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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Rome with Love《爱在罗马》:罗马旅游宣传片

要不是看Woody Allen的新片《爱在罗马》,我都忘记了罗马曾给过我多少的震撼。一开头,威尼斯广场立刻把我拉回到了许多年前初到罗马的那段记忆:宏伟而凄惶,每个角落都是历史。罗马的松树如雷斯庇基笔下的调调一样,顽强而生动地在镜头里一扫而过。Ellen Page眼中的帝国广场,Hayley口中的西班牙台阶,都在黄昏下沐浴着金子的光芒,仿佛亘古不变的传闻出现在了眼前。Woody Allen无疑是爱罗马的,但同时也带着自嘲:看这些不学无术、只知道高蒂的美国人! 几个美国人,一群意大利人在罗马的多线索故事,在这个古老而荣光的城市中被Woody Allen演绎得意犹未尽,令人喟叹。我最喜欢Alec Baldwin的故事。作为著名的设计师,他回到三十多年前居住的罗马,看到Jesse Eisenberg 和Ellen Page演出的一段似真似幻的故事——说得清楚谁是真,谁是幻呢?Baldwin仿佛看到年少的自己,坠入明知不可能却无法控制的情网;Ellen Page饰演的小清新、小文青,抢自己女朋友的男朋友时爱得天雷地火,却在下一刻转身就走,毫不留情。你只是她的过客,这句话在多少人手里变成了现实。 小夫妻出轨一段,则是Woody Allen对男女关系本质揭露的火眼金睛。Penelope Cruz饰演的风骚妓女一出场,多少双眼睛到了她身上;而Milly瞪着一双纯洁无辜的大眼睛,大腹便便加秃头的明星也被她手到擒来。“是出轨然后后悔好呢还是不出轨然后后悔好呢?”是永远的两难处境。Robert Benigni演技了得,他的“小公务员之死”演法的一夜成名奉献了本片最辛辣的讽刺。而最令人捧腹、最幽默的段子则数Woody Allen自己献上的势利的米国中产阶级——他最拿手的那一种。从飞机上的”I don’t like it”开始,这个右倾保守美国中产就与他准女婿家意大利殡葬业的工人阶级家庭格格不入。亲家打招呼的第一句话是“someone died?”笑翻全场。他势利、小气、偏执而神经质,真真假假,我觉得他在许多地方演得是自己。付小费时他说“这里是欧洲,用欧元应该比美元打个折扣”,结果他自夸自己智商150时他老婆讽刺他:“这里是欧洲,你的美国智商也应该打个折扣”。可这么个人,硬是锲而不舍让他亲家站在浴缸里唱歌,还在舞台上设了个莲蓬头,把他亲家捧成了在淋浴下唱歌的全球歌王。 作为欧洲三部曲的第二部,Woody Allen既发挥了他对中产阶级的小嘲讽与小同情,又有对男女关系的深刻见解——然后,还有罗马。Milly站在万神殿前面找不到回家的路,镜头360度一转过来,全是传说啊;片尾的西班牙广场,奥黛丽赫本吃过冰淇淋的浪漫之城,杂乱无章又有自己规则的古都,是否也如同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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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沃基散记

突然放了三天假,兴奋之余发现芝加哥周边没有地方可去。底特律说是太危险,已成废城一座,被拒;Ann arbor除了学校没什么可看;Champaign远在玉米地;周边五百里连国家公园都没有一座,西部的IOWA更加几乎连游记都找不到。只能沿着I94驱车北上,去一个半小时之外的密尔沃基(Milwaukee)。 I94是收费公路,一个人开车一路直行不表,很快就到了密尔沃基市中心。蓝天下密歇根湖畔的这座城市以德国后裔为主,城市建筑也是德式的红砖黄砖。尖顶的哥特式教堂高耸入云,可能由于是周末,街上行人很少,整个城市安静得出奇。 我的第一站是Milwaukee art museum。比起藏品,更瞩目的是这座博物馆的建筑。纯白的建筑加大面积的玻璃,博物馆是栖息在湖边的一只海鸥。这位来自西班牙的建筑师有点得高迪真传的意思,但更现代,以大量重复的弧线与深不可测的循环造成透视的效果,让人仿佛身处没有时间与空间的无尽之处。 藏品基本以时代划分,有莫奈画作数幅,还有一些当代影像与装置艺术。学生票12元,停车一小时5块。 中饭在传统的Public market吃著名的Oyster bar。