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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行程

六月回了北京,飞速记一下。 6.27 周四到北京晚上和刘希昱吃饭,姐夫的菜 6.28 上午做头发,下午找一诺,晚上吃汉舍 6.29 中午和一诺翠翠吃饭,隐厨下午三里屯混,网红酒吧晚上和初中同学吃饭,馥园 6.30 周日中午到小凡家吃饭下午去红砖晚上吃丽江庭院听江湖酒吧的吴张法和痴人乐队 7.1 周一下午和一诺拍天真蓝晚上双流兔头吃饭 7.2 周二中午国贸聚餐去skp逛逛晚上和杨帆小莲吃饭 7.3 坐高铁到成都晚上去太古里吃一小馆,逛太古里和春熙路,下雨 7.4 成都四川博物院,杜甫草堂,武侯祠,浣花溪公园,锦里 7.5成都,方舍,见张问源 7.6 高铁回北京晚上和爸爸娜娜吃饭 7.7 研究生同学聚餐下午去天桥看演出晚上和maggie吃饭 7.8 周一带娜娜去清华北大玩晚上和思婷子喧去看毕加索 7.9 周二中午和kelly吃饭,去公司逛逛晚上见张迪然后看扫毒2电影 7.10 周三中午和娜娜拍照去机场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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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我自己的《My Favorite Things》

南中国海,黑暗中海浪拍打的声音 秋夜的第一场雨拍打在玻璃窗上 现代风格摩天大楼的咖啡色钢化窗里透出的黄色灯光 雨歇或雨将至的黄昏,路过灯光球场,嘈杂的足球声在绿色草坪上回响,旁边是医院式的高楼,抬起头,能看见灯光射向的高远天空 住宅窗外透进的绿色 稻田里低矮却空旷、茅草屋檐巨大的先秦时期的房屋 南国夏日里走在林荫道里的精瘦黝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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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 21的今天和Amazon的明天

一个公司的倒闭就像一个人的死去,有的拖了很久,有的非常突然,但共同点都是当你回忆起她生前的好光景时,都唏嘘不已。前几天重温《Sex and the City》时看到Carrie去Barney’s New York逛街买东西,感叹那真是零售业实体店的好时代,那时Amazon还只卖书呢。如今Amazon席卷美国,零售业服装店纷纷关门,从卖婴儿用品的babyrus到卖化妆品的bon-ton,多年前刚来美国时经常去的Forever 21竟然都申请破产保护了,穷学生时代,我看到大大的黄色标牌就像见到了迪士尼一样,经常在6块钱的墨镜和3块钱的耳环中挑挑拣拣,能度过半天的好时光。 都是生前的好时光啊。如今还能常常想起那些店的音容笑貌,想到Carrie去的Barney’s New York:如果我知道它的寿命只到今年为止,当时会多进去逛逛吗?它自己知道吗?当年风光无限的、代表了整个纽约uptown时尚风格的自己,会想到十几年后只能落得关门的下场吗? 在这个行业工作的我当然兔死狐悲。作为消费者,我想念那些年轻时候每周末去逛中友、崇光的时光;作为工作者,我对雇佣了我这个外国人、给我办签证,公司总裁发信谴责川普的签证收紧政策的公司自然有莫大的感情。外国人在一个地方想要融入,除了结婚之外,最快的捷径就是工作。工作是逼人社交、逼人了解一个社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也是让人免于孤单的方法。我不由想到,我们公司也会像那些倒闭的公司一样,终有一天倒下吗?如果有这么一天,我又会在哪里看着呢? 1990年代,中国的国企也有过一波倒闭潮。我妈工作了三十年的工厂也有一天摘牌了。那是我童年拉着妈妈的手走过的车间的路,是跟着妈妈去上班的路上转角处的小卖部必吃的酸梅粉,也是记忆中的油漆和煤尘味,我并不觉得难闻,甚至还有些喜欢。我才仅仅只是工厂的一个过客,记忆就已经被如此充盈,那对于把三十年青春岁月都献给了工厂的妈妈来说呢?我想起《山河故人》里那个工厂的关门,赵涛和一群人站在远处看着,那里曾经是她们前半生的城堡。 然而,到底是否应该对公司、对单位、对工厂怀着对人一样的感情呢?那毕竟只是一个八小时之内的地方而已。所有的勾心斗角,所有的对升迁和职位的欲望,所有的ppt和word文档,在八小时之外,在更为真实的家庭、爱人、孩子面前,都化为乌有。更何况,写字楼、隔间、上市公司这种形式,不过是人类社会在二十世纪新发明的一种怪异的社会和资本组织方式而已,所有的口号、宗旨、认同感、公司精神,都是建立在虚无缥缈之上的。