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公园的死与生(二)

美国之美在于各地景观的完全不同。我曾经住的芝加哥与任何国际大都市没有区别,车多人多机场告诉永远堵车。到了盐湖城,风景则一下变得荒凉动人,满飞机的摩门教徒不说,这个城市背靠一座大山,面临一座大盐湖(Great Salt Lake),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简直是这个星球上最孤独的城市之一。我实在想不通当年受迫害的杨百翰们怎么就认定了这里是摩门教的圣地,从东部一路走过来看见大山大湖就决定定居,导致现在的盐湖城有超过半数的摩门教徒,离婚率和犯罪率都是全美最低的城市之一。当然了,人家也不用离,再娶一个就得了。总之,我想我如果住在盐湖城的话一定会无聊孤独忧郁症的。

【图片】盐湖城

然而,盐湖城远不是世界上最荒凉的城市。美国人威廉听了我这句话笑我少见多怪,说:你根本没去过荒凉的地方。跟我家乡比,盐湖城简直就是纽约!“你家在哪儿?”“新墨西哥!”“就是那个开180迈没人管的地方?”“对!”好吧,我承认,这哥们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新墨西哥州人。

我很快就见识了更孤独的地方。盐湖城是去黄石公园的必经之路之一——你也可以选择更近的Jackson Hole机场,但地小机少票价贵,旁边就是大提顿山,飞机在崇山峻岭中穿梭总让人觉得颤颤巍巍。盐湖城机场的租车柜台永远是满满当当的全是人。开着福特的大越野车Escape在荒凉的西部景观中穿行,有当年坐车从西宁去拉卜楞寺翻山越岭经过临夏的感觉,人在车里晃晃悠悠的,好像山也在晃悠,时间也在晃悠。

我们在盘山公路上,和十八轮比着翻山。洛基山脉翻过去之后立刻是一派荒凉平原,这里是美国人称为“最西部”的爱达荷。一路向北,空气干爽,天高地远。在物价不输纽约湾区的杰克逊小镇吃完晚饭,暮色中前行,很快就进入国家公园地界。由于是从南往北开,我们先经过大提顿国家公园。这是座黄石公园南面一隅的国家公园,占地面积小到只有黄石的一个角落,可是美在景色瑰丽;大提顿山是全美最高、也是对登山者最有挑战的山峰群之一。开到大提顿山的时候,暮色苍茫,荒原上的大提顿山面目模糊,奇异的天际线让人想起神话故事里的鬼堡。夕阳藏在了山后,然而晚霞反射出点点微光,映出大提顿山壮美的轮廓线。全车人都被这样的景色震撼了,没有人说话。在沉默中,汹涌的群山沉默地矗立在那里,一路伴着我们车灯的点点光芒,在狭窄的山的走廊中穿行,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对黄石公园的最早记忆来自挂历(为什么我所有的美学启蒙不是来自挂历就是台历?),一个巨大的五彩缤纷的湖面从空中看下去像是外星人的假眼,实在是我在这星球上见过的最瑰丽最不真实的色彩。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我见过的世界奇观》还是《世界趣闻录》之类,在没有网络没有电脑的年代实在是我接触外界知识的唯一来源。上面讲到一座喷泉,每隔一段时间就自己喷发一次,喷了几百万年,从不间断,得名“老忠实”。在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年代,我凭自己的想象,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如同外星的实景,基本相当于斯皮尔伯格在《侏罗纪公园》里面描绘的那种。

但并非只有来自第三世界国家我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难以想象在美国西部这种荒凉的地方,竟然有如此多的人聚集在老忠实喷泉的周围,等着看那一个半小时一次的喷发。公园甚至修建了看台,围绕老忠实形成一个圆圈,大家都在激动地谈论着即将到来的美景。我中途想去买个冰淇淋,被大家坚决地制止了,说你一辈子就看这么一次,结果为了一个冰淇淋错过了怎么办!原来,并不是只有在世界一隅长大的我,觉得老忠实是一生中必须游历的地方。美国人管这叫Bucket list,遗愿清单,意思是死前必须做完的事。

【图片】Grand Teton 

老忠实喷泉并不只是一座孤立的喷泉而已。方圆数公里几乎全是这种罕见的地热现象,各种喷泉和温泉露出地表,用绮丽的颜色和高温的蒸汽吸引冒险家的目光。沿着公园修筑的小径绕圈,可以看到各种奇奇怪怪的喷泉或者热泉,蓝绿黄不一,温度似乎也不一样高。热泉像地上的星星,露出狡黠的眼睛看着游客。一点左右,老忠实果然如约喷发了。先是一点点喷出,足以引人驻足;然后突然间,几十米高的热气腾腾的水柱突然爆发,壮观的景色绵延了数分钟之久。Dan说,我们美国不错吧;我说是啊,我小时候就知道它了,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但是我小时候想都没想过的是,我有一天终于可以亲眼看见它了!

