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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令》中的立体人物

陈情令的优点是,继《镇魂》之后,主流市场终于看到了此类题材的潜力,舍得投资拍更好的电视剧了;从服装设计音乐特效上,都比前者有了长足进步,不是只能看脸的电视剧了;缺点了,为了凑剧情,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我需要快进去看,即使剩下那三分之一看得津津有味。这部剧本质是一个英雄主义的少年成长故事,有亲情,有兄弟,有爱情,有各种关卡和磨难,有一个世界和更大的世界。这种故事本质数千年来一直有人写,因为读者和观众爱看,畅快淋漓,代入感强。有几个人物,书和电视塑造得不错: 江澄:江澄就是一个普通人。当然不是说他的才能是普通人——年少时父母双亡,二十岁不到肩上就背了重建云梦江氏的的重任,当然是人中豪杰。但是他的性格中, 普通人的优点他全都有,缺点也全都有。他有侠肝义胆,为掩护兄弟逃走不惜自己被抓,从而被化去了金丹;他也有太重的得失心,为了家族的事业和亲人的感情放弃了兄弟。最后见魏无羡的那一面,像极了我们每一个人:明明有那么多不舍,明明想扑上去说谢谢,明明想留住他,但嘴上就是说不出来。之前与魏无羡的相处方式,也是这样的;嘴上吵得那么凶,心里全是完全相反的。失去了师姐给他台阶下,失去了好脾气的魏无羡,他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他脾气坏,又急躁,跟人吵架的时候什么难听的话都骂得出来,也很像我自己。脾气来得快又去得快,骂完之后自己又后悔,四处找不到台阶下。我因为这样的真实而喜欢他,也可怜他。 魏无羡:这个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一方面这是天赋,源于在市井中讨生活不得不乐观面对现实苦难的环境,另外一方面当然源于他的本领和才能。这是一个被表扬大的小孩,江枫眠和师姐都知道他有着比江澄强大的修道天赋和武艺,他自己心里也是明白的。这种强大让他不畏权贵,能空口白牙把各大世家怼得哑口无言;内心的坚持和自信又能让他“一条道走到黑”,哪怕没有一个人站在他身边(除了师姐,但师姐主要给予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从而走出自己的路。这样的性格和才华不管放在哪里,都是开山祖师式的人物,是可以做一番大事的人。他的性格在十六年前后是有变化的,从单纯的直截了当到看透之后的圆满宽容,所谓看山还是山,但又不是山了。这也是整个故事的主题之一,即孤胆英雄式的少年的成长故事——与《哈利波特》本质上是一样的。他是杨过,是令狐冲,是难得的是,他还是个善良好脾气的人。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太少见了,我很羡慕他。 蓝忘机:他的性格比前面两人扁平很多,基本就是个世家弟子楷模式的人物,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出场主要是为了映衬主人公,同时表现出故事的另一个主题——友谊(或爱情)。他的自我救赎也是在闭环中完成了,是一个可以自我学习、自我进化的人物。十六年前,他囿于仙规教条和从小成长的环境,没有站在魏无羡这边,这让他后悔了十六年;十六年后,无论是什么样的艰难逆境,他都坚定不移地站在魏无羡身边。这是一个被当成CEO培养的人物,而不是创业者。 除了这三个人,其余大部分都是扁平人物,比如师姐的善良,蓝曦臣的单纯,晓星尘的圣母,薛洋的坏,金光瑶坏的理由。如果剧情能不那么拖沓,而花多点笔墨把这些人塑造得立体一点,会好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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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陌生人》:谁是那个陌生人?

