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要爱上加班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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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的摇滚往事

这篇文章真的是非常好玩,frank的大作
 
当年我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听摇滚,当时听到唐朝乐队的《梦回唐朝》。其中有杜甫
的几句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安得广厦千万间。。当时就很奇怪,
难道唐诗可以用摇滚来唱吗,开元盛世跟摇滚有关系吗?很多年以后,我研究了一下,
才知道真是大有联系啊,在唐朝开元年间,搞摇滚或者Hiphop简直就跟玩一样啊。
唐朝文宗曾诏书御封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三个人都是开元
年间的人,所以又称开元三绝。我研究了一下,原来这么封非常有道理,他们就是一
hiphop乐队的最佳组合啊。这三个人原来是Hiphop中的最佳Rapper,streetdancer和
Graffiti啊。
 
 
现在我们知道,李白哥哥当年是诗仙,有着无数的fans,号称白粉。不过大家不知道,
白哥哥当时可以算是摇滚歌手或者rapper.当时的诗可不是写来让人摇头晃脑
捻着胡子念着玩的,而是用来唱的。
那时候这帮家伙天天喝酒,就连帅哥也经常喝的不成样子,杜甫说“宗之潇洒美少年,
举觞白眼望青天”.得,帅哥喝高了,喝得翻白眼啊,都这样了,你还能指望他们唱什么
调,再说,普通歌哪里能够尽兴,当然用摇滚。白哥哥喝高了经常就要要来一段,
“李白斗酒诗白篇”嘛。由于知道白哥哥这种嗜好,当时的白粉汪伦同学给他送别,
就是开摇滚演唱会,送他的时候唱着来的。
不但如此,白哥哥的歌词到现在也能用,咱们挑一段,用摇滚或者Hiphop的节奏来一下:
Oh,yeah,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Come on Come on,
Oh yeah,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Lonely lonely lonely,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Lonely lonely lonely,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感觉?
 
 
张旭同学是一写草书的,草书是啥,不就是高级的涂鸦嘛。当年杜甫同学
说他:“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张同学表演的时候,常喝得酩酊大醉,醉后呼叫狂奔,然后挥笔写字,有时
用头发沾着墨汁疾书,洒醒后观赏自己的书法,龙飞凤舞,飘逸万态,以为
有神力相助。他写的如此之好,以至于有个叫做韩愈的家伙,说他得益于药物
刺激。或者说,韩同学说张同学是个嗑药的。
 
当然,韩同学的话,咱们也不能全信,因为唐朝那时候写字好的很赚钱,比如有个
叫元稹的,死了以后,他有个死党叫做白居易。既然是死党,所以元同学拜托
小白给他写个墓志铭。小白也丝毫没有客气,问元同学的家人要了很多钱,然
后捐给了和尚。关于此事,小白解释说,别问我为什么,行情就这个价,什么,
他是俺哥们?俺认识的人多了,这生意还怎么做啊。。。。
 
据我所知,当年韩同学也给人写碑,当时给皇帝写过一个碑,可是皇帝觉得他
瞎写,于是把碑又磨掉了,韩同学那个郁闷啊。看到他这么郁闷,李商隐同学
还写了一首长诗来安慰他。看在他郁闷的份上,咱就不鄙视他说人家张同学嗑药了。
 
当然唐朝开元年间可以做涂鸦者的人实在太多了,有个叫做道玄的老道也不错。
道玄是谁?他的名字另一个名字叫做吴道子,世称画圣。他的画风叫做吴带当风。
吴带当风是啥玩意?当年在南北朝时期,北齐来了一个中亚人,来自昭武九姓国的曹国,
名字叫做曹仲达,跑到山东以后,画了很多画。他画中的和尚也好,美女也好,都仿佛
刚刚从水中出来一样,衣服贴在身上,将人体的曲线完全显示出来,所以叫做“曹衣出水”,
到了吴哥哥,人家是有新的想法,就画的人的衣服都象被风吹起来一样,所以叫做“吴带当风”。
所以说当年著名好莱坞影星梦露那个裙子被风吹起来的经典镜头都是人家吴哥哥
玩剩下的招数。不过我个人觉得,做人要厚道,吴哥哥比曹同学厚道多了。因为对于
身材不好的人,用曹同学的画法,简直就是一种惩罚,除非你画他是为了惩罚他。
可是你会说了,人家吴老道就是一艺术家,顶多搞点行为艺术,跟hiphop中墙上乱画
有什么关系?当然有关系,因为吴同学和张旭同学,还有一个叫做裴旻的联合开过一个
专场音乐会啊。
 
裴旻是干什么的?跳剑舞的啊。假如你不知道他是谁,没有关系,杜甫曾经写过一个
姓公孙的美女跳剑舞.他说:“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
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 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临颍美人在白帝, 妙舞此曲神扬扬。…"怎么样,跳舞的里面恐怕也只有那位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
灼若芙蕖出渌波" 的洛神mm可以相提并论了。公孙美女也是唐朝开元年间的人,最擅长的剑舞就是
《裴将军满堂势》,也就是裴旻的剑舞。这下大家知道裴哥哥跳舞的水准了吧!
 