五十年前,babysrus取代了街角巷口的儿童玩具店,Barneys New York 取代了亲切的裁缝,Barnes & Nobel取代了二手书店的对书的版本如数家珍的驼背眼镜老板。当年那些破产的家庭作坊和中小企业对这种庞大的连锁店怀着的刻骨铭心的仇恨,和如今这些倒下的巨头对Amazon的仇恨是一样的;熟人社会的田园牧歌式的购物体验一去不复返了;正如今天的实体百货店的购物体验正在一去不复返一样。几十年以后,Amazon又会对谁怀着仇恨呢? 而我们,只能在它还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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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的用户深度访谈

最近公司做focus group(消费者焦点访谈),断断续续听了一些,觉得很有趣。我对focus group成为分析研究的素材的可信度并不看好,因为公司在挑选自己认为的消费者时有太多偏差了——每个品牌总是对自己的消费者是什么样子的有非常高的刻板成见。比如这一次,我看见单面镜后面坐着的就全是中年而有钱的白女,“你们网站上为什么搜索‘去纳帕酒庄可以穿的裙子’功能”这种。其次,样本量也太小,就可能不具备代表性。再次,我是个量化数据主义者,总觉得从消费者口中说出的话不如我们数据库中的行为数据可信。因此,我很少将其作为研究素材。 可是如果把它当成一篇新闻深度采访来听,那可有趣得多了。除了主持人按部就班的问题之外,我能听到她们偶尔露出的心声,有趣的见解,而令人感动的共鸣。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提到自己家里有三个十几岁的女儿;“你的生活可以用什么词汇形容?”“忙。我天天都在想我的退休计划。”这句话简直是从我的嘴里说出来的。问另一个孩子上高中的家庭妇女:“你看到十年后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downsizing。我可能要从别墅搬出去,换个小一点的房子。”看到此处,我嘴角不自主地浮出了笑容。你看,她们生活在别处,有不同的职业,上班或全职主妇,然而对人生影响最大的不是工作、职业、爱好、大学里专业是什么,而是年龄。所有这个年纪的中产阶级妇女脑子里想的都是同样的事情:怎样才可以早一点让这些熊孩子从家里出去,才可以进行自己少女时代未竟的梦想。她们穿的衣服可能有高低档之分,既有穿着朴素休闲的运动风格女人,也有人能说出“价格上,我可以买得起任何我想买的东西”的话,然而这些通通不影响她们的思想。想法几乎只与年龄和lifecycle stage有关。你二十岁未婚,三十岁未婚,三十岁已婚,四十岁已婚已育,五十岁已婚已育空巢,在美国的任何角落,你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甚至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你的想法也都是一样的。比尔盖茨基金会做过一个网站,展示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家庭生活。住什么样的房子,卫生间长什么样,冰箱里有什么吃的,虽然从文化的角度上看多种多样,但本质上只与家庭收入和成员组成有关。丁克夫妇和一大家子的过法不同,在中国的富裕中产和在英国的中产阶级本质上则没有什么差别。换句话说,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你都可以找到跟你一样的人;如果你们的年龄相近,那就可以立即攀谈起来,比如穿Chanel的妇女和穿淘宝A货的妇女都可以吐槽一下自己的老公;如果再加上你们收入的百分位在当地社会一样(比如都是top 20%),那你们几乎马上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比如海淀家长和湾区家长都可以聊聊奥数和爬藤。 我觉得我潜意识里应该早就想明白了这点,所以觉得美国生活和中国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文化、风土人情、宗教、社会制度,当然是顶顶不一样的,然而人生呢?并无差别。就当去了一趟广州吧,我粤语还不如英语好呢。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你过的生活其实都是一样的,也是随着年龄和人生旅途的阶段的变化而变化的。本周是我来美国的第十年,但谁知道下个十年,我又会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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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间弥生北美展:现代幻想曲