美国西部绝对是一个让人一开上车就瞬间小宇宙爆发的地方。一路开车向北是峻峭的山路,黄石的北部是崇山峻岭,出了北门立马是蒙大拿州,一处类似张艺谋早期电影里的荒凉所在,仿佛天尽头一般。北门小镇是蒙大拿州的Gardiner,除了一条横亘的不见尽头的高速公路,两头全被高达天庭的光秃大山挡住了去路。我一边吃饭一边抱怨让我住在这里肯定会得抑郁症,或者像什么大顺店之类的土匪头子会在这里开一个黑店,把过往行人都宰个干净。

黄石公园的北门是最早的公园大门之一,一百五十多年来始终矗立在此。大门的砖墙上刻着一句话,大意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与快乐。当年,开发西部的最早的探险者发现了这块奇异的土地,为了是否将土地交给联邦所有有过一场惊世骇俗的辩论。最后,这些自然主义者们胜利了,1872年,世界上第一座国家公园在这里建立。一百多年后的我们要感谢这些美国的自然主义者们提出的最伟大的发明,他们使这样的一片土地得到了最完整的保存、最大化的利用、最合理地为人民共同享用。比起中国许多昂贵的景点,方圆将近一万平方公里的黄石公园只收25美元门票,一台车,若干人,七天有效。国家公园构想的发起者说,我们要让这些优美的风景和富饶的资源永远为人民所享用。他们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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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你以为你抓住了生活,其实是生活抓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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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睡午觉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还是在大四的时候,在学校乐团里,大讲堂的后台,登台准备表演。谱架上的乐谱,随风一页页翻起来,哗啦哗啦。那感觉是如此真实,以致醒来的时候会特别伤感:原来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可为什么记忆还是如此,一刻也不曾离开呢?
  在《少年时代》里,梅森说出了答案:“有时候你觉得你抓住了这个时刻(Seize the Moment),其实不是。是此时抓住了你。”
  年轻的梅森在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和后来一定会成为狐朋狗友的室友、室友的女友、女友的室友一起去Big Bend徒步。当他们走到山顶,映入眼帘的是霞光满天,衬着美国西部荒凉壮丽的丘壑,他说出了以下的话。
  你以为这是青春的开始,其实这就是青春。你以为后面还有更多的快乐的一天,其实这就是快乐本身。
  你以为是你抓住了生活,其实是生活抓住了你。
  《少年时代》通篇在讲的,就是这个主题。从一个男孩的眼光看这个世界,最初躲在妈妈的被子里和姐姐听故事,和姐姐吵架;期待爸爸妈妈复合,在十几年的岁月里逐渐发现这再也没有可能;然后生活里出现了同学、朋友、老师、初恋;再然后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学什么、怎么学、去哪里上大学;他的世界逐渐拓展,从开头躺在草地上望天,思考蜜蜂的问题,和到最后看到Big Bend夕阳下的整个世界,他的天空被拓宽了,他的人生开始了。
  而妈妈,此时在公寓里哭泣:“我以为人生后面还有很多,可是……没有了。”从一个辍学少女到单亲母亲,坚持上完大学,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工作,成为了一个学着,并把他们姐弟俩带大,她完成了从一个少女到母亲、从青年到中年的转变。十二年足够让她从一个美丽的少妇变成成熟的中年女儿,而她感觉自己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课题:结婚、生子、离婚、买房、卖房,然后,孩子们终于离开了家,接下来是什么呢?“My fucking funeral.”看到这里的我眼泪也掉下来了;十二年是梅森的人生,也是妈妈的人生啊。
  另一个让我热泪盈眶的地方,是梅森小的时候去爸爸那里过夜,爸爸弹着吉他给他们姐弟俩唱歌。“我在想我的孩子有没有想我……”歌词与前面的情节极尽默契,说尽单亲父母的悲哀。更悲哀的是,爸爸和妈妈都是好人,他们对孩子的爱都是深沉伟大的,可是,他们却不能组成一个家。他们的亲情永远是残破的,只能在有限的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里尽力弥补。爸爸尽量给孩子讲生活的道理,连女儿的避孕问题也要过问,即使两个人都很尴尬;带梅森去野营,教他怎么追女孩子,教给他男人的生活;妈妈的辛劳就更不用说,虽然影片里没有正面描写,但影片里不断出现妈妈开车送他们去学校的画面、自己上课也只能带着年幼的梅森去课堂,单亲母亲的辛苦可见一斑,更不要提在家暴的环境中尽力保护姐弟俩,一次又一次地搬家,一次又一次地离婚;这是父母的爱,和与生俱来的责任。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相似的;而每个人的人生又是不一样的。相似的是我们都做着同样的事:出生、成长、上大学、结婚、生子,然后把孩子抚养成大,送上大学……然而每个人的人生又是那么不一样,这些鲜活的、每一个对其它人来说无足轻重,对自己却弥足珍贵的时刻,就组成了我们自己的人生。
  我想起我自己人生中每个难忘的时刻。三岁的女儿午睡醒了,我去床边看她。她皱着一张小脸,刚从沉沉的睡眠中清醒过来,迷惑地重新打量这个世界;看到我对她笑,也试图对我笑,那困惑的、可爱的笑脸。这些时刻她可能永远不会想起,但对我却永远不会忘记。我想起我的妈妈有天翻出了我五六岁时在作业纸上给她画的生日快乐的水彩画,“一想到你稚嫩的小手在那里画呀画押,我就忍不住掉眼泪”;如母如女,这些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时刻。这些时刻,在我们的人生中,是多么珍贵!
  导演Richard Linklater十二年磨一剑,用极大的耐心与极艰苦的工作,打造了这部电影史上最不一样的电影之一。最大的不一样,当然是原班人马拍了十二年。如果说妈妈和爸爸的演员人在中年,变化还不是特别明显,然而梅森的演员Ellar Coltrane从六岁演到十八岁,不但让观众看得目瞪口呆、唏嘘不已,也是演员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完整记录。看完这部电影,我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导演没有让同一个演员演十二年,这部电影是不是还会同样出色?答案是,这仍然是部出色的电影,但不会是一样出色,因为人在自然成长过程中的那种流畅与真实,是任何表演都代替不了的。
  这不是一部主流的“三一律”电影,没有戏剧化的冲突与暴力,最过分的镜头,在其它电影里连前戏都不如;自《波将金战舰》以降,人们太习惯了在电影中看到各种蒙太奇镜头,用不同的拼接造成观众视觉和心理上的假象——我说的不光是不同空间的蒙太奇,更是不同时间的蒙太奇,比如电影里常常出现的字幕“二十年后”;而很少有一部电影,真正拍了十二年,记录下来最真实的生活。这项工作不但艰巨,而且冒险。这需要导演在定稿初始就规划好整整十二年的情节与工作日程,如果有一个镜头没有拍到,则不能进行补拍。于是,我们看到了无比真实的生活。从影片开始妈妈朗读第一册的《哈利•波特》,到第一代的xbox游戏机,到男主上高中时party的当年最新流行音乐,每个细节都是时代的缩影。
  Ethan Hawke在这部戏里发挥极为出色,生动地刻画了一个离婚父亲的形象。实际上,没有一个演员是演得不好的:因为太真实了。饰演妈妈的Patricia Arquette在戏的结尾明显入戏比开始时更深;我们看到的是三个小时的电影,但对她来说却是一项十二年的工作。她坐在公寓里,看着即将上大学的儿子收拾东西,突然哭起来的画面,比任何时候的她都要令人动容。十二年啊,她也真是把梅森当成她自己的儿子了吧。
  如果这部电影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那么它将同其他少数几部历史上获奖的电影一样,创造了一个由“非主流电影”获奖的记录。奥斯卡历来喜欢那些“大”的电影,严肃的主旋律,比如《乱世佳人》,比如《宾虚》,只有少数有创新的电影能够冲破这个桎梏,比如1990年代的《沉默的羔羊》,打破了恐怖片不能获奖的记录;十年前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打破了外国人主演的影片不能获奖的记录;2011年的《艺术家》,更是艺术复古/创新的典范。《少年时代》这样的神片在奥斯卡评委那里能走多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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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病菌与钢铁》:如果地球是民族的竞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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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病菌与钢铁》是我近年来看过的最好的科普读物之一。首先,这本书解答了我这辈子最有兴趣的问题之一:人类为什么有民族/种族在经济和文明上的优劣?为什么是欧洲人征服了赤道几内亚,而不是赤道几内亚人征服了欧洲?(这两个国家或地区的名字可以推广到任何一个目前占领先优势和劣势的国家,例如,为什么是西班牙人征服了印第安人,而不是反过来?)而本书的答案也很简单:各民族的领先或者落后是依据其所在的环境(地理、生物、气候等等)而决定的,而非先天的生物性差别。