这本书是刚来美国的时候根据斯蒂芬·金在《娱乐周刊》的推荐上读的,是当年他推荐的十本书目之一。当时英语不好,读得囫囵吞枣,竟然还写了一篇书评,可见我的书评有多不值钱。最近上班开车,把中文版又找来重新读了一遍,才看明白了不少。 作者萨拉·沃特斯的作品总是脱不开女同,这是唯一的一本与同性恋无关的书。厚厚四五百页,讲了一个并不恐怖的恐怖故事——当时以为斯蒂芬·金推荐的都是刺激的恐怖小说呢。书如其名,讲了一个“小小陌生人”在二战后英国的衰败庄园里生根发芽,并把整个家族的残余摧枯拉朽的故事。旧时代的淑女母亲、饱受战争生理和心理创伤的儿子,毫无贵族仪态的粗糙坚韧的大女儿,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贯穿故事始终的医生。光看人物,就可以想象得到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阴暗幽深的大宅——参见唐顿庄园在电视剧结束的二十年后,艰难度日、卖地卖宅,却还要保持贵族风度的旧时代家庭……这样的环境下,鬼的产生莫不是太容易了? “小小陌生人”,初看此书的读者都以为是艾瑞斯夫人的早逝的大女儿苏珊。一战后的1919年,庄园里举行庆祝集会,那几乎是这个古老庄园的最后荣光。故事的叙述者——法拉第医生作为庄园女仆的儿子,也参加了集会,并见到了苏珊。当天晚上,苏珊就得了白喉,在痛苦中夭折了。她的灵魂似乎一直都在庄园里折磨着母亲和后来的弟妹,并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发生。有趣的是,法拉第医生作为外来者,总是在对庄园的主人们讲述各种古怪事件的科学解释——其实同时也是在对读者们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这里并没有鬼。弟弟罗德里克的发疯很显然是战争PTSD和庄园的生存压力双重的结果;小女孩被吉普咬伤很可能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母亲艾瑞斯夫人的身亡,则是她内心对死去孩子的思念所致。庄园里的种种奇怪声音——摇铃、电话、通话管、墙里的敲击声——连我家房顶上还经常有各种响动呢;那么大的古老宅院,没有声音才让人觉得奇怪呢。 那么,如果大女儿的鬼魂并不存在的话,小小陌生人到底是谁呢? ——————————以下有剧透慎入———————————— 看完全书才恍然大悟,“小小陌生人”原来是一直置之事外、在读者看来一直是局外人、但却一直怀着对庄园、更是对他不属于的那个贵族阶层的憧憬的法拉第医生。作者虚晃一枪,用似有还无的苏珊鬼魂骗过了读者,并造成恐怖小说的假象。当读者意识到这并不是一本类型小说,而更是一本严肃文学的时候,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法拉第医生作为当年仆人的儿子,对庄园的崇拜让他内心深处的“小小陌生人”潜意识人格发挥了作用:他一直在试图进入这个阶层,他对卡洛琳的爱是包裹在对庄园的占有欲之下的;而当卡洛琳发现了他的意图、拒绝了他之后,他的潜意识人格则需要把这个庄园毁掉;而广义来看,法拉第代表的那个下等阶层,在二战后迅速崛起(想象地产商巴里买下了庄园的土地,一栋栋建起来的二十世纪现代联排别墅),他们的上升也加速了旧时代乡绅阶层的毁灭。那个“陌生人”,既是法拉第医生自己,也是整个社会的迁移和动荡。这样的生活对艾瑞斯一家太陌生了,他们既无法接受,也无法生存。 在书中,由于法拉第一直充当第一人称的叙述角色,因此读者对许多的空白视而不见,而到最后真相呼之欲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漏过了书中的许多伏笔。我直到卡洛琳在母亲死后说的一句:“它杀死了妈妈,而我一直在帮助它”时,才大概明白这个“它”指的是谁:她并不是指庄园里的“坏东西”,而是指她引入的这个外来者,这个一直监视、影响着他们家,并且让她如此依赖的医生。 故事是好故事,但我觉得萨拉·沃特斯对贵族生活并不十分了解,虽然她说她为了体验生活,特意住到庄园改装的酒店里去。跟《唐顿庄园》、《高斯福德庄园》的上下几十口人、枝蔓延伸出的家族关系和社会关系相比,百厦庄园里面的人就像与世隔绝了一样,既没有亲戚、也没有社会关系,直到夫人葬礼那一节,才知道他们家原来是有亲戚的。作者当然是想把整个故事放在一个幽闭的环境中以渲染气氛,可我觉得对比光靠景物和氛围描写塑造没落贵族的光景,还是把他们放到更广阔的社会中去更能说明问题。 电影拍得实在不好,一方面是因为时间太短,书中大量的细节、慢热的层层推进都被放弃了,像是给看过书的读者拍了个MTV;我觉得要拍好这本书,起码要BBC六集电视剧的分量。另一方面,电影在塑造气氛方面做得也很一般。那么古老的庄园,那么多的鬼,原著里的瓢泼大雨、重重丝绒,你导演老把光线拍得跟建设社会主义似的干嘛,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尘土飞扬中搞拆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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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路》上的绵长安乐

