多了。温哥华的非白种人口占到了一半比例,当然其中大多数是东方人。就连我们住的Hyatt Regency酒店的前台和服务员,也个个都是亚洲面孔,只是多为第二代移民,不会说中文了。Hyatt Regency在温哥华市中心的Burrard街上,鳞次节比的高楼大厦中间。温哥华最中心的部分在英吉利湾和温哥华湾两边海域之间的半岛上,通过世界上最大的公园—Stanley Park(斯坦利公园)与西温华山坡上的密集住宅区连接起来。在斯坦利公园漫步,满天飘落的红叶中能看见湛蓝的海水,碧蓝的天空,和雄伟的一直延伸入海的洛基山脉。如果天气再潮湿一点,炎热一点,我会以为这是香港,街头的中文招牌下,马上就有古惑仔的混混跑出来。这也许是为什么回归之前,大量的香港人移民到温哥华的原因吧:他们在一万公里的太平洋东岸找到了一个与故乡相似的地方。移民的脚步总是如此,不知道有一天人类移民火星时,是不是也总是寻找与地球最近的地方。 温哥华的著名景点有Suspension Park(吊桥公园)、中国城、中山公园,Gastown的老城区,我们都做浮光掠影游。上礼拜公司刚在酒店旁边新开了加拿大的旗舰店,以Chanel, Valentino等大量奢侈品精品店吸引温哥华的东方富人。而在新店旁边就是Vancouver Art Gallery,正在展出格拉斯哥博物馆的意大利五百年油画展。馆内竟然还有中文讲解(不是讲解机,而是活人),年轻的讲解员操着一口温柔的台湾国语,令人感动。这世界上真没有一个地方比温哥华更适合亚洲人了。令人感动的还有温哥华的食物。许多在美国的亚洲人开车一天往返六个小时,就是为了温哥华的美食。著名的Richmond麒麟酒店在我前一天去订座时,就已经排到了下午两点十五,而另一家downtown的麒麟在我们中午一点赶到时,也已经人满为患。街边任何一家看上去上点档次的中餐馆,尤其是广东的早茶风味,都秒杀美国的中餐馆。高朋满座,粤语声鼎沸,从环境、装修到食物卖相、质量,都让人感觉回中国也不外如此了。中国人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生存能力真是顶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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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年,从天堂到人间

上周末去温哥华玩,住在市中心的Hyatt Regency酒店。下楼隔壁就是温哥华美术馆(Vancouver Art Gallery),正在展出的是Of Heaven and Earth(从天堂到人间)—意大利500年油画展览。展品大部分来自英国格拉斯哥系博物馆。 500年,从天堂到人间,说的其实是从宗教画到世俗画作的转变。从14世纪到19世纪,从中世纪末期文艺复兴的曙光开始,到19世纪印象主义的兴起结束,油画艺术与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早期圣母生圣婴头上的光晕慢慢淡去,然而还保持着”bless“的手势,圣婴一只脚据说是踩在自己将来的灌木上。16世纪Titian(提香)的Christ and Adulteress,表现的是圣经中耶稣说”你们之中谁没有罪的,就朝这个妇人扔出第一块石头“。画作中所有的配角都用不和谐的肢体转动表现了沉思,我们知道,最后谁也没能扔出第一块石头。耶稣真是伟大的演说家。画作中最右面的男人被截下,然后又在几百年后的艺术品市场上被找到,经过对比,发现还真是原画中的一部分,布质、颜色、油料都和原画几无差异。然而,这个男子也被截的只剩下一个头了。所以,当这幅画在今日的博物馆中展出时,总是一副巨大的画作旁边加上一个头,看起来挺幽默的。 十五世纪的Carlo Dolci受到了戏剧的影响,或者说影响了后来的戏剧(以及电影)。女主角莎乐美端着盛有St. John的头的盘子出现时,仿佛在漆黑的舞台上缓缓走出,带着惊惶的神情。背景是完全黑化的,只有一束冷光照在她的脸上,仿佛今日的惊悚片,又像是某些人物摄影的特色,所有的兴奋、恐慌、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一点上。不仅莎乐美,圣母圣婴像也是如此。他的画作中,周围的环境是不存在的,只有人,只有特写,纤细如发的五官、神态描写,甚至翩翩衣袂的刻画。 宏伟的画作永远只存在与宗教社会中,只有集人类全力才能表现出对主的膜拜。宗教式微,而十八世纪之后,房子能大到装下巨幅油画的贵族和赞助人也少了。壁画不见了,宗教画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幅油画,表现日常生活与普通人的主题:这里有一个小提琴演奏家,举着弓子谄媚地邀请人们起舞;这里有两个威尼斯的孩子,伏在石栏上看大运河的风景。这些画作被农民、牧民、小商人买下来,挂在家里的厨房、客厅、书房里。 然后是摄影的出现,对油画的发展起到了残忍的革命意义。那种追求纤毫入发的真实感不见了,许多油画家拒绝成为”人肉照相机“。于是有了大块、模糊、松散的印象主义。他们画的不是实物,而是印象。以颜色来表达印象,从而表达他们对被画物体和人的感觉。20世纪的立体主义、未来主义、达达主义…都是对摄影革命的反映,然而已不在本次展览的讨论范围内了。 在美术馆匆匆逗留,总是不能尽兴,每次只能看少数几幅作品,就让人觉得目不暇接。温哥华美术馆的讲解员非常专业,栩栩如生,应该是学艺术史专业出身。而温哥华的国际性体现在竟然还有中文讲解上。操着温柔台湾口音的讲解员娓娓道来,让人仿佛回到了东方。 走出博物馆,初秋的温哥华已有凉意,而太阳还和煦地照在身上。街边的树叶已经全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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