听起来很简单,是吧?这本书有400多页,洋洋洒洒,从史前文明一直讲到二十世纪。然而作者的条理就是这么清楚,逻辑就是这么缜密,一本书看下来,就像作者上了一节课,或讲了一句话一样,从头到尾都在精确地从论点出发、提出大论据、小论据、论证每一个部分的每一个细节。我看这本书,常常为他精密的逻辑叫好,深感受过严格学术训练的学者在传播科学时的信手拈来。

然而这绝不是这么一个看似艰涩的问题,竟可以被写成一本在公车上、马桶上、茶余饭后阅读的休闲读物。字里行间的幽默感不时让读者会心一笑,尤其是当作者写到自己老祖宗的行为之时。从第一章:“走上起跑线”的标题开始,就让读者的心跟着作者的笔走了:所有的人类都是从非洲走出去的,然后再迁徙到了现在的各个大陆,仿佛运动员被安排到了不同赛道,走上了文明进化的起跑线。如果当时有个外星人来参观地球,那么他对当时各地区经济文明的排名,一定是与现在非常不同的。到底是什么因素让某些大陆、或某些民族胜出了呢(到目前为止)?

接下来,作者从地理位置、植物、气候、大陆环境等方面逐一探讨了各种因素对人类进步的作用。为获得尽可能多的植物和动物,我们需要最多样性的环境(植物和动物尽情地来吧!)、最多样性但稳定的气候(适宜从事农业生产,因为天气需要被预报)、最适合传播和交流的大陆。如果这个外星人可以选择挑选地球上的某一个区域,他会选择哪里呢?答案很明了:八千年到五千年前的新月沃地。这里的地中海气候有着稳定的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多雨)、集中的植被、从海平面到高山的地理多样性带来了丰富的物种,而处于亚欧大陆边缘的地址位置占尽了交通便利带来的传播和资源交换的优势。亚欧大陆有着最长的横轴线,这意味着文明和物资的传播能在温度和气候条件都比较相似的同纬度地区迅速地进行。

想想非洲大陆吧,埃及文明发明的轮子到公元左右才终于横跨了撒哈拉大沙漠,传到南非;而美洲的墨西哥沙漠与巴拿马地峡,相当于把美洲分割了几个事实上的小片大陆。相比之下,欧亚大陆得天独厚,这也是为什么人类最早的文明都出现在亚欧大陆及其边缘的原因。