 
大唐开元年间,吴同学跟裴旻、张旭在洛阳相遇,各陈所能之后,组织了一个乐队,裴旻跳剑舞,
张同学一边吼叫,一边在墙壁上乱写狂草,而吴同学在壁上乱画。当年的洛阳人啊,据说观
者如山,欢声如雷啊,众粉丝们那个有眼福啊。关于此事,吴哥哥后来还在回忆录中说:道子
平生所画。得意无出于此。听说过有其他画家一边听人狂吼,一边看人家跳舞,一边作画的
吗?没有吧。所以他最适合的还是Hiphop啊。这个故事记载在《太平广记》里面。
 
 
说了这个著名的乐队组合,您可别认为他们代表了当时的摇滚界,那您就错了,因为他们
也就是一业余选手,真正的Hiphop界在哪里?嘿嘿,在和尚庙里,没有想到吧。
 
那个年代,和尚们活得极爽,那年头在和尚间颇有学术氛围。有和尚喜欢做学术,比如
有个和尚研究数学和天文学,后来成了著名的科学家的叫做僧一行。在开元年间还有个
被和尚收养的孩子非要做学术不可,他最后写书出了名,他那本书叫做《茶经》。
他叫做陆羽,世称茶圣。
 
还有和尚喜欢搞辩论。当年那辩论赛也分级别。最高的级别,是在长安的大明宫举行,
辩论赛主席叫做李治,是武则天的老公,唐朝的高宗皇帝。跟谁辩呢,跟道家的道士哥哥们。
猜猜那个庙里的和尚最能辩论?呵呵,当然是出过唐僧的那个庙–大慈恩寺。
 
那么和尚们还有做什么的?什么?写诗?呸,那时候还有人不会写诗吗?开元年间天上假如掉下
一块砖头,砸死十个人,起码有九个诗人/六个名将/五个画家/三个音乐家,兼的。
 
对了,当然是搞摇滚的。那时候的和尚为了吸引信徒,弘扬佛法,就用说唱的形式来讲述经文,
一边讲,一边唱,伴随着各种乐器伴奏,这就是俗讲。当年您要去和尚庙里逛一逛和尚们的聚会,
就跟现在去摇滚沙龙似的。和尚们唱到高潮,现场众粉丝嗷嗷尖叫,其景象何其壮观啊。
 
说到这里倒是忽然一惊,唐僧也是庙里出来的,也算在摇滚圈子里混的,他们师徒莫非也是
搞摇滚的?
 
说到这里,大家明白摇滚和开元盛世的关系了吧?许多年过去了,世事无常,不见昔日容光,
说啥好呢,说啥好呢?还是听摇滚吧。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的月亮
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风 吹不散长恨
花 染不透乡愁
雪 映不出山河
月 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 梦里回到唐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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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中心——奥利弗·斯通回归主旋律

很难想象这是一部拍过野战排和天生杀人狂的导演排出来的电影。影片描写两个普通消防队员在世贸中心倒塌时被深埋在地下20英尺,互相鼓励终于成为三千牺牲男男女女幸运得救的20个人中之二。基本上奥利弗完全是站在歌颂和赞美的角度上去拍这部电影的,而不是他一贯的批判和挑战视角,因此演员的表演也变成了主旋律式的精彩,但没有什么发挥空间。
 
中国的配音演员更是默契地把这片子配成了社会主义主旋律。当那个海军陆战队员说出“帮助别人是我的使命”时,那语气我如果闭着眼睛听起来真像解放军啊,他只要把迷彩服一脱换上五角星就是我军战士了阿,只不过中国拍救灾洪水之类的电影可能不会突出个人英雄,而是集体英雄的群像。也不会就让鸟笼和另一个演员就在地下呆着,肯定要表现他们救了很多人之类——也就是说,中国电影要表现舍己救人的集体主义,而奥利弗要表现活着就是胜利的个人主义。
 
这部片子的唯一奥利弗风格就是奥利弗拍了这部电影——这对很多美国人来说可能是一个伤痛仍然没有过去的时刻。片中感人情节不少,但没有在高潮时刻磅礴而出的爆发力,没有特别的哭点,我个人觉得鸟笼和另一个队员在漫天石块沙砾砸下来的时候大声呼喊着圣经里的句子那个情节非常煽情。顺便说一下,中国怎么剪电影的,好几段台词还没说完就给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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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电影流水

