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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日记摄影
给爸爸的生日赞歌
我现在的年龄,比爸妈生我时的年龄还要大了。 我有时想,如果让现在的我和那时候的爸爸对话,我们会聊什么?如果我可以穿越时空到我小的时候,佐为同龄的我们,可以聊聊水利农田、生态系统,社会建设事业发展,或者谈谈三国历史;最有可能是聊聊音乐,比如拉个小提琴什么的。是的,所有的这些共同话题,都是我从小耳濡目染的。 爸爸做的事情大约是农田水利、防汛抗旱一类,所以我现在对这些工程有天然的爱好,比如桥梁、水库、自然生态系统。我喜欢高低起伏的丘陵,丘陵上高高挺拔的常绿阔叶针叶林,夏秋时节各种刚采摘的带着泥土的桔子,柚子,放在铺满松针的木头箱子里,一直能吃到冬天。 他给我讲三国。晚饭后散步的时候,会给我节选似的,讲里面最著名的小故事。草船借箭、赤壁大战,听到失街亭的时候我对诸葛亮充满了深深的同情,反复追问他三国里面哪国实力最强,结果还是没有听到满意的答案。 小的时候,我觉得爸爸每天都在无止无尽地开会之中。他是公务员,所以我对公务员的概念就是开会,作报告,写稿子,还有免费拿回家的铅笔和稿纸,300格一页的。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会在爸爸开会的时候进去听,看叔叔们抽烟云雾缭绕,爸爸一本正经地说着大人的话,与在家里跟我说话完全不同。我可以在桌椅间戳戳点点,和小朋友打闹。现在回想起来,基本就和我女儿被抱到我先生的电脑前面的状态一样,学着爸爸的样子伸出手指猛戳键盘,得意洋洋,在爸爸的怀里无法无天,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 那时候单位大院的大人们叫爸爸“小王”,叫我则是“小小王”。一转眼,小小王变成了小王,小王也变成老王了。 其实回过头来看,爸爸绝对是个文艺男青年。他大学的专业是测绘,而且是航空测绘,就是拿着透明纸和铅笔描画涂点的那种,这本来就是个极其文青的专业。小时候我用绘图纸粘风筝,家里有最古老的计算机,输入一段代码,可以打出来九九乘法表。我能在美国人面前引以为豪的数学,没准就是那些绘图纸和计算机给我打下的基础。他会做木工,小时候住过十几年的那个家,地上的漆还是他和妈妈涂的。他自己学拉二胡,小提琴,虽然不甚规范。他会上山采草药,懂得区分药草和其他植物。他会游泳,而且每种泳姿都会。我的象棋、游泳、羽毛球都是他教的。他的字典上用蓝黑钢笔写着他名字的英文读音:Heish-Ai。他还能上山打蛇,用剥下来的蛇皮做二胡的蒙面。这一点是当代文青们绝对比不了的。他的爱好很多,上手很快,但每一项都不是精通。后来我发现,我在这一点上简直就是他的翻版。我们都做过很多事情,涉及过很多领域,兴之所至,随手拈来,然后丢弃一旁,再也不管不顾。 所以,性格这个东西骨子里还是遗传父母的宿命,逃不了的。 所幸有这么多爱好,爸爸的退休生活是绝对单调不了的。这种兴之所至的精神现在发挥到了种菜、钓鱼、学英语上。聪明人的好处是学东西快,看看就会,不用费力。他种了空心菜、南瓜、白菜,还钓到了大头鱼。他每天都在博客里炫耀——嗯,我刚发现,连写作这个爱好我们也是一脉相承的。 爸爸今年六十岁了。我看着他从三十岁到六十岁,然而在我脑海里,他和妈妈的改变微乎其微,除了两鬓略添的白发。其实不止是脑海里,他真的是甚少改变,从身材到发型,到动作手势。去年我做了一张他抱着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女儿的拼接图,所有人都惊呼你爸真的完全没变。 其实我知道迟早会变的。万物生长,天地循环,哪里有不变的道理?在人生的每个阶段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已经很知足了。 我觉得他是知足的人。像每一个普通人一样,他在人生中也有过各种起落。风光有时,落寞也有时。但他能看淡这一切,并把这条道理教给我和我先生。进入社会以后,大家对我的评价常常是从容平淡。我知道这一点也是遗传爸爸,我们都不会过分关注某件事情,对大部分事情看得很开,尽量让自己想通或尝试了解别人的想法。所以他的人生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有我和妈妈(当然主要是妈妈)平当从容地陪伴,也是种幸福了。 我祝六十岁的爸爸生日快乐。这么多年来,我就给他写过这么一篇文章,对于一个陪伴自己三十年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但我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的翻版,所以他也该偷着乐了吧。
纪念阿兰,一个弹吉他的朋友