由此展开,作者分章讲到了植物和动物的驯化。“所有被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被驯化的;不能被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可被驯化之处。”作者自创的生物法则“安娜卡列尼娜原则”让我哈哈大笑,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人类至今只有寥寥几种被驯化的动物,而美洲大陆文明落后、甚至连轮子这项发明都被摈弃的原因,是因为整块大陆上没有可以被驯化的动物。驯化的动物促进了稳定高产的农业、提供了可以供养更多人口的蛋白质,以及用于战争的武器。更重要的,长期与动物共同生活的人类产生了来自动物身上的传染病的抗体(奇妙的是,大部分传染病病毒都是从动物身上而来了,一直到现代也是。想想艾滋病与埃博拉)。这种抗体让他们在入侵新大陆时轻而易举地杀死了当地没有任何抗体的居民,包括在最近500年被消灭了百分之九十五的美洲大陆原住民——印第安人口。

除此之外,本书还对文字、传播、政体的兴起等方面做了一一阐述。这本书像一幅历史画卷,让我们看到不同民族之间的竞争(虽然他们很可能并非意识到这是竞争),地理、环境、生物、气候资源是多么深刻地影响了一个民族的生死。有些非常有趣的常识,我看到之后才有醍醐灌顶的感觉。比如:

澳大利亚没有发展出独立的农业,因为澳大利亚大陆的气候是地球上最反复无常的。这个大陆没有一个可以预报的气象,受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的影响,它们的气候是以十一年为循环的。某一年可能大旱,下一年又可能大涝。这样的气候让农业的收成无法预测。

看到这里,你大概能明白澳洲超市的香蕉为什么有时能卖到14澳元一公斤了吧。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当然对讲到自己国家的部分尤其感兴趣。我为中国的文明感到自豪,同时也为中国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生物的恰到好处而感到幸运。中国的南北轴线短,东西轴线长(古代中原地区),这有利于经济文化在同一纬度地区的传播;有两条横贯全国的大河,让交通更加便利;地势相对平坦,海岸线平直,有利于统一(想想地中海曲折的海岸线和阿尔卑斯山,连拿破仑都没能统一欧洲);这使得中国在过去的两千年间几乎从未分裂过,并可以以举国之力造就一些世界上最伟大的成就。这是中国在公元后的头一千年如此发达繁荣的原因。然而,同样是这些原因,让中国逐渐失去了优势。作者的一个例子是,郑和下西洋之后紧随而来的海禁政策是中央作出的,这使得任何地方性的更改都失去了可能。然而,哥伦布航行新大陆时,是受到了多次赞助人的拒绝之后才终于得以实行的,而这些赞助人之间的竞争使得哥伦布的航行最终得到了资金,开创了历史新的篇章。

在我看来,本书也有有一些局限。第一个局限是,历史是经验科学,而非实验性的科学,虽然作者的本行——生物学和人类学是实验性的。我们只能对历史的结果作出一些推断,而并不能宣称这些结果是因为某某某原因得来的,这是“相关性”与“因果关系”的不同,正如上例,我们并不能说,中国明朝以后的落后,是因为郑和没有发现新大陆。作者自己在书里也提到了这一点。不过他仍然认为宏观的历史是可以预测的。

第二个局限是,作者是站在既成事实的西方发达论上进行他的论述的。我一直在想,西方的发达,与西方的意识形态,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当年的东方或中国有一个契机,能够保持它的强大,继续领先于全球,那么全球文明很可能走的是一条不同的发展路线。现在许多网络YY小说,讲的其实都是中国有 沿着西方的方向发展,坚船利炮、格物致知。我认为,如果东方能够强大起来,它的哲学与发展路线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民主、人权,可能都不会是今日最时髦的词汇,甚至不一定是褒义词(也并无贬义)。