玉战士——欧洲人眼中的中国武侠

 

每个人不是会飞就是会跳,欧洲人眼中的武侠完全没有中国武侠内力的基础,芬兰人长成那样也可以和中国人有血缘关系,村里支委会的大叔都知道地域女神,男一号在中国风景里弹着曼陀铃唱着芬兰民谣,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一个人来看这部电影真是万幸啊,不用偷偷忍着笑,可以饶有兴致地看芬兰帅哥和中国美女谈恋爱。

据说这个片子在欧洲票房颇为不错,难为了芬兰人怎么想的。对中国观众来说它就是一部充斥着没有逻辑不合理性艰深晦涩的电影,连我这种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的人也不能抱着看懂的心态去;倒是一看就能看出来是欧洲电影,所以我一直没有退场的打算,就是可怜的后面的小女孩,这种电影肯定会给她的童年蒙上阴影,让她今后分辨美丑时都有困难。

 

马背上的法庭

非常好。尽管要不是star拉我去看我可能就放弃了,但是这部在威尼斯上得到轰动的片子绝对不是吹的;尽管票价只有十块钱星美里只有4个人,我还是要推荐每个人都看一看这个片子。

Star可能是抱着研究的目的去的,我则是看看中国的小成本电影能好到什么程度。果不其然,中国的导演还是没有到能驾驭宏大叙事的境界,自张艺谋英雄始,所有能拉到投资的导演都把钱放在了感官刺激上,中国电影中从小城之春或者更早开始的以细微处见人生,描写小人物生活和感情的传统都给丢掉了。张艺谋是占了美术出身的便宜;陈凯歌冯小刚跟着凑什么热闹呢……最近出的好奇害死猫、疯狂的石头都是穷疯了的导演没有事情做只好拼命刻画人物,编造情节,在五英寸象牙上细细雕琢,结果反而出彩。

本来嘛,中国的导演大部分科班出身,论个人素质没得说,疯狂的石头这么一部恶搞电影在镜头运用上竟也完美无缺,摩托车抢包那一段简直精彩极了,看得人回肠荡气。好奇害死猫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不过整个故事的讲述方式让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生出色彩,也是张一白的一贯长处。这次刘杰(这个导演是谁?)拍马背上的法庭,完全是纪录片式的拍法,除了镜头记录的民歌之外没有任何音乐,这种片子能看到我感动流泪着实不易(我发现我最爱在音乐响起时掉眼泪,不胜枚举的例子有红河谷里面宁静唱藏歌,雏菊里面全智贤死的时候鸽子飞得那叫一个多啊等等),刘杰以三个寨子的时空变换为主线,辅以言语的回忆,刻画出老法官的一生;虽然最后的死亡有些俗气,但加上云贵高原绮丽的风景和纯朴的人情,让这片子完全洗脱主旋律的套路,而在让人看故事的同时表达了导演说这故事的使命。

唉,这片子宣传宣传完全有市场的,变成大家前些年受主旋律的骗的牺牲品了。顺便说一下,最近主旋律题材的片子拍的越来越有商业风味了,比如《东京审判》和《圆明园》,都能让人心甘情愿买票进电影院,真是一大进步。

 

好奇害死猫

这个我就不写了,总之是一不错的商业片,张一白果然有类型片导演的潜力,比一帮酸文假醋的自以为背负历史使命的导演好多了。

 

卧虎

无间道后又一卧底题材港片警匪片……倒不太像王晶风格,不过功力也就如此了。果然在以往港片里重复无数次的演员和对白和神态又以不同的排列组合出现了一遍,简直是,浪费资源。有几个镜头记忆比较深刻,比如抡大棍在其母亲面前打死仇敌,不过此种血腥场面我没怎么敢看。其他的从警匪片里抽几个镜头出来剪辑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为什么无间道就是经典呢?港导港剪们那次撞大运了?烂片拍多总有一部好的,就像丑女照无数艺术照也总有一张是美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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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获得新电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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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获得新电脑的101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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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剪头记

生日分得公司蛋糕一个,上面有水果巧克力,甚是好吃,被哄抢而光。顶着感冒去吃烤鱼,结果病情更加严重。老板好心放了我一天假,熬到晚上我终于决定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以解在办公室没有窗子之苦。
 