《长乐路》与我之前写到的那本《Shanghai Free Taxi》不同之处在于,作者对中国人民是抱有同理心的。后者的作者还是以外来者的眼光看中国的故事,而《长乐路》的作者住在上海,娶了个abc老婆,儿子会说的第一个单词是世博会的吉祥物“海宝”,对长乐路上的邻居们、本书里的主人公们,每一家、每一户,都像是朋友式的拜访,而不是出租车司机式的采访式聊天。聊得越深,就越能感到这条路上的欢乐与眼泪(眼泪居多),用作者的话说,“上海一条马路上的中国梦”。 每个人当然都是有故事的。如何把这个故事的精华抓出来放在读者面前,还要承载作者的思想与政治观点,还要有春秋笔法,当然不容易。这本书里的很多人,虽然与我不在一个阶层,可是都生动深刻,像是把我推进了他们的生活中去。我几乎可以看到作者与他们一起吃面,一起在上海老旧的石库门穿越一排排的晾衣绳;在暴雨中的花店门口的台阶上吃着西瓜等待客人;闻着里弄门口那葱油饼的香味。 第一个人物,开手风琴和三明治店的CK,大概是最接近我阶层和年龄的人物。80后,从湖南考上大城市的大学,靠音乐天赋在上海有了谋生之路,然而文艺青年敏感的内心让他少年时自杀未遂,现在也并不满足于眼下的生活。于是他开始探索藏传佛教,开始开一个文艺的、却几乎无人问津的三明治店。他的问题是:中国人几辈子都在追求吃饱喝足,然而现在吃饱喝足之后,追求什么呢? 第二个人物,花店里的赵小姐,勤恳能干的山东女人,在上海开了十五年花店,正面临电商和经济收缩的冲击。最令人难过的是她的大儿子的故事,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推娃,天生领导人,在小城镇的家庭,这几乎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高的天赋。在一个不需要户籍的国家,他也许能成为考上顶尖大学的青年才俊,从政或者从商,然而现在只能退学,在高尔夫球场给人捡球,最痛苦的是,他的儿子还是要延续他的路。 还有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是故纸堆里那一叠厚厚的、穿越几十年的信件,来往于一个上海家庭和家庭中那个在历次浩劫中被发往青海农场劳教改造的一家之主。多么跌宕的人生啊!在四十岁前,他是私营业主,在民族资本风起云涌的上海有自己的工厂,有宅子,有金条。人生的后半程,他连自己孩子的成长过程都没有见到,唯一能看到的是风沙和毛泽东选集。而最为讽刺的是,当他的人生已经牺牲掉这么多了之后,等他终于平反回到上海的时候,他的子女却因为从小和父亲不在一起而没有任何感情。作者问他唯一的小儿子,现在已经移民纽约的一个机械师说,如果他们需要,他可以把那些信件影印一份给他带过去;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我们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对那些事情感兴趣,后代们更加只想忘记,“眼不见为净”。看到这里,读者已经对这个儿子充满了不解和愤怒。然而作者笔锋一转,写到他们俩安静地看着来上英文课的移民的人潮。小儿子指向他们说:“随便找一个经理过那个时代的人聊聊,你就会知道,我们的故事都一样。”那是一个人的人生啊。可是那么多人的人生,集在一起,也不过一个个轻飘飘的故事而已。 作为中国人,我从未对那些路名、姓名有作者作为非母语者的敏感,比如,我从未意识到“长乐路”这一名字代表的美好含义。在上海这样一个被政府推出作为中国典范的城市背后,在那么多的“三个…”、“五个…”标语背后,人们追求的,无非是绵长安乐,正像CK在午后无人的三明治店里给拉起悠长的手风琴曲一样,是超越环境、体制、政治和时代的。 我看的是台湾时报出版社出的繁体版本,可以肯定简体版一定删减了许多内容。但是现在简体版也已经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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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ree Taxi:外国记者的上海出租车生涯