我想到不久前看的一本书,叫《美国种族简史》,最早出版于1980年代。在那本书中,提到黑人之所以全民性的贫穷,是因为黑人来到美国的初始身份是奴隶,从而养成了“磨蹭和逃避工作的习惯”。我不知道一个民族在几百年前养成的习惯是否能维持到今天,又是否会依据今日的环境而有所改变;不过《枪炮、病菌与钢铁》的作者能从更宏观的角度看问题,给了我们其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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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月光》:伍迪艾伦的春晚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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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dy Allen的片子一向是小情小调,属于在水杯里拍出暴风雨的现代讽刺喜剧大师,某种程度上,有点像二十世纪的简·奥斯丁。不过这部《魔力月光》的格局也太小了点,有点像在酒盅里的暴风雨了。全片的主题实在简单,就一个:魔力不在于通灵,而在于情感;全片的点题也就一个,在最后二十分钟Emma Stone的说服教育;全片的悬念也就更少,几乎在片子开始的时候就被观众猜出了答案:一个以理性分析见长的著名魔术师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超现实的魔力。结果怎么着?我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读者你说呢?
  Colin Firth和Emma Stone是本部电影的男女主角,通篇都是他们俩的对手戏。在三十年代的法国,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既小资又小清新,湛蓝的地中海,敞篷车,明智的贵族老太太和她美丽的珍珠项链;暴雨中汽车坏掉,俩人跑到天文台上看星星,光看这些关键词,还以为是《蝴蝶梦》小说的开头。但是也就仅止于此了:Colin Firth代表的“理智”和“计算”在Emma Stone代表的“情感”与“魅力”之前不堪一击,Woody Allen用八十分钟的篇幅给观众讲了讲他对感情的理解,电影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看完电影,我脑补了一下能用一个春晚小品把这部剧讲清楚的可能性。宋丹丹可以演Emma的角色,Colin Firth就让本山大叔来演吧!虽然他可能再也上不了春晚的舞台了……本山大叔扮演的魔术师遇到了美丽的村姑丹丹姐,从此开始了一段让人啼笑皆非的姻缘……完全不违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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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人》:“好”却“不好看”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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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来说,冈萨雷斯是我几个非常尊敬却不太喜欢的导演之一,其他的还有大卫·芬奇、伊斯特伍德等等。不过相对于后面这两个导演,我几乎可以说是喜欢他的。但《鸟人》不但没有像《美错》一样让我热泪盈眶,连《巴别塔》的动容都没有做到,虽然我承认,它是一部很好很好的电影(此处应该有“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导演的炉火纯青、演员的精湛演技,都在《鸟人》中精确地体现出来。《鸟人》,或者应该改名叫《鸟侠》,讲述了一个曾经演“飞鸟侠”(不知道飞鸟侠是什么东西的观众,请自行脑补蝙蝠侠、蜘蛛侠)的过气演员在话剧舞台上孤注一掷、企图东山再起的故事。《鸟人》是一部戏中戏,Michael Keaton几乎演的就是他自己(他是八十年代末的蝙蝠侠演员,如日中天),或者说许多好莱坞过气演员的代表。在观众眼中,他们是红极一时的偶像,如今却被渐渐遗忘;在评论人的眼中,他们是靠脸出名的玩偶,没有真才实学,被嗤之以鼻;在他们自己的眼中,他们是矛盾的:既为急流勇退而后悔,又看不起当红炸子鸡;既觉得自己搞的是“艺术”,又渴望得到评论家的垂青。他们缅怀过去的自己,又觉得应该突破,最后只能以生命来解决这样深刻的矛盾。
  当然,说Michael Keaton过气其实不公平。比起“过气”,“淡出”更可以形容他,一个演员在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退出前台,“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潜心于幕后制作和与名利不太相关的事业。这是一种王者归来的演技,明白了人生真谛之后的演出,拿到一座小金人绰绰有余,就连配戏的Emma Stone也被他带得异常出彩。
  下面说说我不喜欢这部电影的地方。冈萨雷斯是个革命性的导演,我有时觉得他的思想过于先进,或者说太黑暗,而让我无法理解。他在《通天塔》中运用交错的多线索叙事让观众看到最后又醍醐灌顶的感慨,而在《美错》和《21克》之中的投入的深情让人身临其境。但《鸟人》摈弃了这两者,更像是一幕写给圈内人看的讽刺戏。光荣和卑贱都属于他们,晦涩不属于我这样的观众。
  我希望冈萨雷斯能再拍点普世性的电影,或者把镜头重新对准他熟悉的西班牙语世界。好怀念他镜头下的西班牙海滩,美墨边境的偷渡者,和生猛沉着的叙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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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tation Game 《模仿游戏》:人与机器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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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模仿游戏》的最后二十分钟,在审讯室里,面对着探长的图灵说出了本剧的题眼:人和机器的区别是什么?二者最本质的区别是,人是有不同想法的,机器则不是。你爱草莓,我讨厌滑冰,你喜欢看书,我对花粉过敏……图灵这番话,点出了他这一生最重大的两个主题:事业与性向。
  图灵的一生以创造了图灵机,也就是后世无数码农为之贡献了一生的计算机闻名。当他在剧中说出“Digital Computer”时,多少人的心里响起轰轰烈烈的背景音乐:啊,一个时代开始了。然而《模仿游戏》里,主要情节是他在二战中破译德军密码“谜”的过程,他和他的同事们为二战做出的无名英雄式的贡献。“谜”是德军在二战中发明的、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加密器,由于其复杂的构造,创造出了几乎不可能穷尽的可能性。如果图灵和他的同事们用手工算法,每十分钟解决一种可能性的话,他们需要2000万年才能算出所有的可能。人工的路被堵死了;这使图灵想到,他要创造一台比人算得更快的东西,电子的大脑,也就是计算机的雏形。当年的“计算机”是多么庞大而复杂啊:无数的铜线和字母轮在屏幕上轰隆隆地旋转着,速度却比今天的电脑不知道慢了多少倍。然而,就是这样一台机器,却是后世所有计算机的祖先,它足够破译德军的密码,这是人不能办到、而机器却可以的东西。
  然而,什么是机器不能办到的东西?选择。机器不会选择,它只能告诉人类它们计算出来的东西;作出选择的,永远是人类自己。破解“谜”之后,一旦破解被使用,德军就会知道他们的密码已被破解,而一旦德军弃用密码,他们将前功尽弃。图灵和他的同事们面临这个世界上最艰巨的选择:如何使用他们的破译,来尽可能地保护英国的人民、提早结束战争,同时又不被德军知道?这是全世界最难的难题:一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五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一千万人的生命重要?谁应该被牺牲,而谁又应该被保护?这个选择的难处在于,无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有人唾骂。电影中借图灵之口不无嘲讽地说道,“全世界以为这是不同文明形式之间壮丽的对决,可是在我们看来,只是统计学算出的概率上的数字。”战争不过如此,甚至人的生命也不过如此。图灵研究出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机器,可是这台机器服务的是谁?
  也许正因为此,英国政府战后将他们所有的资料、成果付之一炬。他们回到各自的大学,江湖再见,所有的档案变成了空白,他们将此事保密了五十多年。战后,图灵因为同性恋被判决“猥亵罪”,他在服刑两年和服用荷尔蒙之间选择了后者,这使他的精神受到了摧毁。不到42岁,他选择了自杀,全球最伟大的生命之一就此谢幕。他有办法创造出全世界最聪明的机器,却只能对他自己的人生作出最悲剧的选择;他把自己的图灵机命名为“Christopher”,那是他初恋的名字。历史上确有此人,并确实引领他进入了密码的世界,但在年轻的时候就因为饮用受污染的牛奶,得了牛结核病而死去。在电影中,他的死亡是戏剧性的:充满霸凌行为的校园,两个少年相依为命。当一个鼓足勇气拿着用密码写成的“我爱你”去找另一个少年时,听到的却是噩耗。他的死改变了图灵的世界观,从此他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
  同性恋与发明图灵机一样,都是超越了当时的社会而不见容于主流群体的行为。电影中多次提到:只有最难以揣测的人,才能做出最惊世骇俗的事情。图灵如此,历史上能引导人类进步的伟大人物,哪个不是如此。即使这样的秘密被保守了几十年,人们还是终于能有一天正确地评价他的贡献。
  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把这个神经质、痛苦而又想与人为善的天才刻画得淋漓尽致,例如电影中他说的那个笑话本身并不可笑,可是他的表情神态却让人忍俊不禁,让人清楚地看到图灵不擅长的一面。自夏洛克•福尔摩斯以来,他一直在正确的演艺道路上前进。马修•古尔德保持了帅哥的一贯本色,剧中还有各种熟悉的英伦面孔,比如《唐顿庄园》里的小司机,《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中的基友,各自都贡献了为数不多却精彩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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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2005年电影版与1995年电视版,孰优孰劣?