草间弥生的北美巡展从今年的西雅图始,秋天到了洛杉矶的Broad Museum。只有寥寥几个博物馆获得展览许可,这是西海岸唯二的展点。九月一号上午十点半就开始刷票,十二点正式放票,我已然拍到了两万多名。五万张票在几个小时之内发光了,我们今天才得以来到博物馆门口排队,六个房间,每个房间三十秒钟,一共三分钟。为了这三分钟,无数人站在门口stand by羡慕地看着我们。 草间弥生的名字早就听说过了,但对她的作品没什么印象。我觉得她的作品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恰好带有了一种现代性,大量的重复(波点的重复、触手的重复等)是现代工业印刷对人类美学的一大改变,比如我家里儿子玩的这个球,跟草间弥生展览中悬挂的巨大的粉色气球没有什么区别。这种现代性让观众觉得是可以亲近的,觉得是生活中走出来的样子。 波尔卡圆点在现代生活中随处可见   草间弥生的波尔卡 然而,圆点和重复对草间弥生自己来说,却是自己眼中的人间。由于从小受到精神疾病的困扰,她眼中的世界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格点,她说:“我认为地球是圆点,月亮是圆点,太阳也是原点。”她的精神世界每日都在巨大的、重复的圆点中,而她选择把这些东西画出来,以直面自己的恐惧。我很好奇精神病人的世界,觉得他们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虽然是不正常的,但往往就是这些“不正常”和“少数”的东西,成为了我们常人世界中的艺术,比如梵高,比如舒曼。 今天看的六个房间,五个是“无限镜面”系列,第一个房间是女儿最喜欢的,无数盏晶莹的灯漂浮在五个镜面之间。我问她为什么喜欢,六岁的她说:“因为像宇宙。”她一下子就明白了草间弥生的想法。孩子最能理解艺术家的内心,因为他们都是本真的。我有点后悔三十秒的时间都浪费在拍照上(其实也拍不了几张),我应该把时间留在幻想上,像《黑镜》里的San Junipero,一个不明不白的说不清是生前还是死后的世界,时间凝固的地方,在这里人们纵容自己的幻想,生活在没有重力、没有时间、没有现实的世界中,哪怕这世界稍纵即逝。 无限镜面房间 展览的外面的墙上,草间弥生的话贴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 Our earth is only one polka dot among a million stars in the cosmos.” 这是她的世界,而我们只不过是一点中的一芥中的两三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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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萨尔茨堡人在美国

这年头,没有多少欧洲人在美国生活了。以前觉得欧洲和美国都是西方国家,感觉差不多;后来才知道,欧洲和美国的区别,不亚于中国和日本的区别。欧洲总体上说物质没有美国那么丰富,大家还开手动档汽车,白菜切开一半卖;美国人的浪费举世罕见,只要看Goodwill (美国的慈善商店,卖捐赠的二手货物)里面堆积成山的商品就知道,美国早把消费主义做到了极致。在瑞士读过寄宿学校的美国人Alex告诉我,欧洲人还是比较节俭的,质高量少,比如一件冬天的大衣可以穿好多年。 所以,欧洲人和美国人互相过不惯对方的生活,也是可以理解的。 美国人去欧洲,大部分是为了娱乐;而欧洲人来美国,大部分是为了生活。这个名叫约治亚的萨尔茨堡人来美国,自然也是为了钱。他讲着一口德语区口音的英语,和希腊妻子住在洛杉矶的海边,有两个一头卷发的男孩子,我见到他时,他正热衷于周末骑车兜风,以及去Santa Monica巨贵的店里喝号称健康的自制果汁。 过了几个月,我成了他的下属。 上班第一天,他带我出去吃饭,问我:“你最喜欢哪个古典音乐作曲家?” 来美国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我镇静地用0.1秒把脑子十年前听过的所有唱片过滤了一遍,然后说:“拉赫玛尼诺夫吧。”他点点头,我才觉得过关。工作之余,聊到的话题总是很欧洲,比如我说带小朋友去滑雪,他就抱怨说美国太贵了,他小时候上体育课老师就带他们去滑雪,城市后面就是山,每个娃都在滑雪中长大,轻松得好像我们环城赛跑似的,听得我甚是神往。