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August 2014

The Good Shepherd《特务风云》:我是好牧人

长周末的晚上,突然想起来看这部差不多十年前的电影。故事没有火爆的画面,没有跌宕的情节,然而一看就是三个小时,直至深夜。 这个片子的英文名是点睛之笔,中文则完全没有把它翻译出来。不过也是,在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家,很难表达出宗教给人带来的责任感。这片子里,马特达蒙与意大利黑手党老板的一段对话是题眼。黑手党老板说:“我们意大利人有家庭,爱尔兰人有故土,就连黑人也有音乐。你们有什么呢?” 马特达蒙回答:“我们有美国。” 马特达蒙饰演的爱德华的一生都在为美国而奋斗,也在为他父亲的背叛而赎罪。他希望成为一个为美国披荆斩棘的人,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他抛弃了一切感情、人情味,杀了自己的老师、儿媳、同事,就连他唯一真情流露的初恋也被他弃之脑后。他的生活中只有责任、大义,他成为了一个好的牧羊人——从青年时代加入骷髅会开始受到的精英引领大众的洗礼影响了他的一生。只是,当他翻看父亲当年留下的遗言,他其实违背了父亲给他的一切教导。父亲教导他不要说谎,他终身都在对妻子和儿子说谎;父亲教导他不要背叛,他亲手杀死了他的导师和同事;父亲教导他要做一个好的丈夫和父亲,而这些都如同影片最后十秒钟的美丽镜头中,火焰烧过遗言的痕迹一样,只留下小小的、无足轻重的灰烬。 他希望做到这一切,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做到。 他和初恋女友重逢的那个晚上,女友对他说,她一直在幻想如果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也许是个小小的大学城吧,你也许会教诗歌。”那是多么让人向往的、世外桃源的生活。然而,让年轻的爱德华再选一遍,我想他仍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加入OSS,那是他注定的人生道路,即使人到中年再回首,已不知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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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花少年》:每个作家都曾经是宅男

             《壁花少年》记录了一个宅男少年高一生活的点点滴滴。他的英文老师是宅男;导演在拍片的时候也把自己代入了这个小宅男。头脑聪明体育没戏,在学校里不受待见,看见喜欢的姑娘不敢出手,有一个《死亡诗社》般的领路人把自己领进了精神世界,最终变成一个合格的文艺男,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内向聪明的男青年的最终出路。  既然所有的文艺男都是宅男,那艾玛沃生就是妥妥的宅男女神。高两届的学姐有美丽的容貌和不为人知的过去,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可惜艾玛沃生的美国口音不过关,怎么看都像从霍格沃茨退学下来的。演哈利珀特的时候没觉得,现在看起来演技真是最多只能算一般;更糟糕的是她一大厚肩膀还穿吊带和无袖衫,真不知道导演的品味是怎么来的。总之,是个不接地气的美国校花。  高中生活多美好。即使充满了暴力、粗口、Bully、同性恋、大麻和童年阴影,最后想起来也觉得温暖。那是可以藐视一切的年少轻狂,因为“回忆的日子还没有到来”,人生才刚刚开始,而“We are infinite”,张开双臂拥抱的这个世界有无限可能。年轻就是可以忘记一切糟糕的过去,因为轻装上路,所以没有负担。从最后五分钟的台词来看,小说写得比电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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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斯派维的奇异旅行》:他们的在路上,我们的成长