写这篇日志的时候,豆瓣电台正在给我播放着一首不知名的吉他曲,旋律欢快而动听。我要在这里写的,也是一个弹吉他的朋友。他在几天前,主动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远在大洋彼岸的我,听到这个消息是在好几天之后。我们的朋友圈没有交集,我也是偶然在微博上看到了别的朋友发出的消息,才知道他已故去的。 我们是朋友;不是很熟的那种,见过几面,在网上聊聊天。认识也是偶然——可能还是一塌糊涂BBS上吧,他发帖,说有一场演出,需要找把小提琴。那时候我才本科大四,小提琴还没有忘光,又因为保了研而整天无所事事,于是就义无反顾回了帖。见到他,觉得就是个小孩儿,提着把吉他,给我张琴谱,是《圣母颂》。我从来没有和吉他合奏过,问他,吉他还能和提琴合奏啊?他说可以。一练习,很合拍,很美。平缓的旋律渐渐流淌出来。小提琴是主旋律,但基本上是他托着我在走,是很有安全感的合作者。 我完全忘记那次演出了,但我从此认识了阿兰。 阿兰比我小一级,不同系,他有很多的爱好,我并不了解。我知道他在高中时因为抑郁休学过一年,但从他的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来。如果他不是最外向的,起码也绝不内向。我一度以为,我搞错了他的病。他自己也并不隐瞒,所以我完全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对一个交往不多的朋友,也确实不太会去关心这些事。 他一般跟我谈音乐,谈他的理想,阿兰这个名字的由来,他如何学习吉他,如何准备做一个职业吉他手。我惊异于他短短几年中的进步,同时暗自为我小时候被逼学了那么多年琴还没学出个名堂感到羞愧。我是个现实的人,觉得人总要靠专业找工作,在音乐上是几乎不可能实现职业的理想的。但同时,我又为他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觉得他也许具备成功的特质。但这些想法,我始终没有说出来过。 后来我们又合作了一两次。那时我已经读研究生了,记得是在南配殿的一次演出。多年不拉小提琴终于忘得差不多了,结束之后回宿舍,发现BBS上我们的节目广受恶评。我心有不甘跟他吐槽,他还反过来安慰我说,都是玩嘛,高兴就好,不用管别人怎么说。 后来回忆起我在校园中的岁月,总有一个镜头是我们在30楼前的紫藤架下面排练(那会儿找不到别的地方),有低年级同学经过,还赞叹两声,或者上来跟我们交流一下乐器常识什么的。 那年月,我们都觉得音乐是必要的东西。 毕业之后我工作了几年,然后又出国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阿兰。出国之前一个春天下着大雨的夜晚,我和一个朋友去朝阳文化馆听周云蓬。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个抱着吉他的男孩盘腿坐在舞台的地上,为观众弹着一些过场的旋律。我心里一动:那不是阿兰吗?他仿佛和周云蓬他们很熟,是来帮朋友热场子的。我没有上去招呼他,但欣慰地想,原来他还在坚持他的理想啊。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他,我一定会上去跟他打个招呼,说,我很高兴看到你还在弹吉他,弹越来越好的吉他。 出国之后我在msn上跟他聊过几次,他开始做一些日化产品,护手霜、香水等等,还跟我说,这些东西的成本都很低,可以在化学实验室里做出来,关键是市场营销,现在在找人试用,大概是这个意思的话。我跟他推荐了另一个在4A工作的朋友,阿兰还真去找到了她,那个朋友之后还去听过阿兰的演出。 我知道阿兰还在谈吉他,还在做香水护肤品,我觉得他终于找到了一条能用上自己专业的路,同时也能兼顾自己的爱好。我很高兴,但也并没有特别去关注他。 直到前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他去世的消息。 人在年轻时认识的朋友,也许有一小部分可以保持联系,但大部分是越走越远的;并非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不能。有了自己的家庭、住所、工作、孩子,柴米油盐,雨雪风霜,没有校园这样一个封闭盒子一样的东西把我们装起来,在社会这块交叉纵横的大平地上,大家偶然地相遇,打个招呼,然后继续各自走各自的路。 而那些你觉得总有机会再见面的朋友,就这样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我希望阿兰去了他想去的地方,也希望活着的朋友,那些在年轻的时候认识的朋友活得好;因为这个世界这么大,不知道能否见面,但若能知道你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活得幸福,跟我一样整天柴米油盐、工作家庭,为琐事烦恼,就是对我们年轻时代友谊的最好怀念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