提到语言,他说自己会说四门语言,我默默地在心里数了一下加上方言我自己会几门语言…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直到上上周我出差开会的时候接到一封突然的邮件,通知了我们部门所有的人在15分钟后开会,除了我老板。在公司里干过的人都知道,这几乎只有一个可能。我心里暗暗吃惊,但无法求证。一小时后和CEO通电话,他告诉我老板已经离开公司了。CEO说得很客气,所谓“Mutually Departure”,双方都同意的和平分手,但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回事。 等我第二天回到公司上班,已经是人去楼空,邮件失效,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了。我不仅唏嘘。我的前前前前老板说过:“辞职是一个人除了葬礼之外最接近死亡的东西。”尖刻却有理。一个同事前一天还在和你热络聊天家长里短,相处时间可能比家人都长,但这种脆弱的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工作上的,一旦辞职,你们之间几乎不会再有任何交流,甚至这辈子你可能都再见不到这个人了。真像死亡啊。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能感觉到他在美国的企业文化里格格不入。美国人过分热情,上厕所说个“How are you”都能聊上半天,经理开一对一每周例会恨不能把你孩子老公家里的金鱼石榴桂花树都问个遍,才能算是好上级。身居高位,不social不开会不和人撕,简直是一天都混不下去的。在一个大家都在关注棒球、NFL和NBA的国家里,谈论古典音乐确实很难和人产生共同语言,可是,那是他的教育,他的成长环境,怎么会容易改变呢? 不光如此,他的手下也纷纷离职。先是另一个组的总监,临走时说了许多平时不会说的话。然后是又一个组的经理,临走是估计也汇报的她的顾虑。我逐渐看到他在公司的时间减少,总是发Email说“我今天约了医生”“我今天要修车”“我今天要接娃”,让大家面面相觑;看到他出现在team里开始和大家尬聊,完美地诠释什么叫“把天聊死”。一天,他在组会上告诉大家他将会有一个Coach,训练他做一个好领导,这个消息让大家尴尬地目瞪口呆 — 也许这种坦诚比他以前的封闭更让人感概。Coach不到半年,我们就在这个并不是非常合适的时间听到了这个职位的突然死亡。 但其实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与是否欧洲人无关,与是否文化冲突也无关。曾经一次去度假,回来之后发现老板换人了;还有一次入职十几天的老板在我的电脑上贴了个便笺,上书“我走了”,以至于我开会回来之后盯着那便笺看了半天,不知道她的意思是“我回家了”还是“老娘不干了”。VP被解雇不是第一次了,不过一般都给个主动辞职的说法,总之太阳底下并无新鲜事,环球同此凉热。去年,我们公司七万人的CMO直接被炒了,越是身居高位越是胆战心惊,之后的工作也更不好找。 约治亚毕业于欧洲最好的商学院,太太也是欧洲人,毕业于美国最好的商学院,当年来到美国闯荡的时候想必也是踌躇满志,春风得意的。后来太太干得不开心,辞了工作,又挑剔,一直没有找到特别合适的;就干脆生了二胎,在家养娃,说起来也算是单职工收入,又住在寸土寸金的地方。前两天约治亚还在和我说Santa Monica租金太高,太太估计也要出来找工作,转眼就物是人非了。转眼间,我又有了新的汇报线,新老板铺开一个巨大的摊子,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前老板的痕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抹去了。不知道下次再见到这个萨尔茨堡人,是什么时候,又是什么样的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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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后的拉斯维加斯