        两百年前,当简奥斯丁开始描绘她所熟悉的庄园生活时,她也许没有想到,对她周围这些乡绅男女的细微观察会被后世的批评家和艺术家用了放大镜来细细地研究。她的描述无疑是有局限的:从阶层上来说,她的笔下永远只有她所在的那个阶层:乡绅和新兴资产阶级。既没有店员、雇员等小资产阶级,也没有贩夫走卒、佣人农夫等无产阶层,对贵族生活的描写也甚少。然而,就是这样一架视角有限的透视镜,却掀起了了田园生活中的暴风雨。在她最初创作小说之时,我猜测她可能只是想用戏谑讽刺的笔触写几个爱情故事和家庭小说,然而,即使是自发地而非自愿地,她的小说成为了辛辣的现实主义小说:那些寥寥几笔刻画出的贵族夫人们的嘴脸,其走狗们的谄媚,英国婚姻与继承制度的荒谬,新兴资产阶级与没落贵族间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无一不被描写得生动有趣;而正是由于这种自发性,读来更觉浑然天成,生动有趣,因为那就是她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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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我看到的1995年版电视剧《傲慢与偏见》和2005年电影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区别所在。简言之,就是95年版把原著忠实地拍成了现实主义作品;而05年版只能算是浪漫主义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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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年版的人物诠释,夸张、戏剧,我们仿佛可以看到简奥斯丁下笔时想象的读者会心一笑。班纳特太太那抑扬顿挫的台词,科林斯先生那像是几百年没有洗过的头发,都给人这样的感觉。伊丽莎白是阳光的、健康的,虽然不符合现代审美的身材,但整个人是赏心悦目的。新版凯拉•奈特利饰演的伊丽莎白骨瘦如柴,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达西先生,瞬间让我穿越到《一吻定情》之类的言情剧;他们的对话是降调的,包括朱迪•邓奇饰演的德•包尔夫人,也是特意压抑,尽量想回归日常生活中对话的状态。这两种表演孰优孰劣,不能妄下评论,不过回想《傲慢与偏见》的原著,简奥斯丁的笔下其实每一幕都是戏,从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头几次对话,到柯林斯先生荒唐的求婚,到旅行中去德•包尔夫人家做客,每一幕都有强烈的戏剧冲突,而且是一场接着一场,几乎没有停顿。我看电影和电视,最大的感慨就是编剧真好做,只要忠于原著拍出来,就几乎没有冷场。在这里,人物尖锐的性格和语言起了很大作用,这就是为什么95版的演员即使用夸张的戏剧语言把台词说出来,也不让人觉得超现实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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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版的《傲慢与偏见》在镜头语言上的运用独具匠心,有文艺范儿的美。伊丽莎白站在英格兰旷野中眺望远方,宾利先生离开之后仆人向空中掀起的白色桌布,达西和伊丽莎白在舞曲结束时四目相对、忘却旁人的眼,这些转场几乎是一首华兹华斯的田园诗。十八世纪的田园生活拍得甚有野趣,庄园的牲畜,青翠的山野,热闹的舞会,肮脏的街道,还有班纳特太太跑出去追柯林斯先生时那呱呱叫四散的一群鹅。然而,说到有人物的场景,这版就不如95版电视剧了。两人在彭伯里庄园偶遇一场,达西从自家的水塘中湿淋淋地出来,两人几乎在最原始、最自然的状态下相遇,看得心儿怦怦直跳;相比之下,05版设计伊丽莎白透过门缝看到达西,就显得不那么高尚;还有伊丽莎白接到简来信说妹妹私奔一场,95版的达西双眼发红,拳头紧握地离去,很符合他的性格,同时也符合书中描写的伊丽莎白误会的下一个悬念;而05版不知是不是为了节约时间,达西当场就说出“我来帮忙”的话,不但不符合原著中他矜持含蓄的身份,简直就是现代电视剧的高富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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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与偏见》的中心思想是现实主义作品,虽然是以上层阶级的眼光来看的现实主义。正如书中作者借伊丽莎白之口说出的一样:“他是个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这是场门当户对的婚姻,不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言情片。95版的《傲慢与偏见》初看起来不突出,然而行云流水,演技一流,剧本还原度极高,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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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爱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含情脉脉的面纱Enter a post title