            这不是一部关于天才儿童的故事,而是一部关于所有儿童的、成长的故事。T.S.是个天才,可是他也像所有其他的孩子一样,有父母的争吵,自己的苦恼,青春期叛逆的姐姐,还是痛失手足的悲剧。所以这是一部关于家庭关系的成长教育片,顶着“在路上”的名头,写着天伦温馨的实质。  导演是《天使爱美丽》的导演,这部片子和《天使爱美丽》真是太像了,全部充满着明快饱和的颜色,小trick和演员神经质的表演,让美国西部大农场看上去也像法国乡下一样浪漫。那个路途中卖热狗的小摊,简直就像巴黎的红磨坊一样流光溢彩。很多细节还让我想起《布达佩斯大饭店》和《月升王国》,也是童趣加一点cult,极其精彩的构图。不过导演显然没有过大的野心,他只想踏踏实实讲好一个亲情的故事,父母的关怀,一个家庭失去亲人之后的自我疗伤,结尾有种《大鱼》式的反转温馨感,不过也就止于此了。我不禁想这位导演没去拍《少年派的奇幻之旅》是对的,他拍的话,可能就是一部色彩瑰丽的旅行片,而李安则表现了更多他的世界观、故事后的隐喻和不同的解读可能。  每个人在少年的时候,都希望坐一趟漫漫无尽的火车,仿佛火车代表了自己的成长,把时间的维度拉长成了空间。我坐过从北京到拉萨48小时的火车,也坐过环游欧洲一个月的随上随下的Youth Pass的火车,在深夜里,邻座的旅客都睡了,听着列车翻越阿尔卑斯山,轰隆轰隆,永无止尽,好像自己刚刚开始的人生一样。T.S.的旅途从蒙大拿始,华盛顿止,从西部山岭到中部大平原,再到芝加哥和东部公路的红尘,一路饱览美国的壮丽山河,甚是漂亮。实际上,美国的这种铁路货车开得剧慢,翻过落基山脉之后就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The Great Plains),走上几天几夜周围可能什么都没有,会把人闷死。所以美国人宁愿开车也不坐火车,只有T.S.这样的异想天才儿童才会觉得一路上尽是奇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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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ost Wanted Man 《最高通缉犯》:走下神坛的间谍片

两年前看Tinker Tayler Soldier Spy,一堆帅哥身穿英伦风服装西装革履走秀,配合暗黑文艺的冷战调调,甚得我心。即使抛开故事情节不谈,电影隐忍内敛的风格也值得两个小时的票价。转眼苏联变成了俄罗斯,世界的热点早已不在铁幕,而换成了车臣、中东,而欧洲作为铁幕两头的中转站和桥梁,在间谍中还是那么抢手。不过苏联间谍换成了恐怖分子,斯拉夫人换成了穆斯林,纯正的欧洲文艺风变成了充斥着各种民族、文化、宗教的伊斯兰化大陆,有点沧海桑田换了人间的感觉。 A Most Wanted Man就是发生在911之后,当代打击恐怖主义如火如荼的今天。Smiley摇身一变,从帅帅的圆场发言人变成了一个头发灰白、烟酒不离身、穿着大背心的胖子,让我们不禁觉得间谍也是个夕阳产业了。但他仍然是个英雄,在24/7的残酷工作中,富有耐心地带领团队不断追寻最后的真相。他像是一部机器,很少有个人感情的透露,然而冷酷无情的外表下面,观众仍看到了他那颗需要靠香烟、伏特加,和午夜时分钢琴上的巴赫抚慰的心。而且,在以Robin Wright大妈为代表的美国情报大哥前面,他几乎可以说是善良的。他试图给车臣逃犯Issa寻找身份的庇护,试图把人权律师小姐拉出这趟浑水,他甚至试图保护Iman。 然而这样善良而人间英雄式的间谍注定有一个悲剧的结尾。最后霍夫曼开出租车一节,几乎让我想到《色戒》里王佳芝坐上黄包车的一节。太阳是那么好,带着点惨淡的温暖照下来,他们几乎就要成功了,那么近,那么近。然后现实打碎了一切,戛然而至的黑屏让故事结束在一个意料不到的地方。Gunther走远了,霍夫曼作为演员也走远了,这是他作为一个极其出色的演员奉献出的最后表演,几乎可以称得上伟大。这电影是他一个人的舞台,看完之后,真为他的死叹息。 我十年前在德国旅行,第一站就是汉堡。从哥本哈根坐船到这个欧陆北部的港口城市,易北河两边的工业港口林立,教堂的钟声当当当。文化和宗教扩散与入侵的痕迹是明显的:街角是土耳其人卖的Kebab(肉夹馍),带着小圆帽的青年站在路灯下抽烟。就连Gunther和Robin Wright谈事情的地点都变成了带餐馆的中国超市,这个城市早已不单是日耳曼人的天下。今日的汉堡就是当年的伊斯坦布尔,拒绝也好,接受也好,已经是不能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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