冬天到了。今天是夏令时改回正常时间的第一天——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叫夏令时而不是冬令时,明明冬令时在一年中占的时间是更短的不是吗。 四点多,太阳像迫不及待地下班一般跳入了树丛后的阴影。芝加哥的冬天,漫长而艰苦,那么冷,那么黑,好像看不到一点温暖的希望,更不像是刚度过一个炎热的夏季。 米沃什《礼物》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度假的意义
陈绮贞唱过《旅行的意义》,说“你看过了许多的美景,你看过了许多的美女”。许多人觉得度假就是旅行,旅行就是度假。“我要请年假去旅行啦。”可是度假的意义,和旅行是不一样的。旅行的意义在于去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的人,经过许多的事;可是度假的意义在于放空、发呆,让自己短暂地变得单线程起来,思考,或者什么都不思考。 中国人没有度假。我们没有假期观念,连双休日也是十几年前才有的概念。大部分人的一辈子在于怎么吃饱饭,怎么买房子,怎么养孩子。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提起度假;他们说“旅游”,是一个人出差去桂林另一个人跟着;是单位里刚好有车去省里带上孩子去玩几天;或者邻居的叔叔阿姨去“旅行结婚”。我的假期是暑假和寒假,待遇是图书馆可以借好多书,写完假期作业可以看会儿电视,夏天可以去江里游泳,冬天可以去溜冰。没有“假期”。没有在忙碌的工作中放空出来的,什么都不用干的那几天,没有自己的时间。 我中考完后,爸爸去井冈山出差,顺便把我带了去。只有在中考完了这种没有暑假作业的“大假”时,我才能每天什么都不做地无所事事。从盘山公路一路上山,我照例是晕车的;但听着爸爸单位的叔叔们侃大山(当天的话题好像是国民党的失败原因是内讧太厉害之类),我也觉得倍儿有意思。到了茨坪,暑热一扫而空——井冈山上的湿度和温度比山下都低很多,没有蚊子,没有空调,也不需要风扇。他们开会去了,我可以在宾馆的阳台上一个人呆着,坐在藤椅上好像是看一本叫《中篇小说选刊》的杂志,先从喜欢的题目看起。一上午过去了,四周静悄悄地,远处是墨绿的山,柔和的雾,好像在下点小雨,又好像只是雾气。我所做的一切不用对任何人报告,也不用对家长老师负责,这是只属于我的时光。那不是旅游,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度假胜地。 青春总是急躁的。上大学时一到假期就急匆匆和同学结伴去旅游,恨不得把全国所有高校的宿舍资源都利用光。去了很多省,很多大学,很多博物馆。没有一次像度假。在青海的一年很多时间在学校后面金黄色的青稞田里无所事事,或者在山坡上的松林里发呆。可惜那时候心气浮躁,只恨时光不能匆匆再匆匆,瞬间流走。 后来我知道什么是度假了。人都有背井离乡的本能,我们喜欢不停地走,仿佛去过的地方越多,就越值得炫耀。所有人都对网上那些卖房环游世界、骑行西藏、辞职去丽江开旅店的人赞叹不已,去过哪里成了饭局间最流行的谈资,可是我要说,那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我们像《三体》里门说的一样,同时拥有贪婪地探索宇宙和不停地思乡两种完全相反的本能。度假不像旅游,它不用拿出来炫耀,因为你可能根本哪里都没有去——也许就在近郊的苟各庄住了几天。它是私人的事情,是忙碌与忙碌间的润滑剂,是心灵的与世隔绝,是诗意地栖居。 我想起来广惠寺的那个喇嘛。藏传佛教地区有这样的传统,年轻男子出家一段时间,之后再还俗,娶妻生子,也可以继续修行。我在初冬的下午去拜访他,他请我喝自制的酥油茶。我在一封信里写道:“我望着手中的茶碗壁上精致的花纹,和碗沿上细密的水珠,对他们不由得羡慕起来。他们的生活是多么朴素而简单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甚至看不见书籍。而这样的生活又是多么安详阿!” 六月份刚去了西雅图。刮着海风的太平洋流带走了湿气,所以虽然多雨,但并不潮湿。深夜到机场,几乎无人。早上起来推开窗,呵,好一幅富春山居图。高耸入云的冷杉密密排在公路两边,树端就是云朵。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暮光之城》里的贝拉为什么会在爱德华带她飞到冷杉顶端时被倾倒。这是我喜欢的风景,看那些树可以看一早上,一上午;正如看海龟,养热带鱼,去动物园,或者拍摄流星一样;而这与你是否在丽江或者泰国无关。与旅游无关。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不过是朴素又安详的生活。 附录:给xx的一封信 (若干年前) 某某: 这是我的备课本,也是我们这里唯一富余可以按需分配的纸张.而我坐在办公室里,因为我们的房间里的炉子因为管理不善老是熄灭,所以只好跑道这里来取暖.这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早晨他们都没有起来—-我只好一个人爬到大通汽车站,坐上到学校的中巴.