晃晃悠悠走到一家理发店,上书学生特价。我心想我那个被我花一下午时间磨掉“毕业留念”大字的学生证也许可以拿来蒙人,遂进去打算剪个小头。小工热情地说,我给你推荐我们店比较好的一个发型师,我心想哼,你们都这么说,谁都是最好的。彼时出来帅哥一名,虽然不是帅得惊天动地但绝对亲切自然,自称阿威,和我说话都弯着腰,顿时让我有上帝的感觉。例行给我推荐烫发。本来我对这种小伎俩从来态度坚决置之不理,但他一句话打动了我,他说:“所有的理发师看到你的头发都会想给你烫卷的”……后来vivian告诉我,他肯定对谁都那么说,但我一刹那有了被关心的感觉(大家鄙视我吧),又知道他原来是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在时代广场某著名昂贵理发店给人剪头发的,心想果然小工不骗我,我去理发店从来不挑师傅,今天竟然有老板给我剪头发,简直荣幸之至,于是痛下决心,在店里熬了四个小时,顶着满头发卷回来。
 
年轻的老板开店果然有一手,期间我得到小工捧来开水n杯引起徒弟围观若干次,晚饭免费吃了小工从隔壁店端来的牛肉米线最后全店就剩我一个人了威哥还在不急不徐地给我一丝一丝地打理最后还出门帮我打了辆出租车……虽然最后效果并不惊艳,但我已经好久没有从服务业得到这种感觉了,瞧人家这客户做得……哎哎,剪头发这个庆祝方法真是值啊,掏钱做了一件根本没计划的事情还那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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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风雨同学会

周六爬香山,一片红叶没见到,除了山顶山腰山脚下挂着卖的那些明信片。
 
爬到一半大汗淋漓,我开始不停问杨过我们到哪儿了,得到的答复均是“下山的半山腰”;山顶白雾茫茫,什么也看不见,六个人带去五个相机开始用不同pose不同组合照相若干,下山时阴风阵阵,小雨沥沥,我的汗水全变成了雨水;到山下时发现走丢俩同学,于是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走了半天走出堵车长队,在茫茫人海中打到一辆黑车回到晚宴地点。腾腾的火锅没能烤干我的鞋袜,回家喝了姜汤也没用,于周日开始正式进入感冒流程。
 
香山风雨同学会,春帆楼下晚涛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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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爬香山,风雨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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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式小说开头-等创意东西的时候写小说

所有的女人找到自己中意的男人时,总觉得他是最完美的,即使天下所有男人都有的缺点和毛病他也没有;可是天长日久,才发现原来他不是特例,天下男人都有的缺点他一个也不少,所有男人的毛病他都有,从上厕所不冲水到在网上和其他女人搭讪,男人者,天下大同也。
 
千羽碰到郑重的时候还不到20岁,是在一个同学聚会上。那时候千羽是心高气傲的大学女生,和前男友分手一年有余,正处在追求者甚多而挑花了眼的状态。千羽并不特别想要一个男朋友——对她来说,男朋友是可有可无,因为不缺约会,也不缺朋友。那天她走进餐厅,正好看见她的同学晓夏和一群男生在一起。晓夏冲她大喊:“千羽,这里这里!”她走了过去,然后一眼看见了郑重。
 
郑重和周围的一帮男生是晓夏男朋友的宿舍同学,聚会时单身男生一律本着蹭吃蹭喝蹭女生的规则跟了过来。在认识郑重的前30秒千羽对他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当郑重对她说:“我叫郑重,起重机的重”时,她也只是一笑置之。吃饭吃得很开心,完了之后大家一起玩杀人。几轮过后千羽发现她老被杀,不是被杀手杀死就是被误认为杀手而杀死。千羽活泼好动,平时爱出风头,在杀人这种游戏中越爱出出风头越容易被误杀,这倒也罢了,每次被杀手杀的时候闭上眼睛千羽都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不胜其寒。
 
后来发现每次杀千羽的时候都是郑重做杀手,那天也巧,郑重老抽到做杀手,而郑重的同学乔同总是抽到做警察。然后郑重就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目光看着她。千羽并不是羞涩的人,她也歪着头, 抬着下巴看他。后来好容易有一次千羽抓住机会做杀手,她立马第一个杀了郑重,结果郑重一口咬定千羽是杀手,第一轮就把她找出来了。晓夏大叫:“整个游戏就好像看你们在表演,我们都是配角!”
 
晓夏和剩下的人果然成了配角,只有千羽和郑重的故事继续了下去。他们互留了BBS上的ID,去吃过一次饭,逛过一次中友,就自然而然地牵起了手。五一的时候,他们去了一趟天津,回来千羽就算成了郑重的女朋友。
 
从天津回来,郑重对她好得无以复加。女生宿舍的传呼十个有八个是千羽的;郑重去趟大连没几天,寄了好些明信片给她,每张上内容不一,浪漫且不肉麻,看着都是真心话,明信片没有封套,看的宿舍女生羡慕不已。每个月肚子痛的时候郑重都特意买大湖果汁给她,玻璃瓶装的,对只能吃食堂的学生来说价值不菲。
 
(算了,越写越不像张爱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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