这家我在yelp上找到的海鲜小摊果然名不虚传,有13.95元一磅的龙虾,还有新鲜的大西洋生蚝与青口。老板是典型的德国后裔,与儿子一起忙里忙外,看来已经营多年。饱餐龙虾后在market里面逛逛,有的是威斯康星州著名的奶酪、巧克力、香料等等农副产品。市民与游客都习惯了来这里看看,买买东西,顺便一饱口福。 之后开车过河到著名的哈雷博物馆。密尔沃基是著名的工业城市,Miller啤酒和哈雷机车都源于此。1903年四位绅士建立了哈雷公司,从此开创了美国的机车历史。这个在车轮上的国度与摩托车的精神息息相关:自由、勇敢、乐观、勇于挑战自我。他们永远在路上。哈雷45度V型气冷双发动机独特的轰鸣成了美国公路勇士的标识,也回响在博物馆里。一进大门,顺序排列着哈雷从第一辆到最新一辆机车,横跨一百多年,也横跨了美国二十世纪的历史。 2003年,公司成立一百周年时,把一辆摩托车的部件拆下来,送到世界各地让员工签名,然后组装成车,陈列在博物馆里。从1903年的四个男人到2003年的6000多个签名,解说说:“It is beyond the dream of the four gentlemen when they founded the company”。金属在日光灯下闪着寒冷的光芒,这些机车像沉睡的武士,等待唤醒。 门票12元,停车免费,另有哈雷体验之旅,票价不一。 回程顺便在威州与伊州交界的pleasant prairie outlet购物,这里虽然没有一线大牌,但北方人深爱的Comlubia, Northface和Eddie Bauer都应有尽有,加上威斯康星的税便宜,也尽可准备过冬粮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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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黑暗崛起》:蝙蝠侠和罗宾的幸福生活

首先我的剧评不剧透,因为这真的是个一句话剧透电影……国内的群众们你们真的要下狠心屏蔽掉豆瓣和微博,做好高筑墙广积粮的一个半月禁闭期准备哇。 好了,下面开始说感想。首先,诺兰真是个文艺青年!影片之前放了个Man of Steel的预告片,其文艺程度真的让我和观众们咂舌。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英雄主义的电影可以有这种文艺拍法!然后整部Dark Knight Rises就证明了诺兰的这方面才华。之前我们聊天说,美国人为什么会喜欢看这侠那侠,这雄那雄的电影?因为美国人民的价值观是很简单的: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美国一定是好的,那阿富汗就一定是坏的;生命一定是好的,那堕胎就一定是坏的;在他们的眼里一定有英雄出来战胜邪恶。这种一分为二的世界观下,出身英语文学专业的导演诺兰就显得卓尔不群。他赋予了小丑和Bane复杂的性格,赋予了哥谭市黑暗的色彩;他让Blake扔掉了警徽,让警察向警察开枪,让老警长在真相与形象中挣扎,让老管家苦口婆心地劝说蝙蝠侠,当观众对正义和邪恶的终极开始发问,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引人思考的呢? 其次,诺兰是个拍电影的天才。他知道如何掌控场面,也知道如何刻画人生。近三个小时的电影毫无冷场,连我这种第一、二部都没怎么看过的观众都津津有味。场面张弛有度,扣人心弦,而且隐隐有奔着史诗去的感觉。在越狱那一段,诺兰无疑是把西西弗斯的神话写入了他的故事,而排山倒海的念诵声则为电影代入了宗教意味。当哥谭市的上空冒起浓浓黑烟,当海平面的远处升腾起巨大的蘑菇云,诺兰如他所言,创造了一个“统一的哲学,一个圆满的结尾,一个真正的结论”。 Christian Bale始终是帅哥,他那一段雨中的湿身吻戏估计会让女观众嫌短;Anna Hathaway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但身材和打戏都极好;Joseph Gordon-Levitt扮演的警官John Blake演得真好,从一开始他上门拜访蝙蝠侠的那段戏开始就让我惊艳,就算比起Inception 脸宽了一圈的身材也让人无所谓了,真是跟着诺兰有肉吃啊;Tom Hardy…我承认,我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他是Tom Hardy,但我真的到最后都没看出来。