车里除了司机和售票员之外只有两个人,因此我可以随着车里一如既往的《阿拉木汉》的旋律随意哼唱。升起的阳光融化了车窗上的冰花,远处阳面山上的积雪已经融化,而阴面还是耀眼非常。路两旁的树叶已经掉光,因此空气清冷的很。我不禁想起前几天刚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把最后的靴子套上了还是冷,踩在厚厚的雪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该死的校车竟然没有用防冻油,于是到半路一堆人下车用路旁的干草烧油箱,直到“砰”的一声油箱爆炸,让我们一场惊魂。 但是这里的老师穿的竟如此单薄。他们说,现在还热着呢,等到下第十场雪的时候,你们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 现在还热着呢? 我不知道北京是否这样。恍然之间,我们已经相距两千多公里和不止一个年代。我常想,若这地球上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不一样该多好,这样每个人都能听到新鲜的故事。可是偏有那么多的人把自己和对方绑在一起,夜以继日的重复相同的生活。转眼间,你我都成了新鲜故事的传播者,只不过我们共同的本科生活,那甜蜜悠闲的本科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远处山坡上的原始森林还坚持郁郁葱葱,只是戴上了白色的帽子;飞鸟展翅在林间飞翔。昨天,雪后初霁的午后,我一个人带着相机,到镇子郊外的广惠寺去。刚拍了机长,一个穿紫色袈裟的喇嘛闪身出来,邀请我进去看看。这是个规模很小的藏传佛寺,廊前挂着牦牛毛制成的综毯。转经筒整齐的排列在门前。他引我进去,在昏暗的殿堂里指给我看宗喀巴大师的千佛像,还有未来佛,观音,护法神的等身像。我们坐在他那间狭小的门房里聊天。他给我看他们念的佛经,一页一页用油布包裹好,全是藏文。我也搜肠刮肚给他讲内地汉传佛寺的景色,他好像听得很会心。 他是互助人,今年三十二岁,修行已经十四年了。 谈了一会,他请我去他家喝茶。原来所有的喇嘛都集中住在寺旁的一个大院子里,从那里可以望见白雪皑皑的达坂山口。国家给喇嘛们的待遇都很好,每个人有一大套房子。房子的外面看起来很破旧,因为是土墙,但里面确实意想不到的好。坐在里屋的大炕上,他拿出一大碗酥油和炒面。就这样,在这个初霁的午后,在这个暖意熔融的炉边,我平生第一次喝道了酥油茶。味道很奇怪,有点像牛奶和茶叶混在一起的味道。他让我把下面的茶水喝完,让上面融化的酥油沉淀下来,再和炒面拌在一起,加上糖。这炒面也是他用青稞面自己炒的,是他们每日的主食。炒面吃在嘴里,甜甜的,像素糖的味道。 看着他进进出出的忙碌,我不由对这奇妙的生活产生了一丝遐想。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人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生活是多么朴素而简单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甚至看不见书籍。而这样的生活又是多么安详阿!没有功利没有纷争,有的只是一尘不染的房间和心灵。我望着手中的茶碗壁上精致的花纹,和碗沿上细密的水珠,对他们不由得羡慕起来。 走出他的家,外面的阳光依然明亮。而空气依然清冷。我甚至开始觉得这个安静的小镇也变得喧闹了,广惠寺才真正是一个万径人踪灭的地方。我开始怀念寺旁的松树沙沙往下落雪的声音了。 这就是我在这个生日前夕,一个下午的经历。希望你在北京能拥有一个愉快的冬天。
芝加哥波普之夏:罗伊·里奇滕斯坦对世界的讽刺
芝加哥是属于二十世纪的。这座在1871年的大火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摩天之城,充斥着所有二十世纪的文化要素。从芝加哥学派到Art deco,从Less is more的现代主义到Less is bored的后现代主义,这里的建筑简直就是一本二十世纪建筑史的教科书。 二十世纪是美国最辉煌的世纪。战后美国欣欣向荣的经济带来了机器大生产的繁荣:所有东西都量产——罐头、家电、金发的女郎。自塞尚以降,人类似乎没有拿得出手的艺术,尤其是纯艺术作品:我们把建筑当成艺术,然后把工业也当成艺术,汽车、广告、漫画、摄影……无一不可以是艺术。在繁荣而虚假的美国社会中,波普艺术出现了。这群流行和大众文化的歌手用最赤裸的方式展现了工业革命之后、批量生产所能达到的人类文明的极限。Roy Lichtenstein(罗伊·里奇滕斯坦)认为,真实的世界在画布之外,之前的艺术是不真实的,而波普艺术是对这个世界的反抗。 Roy Lichtenstein的作品,在我看来,是把资本主义最丑陋的一面呈现于人前。他不辞辛苦地复制漫画式的人物:金发的女郎,廉价的眼泪,做作的腔调。