五年前,《巴尔的摩太阳报》的记者Frank Langfitt觉得在中国采访很有难度,因为中国的民众不习惯正式的记者采访形式,要么羞涩要么刻奇;另一方面,大家总是对出租车司机畅所欲言。于是他拾起了几十年前在美国的出租车司机生涯,在上海搞了个免费出租车,拉着大家到处乱转,认识了很多有意思的人,也采访到了很多有意思的关于中国的故事。 这个切入点真是精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喜欢向出租车司机敞开心扉。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尤其是在中国这种没有宗教信仰的地方,出租车司机简直就是大家的免费牧师,出租车就是大家的忏悔室。的哥安慰过失恋的我,羡慕过上研究生的我,我在深夜出租车的后座上痛哭过,和司机讨论过政治和墙,在美国和中国都发生过。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更加多样化,不时碰到个中南美来的难民之类,那跌宕起伏的一生简直可以拍一部平民版的《Narcos》,要是听到悬念的地方就到地儿了,恨不得还要来个下回分解。一次,我与一个英语极差的委内瑞拉司机讨论了半天破产的委内瑞拉经济,在临下车的时候他和我说了一句:“当年我的英语老师天天和我唐僧,要学好英语啊。我心想,有什么用呢?我一辈子也用不上呀。现在你看,我每天都在后悔。”他的眼里闪着泪光,我的也是。 这位记者的出租车身涂装得非常有趣。前面写着:“免费爱心车”,让人有雷锋或者李素丽的错觉;后半部分写着“交上海朋友,聊上海生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上这部出租车——在书里看起来还不少,但他更多的故事显然是从网上各种线索中精心挑选的被采访者,和各种敏感话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人权律师,来美国生二胎的基督教徒等等,而在书里几乎每一页都要提到的意识形态问题恐怕也是许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够好的原因。我的观点是,书里当然可以“夹带私货”,什么叫“私货”?这本来就是个伪命题。“私货”无非就是作者的政治观点,只不过和作为读者的你的政治观点不一样而已,让你觉得受到了冒犯。这是读者的不宽容。 但另一方面,我也确实觉得他没有完全走进受访者的人生,而更流于故事的表面。比较起来,《长乐路》显然对中国民众有更深刻的同情,这是把中国当作家和把中国当作出差旅途的一段的作者的区别。书里最打动我的还是有几段,一段是从上海到湖北的春节回乡之路,乘客放起了约翰·丹佛的《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另一段是他写到这位乘客的母亲,连普通话都不会说,在村里的孩子都纷纷辍学打工的时候,毫不吝啬地把她所有的积蓄投入到了两个孩子的教育上面。作者写到,“这样的母亲是中国的脊梁”。在这种时候,我才觉得中国和美国之间、被访者和访问者之间是有一道桥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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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年代》:出走和回家

我觉得小时候每个人都有宏大的理想,那就是出走至少一次。出走是对父母,老师,学校的威胁,是对既定被安排好的生活方式的反抗,但是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不是没有想过像怪气男生那样在家里的墙壁上写上大大的“我要出走”,但比起我模糊记忆中的某个童年玩伴出走到家里报警妈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真没有过。那个美丽而古怪的女孩看了太多《圣传》一类的漫画作品,算是我的潮流先驱,是属于那种做什么事情我都觉得合理的人。后来上了大学,我的白日梦变成《在路上》那样的生活,或者像村上春树或是吉本芭娜娜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无亲无故,但最后只是抱着他们的书发呆而已。出走的梦想应该会在结婚生子之后彻底放弃,但那时我们太年轻,还不知道哪里是家,是梦吗,还是梦女神的子宫?      