可惜了一副好皮囊……只能从越狱的小孩中看看他的影子了。但是……算了我真的还是不剧透了。 我喜欢影片的结尾。小警察沿着经纬度寻找蝙蝠侠的踪迹,老管家仿佛看到蝙蝠侠的尘世幸福(这里真的Inception了),但一切都未可知。”Everyone can be Batman.” 蝙蝠侠不仅是正义的,还有一颗大慈悲的心。诺兰留给我们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但我们已经知道答案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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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黑暗崛起》:蝙蝠侠和罗宾的幸福生活

首先我的剧评不剧透,因为这真的是个一句话剧透电影……国内的群众们你们真的要下狠心屏蔽掉豆瓣和微博,做好高筑墙广积粮的一个半月禁闭期准备哇。 好了,下面开始说感想。首先,诺兰真是个文艺青年!影片之前放了个Man of Steel的预告片,其文艺程度真的让我和观众们咂舌。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英雄主义的电影可以有这种文艺拍法!然后整部Dark Knight Rises就证明了诺兰的这方面才华。之前我们聊天说,美国人为什么会喜欢看这侠那侠,这雄那雄的电影?因为美国人民的价值观是很简单的: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美国一定是好的,那阿富汗就一定是坏的;生命一定是好的,那堕胎就一定是坏的;在他们的眼里一定有英雄出来战胜邪恶。这种一分为二的世界观下,出身英语文学专业的导演诺兰就显得卓尔不群。他赋予了小丑和Bane复杂的性格,赋予了高登市黑暗的色彩;他让Blake扔掉了警徽,让警察向警察开枪,让老警长在真相与形象中挣扎,让老管家苦口婆心地劝说蝙蝠侠,当观众对正义和邪恶的终极开始发问,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引人思考的呢? 其次,诺兰是个拍电影的天才。他知道如何掌控场面,也知道如何刻画人生。近三个小时的电影毫无冷场,连我这种第一、二部都没怎么看过的观众都津津有味。场面张弛有度,扣人心弦,而且隐隐有奔着史诗去的感觉。在越狱那一段,诺兰无疑是把西西弗斯的神话写入了他的故事,而排山倒海的念诵声则为电影代入了宗教意味。当高登市的上空冒起浓浓黑烟,当海平面的远处升腾起巨大的蘑菇云,诺兰如他所言,创造了一个“统一的哲学,一个圆满的结尾,一个真正的结论”。 Christian Bale始终是帅哥,他那一段雨中的湿身吻戏估计会让女观众嫌短;Anna Hathaway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但身材和打戏都极好;Joseph Gordon-Levitt扮演的警官John Blake演得真好,从一开始他上门拜访蝙蝠侠的那段戏开始就让我惊艳,就算比起Inception 脸宽了一圈的身材也让人无所谓了,真是跟着诺兰有肉吃啊;Tom Hardy…我承认,我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他是Tom Hardy,但我真的到最后都没看出来。可惜了一副好皮囊……只能从越狱的小孩中看看他的影子了。但是……算了我真的还是不剧透了。 我喜欢影片的结尾。”小警察沿着经纬度寻找蝙蝠侠的踪迹,老管家仿佛看到蝙蝠侠的尘世幸福(这里真的Inception了),但一切都未可知。Everyone can be Batman.” 蝙蝠侠不仅是正义的,还有一颗大慈悲的心。诺兰留给我们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但我们已经知道答案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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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的意义