还有成为资本主义文化符号的米老鼠和唐老鸭,被他用一种极原始的,几乎是刀劈斧砍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他的画中,符号被抽象出来,作品被去除了一切浪漫的、多余的修饰和花边,有的只是规律的线条和少数几种异常鲜艳的色彩。金色的头发。鲜红的嘴唇和指甲油。蓝色的背景。他甚至不辞辛苦地复制报纸印刷的油墨点,那些墨点或深或浅、或大或小地排列在他的画布上,冗长、沉闷而令人眩晕。在后期,他甚至用这些墨点复制了宋朝的山水画,用它们来表示中国画中的皴擦点染。 芝加哥艺术博物馆(Art Institute Chicago)在千禧公园的南面。近在咫尺的人脸喷泉里面,孩子们穿着泳装尽兴地玩耍。站在千禧公园的广场上,代表不同流派的建筑钢笔大楼,铅笔大楼和橡皮擦大楼一览无余。独立日周的高温褪去,芝加哥的夏日温煦晴朗,人潮如海。Roy Lichtenstein 死后最大的作品展览选在这样一个季节开幕,也是接着芝加哥二十世纪的昔日荣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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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乡土中国
爸爸退休了。他对自己的退休生活相当有计划,扛个根鱼竿,天天去钓鱼,前几天还钓上了据说是个人钓鱼史上的,最大的鲤鱼,重达十几斤。他还在离家不远的荒地上开垦了一片地,种上了莴苣,空心菜,南瓜等等。土地经过他的调理,变得肥沃黝黑,蔬菜长势喜人,已经上了父母家的餐桌。 爸爸是农村出来的人,他的人生前十几年都在农村度过。小时候听他给我讲他童年时候的趣事,常常听得我睁大了眼睛,像听传奇一样。他跟我说,他和他的“老庚”上山打蛇,把蛇皮剥下来,装饰了自己做的二胡的琴面。那些故事对于一个在城市生长的、最怕的动物就是蛇的小女孩来说,简直像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 然而,每年一度的回乡下对童年的我来说,是最发愁的事情。没有电灯,没有路,冬天一下雨田埂上就布满了湿泥,滑得根本走不动路;他们说我听不懂的话;床上有跳蚤,每次回去都要被咬,痒上一个礼拜;没有卫生间,厕所是几块木板,怕掉下去不说,还没有手纸!最可怕的是,我晕车。从家里到乡下不过几十公里的直线距离,要坐车,转车,或者坐船,然后再走上好远的山路。每年到了临近农历年的时候,我就开始发愁,变着法儿地跟爸爸说不要回去。但是爷爷奶奶都在乡下,每年只有这一次回去拜年的时间,于是变成我的年度受难大戏,雷打不动。 直到初中之后,跟爸爸上山去给妈妈采治病的草药,农村的生活才逐渐有趣了起来。暑假的时候跟爸爸回家,口齿不清的弟弟叫我“姊姊”;虽然有蚊虫,但天台上的星星多得像筛子一样,银河是条真正的“河”;萤火虫在我眼前飞舞,青蛙在池塘边嘎嘎地叫;从村里走到最近的汽车站,要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坡,上坡下坡,上坡下坡,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乡土中国,仿佛就藏在爸爸领着我走过这些山坡时,给我讲的三国,农村的大戏,露天的电影,和子不语的怪力乱神的故事中。 年纪越大,我就越喜欢回农村。爸爸是农村人,我是农民的女儿。他身上的农民气质,即使读过了大学,在城里生活的时间远远多于农村了之后,也没有改变。我喜欢去村里的祠堂,即使家谱里没有我的名字,据说我考上大学的时候还是在祠堂放了鞭炮;爷爷的旧居前面的樟树有几百年了吧,郁郁葱葱,枝繁叶茂;无论是谁办喜事,村里所有人都要去吃酒,号称流水席;小小的池塘旁边妯娌姐妹在洗衣服,还是用木棒捶打,一如几百年前。樟树的枝叶倒映在水中,远处的山和田变得一点点,那是来时的路。我想起马致远的“落花水香茅舍晚”,秋深长亭,落日疏林。 后来爷爷去世了,爸爸带我去他的坟上。太阳明晃晃的,远处有蝉的鸣声。我们都不说话,心里很安详。 后来看到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很有共鸣。他的笔下中国南方的农村,正是我小时候厌恶,而长大的喜欢的地方。看他写到被拆的祖屋,被大队长五毛钱一棵卖掉的几百年的樟树,人们吹吹打打迎接宗谱的场面,都与我看到感到的一模一样。我发现,小时候那些被我视为痛苦的事情,现在变得愉快了。一部分是因为农村的生活本身改善了;而一部分,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农村变成了心中的遗迹。我对农村的厌恶,反映的是整个社会对农村的经济上的利用与文化上的抛弃;而我对农村的重新喜爱——喜爱也许不能说明这一感情,更像是贴近和怀念——也许是整个社会对宗祖的需要与在信仰上一无所有之后,重建的妄图。 城市是国际化的,共和国几十年下来,城市里的历史基本变成了零。站在东三环上,我不知道这个地方与欧洲、东南亚、或者美国的大城市有任何区别;而农村还是民族的,中华民族的文化,还保留在那些国际化、全球化进程尚未触及的地方。除了农村,哪里还能在过年时看到舞龙舞狮唱社戏?除了农村,哪里还能看到兄弟、姐妹、同族、妯娌?除了农村,哪里还能看到年事已高白胡子老长的族长,传统意义上的红白喜事,奶奶手上的玉镯子? 我想起小时候那条永远走不完的上坡下坡的山路。后来有了汽车,发现这样开过去,不过半小时的距离。朱苏力也说了,中国辽阔乡土社会中的田园诗意正在消失殆尽。我跟爸爸说,带点种子来美国,在后院上开垦下美洲吧。