10月2号的早上,刚醒来的我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例行刷刷新闻,突然就看见了前一晚的屠杀。我心里“咯噔”一声,因为这正是我一周后要去开会的地方,而会议所在的酒店,就是屠杀发生的Madalay Bay酒店。所有的新闻,收音机、电视、网络…全都在滚动播放着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的新闻,刚开始是20,后来是30,40,50…数字每次上升,我的心就不断下沉,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美国枪支暴力死亡人数的历史记录。 接下来的一周,同事们都在办公室里谈论这次屠杀,以及由此带来的枪支管控问题。因为地理位置接近,拉斯维加斯是大部分南加居民的娱乐场所。低廉而豪华的酒店、高级餐馆、销金窟的赌场,一切都只需要在周末开车四个小时即到,如果坐飞机,往返机票还不到一百美元。为了方便加州居民的消费,拉斯维加斯的时区也和加州的太平洋时间保持一致,而不是同经度其他州的山地时间。突然间来的屠杀,让洛杉矶感同身受,如同自己的远方表亲出了事故,虽然没有切肤之痛,但也给每个人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平均每个洛杉矶人都去过维加斯无数次了;在这里工作的大部分人都来自本地,从小父母带着去,长大了和大学室友开着车去,结婚前Bachelor Party还要再去。我也去过很多次,最开始是旅游,后来是Road Trip进入西部世界探险前的必经之地,再后来工作了发现维加斯原来是全美数一数二的会议场所,几万人的巨型大会,一般城市的酒店根本无力承担,而威尼斯人、Mandalay Bay都有几万人的巨型会场。而这次去维加斯,大家都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去的,其中还真有同事因为心里不舒服而取消了行程。另一个同事Ted跟我表示不解:“现在的维加斯恐怕是全美国最安全的地方吧?”确实,大会主办方发来邮件表示会议将如期原地进行,但安保程度会大大提高,“如果看见警察和警犬,请不要惊奇。” 看见警察和警犬并不惊奇,惊奇的是维加斯平静温和的气氛。下了飞机,眼前仍然是花花绿绿的老虎机,巨大的“Welcome to Las Vegas”的牌子,唯一不同的是公益广告换成了黑白颜色,加上了Twitter标签#LasVegasStrong。这是屠杀之后人们传播的勉励自己,也勉励他人的话。 除了涉事酒店内比较冷清以外,Strip上的其他酒店仍是熙熙攘攘,一如常态。我住的MGM内是一如既往的不夜城,微笑的服务员,热情的门童,离事发一周,已经看不出任何伤过这个城市的迹象。毕竟,维加斯只有一个,那些预订好行程的买醉客和商务旅行的公司职员各有目的,维加斯只是我们的过客;只有和当地人交谈之后,才会发现这片横亘在他们心头的乌云,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散去。 “你当时在工作吗?”我问司机。 “没有,我已经睡了。可是我朋友在演出现场当门童。他儿子本来要去看演出的,结果临时有事没去成。他可就惨了。” “你朋友出事了?” “没有,可是他之后没有一个晚上睡得好觉的。从尸体上爬过去逃离现场,你想想那感觉…可惜了。” 他想想又说,“真是很好的演出,很棒的歌手。” 我不知道那感觉是什么样的。我没有经历过。没有多少人经历过。Route 91 Harvest确实是好的音乐节。歌手是全国知名的歌手。那些来听歌的、来消费的,全国各地的观众,加拿大的观众,在乡村音乐的狂欢中,在一个最歌舞升平的地方,枪声响起了。不是一声两声,而是来福机关枪全自动搂火的声音。哒哒哒哒嗒。哒哒哒哒嗒。你不会认为在现实中能听到的声音,像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杀手知道他不用瞄准,他只用对好方向,火花四溅的地方就有无数生命蒸腾而起。 “之后几天,维加斯过得怎么样?” “大概有两三天,大家都很伤心吧。现在好一点了。你知道,日子还得过。那500多个伤员还在医院。维加斯就这么一个医院,从来没接待过那么多病人…” 是啊,维加斯的医院擅长的应该是酗酒和毒瘾吧,那些给人带来快感的东西,至少上表面上带来快感的东西,而不应该是枪、子弹、横飞的鲜血和终身的残疾。 我觉得屠杀更给人带来的心理上的震撼,这与在不在现场没有关系。不得不说,凶手开创性地使用了枪支大规模杀伤的新方式– 他在枪支管制最松的州买了一批武器,定了一个酒店,开了两个房间以创造不同射击角度,然后从高楼上对着毫无防护的室外大型娱乐场所密集的人群开枪。他去过芝加哥,去过波士顿,最后选择了拉斯维加斯。我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会带来一大批模仿犯,但至少有很多人再去室外大型活动的时候,心头有了阴云。至于对于枪支管控的影响,右翼的川普政府恐怕不会将其提上日程,但在左倾的加州,同事们已经讨论到了美国宪法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 但也有美好的一面。