陈绮贞唱过《旅行的意义》,说“你看过了许多的美景,你看过了许多的美女”。许多人觉得度假就是旅行,旅行就是度假。“我要请年假去旅行啦。”可是度假的意义,和旅行是不一样的。旅行的意义在于去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的人,经过许多的事;可是度假的意义在于放空、发呆,让自己短暂地变得单线程起来,思考,或者什么都不思考。 中国人没有度假。我们没有假期观念,连双休日也是十几年前才有的概念。大部分人的一辈子在于怎么吃饱饭,怎么买房子,怎么养孩子。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提起度假;他们说“旅游”,是一个人出差去桂林另一个人跟着;是单位里刚好有车去省里带上孩子去玩几天;或者邻居的叔叔阿姨去“旅行结婚”。我的假期是暑假和寒假,待遇是图书馆可以借好多书,写完假期作业可以看会儿电视,夏天可以去江里游泳,冬天可以去溜冰。没有“假期”。没有在忙碌的工作中放空出来的,什么都不用干的那几天,没有自己的时间。 我中考完后,爸爸去井冈山出差,顺便把我带了去。只有在中考完了这种没有暑假作业的“大假”时,我才能每天什么都不做地无所事事。从盘山公路一路上山,我照例是晕车的;但听着爸爸单位的叔叔们侃大山(当天的话题好像是国民党的失败原因是内讧太厉害之类),我也觉得倍儿有意思。到了茨坪,暑热一扫而空——井冈山上的湿度和温度比山下都低很多,没有蚊子,没有空调,也不需要风扇。他们开会去了,我可以在宾馆的阳台上一个人呆着,坐在藤椅上好像是看一本叫《中篇小说选刊》的杂志,先从喜欢的题目看起。一上午过去了,四周静悄悄地,远处是墨绿的山,柔和的雾,好像在下点小雨,又好像只是雾气。我所做的一切不用对任何人报告,也不用对家长老师负责,这是只属于我的时光。那不是旅游,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度假胜地。 青春总是急躁的。上大学时一到假期就急匆匆和同学结伴去旅游,恨不得把全国所有高校的宿舍资源都利用光。去了很多省,很多大学,很多博物馆。没有一次像度假。在青海的一年很多时间在学校后面金黄色的青稞田里无所事事,或者在山坡上的松林里发呆。可惜那时候心气浮躁,只恨时光不能匆匆再匆匆,瞬间流走。 后来我知道什么是度假了。人都有背井离乡的本能,我们喜欢不停地走,仿佛去过的地方越多,就越值得炫耀。所有人都对网上那些卖房环游世界、骑行西藏、辞职去丽江开旅店的人赞叹不已,去过哪里成了饭局间最流行的谈资,可是我要说,那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我们像《三体》里门说的一样,同时拥有贪婪地探索宇宙和不停地思乡两种完全相反的本能。度假不像旅游,它不用拿出来炫耀,因为你可能根本哪里都没有去——也许就在近郊的苟各庄住了几天。它是私人的事情,是忙碌与忙碌间的润滑剂,是心灵的与世隔绝,是诗意地栖居。 我想起来广惠寺的那个喇嘛。藏传佛教地区有这样的传统,年轻男子出家一段时间,之后再还俗,娶妻生子,也可以继续修行。我在初冬的下午去拜访他,他请我喝自制的酥油茶。我在一封信里写道:“我望着手中的茶碗壁上精致的花纹,和碗沿上细密的水珠,对他们不由得羡慕起来。他们的生活是多么朴素而简单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甚至看不见书籍。而这样的生活又是多么安详阿!” 六月份刚去了西雅图。刮着海风的太平洋流带走了湿气,所以虽然多雨,但并不潮湿。深夜到机场,几乎无人。早上起来推开窗,呵,好一幅富春山居图。高耸入云的冷杉密密排在公路两边,树端就是云朵。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暮光之城》里的贝拉为什么会在爱德华带她飞到冷杉顶端时被倾倒。这是我喜欢的风景,看那些树可以看一早上,一上午;正如看海龟,养热带鱼,去动物园,或者拍摄流星一样;而这与你是否在丽江或者泰国无关。与旅游无关。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不过是朴素又安详的生活。   附录:给xx的一封信 (若干年前) 某某:     这是我的备课本,也是我们这里唯一富余可以按需分配的纸张.