看到《出走年代》之后才发现,每个人无论是拥有平淡,懦弱,疯狂或者偏执的清楚时光,内心的本质都有一样的一种;选择出走不是“自由人”的“ 自由”选择,而是类似“本能”的东西,正如素黑所说,这时生命走到这一刻必须下定的决心。但是,走了之后,我们又如何回到家呢?Shirley那天在日志中说:人生就是一个回家的过程。年少的时候不断离家,年老了不断寻找回家的路,即使脚步到不了,也一直在寻找心灵的家。作为一个已经当妈的人,我不得不开始崇拜她开始多角度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此心安处是吾乡,真的很难。      本来说出走,结果说到回家……书的笔调是有点类似村上春树想给人温暖和疏离的感觉,但没有做得足够好。也许作者是心理分析师的缘故,很多篇幅都是直接绕过情节解释而直接进入心理描写,让我有些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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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叶锦添的电影美术笔记

最近风云突变,好多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大家眼看现实无望,只好一头扎进文娱世界以求精神慰籍,反而带来了娱乐市场的繁荣。最近看叶锦添的《赤壁电影美术笔记》,花了我40大元,全彩铜版纸,很值。浸淫电影的美术世界二十多年,叶锦添深厚的美术功底让他有了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本事,当然,是好的本事。电影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美术指导的意义就是打造梦工厂的背景图画,让梦看起来像真实。 这本书从建筑,服装,造型,文化到道具都做了造梦的详细解释,阐述他和他的美术班底如何追溯到东汉末年的审美风格并在影像中加以还原。这个工作有点像考古,有点像建立博物馆,有点像装置艺术家。那献帝宫殿的一梁一木都要加以细细描绘,以确保整体风格的统一哪怕它在镜头中只出现五分钟;那曹操的旗舰桅杆高达37米,还要保证这个庞大的道具能在水中平衡徜徉。整部电影的气氛都凝结在这一木一纹中。 在电影中给我映像最深的也是出场画面最多的:服装。诸葛亮的白底红色云纹极尽雕琢之能事,孙权的金色暗纹体现出他霸主的韬光养晦。刘备虽着布衣也容易发现他是个名士,对声,色,犬,马都有讲究,周瑜的分头鬓角也是细细描摹而来。之前在电影中并没有发现每个人的主色调都是不同的,看了书的发现,周瑜的白,孔明的淡,曹操的红黑相间,孙权的暗金都是刻意而为,我觉得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每个人的性格和风度,正如京剧舞台上的生旦净末丑。 看完之后我对新版红楼梦又重新燃起了一线希望,但愿那铜钱头放在可靠的布景中并不会太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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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几天tn blog上的歌真的很靠谱……赞,让我在这个萧瑟的秋天心情也变得好起来。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一部科幻小说,当然,也可以说是爱情小说,不过这年头什么小说不是爱情小说,只是爱情在不同的时空中循环往复使其具有了特别的意义。一个时间旅行病患者(就是不受控制地出入不同时空的人),和一个生活在正常线性时间中的女人的故事。初遇时,他36岁,她6岁,结婚时,她23岁,他31岁,多年後再次相遇,他43岁,她82岁……他一直都在离开,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她,而她却不能追随她。她一辈子都在等待,等待他不知何时的出现,等到生命的尽头。   基本上就是这么一个故事,足以让人在火车上不打瞌睡。逻辑严谨,起承转合,不过文笔一般,可能是离我的生活有点远,也可能是翻译的问题。芝加哥,他们生活的主要城市,在作者的笔下显得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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