屠杀中有用身体护住年轻人的人,说“他们还年轻。而我的一生已经足够美好了”;有救出好几个人的见义勇为的黑人青年;有用自己的身体保护妻子的丈夫。我同事的表妹一家就在演出现场。他们有四个孩子,来自华盛顿州的一个小城,丈夫英勇地保护了妻子,自己身中两弹,其中一颗子弹留在了身体里。同事在公司发起了募捐,很明显,平时的保险报销不了这样的突发事件。 幸运的是,他们都还活着。 拉斯维加斯也活着,勇敢平静地活下去。与其他城市用爱对抗暴力不同的是,他们用快感对抗暴力。谁知道呢?也许是更好的解决办法。我们的会议顺利地结束了,三万人陆续离开维加斯。黄昏的飞机上,横亘在加州与内华达之间的Spring Mountains显得巨大而沉默。明天,这个用快感和金钱堆积起的帝国又会涌进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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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杉矶,你永远不可能开到时速40英里

洛杉矶绝对不是一个浪漫的城市。从去年冬天我们驶过交织着风雨和雾霭的1号公路,从西雅图一路奔袭到南加州这座最大的城市以来,车轮上发生的事情就永远充满着惊讶和焦躁。空气污染、双向十八车道上几千辆车一动不动地堵着,炙热的太阳光挡着我开往downtown工作区的目光,就是我每天一成不变的话题。感觉回到了北京,但北京的高速远没有这样远离尘世;在北京堵车,从车窗里往外看,可以看到报刊亭、三轮车、隔离老李卖水果的小摊;在洛杉矶,车的外面还是车,车道的外面还是车道,除了车和起伏的洛基山脉,什么都看不见,营造出一种资本主义后现代风味的末世绝望。 每天早晨,我的车都在10号公路上从西向东奔袭10英里到downtown,傍晚,再从川流的车河中杀出一条血路回家。每天到公司同事的第一个话题就是:“今天你堵了没?”而大家的感受惊人地一致。在洛杉矶,公路交通是研究蝴蝶效应的最好题材;101号进城的高速上一个小小的追尾可以导致几十辆大卡车的拥堵;这几十辆大卡车中的一辆占据了10号公路通向101号公路的出口;车辆上不去10号公路,只能走405号高速,而这些等待时间成为了压垮本就脆弱的405号交通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还是在晴天的日子里。遇到下雨(虽然并不多),洛杉矶人民简直如临大敌,几乎要请假在家工作以避免必然崩溃的交通。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城市的居民像洛杉矶这样如此不会在下雨的天气中开车,连大风雪中的芝加哥都没有这样娇气。 来洛杉矶的第三天,我的车就史无前例地被一辆车追尾。警车还没到,先来了本地不知名的一个拖车,撒谎说们是AAA(美国最大的汽车协会)的人,不但花言巧语地诓骗硬是要把我的车拖到本地的修车点,还让他们的律师,一个带着阿拉伯口音翘着兰花指的秃头差点逼着我签署了起诉对方的法律文件。幸亏警察的电话及时赶到,一句“远离他们。不要跟任何不是你保险公司的人联系。”让我连滚带爬地开着破车回到了家。此时此刻,我脑子里只回响着一句台词:“本地的黑帮真是太没有礼貌了!”直至今日,我也没明白“本地的黑帮”是如何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就知道我的车被撞而赶来,只知道警察的效率远远比他们底下。 不开车了,改坐公共交通吧。于是我每天开车十五分钟到轻轨的免费停车场,然后再坐三十分钟的轻轨到市区。听着不算太远,但几天下来,轻轨的正点率几乎不到百分之三十,完全符合我五年前在南加对Amtrack的预期。三十分钟的轻轨要晚点二十分钟,这是怎样的效率?更可笑的是,轻轨需要等红绿灯,因为对面有汽车需要过马路。戏剧性的一幕终于到来了:一天早上,我正在轻轨上看书,突然听见“砰”地一声巨响,我的本能感觉是火车出轨了,除了死死抓住前面的座椅祈祷自己不要摔死之外什么也干不了。然后我们的火车带着尖锐的刹车声往前冲了几十米,终于停了下来。我这才发现,是我们的火车撞上了一辆闯红灯的汽车,带着汽车和汽车司机一起往前冲了那么久。几分钟后(这次倒快),三辆救火车和无数警察呼啸着警笛赶到,进行各种繁琐地救护和口供手续,而全体乘客在早高峰的车厢中等了一个小时之久,才开始各个登记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 我以为这样的事故百年一遇,直到我上网查了查,发现这样的事故每年都要来好几次。去年一次火车撞汽车的事故造成火车上几十人受伤,汽车司机重伤被送往医院。关上网页,我在同情火车司机的同时,决定再也不坐轻轨了。 在洛杉矶,我这样的通勤时间绝对算同事中最良好的之一。