而我坐在办公室里,因为我们的房间里的炉子因为管理不善老是熄灭,所以只好跑道这里来取暖.这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早晨他们都没有起来—-我只好一个人爬到大通汽车站,坐上到学校的中巴.车里除了司机和售票员之外只有两个人,因此我可以随着车里一如既往的《阿拉木汉》的旋律随意哼唱。升起的阳光融化了车窗上的冰花,远处阳面山上的积雪已经融化,而阴面还是耀眼非常。路两旁的树叶已经掉光,因此空气清冷的很。我不禁想起前几天刚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把最后的靴子套上了还是冷,踩在厚厚的雪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该死的校车竟然没有用防冻油,于是到半路一堆人下车用路旁的干草烧油箱,直到“砰”的一声油箱爆炸,让我们一场惊魂。     但是这里的老师穿的竟如此单薄。他们说,现在还热着呢,等到下第十场雪的时候,你们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     现在还热着呢?     我不知道北京是否这样。恍然之间,我们已经相距两千多公里和不止一个年代。我常想,若这地球上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不一样该多好,这样每个人都能听到新鲜的故事。可是偏有那么多的人把自己和对方绑在一起,夜以继日的重复相同的生活。转眼间,你我都成了新鲜故事的传播者,只不过我们共同的本科生活,那甜蜜悠闲的本科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远处山坡上的原始森林还坚持郁郁葱葱,只是戴上了白色的帽子;飞鸟展翅在林间飞翔。昨天,雪后初霁的午后,我一个人带着相机,到镇子郊外的广惠寺去。刚拍了机长,一个穿紫色袈裟的喇嘛闪身出来,邀请我进去看看。这是个规模很小的藏传佛寺,廊前挂着牦牛毛制成的综毯。转经筒整齐的排列在门前。他引我进去,在昏暗的殿堂里指给我看宗喀巴大师的千佛像,还有未来佛,观音,护法神的等身像。我们坐在他那间狭小的门房里聊天。他给我看他们念的佛经,一页一页用油布包裹好,全是藏文。我也搜肠刮肚给他讲内地汉传佛寺的景色,他好像听得很会心。     他是互助人,今年三十二岁,修行已经十四年了。     谈了一会,他请我去他家喝茶。原来所有的喇嘛都集中住在寺旁的一个大院子里,从那里可以望见白雪皑皑的达坂山口。国家给喇嘛们的待遇都很好,每个人有一大套房子。房子的外面看起来很破旧,因为是土墙,但里面确实意想不到的好。坐在里屋的大炕上,他拿出一大碗酥油和炒面。就这样,在这个初霁的午后,在这个暖意熔融的炉边,我平生第一次喝道了酥油茶。味道很奇怪,有点像牛奶和茶叶混在一起的味道。他让我把下面的茶水喝完,让上面融化的酥油沉淀下来,再和炒面拌在一起,加上糖。这炒面也是他用青稞面自己炒的,是他们每日的主食。炒面吃在嘴里,甜甜的,像素糖的味道。     看着他进进出出的忙碌,我不由对这奇妙的生活产生了一丝遐想。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人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生活是多么朴素而简单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甚至看不见书籍。而这样的生活又是多么安详阿!没有功利没有纷争,有的只是一尘不染的房间和心灵。我望着手中的茶碗壁上精致的花纹,和碗沿上细密的水珠,对他们不由得羡慕起来。     走出他的家,外面的阳光依然明亮。而空气依然清冷。我甚至开始觉得这个安静的小镇也变得喧闹了,广惠寺才真正是一个万径人踪灭的地方。我开始怀念寺旁的松树沙沙往下落雪的声音了。     这就是我在这个生日前夕,一个下午的经历。希望你在北京能拥有一个愉快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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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的行囊》:放得下的,放不下的