消失的爱人

        也许是事先知道了故事里会有转折,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并不觉得特别意外。大卫芬奇显然想把一部悬疑剧拍成一部伦理剧,所以他把转折放在电影一半的地方,又让我这样期待看悬疑的观众觉得转折太快,以至后面的七十分钟都变成了女主的独角戏,顶多加上点他一贯的犯罪写实风格,并没有多大惊喜。
  当然电影还是好的,好的有几点。一是如film noir般浓烈的犯罪风格,女主拿着刀片割开高潮中的喉咙,血就像黑色大丽花一样在床上绽放开来,这在国产剧里是绝对不会出现的残酷的现实;女主的逃跑、在山区酒店中的经历让人想起《十二宫》,远离都市疏离人群的罪恶,在腐烂的地下室中慢慢发酵。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大卫芬奇从来没有变化,依然是那个我尊敬却不能说最喜爱的导演。
  二是女主的表演。虽然缺少了“美国甜心”式的外表,但她冷峻清淡的面容反而与这部电影的风格融为一体。所有的画面都是冷色调的,没有一帧是暖色,正如她冰冷的眼神。看罗莎蒙德·派克在一些采访中的表现,她根本不是影评中那样的风格,可见她为了演好电影确实付出了很大努力。
  Gone Girl的故事主线是个反转片,但其实反转得很有限,满足不了大多数观众的智商需要。所以,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还是“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我看完电影说,“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含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这最能表示这部电影的主题。在美国和欧洲这样的发达国家,夫妻间也总是彬彬有礼的,说话间用“请”,“亲爱的”,“谢谢”,“亲爱的,请递给我一下盐瓶好吗?”看着煞是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婚姻是把两个陌生人变成最亲密的人的一种行为,没有人在最亲密的陌生人旁边还可以永远做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正如《欲望都市》中Carrie忍不住在Mr. Big身边放屁一样,任何人都会有丑陋的一面,柴米油盐、打嗝放屁,你身边的那个人不总是在亲吻你前用手指划过嘴角的人,也不可能永远都说着上东区文雅的书面语言。美国如此,欧洲如此,中国也如此。结婚前同居是多么必要啊!
  还好,我们还有孩子。费孝通先生多么英明,在七十年前的《乡土中国与生育制度》中就已经阐明了这一点:一个婚姻有了孩子之后才能变成稳固的三角关系。我们的女主虽然没看过费孝通,但自发地作出了最能维护她婚姻关系的选择,当然,这也是大多数家庭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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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没有什么“过度自信”

山里的黄昏,让人容易想起旧事。

我想起一件多年前的旧事。其时我刚北大研究生毕业,在一家4A广告公司,每天过着朝九晚十的日子。那时候所谓光鲜的“外企”,进去之后就是每天和创意打架,被客户在电话里骂得狗血喷头,从天之骄子一下子掉到尘土里,要不是年轻,真想一头撞死。

这时候我妈有个熟人,熟人有个女儿,在奥组委工作。是的,那是2008年之前,奥组会是个基本相当于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之间国家部门。她在奥组会混得如鱼得水,头衔光鲜,待遇优厚,机会多,升职快,还有全世界的人都懂的工作职位。谁不认识奥组委啊!

于是,我也动了心。我让这个姐姐帮我投了份简历,面试那天,我穿着仅有的一套小西装就去了。

面试的是个中年男人,我看了看他手下的人,一票一票的年轻人,估计都是像我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干劲十足,谈吐得体,一看就是大国家机关才有的那种派头。他很和蔼,也没问什么实质性问题,我聊得起劲,海阔天空地说。那时候做了很多学生工作,还去青海支教过一年,在欧洲作过交换学生,应该是比同龄人经历丰富了。聊完下来,自己觉得还蛮好蛮开心的。面试完还有个笔试,考的是我最擅长的语文和英文。我提笔呼呼一蹴而就,感觉良好地出了考场。

过了几天,那个姐姐的短信来了。她在短信里很诚实地转述了面试者的意见:他觉得我不够沉稳,比较浮躁,更致命的是,“过于自信”。

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有个人给了我一棒,在半空中俯瞰着我,用看着奴才或仆人的口气说,你不能为我所用,因为你不够听话。

我从小到大的自信,都是父母和老师一点一点帮我建立起来的。我其实是个天生内向孤僻的人,能与陌生人活跃交流是要开启消耗模式的;在这样的性格中,我能被大多数人认为活泼不怯场,都是各种演出、班干部、公共场合的报告培养出来的。到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非常自信、非常开朗,完全能够胜任奥组委的那个工作职位的。

但是,有人说我“过于自信”。

在我后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再也没有和国家机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打过任何交道。我继续在那家广告公司工作,后来换了一家,工资翻了倍,很快升到Director,客户和老板都喜欢我。我是每天早上第一个到公司的员工,到的时候,只有保洁阿姨在。