后来我和一个同事聊天,她家住在Orange County,每天上班的时间是两个小时,坐的就是Amtrack的双层大火车,和《源代码》中杰克·吉伦哈尔坐的车一样。一天,她几乎午饭的时候才到公司。我问她怎么了。 “我的火车撞死了一个人!自杀的。火车走不了,大家都被留在火车上。” 我向她报以同情的目光。第二周,她又迟到得无影无踪。 “今天又是怎么回事呢?” “你没看新闻吗?我的车上有炸弹威胁!他们带了狗上来,一个包一个包地嗅。” 她翻了个白眼。几天后,她辞去了工作,告别了每天四小时的通勤生涯。 她并非例外。我的住在Hutington Beach,Long Beach的同事已经学会了边开车边看电视剧的本领。每个人都在说“Terrible”,但每个人都在开车,且没有任何办法离开这座城市。在半夜三点,你可以看到某条高速仍然堵成一锅粥。原因?哦我忘了说,几十年前当洛杉矶还是一座年轻充满活力的城市时,这里曾经有着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公共交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呢?后来Shell和GE为了推广汽车和加油,花钱把公共交通全拆了。 于是今天的我就像一个女侠一样,开着大排量的SUV在一眼望不到头的高速上奔袭。群山照例挡住了所有洁净的空气,我的视野里,市中心的天际线雾气蒙蒙。车轮下是10号公路,405号公路,60号公路。我的前方是圣伯纳蒂诺山,身后是圣塔莫妮卡,全球最有名的海滨和阳光。我知道每辆车里都坐着一个和我一样焦虑绝望的司机,但我看不见他们。Nat King Cole在《Route 66》里唱:来吧,Get your kicks on Route 66,过了圣伯纳蒂诺山口,你就到洛杉矶了。 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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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出天山

今天四岁的女儿问我:“妈妈我们今天学了一首诗,是一个人思念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在打仗。”我&*()*%……#&@。她又说:“在很远的地方,风还很大。”我继续&*()&……*(……)(。她接着说:“还有月亮。”我终于明白了,她说的是《明月出天山》。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 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晚饭后,我们到院子里取信。天气很冷了,穿着单衣觉得寒浸浸的。几棵松树的后面,西雅图冬日难得的明月皎洁照在院子的青草地上。我跟她说,这就是你们学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古代的叔叔坐在竹林里面弹琴,看见的月亮和我们今天看见的一样。” 回到家临睡前,灯灭了,拉开窗帘,一地银白的月光。我说,这不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吗?多巧啊,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也看着我们今天看见的这个月亮呢。” “那为什么会低头思故乡呢?” “因为我们不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不论你走到多远,看见的都是同样的月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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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安葬在哪里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至少在出国之前从未想过。 如果把我现在的人生平均分成三份,大概是这样的:前十几年在家乡的南方小城,那里有除了我意外基本上所有的亲戚——说是亲戚而不是家人,是因为跟他们的关系一向比较疏远,除了父母,和几年前去世的外婆,基本上没有能说得上话的家人。 中间的十几年,我在北京求学、工作、结婚。在北京我度过了人生最丰富多彩的日子,看不够的燕园景,听不完的讲座,谈不完的男朋友。我记得大学上文化地理学,老师带着我们骑车从北大出发,一路看海淀、德外、西城、故宫,看北京六十年来和四百年的建设历程。