看了比尔·波特的《禅的行囊》,很有感触。他住在美国最有嬉皮精神的西雅图地区,成片的森林,湖泊,是修行的好地方。他的文字很有韵味,被译者译成具有汉语风格的文字,是值得一读的生动美文。他有“在路上”的精神,背起背包,从北往南,一路追寻中国禅宗的踪迹。 我不懂禅,虽然自己的故乡是南禅宗的胜地之一。少时春游青原山,好大一座佛寺,明晃晃的墙,穿袈裟的和尚。但关于禅的知道,除了“南无阿弥陀佛”这六个字之外,我只记得自带的干粮,面包,水壶和满山的映山红。比尔·波特说,“禅”是看到自己的本心,摈除事物本质之外的事情,从而达到平和的境界。我的理解是,由爱而生痴,由爱而生怖。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广告狂人》第一季里,大萧条时期,乡下少年的Dick Whitman碰到站在他家门外乞讨的绅士,衣着整齐,礼貌而有尊严。绅士对他说,他在纽约也曾有过家,有妻子,有贷款,但后来都没有了,那又怎么样呢?他沿着铁路前行,每到一个地方靠自己的力气挣饭吃,有自由,能看到天上的星星。 所以,对我来说,禅是解决世间烦恼的一条途径。人生这一路,越往前走,包袱越多,因为拥有的东西越多,放不下的东西也就越多。因为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一切烦恼、紧张、畏惧、焦虑皆来于此,让人忘记了最初想要做的事情,或者想要明白的道理。不知道我今日的观点,会不会是来源于家乡那座被称为的禅宗胜地之一的寺庙的影响,还是禅宗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多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 《禅的行囊》这本书讲的是2006年的中国。那时候餐馆的两菜一汤不过28元,上好的茶叶不过几百一斤。比尔·波特一路南下到九江,偷得浮生半日闲去与茶庄的女老板品茶、聊天,畅想整个夏天喝茶看花的生活。比尔·波特能放下,所有他能当逃兵,学人类学,来中国,在1980年代中国还没有完全开放的时候去终南山访问隐士,研究禅,过不以挣钱为目的的生活。 我记得2006年的中国。那时,我跟几个外国记者去山西采访小煤窑,由于话题敏感我们并无实际目标,只能装作旅游者,一路走一路问。路上有淳朴的农民,脸黑到看不出来本来面目的工人,火车上年轻的乘务员,还有绿皮车雾蒙蒙的车窗。采访很成功,出来之后去云冈石窟,黄昏中,佛像上都一层煤灰,刀刻斧劈下是线条柔和慈悲的眼角。那时候我才工作一两年,买的房子还在建,北京的交通还没有崩溃,下了班叫朋友去吃饭,周末去看话剧或者音乐会,觉得整个生活都将浸淫在一种平安快乐、歌舞升平的气氛当中。 那时候,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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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 Mike《魔力麦克》: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

电影院里都是女人。闺蜜们在周六的下午闲闲吃着爆米花,喝着可乐,脱了凉鞋把脚架到前排的座上,准备看脱衣舞男大展身手。 脱衣舞男果然好看。汗水顺着古铜色的肌肤往下淌。警察,士兵,消防队员,西部牛仔,都是男性荷尔蒙爆棚的角色扮演。在佛罗里达夏季炎热的小镇上的脱衣舞酒吧,女性是上帝,头一次,男性为了取悦她们而表演。 他看起来什么都有,有女伴,有夜夜笙歌的生活,有大把的现金,有精湛的舞技。然而完美的身体背后是残酷的青春。内裤里塞满了大把大把零钞,在深夜打烊后,Mike小心地一张一张把它们在桌角上扽平,叠成一摞,再在上面放上一本厚书压平。他的理想,是做家具店的老板,自己设计模样怪异的家具卖给顾客。他自己编写了产品目录,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去银行,女职员看到他的英俊模样也不禁脸红。可是,她还是无法给他贷款。他温柔地安慰她:“It’s Okay.”30岁了,在青春的末尾上,他想去迈阿密,想离开这个角色,可是从银行里出来的时候,他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个梦想。重操旧业。重新回到欢场。