今夜风疏雨骤
其实是风雨交加。芝加哥的春天来得凶猛,空气中布满了密歇根湖的湿气。高压的气温持续了一天,到傍晚时雨水像漏了的天一样浇下来。想起刚到美国时有一次去接bird,也是这样瀑布般的雨天,车灯晃着,还是像进了水帘洞一样,什么都看不见。那时还不太会开车,吓得心砰砰跳,脚都不知道该踩油门还是刹车。 在家闷了一下午,觉得再不运动肥肉就要长脑袋上了,于是趁着雨停的片刻去游泳。以为不会再下了,结果出来时雨比刚才还大,善于”Embrace”大自然的美国人也开始避雨了;停车场里一片空旷,闪电和雷鸣一个接着一个,我简直怕我掏出钥匙的那一刻就会被雷电击中。思考了半天,决定不去图书馆了,一路战战兢兢地开回家。其中根本不知道自己开到哪儿了,完全凭记忆开车。雨夜和春天长势汹汹的绿树枝蔓挡住了一切,我仿佛开在水上,我的车变成了一朵莲花。 天从人愿,到家竟然路边还有一个停车位。极其开心地把车停好上来了。以记之。
逝去的时光
昨儿是本科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我在芝加哥,自然回不去。本来觉得没什么,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同发着短信。后来听到大家晚上都喝高了,给他们发过去,希望你们也平安快乐时,突然想起苏轼的“十年生死两茫茫”来。我们还不论生死,却也茫茫天涯了。 突然就不能抑制地想念我的本科。人到三十之后,性格里本来的一面才会逐渐流露出来。今天和一个妹子聊天,她说美国尤其如此,因为中国社会的“好”只有一种,大家都想做那个“好”,而隐藏了自己本来的性格。而美国什么都是“好”,价值观太多元,人人都想做自己。回想人生的前三十年,我觉得本科四年给我最多的不是知识,不是学问,而是塑造“我”这个人的黄金年代。燕园给我的不是课堂上的知识,不是考试前的苦读,不是那一纸文凭。塑造“我”的,是我遇到的人,我结识的朋友,我看过的电影,我去过的地方,我在图书馆呆着的时光,我网上网下和朋友讨论的问题,我读过的诗,我写过的文章。这些东西是无形的,然而围绕着我,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我”,并影响了“我”之后的时光。 突然就不能抑制地想念那些人和那些事,纵使他们已经和我一样面目全非。我们在一起,塑造了彼此,影响了互相,然后被抛入茫茫的社会中。过了这四年,这个人就从此定型了,他一辈子都会爱看他十六岁时读的书,听他十六岁时听的音乐,喜欢他十六岁时喜欢的东西,一辈子都会受到他年少时遇到的思想影响。我不记得老师上课时说的话,却记得他谈起这个校园十几年前风起云涌的慷慨神态;我不记得朋友的联系方式,却永远记得他们介绍我看的那些书,听的那些音乐,去的那些地方。 而这一切,都被埋在那个十几年前的园子里,与小东门、小南门,36楼一起呗掩埋于挖土机的轰鸣声中,再无见天之日。 突然我的眼泪涌上眼眶,再止不住。
当我们飞上云霄
当人类的速度变快,当我们飞上云霄,整个世界都在变小。从白令海上空飞过亚洲和美洲,北京到芝加哥的距离也不过12小时。飞行员在空中的速度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960公里/小时,也就是说,一秒钟,我们就掠过了三个球场。在国际日期分界线的边缘飞过,在晨与昏之间起起伏伏,我仿佛已经习惯了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生活。飞机的外面有两种景象:什么都看得见和什么都看不见。降落在O’hare的时候是早上六点,舷窗外依旧灯火通明,一瞬间,仿佛还在芝加哥摩天大楼Skydeck的顶层。 冬季学期嗖地一下就过去,可是冬季之前回北京和春季之前回北京,人与物都有大不同。Bird在北京多少让我感到心安,不再是出了北京机场一个人提着行李仓皇找出租车的感觉。那时候,真的不知道何处是吾乡。乍暖还寒时节,北京的春天和冬天一样干燥。同学们大多是老样子,可是女儿与三个月前又大有不同。她会自己一个人爬上床,会扶着东西站起来,会说话,会模仿你的动作,还会对着一堆墙上的苹果猫猫指来指去。不知道为什么人似乎天生就欠孩子的,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回家看看父母,所谓寒暑假不过是例行的回家或者不回家;可是有了孩子之后,连美亚大陆都可以变得只是12小时的飞行。 倒时差还是难的。上周丢了一次手机(被同学错拿),一次衣服(悲催地落在校车上),好在都找着了,希望春季学期有个好的开头。坐公车从机场回学校的路上,窗外的花开得像梵高的画一样。芝加哥的春天在我不在的时候来到了。