海淀是六七十年带多快好省的现代主义,西直门官园阜外大街是五六十年代苏联的挑高空间和厚实墙壁;德外是四合院的老北京,北海以南是气派的皇城宫城。后来我到芝加哥,听建筑师介绍芝加哥二十世纪的建筑史,从Art Deco到芝加哥学派,从Less is more 的现代主义到less is bored的后现代主义,我想,我的北京就是一个在时间上拉长了的芝加哥。从西单的红墙到朝阳的SOHO,走在这座城市中,就像走在不同的时空中。在这座城市我有一个可以看到西山的窗口,有一盏灯,有一面布置成红色的墙壁。所以现在虽然变成交通拥堵、空气恶劣的不宜居城市,对着它,总觉得像自己年轻时遇到的男朋友一样,虽然现在身体发福胡子拉碴,可你总记得他年轻时的模样,想想,就这样算了吧。 我本来以为我会一辈子住在北京,就像很多人觉得自己的生活在上大学、找工作、结婚买房之后就结束了一样,“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着,”没有后来了。后来没有了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在北京住了十几年后,我来到了美国,第一站是以气候宜人著称的圣迭戈。我可以客观地说,圣迭戈应该是地球上气候最好的城市之一,排名应该在前十左右。这个美国西南边陲的城市曾经是著名的军港,有许多现役和退役的军人。刚来不久,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们开车沿着一条名叫“日落悬崖大道”的路往前开。路如其名,有落日,有悬崖,有拍打着悬崖的、太平洋的浪花。路的尽头是一大片绿地,下车探个究竟,竟然是美军将士的墓地。在那个下午,我们把墓园当成了秋游之所,散步在一块一块的墓碑间。微风起,除了树叶沙沙的声音和偶尔的海鸥叫声,静得仿佛可以听见空气的流动。从二十世纪初到二十一世纪初,每个士兵的墓碑上都写着他们的名字、生卒年月和信仰。在这些墓碑中,令人嘘唏的是那些年轻的士兵,有些甚至还是孩子。最简单的算术,死亡年月减去出生年月,十几年,二十几年,就是他们一生的故事。与中国的烈士陵园不同,这里不是集体的墓碑,而是每个人,不论军衔、种族、年龄,都方方正正地拥有一块同样大小、尺寸的墓碑,面朝大海,安详宁静。 我想起在我的家乡,安葬着我的外婆。也是一块墓碑,淹没在公墓的几千块墓碑之间。中国的公墓是世俗的、入世的,就算死亡,都死得那么热闹。永远有香火缭绕,子孙辈的上供,水果鲜花馒头纸钱,让人想起张岱的《扬州清明》,可惜绿草茵茵的十里长卷变成了层层叠叠的现代建筑,从平面变成了立体。外婆以九十几岁高龄辞世,安葬在她的朋友和同事旁边,也算是可以继续做邻居。 安葬在哪里,说到底,是个人际关系在哪里的问题。外婆除了上大学,一辈子的时间都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小城度过,那里有她工作的学校,有她的学生,有她的朋友和邻居,有她每天走过的街道。我的爷爷土葬在乡下,旁边是他居住了一辈子的村庄,子辈、孙辈。美国士兵虽然没有葬在他们的故乡,可是周围有他们的战友、上司,他们工作过的军舰和军营。 安葬在哪里,再往下说,是故乡在哪里的问题。古人、甚至二十一世纪之前的人类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大部分一生都生活在离出生地几十公里的地方——所以我们的档案里才有“籍贯”一说。近几十年,“籍贯”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人口的流动的频率和从秦朝就开始的户籍制度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于是,籍贯改成了“出生地”。可是出生地是故乡吗?人对自己的出生地有多大感情呢?我们生活在海外的这批人,子女的出生地都是美国的某个城市,与故乡、求学以至生活的城市都相去甚远。这是终老之所吗? 再往下想象,我们下一代的下一代,他们的归宿是哪里呢?相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这一代已经走了太远,从几千公里之外的北京,到几万公里之外的美洲。那我们的下一代呢?会不会像《三体》那样,住到火星上去?他们的家乡、和最后的归宿,会在哪里呢? 张国荣的《阿飞正传》里说,有一种小鸟,它生下来就没有脚,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如今,我们正如这只无脚鸟一样,飞在风里,并试图寻找自己最后的落脚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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