他笨拙地向喜欢的女孩解释自己的计划,可是Brook问得好:“关键不在于我相不相信,关键在于你自己相信吗?” 他的眼里有与职业不相称的憨厚与青涩。那张酷似阿甘的脸上有泪光划过。 欢场里有四五十岁的老脱衣舞男,依然一身肌肉,卖力表演。已经抱不动观众中的胖女人,腰肌劳损只好尴尬地离开舞台。也有被他带进这里的十九岁的小男孩,连法定喝酒的年龄都没到,却走在舞台上随便一脱衣就尖叫声一片。这里的钱来得快。一晚上,两百三十块。全是一元、五元的零钞,粘着汗水和女人的香水味。小男孩迅速学会了诱惑的眼神、毒品、与女人周旋,Mike离开了,还有新一代的”Magic”。一代一代的脱衣舞男在这个舞台上,夜夜如此,在女人的尖叫与金钱的味道中渐渐老去。 诗人说得好,英雄最怕气短,美人最怕迟暮。小男孩憧憬着未来,他无比感谢Mike让他见识了这个世界:“瞧瞧几个月前我们还在做什么……我特别特别感谢你。”多么讽刺!十年前他也许也这样想过吧?Channing Tatum是幸运的,他离开了这个世界。其他人呢?他们走自己的路,我们无法回答。 ***************我是闲聊的分割线**************** 顺便说一句,要看肉的可以去,当真五光十色,特种口味,总有一款你喜欢。要看腐片的没戏,这是一青年版的Up in the air。要看孔雀的,呃,孔雀在White collar这种电视屏幕上也是一美男,在这里一比较,差两个男主好多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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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rise Kingdom《月升王国》:那时我们就懂得一切了

还记得初中前排的那个男生女生么?那个穿白衬衫的背影在老师讲课的背景音中慢慢被夏天的汗水氵因湿。登着单车的校园,江边被梧桐树包成一个拱洞的道路,那像一棵小芽在心中萌发的爱恋都在中考、提高班、老师和家长的唠叨声和交到班主任手里的情书中逐渐远去。我们放弃了与最早喜欢上的人谈恋爱的机会,因为我们听了成年人的话:早恋是不对的,你们长大后会发现自己很幼稚,你们会喜欢上别人,等等等等。 我们成年了,我们和那时的他们一样大了;然而我们发现那时的我们所想,仍然是今天我们所想。那时候的喜欢,与今天的喜欢并无不同;那时下定的决心,与今天下定的决心也一样会更改后悔。看看成年人里有多少离婚的?那时候的我们就懂得一切了:我们可以给自己做主,但我们失去了这个机会。 Moonrise Kingdom给了我们这样的一次机会。Suzy和Sam这两个大人眼中的问题少年相约私奔,带着自己的小猫、几本书和一个录音机,在小岛上长途跋涉,露营,钓鱼,在夜里的煤油灯下读书。导演韦斯·安德森制造了一个极其简单而荒诞的世界,不知是因简单还是荒诞而显得不真实:纯净的大面积颜色,vintage的调调,邮局和灯塔的红白相间,天与海的蔚蓝,童子军的芥末黄,Suzy大衣的肉粉色。这样的色彩中,两个少年给我们演出了一场干净利落的恋爱,不黏糊,不痛苦,却让我们看到他们的决心和生命中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 如果我们当时没有专心准备中考高考,而是和另一个人轰轰烈烈地谈了场恋爱?如果我们当时对自己的心意如此确定,即使在神父面前发誓非你不娶也在所不惜?我们没有机会重来一次,这个小岛就像是我们的永无岛:即使身无分文,也要采一束野花给自己的心上人;即使匆忙离家出走,也要抹上蓝色的眼影;在海边悬崖的岬角搭一个黄色的帐篷,在外面烤鱼,抽烟,读自己最爱的小说给朋友听;我们的决心要让成年人都知道,直到再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两个小演员都很给力,穿着打扮更是一绝。我喜欢Sam的貂毛帽子,后面缀着一根长长的尾巴,即使大雨淋得湿透,也要把它端正带上;我喜欢Suzy的粉色斗篷式大衣和装小猫的藤筐,还有从来不笑的酷酷的那股劲儿。地理老师的圣诞套装可爱得紧;Scout master这个温情的角色由爱德华·诺顿出演,对孩子们的爱惜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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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娇与志明》:红尘万丈与转身之间