七苦(上下)
七苦 (一) 躺在手术室的病床上的时候,我突然像某个产经上说过的那样,产生了强烈的想听《短歌行》的欲望。《短歌行》是怎么说的来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四字一言,锵锵有力,适合对我当时急需勇气的心情。麻醉师开始给我打针,在我的肚皮上戳戳指指,直到我下半身彻底失去知觉。我从push了三个小时的亢奋中解脱出来,随即感到的是抑制不住的疲倦和困意。我哆哆嗦嗦地问护士:“May I sleep now?”我以为一昏睡过去就是陷入万劫不复的昏迷。在得到肯定的回答的时候,我反而不能入睡,那种被双重麻药麻醉的痛苦是比宫缩和push更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虽然不痛,但是你能听到周围所有的声音和说话,但眼睛就是睁不开,也无法做出任何回应,我甚至不知道bird是不是在我身边。我只觉得平时惜字如金的ob和麻醉师在不停地聊天,但我却无法听懂他们说的任何一个字;同时有东西在我的肚子上不停地戳戳拉拉,但我却无法判断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当我听到我要被拉去剖腹产的时候,我难过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来。我心里默默地说:娜娜,妈妈对不起你。 (二) 2007年冬天,我在拥挤的春运中奇迹般地买到一张票,连夜赶回阴冷的故乡。在火车站空旷巨大的台阶上,来接我的父亲告诉我,外婆已经在昨天夜里去世了。那一刻,我积蓄了一整天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下来。当我回家看到她躺在床上冰冷而无生气的面容时,我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这与我躺着产床上,等待被拉去剖腹产的感觉是相似的。一个小时前,我问bird,我是否还能凭自己的力量生出来。Bird很快地回答,能,然而我心里听到的答案是否定的。这么多年,我早已能从他的话音中听出他实际的想法。 生命的来和去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种命运的巨大的力量让你不由自主地被牵着鼻子走。你没有办法掌控过程,只能默默地躺在那里承受纷至沓来的各种力量。没有任何人可以信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和你一样感同身受。我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可以感同身受的,可是她还不能与我分享。 娜娜被拽出来的时候,我是听到哭声才意识到我原来生完了孩子这一事实的。从巨大的昏迷中挣扎着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血丝呼啦的婴儿被高高地举在半空中,高过所有人的头顶。像是展览,又像是鼓励,给整个手术室严阵以待的医生、护士、麻醉师和各种工作人员的鼓励,更是给母亲的鼓励。当时我唯一的意识是,会哭说明健康。然后我闭上了眼睛,重新失去了意识。 当娜娜被洗好包裹好,第一次被放到我怀中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好不好看。在惨白的日光灯下,我尽力用最客观的标准去评判,也只觉得她特别好看。我只说了一句:“She is beautiful”便重新昏死过去,昏死之前听到旁边两个护士忙不迭地点头附和说“Yes, Yes, she is.”美国的护士就是这点好,无论你说什么或者有什么过于自信的想法她都会说“Well done”,全然不顾事实如何。 后来我发现在我重新昏过去之前护士帮我们拍了一张照,那是我们一家三口的第一张照片,也是最完美的一张。 (三) 10年的某一天,我冲到药房买了两个最贵的验孕棒。只用了一个,一分钟不到,清晰的“Pregnant”便出现在显示屏上。Bird上班去了,家里空空荡荡地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觉得非要孩子不可的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我有一个孩子了,我会有一个孩子!九个月之后我就能领一个孩子回家了! 当然,当时我从来不知道怀孕是件艰难的事情,更不知道生孩子和养孩子的艰难。这艰难不 仅是体力上的变化,更是心情上的担忧。不敢多运动,放弃了所有的化妆品,难受的妊娠反应让我只能吃没有味道的subway和沙拉,在考GRE的时候还要忍着呕吐的感觉,这些都是小事。但头三个月一直spotting,每次都让我觉得心里一阵发凉。