再后来,我来了美国,在Top20的大学里继续读了书,拿了硕士学位,去了美国最大的一家奢侈品零售公司工作,半年前升了职。

在业余时间,我多年的笔耕一直没有停过,个人网站上的文字持续了十年。最近,我出版了一本书,是本人文游记,讲我多年来在各地生活的人生经验和故事。

我现在回过头来,坦然地面对我的那次面试,觉得如果我当时哪怕有一丝承认了“过度自信”这个缺点,我都不会有今天的经历。

我能有今天的经历,或者说一点点成就,都是“过度自信”的结果。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工作能力,我的老板不会连面都没有见过就雇佣了我;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文字,我也不会越写越多,直到出版《太平洋上有座桥》;我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老师、做出“过度自信”的决定雇了我的老板,鼓励我写字的编辑,和许许多多赞赏我人生态度的人。

我再也没有和“国”字头的部门打过交道,同样地,也是因为我无法接受一个人用对待下人的方式对待我。是什么能让一个面试官在还没有看到被面者全面展现能力的时候,就说出“过度自信”这样的话呢?如果你连下属的才华都不能加以恰当运用的话,怎么能算一个好的领导者呢?你需要的只是一个听话的员工、顺从的下属,没有锋芒的、装在套子里的人。

无意冒犯,但我今天在国字头的部门里,看见了许多这样的人。

这不是我的人生。

说一下结局吧。奥组委在2008年之后解散了,那个姐姐据说去了一个银行,属于分配结果非常好的。更多的年轻人被解散了,需要重头再来,重新找工作。那个中年男人不知去向。当然,他们都从我的生活中一笔带过,墨迹入水般,再也没有 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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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你就成了你最爱的那个人

有一天小朋友不听话,我照例开启唐僧模式,絮絮叨叨地说:“娜娜,你看隔壁那个谁谁家的小朋友就怎么怎么样……”突然Bird阻止了我,说:“不要把她和其他小朋友做比较啊,你小时候不是最讨厌听你妈这么说吗?”我可能一开始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这样的话,Bird说完之后,我才猛然回过神来,哎呀,这不是微博微信上大家天天批评的妈妈模式嘛。

小时候,我妈是永远不吝于把我和“隔壁家”的孩子做比较的,也是不吝于说“如果你不blabla我就立刻不blabla/你就立刻没有blabla”这样的话的。我长大以后,曾经立志做一个朋友般的母亲,然后发现,还是“隔壁家”的这种带有半威胁半peer pressure这样的方式比较立竿见影。我在不知不觉中采用了这样的一种捷径,即与我的成长道路最相近的一条路。

二十年前,我是家里的小朋友,爸爸妈妈是大人。家里的气氛是温馨的,三口之家的重点永远都在孩子身上,爸爸妈妈之间偶尔的玩笑,我“挑拨离间”他们之间的关系,看着他们的反应而乐不可支。

二十年后,这一轮回百分之百地转移到了我女儿身上。她的小脑瓜永远能抓住她父母的软肋,利用我们的一切弱点卖萌或者卖哭来获取她想要的东西,而我们对此基本是无能为力加趋之若鹜。我们争执时她会出来打圆场,随机地选择站在我和Bird的某一边;而我们开玩笑时她甚至会表现出她的幽默:

“娜娜,我和爸爸谁好看啊?”我问道。

“有时候妈妈好看,有时候爸爸好看。”娜娜斩钉截铁地说。

她的反应让我有点懵,但是岂能被小孩子难倒。

“那,娜娜和妈妈谁好看啊?” 我又问。

她歪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爸爸说吧!”

孩子永远是父母之间的外交官。而我,已经从小朋友变成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小小家庭了。不知不觉二十年了,时光如流水,而我在组织自己的家庭秩序时,头脑中还总是回响着我童年的那个家的声音,爸爸妈妈的家给我的美好回忆。

不仅如此,我的许多行为,都在下意识地模仿爸爸妈妈的家。不用电的高压锅在灶台上嘶嘶地响着,因为控制不好火候,最下面那一层大米烧焦了,变成了锅巴,不太好洗,可是空气中飘散着米饭的香味,二十年来都没有变过;夏天外婆做的西红柿苦瓜汤,冬天做的白木耳莲子汤,都是不常见的菜,而我乐此不疲;教小朋友认字、弹琴,带她上跳舞班,游泳班,都是爸爸妈妈做过的事情,突然间,也变成了我最擅长的事情。

我就这样变成了二十年前的我妈。当我看着我们照片中的面容时,会惊讶于我们如此相似,不止在于容貌,更在于从童年时代就生活在一起的互相影响,虽然十几岁的我是那么乐于出远门一个人到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上大学;在于几十年来我们的朝夕相处,已经把我变成了世界上的另一个她;同样,我也不怀疑我的女儿会成为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虽然十几年后她会像我当年一样,迫不及待地离开这个家庭,可是她永远会想起童年时父母之间的玩笑,温馨的片刻,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迫不及待地期待成长。

这样,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循环。在时间上,它是线性的,但在家庭中,它是圆形的。外婆、妈妈,和女儿,一代影响一代,在时代、空间、外部世界的变化中复刻着对方。我能看到女儿脸上依稀像外婆的影子,正如我像他们俩一样。那是我们最初的样本,最初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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