这片要是让《全城热恋》《和你在一起》之类的导演来拍,估计就全然毁了。那么多线索,那么狗血的故事还能冷场!相比之下,我真要全心佩服彭浩翔的才华了,一个城,两个人,三四个配角,可以玩的这么好,从头到尾无一处让人想离开,更不用说结尾的包袱。 很多人不喜欢这部电影,说不真实,不如第一部彭浩翔在他家自己的地盘上原汁原味。可是我却觉得,里面的故事一举一动都道尽平凡男女恋爱人生的百态世情。你就爱上了那么一个人,离开舍不得,喜欢又伤自己,直到你发现,自己变成了他而不自知。他不是不善良,甚至不是不有趣,可是男人的毛病他都有,脾气也都有,你想放下,又不想放下,直到一个搞笑视频能看得你泪流满面,从此放下自尊和他在一起,过柴米油盐的生活。每个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有什么不真实,有什么不原汁原味的啊? 我甚至觉得,这一部比《志明与春娇》还要触动人心。《志明与春娇》是一点小清新,一点小文艺,一点小港式幽默,一点不触及皮肉的伤害,还是浮在尘世之上。而《春娇与志明》有更多红尘万丈,更多人生无奈,更多取舍之间的犹豫不决。若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婚稍显狗血,我要说这一部戏比上一部更生活,更沉淀。经年之后,你身边的那个人还是不是你想要的人,你的生活是不是还在如你计划的轨道之上,你的身上到底掺杂了多少那个人的影子,你是不是最后放下了底线和那个人在一起,这,才是小浪漫的文艺开头之后,我们要面对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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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戏假情真

在九把刀还是吉登斯的时候,我关注过他的一些作品,如《楼下的房客》等等。后来就没了消息,直到他拍了这部小清新的电影。看过电影后看他在北大的演讲,才发现他原来是这么个热血青年,有追求有信心有渴望有坚持,具有大部分成功的人的性格。想想也觉得对,他的那些小说里近乎漫画和电影分镜的写法,确实是有满肚子故事要倒出来的人,不得不一句一句细细告诉读者,笔永远跟不上脑子快的那类作者。 九把刀的电影拍得很生硬。许多镜头就是漫画,一格一格,前后没有衔接,看着更像是静止的画面而不是流畅的情节。比如“周杰伦三年二班”的那个镜头,还有最后大家一起打棒球的场景。记不起来前面发生了什么,后面发生了什么,很多时候,观众会觉得无聊。 好在他有故事。他是在写自己的故事,任何人在说自己的故事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个好演说家;在写自己故事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个好作家。这部戏之所以感动了我们,是因为他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虽然玩的游戏,看的漫画都不同,但残酷青春中最纯最甜的那些暧昧和小故事都是一样的,轮回一样发生在每个人的头上。不管你是学习好的乖乖女,还是调皮捣蛋的差学生,你的衬衫背后永远都有那圆珠笔戳出来的那一抹蓝色,语文课本上永远都有那个人的名字或画像。我们在注定的季节遇到这些人,这些事,然后注定一般,渐行渐远,永远不复相遇。 还记得高中时那个后座的男生,后来参了军,退了伍,进了工厂还是街道?还记得那个头发上有个蝴蝶结的女生,后来去饭店做了服务员,嫁了人,又早早生了小孩?这些人啊,如今遇见,谁能想到我们曾经坐在一个教室里,我们的自行车相距不过咫尺,我们曾共同读过《岳阳楼记》和《孔雀东南飞》?你碰到的每个人,都曾与你有过相同的青春,相同的幻想,相同的少男少女的情愫。 那一年,是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然后我告别了你们,也告别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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