直到看到长手长脚的娃娃愉快地在B超图像里动,我们才放下心来。 以前,我一直觉得小宝是个男孩子,我们买了个蓝色的小海马,给肚子里的它听音乐。这是我们给它买的第一个玩具,为了奖励它早早地让我感到胎动。第一次感到胎动的感觉是奇妙的,那时候它还真的很小,胎动很轻,像小鱼在你肚子里吐泡泡。后来激烈的胎动简直像要把你的肚子给捶破,怎么教都不管用。 大B超的时候,B超师说“是个女孩”的时候,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花了好几分钟来接受这一事实。之后是疯狂地翻书取名字,这件事一直到出院前deadline的最后一分钟才定下来。 (四) 我觉得,养小孩的过程其实是把他们驯化成人类的过程。他们来到这个星球上,一张白纸,一无所知,既不懂人类的行为规则,也不懂人类的语言。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而我们要用规则束缚他们,规定他们,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份子。 这个驯化的过程是最有成就感的过程,因为你在与一个与你等智商的生物交流,并给他们他们所需要的。从开始会真正的笑,到抬头,到翻身,到会坐,会爬,会扶着床自己站起来,会发出爸爸妈妈的声音,到他们真正懂你的意思,每一个发展其实都是最普通不过的、每个人类都会经历的事情;可是它们发生在你的孩子身上就是最重大的,它们是她生命中的里程碑,是你最快乐的时候,是我们被赐予的,生命中不可多得的美妙时刻。 一个女生这样描述一条让她流泪的短信:在她生日的时候,她的父亲说:“我和你妈妈永远记得你出生在产房里的那一刻,那是我们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娜娜,我看见你的每一天,都是我最快乐的一天。 (五) 我的娜娜,有着浓密的头发,酷似她父亲的神态,和世界上最甜蜜的笑容。她还不知道,那是在对我笑呢!在月子里,我抱着她看来看去,她好像也在看我,但我们知道,新生儿的视力是很模糊的,她湿漉漉的眼神绝对是在看奶瓶,而不是她妈。与其说看到,不如说她嗅到了奶的味道,一头扎进妈妈的胸里吃个够。出生的第一个小时,她从NICU回来,被护士放到我怀里,就知道用最大的力气吃她妈妈的奶了。我惊异于这么瘦小的一个宝宝吃奶的巨大力气,竟然能让我觉得钻心般地疼。到后来,她一咬都是一口血,这种情况持续了大约两周才逐渐好转。剖腹产的伤口,加上她咬的伤口,常常让我觉得,生孩子远没有坐月子痛苦。 在出生的第一个月,她的主要活动就是吃奶和睡觉,而我从来不知道吃奶是门这么大的学问!外公做的下奶汤,下奶,发奶,母乳不够靠瓶喂,nipple confusion的担忧,外婆和爸爸用一根针头差不多大的皮管往她嘴里滴,生怕她从此不吃母乳。每次喂奶,外婆都要带上老花镜,而爸爸显得比写代码还紧张,我们都说,娜娜的吃奶是人生头等大事。 这件头等大事让这个小丫头迅速地从一个小鸡崽子变成一个大胖丫头。出生时她的体重只有3%;有朋友问我3%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有一百个小朋友,她的体重排名97!而现在呢?她的体重是94%,与她月份相符的衣服根本就穿不上。我常常看着她苦笑不得:奶奶做的食物一来,飞也似地扑上去,那架势仿佛要把盘子也吃光。每当大人吃饭的时候,我们把她放在旁边,她看着我们手里的食物两眼放光,那种激动和渴望的神情让我都不忍心不给她吃。可是娜娜,你连牙都没长,怎么吃一个比你脑袋还大的馒头呢? (六) 怀孕时的担心,生产时的痛苦,坐月子时的烦恼,全都被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的喜悦替代。我们把一个小生命引领到这个世界上,照顾她,养育她,尽可能地让她欢笑,让她满足,让她看到这个世界上一切美妙的东西。 她长大了,你也一样。正如这篇文章我断断续续写了九个月一样,每次打开文档,都觉得心情有所变化。最起初,她与你是没有联系的,她是一个生物,被你生下来。后来,你渐渐地与她有了联系,她全身心地依赖你,崇拜你,你照顾她的衣食住行,教育她的一举一动,她和你之间是任何人所不能达到的、最最亲密的关系。再后来,她又会渐渐远去,她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她有她的喜怒哀乐,有了她的人生和生活。 而你所能做的,不过是在她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尽力多给她一点甜蜜和美好。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日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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