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写我自己的《My Favorite Things》

南中国海,黑暗中海浪拍打的声音

秋夜的第一场雨拍打在玻璃窗上

现代风格摩天大楼的咖啡色钢化窗里透出的黄色灯光

雨歇或雨将至的黄昏,路过灯光球场,嘈杂的足球声在绿色草坪上回响,旁边是医院式的高楼,抬起头,能看见灯光射向的高远天空

住宅窗外透进的绿色

稻田里低矮却空旷、茅草屋檐巨大的先秦时期的房屋

南国夏日里走在林荫道里的精瘦黝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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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Story 《婚姻故事》:多么真实的人类啊

首先,我觉得新媒体的春天已经到来了——在电影工业上。不用找保姆看娃匆匆穿着拖鞋睡衣躲在夜色中出门,就可以看到带字幕的最新最好的电影,对中年的苦逼父母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啊!我不是漫威粉,不是星战粉,我不需要去影院看感官刺激的3DImax,吸引我的是主人公脸上细微的表情、感情的层次、精彩的台词、精巧的色调、炉火纯青的剪辑,这些在40寸以上的电视屏幕上都可以完成,我只要坐在家里卸了妆喝一杯即可。所以这一杯,首先献给Netflix。没有网络、没有极大的用户量,没有任何一个电影公司敢投《爱尔兰人》这样的巨制,也没有今天的超越老牌电影工厂、领跑金球奖提名的成绩。在不久的将来,电影和电视的界限必将模糊,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崭新的媒体世界。

第二杯献给《婚姻故事》的男女主演。斯嘉丽约翰逊和Adam Driver都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女主角提名,实至名归。斯嘉丽约翰逊在美国演员中的地位大概平行于杨幂吧;但她的演技大概比杨幂多了一百个佟丽娅?中国就是培养不出一个有美貌还有演技的女演员——她们都太在乎自己的容貌了,在容貌逝去之时不是着急锤炼自己的演技,而是着急签更年轻的女演员为她们挣钱,听着有点像老鸨不是?看了约翰逊的表演,你才知道什么是一个真正的演员,可以把自己的容颜、性感通通抛弃而全身心浸入到角色中去的演员。Adam Driver的戏,最后和孩子读前妻写给自己情书的那场戏,看到他纤毫毕现的面部表情,那欣慰、那伤感、那抽搐的不让自己掉下眼泪的面部,我觉得每个观众都看到了自己。

除了这场戏,还有好几场戏让人击节叫好。故事发生在女演员和话剧导演之间,婚姻从相爱走到离婚,而电影开始一会儿约翰逊和律师的第一次见面,她一个人大段的独白就立刻把观众带入了情境之中。他们是如何相爱,如何结婚,如何搬离她的故乡洛杉矶而定居纽约,又是如何走到今天的地步,她是那种能把镜头怼到她脸上都还能在角色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演员。Dunn演的女律师和约翰逊讨论观察员来家里如何表演的那一场戏,Dunn的那一段台词精彩到如果我在影院,可能会脱口而出“Bravo”的程度。“母亲必须是完美的,但好父亲的形象甚至在30年前都没有出现。人们对父亲的印象就是冷漠、失职、不在场。连耶稣都是这样,玛利亚是完美的母亲,生他、养他、抱着他的尸体痛苦。爸爸呢?He didn’t even do the fucking,玛利亚生他时还是处女!”“ God is the father and God doesn’t show up.” 我在沙发上都要鼓掌了!

还有很多令人捧腹又感伤又讽刺的黑色幽默——Adam Driver为讨好观察员割到手,血淋淋地去给她开门;开头说到他是个环保主义者,结果离婚吵架完离开前妻家的时候还记得顺手把灯关了;男方和女方的离婚律师一见面还谈笑风生讲到最近的聚会,结果一坐下来恨不得刀光剑影把对方撕碎——这种不动声色、并不故意夸大的幽默让你觉得,这就是生活中的艺术。

表扬了网飞,表扬了男女主演,现在要表扬这个故事之所以动人的根本原因——这个故事太真实了。它就是我们每个人在婚姻中、在生活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复杂的好人,而别人是简单的坏人。” 这个故事好到,它刻画了婚姻中两个复杂的好人,这个调性在一开头就定下来了。她是为爱离家的妻子,有天赋的演员;对生活充满热情,她爱玩,而且能带孩子玩;他是感性的编剧和导演,有自己的追求且坚定不动摇;他看电影会哭,并且和儿子一起哭;他白手起家在纽约打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容纳妻子的各种脾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非常好的父母。他们爱过吗?当然,而且我认为他们现在也是相爱的。她一定要听他对她表演的建议,不听就睡不着觉;她最后在圣诞节表演的和他最后在酒吧里唱的歌曲都出自音乐剧《Company》,他们不爱才有鬼!但是,离婚也是真实的,过不下去也是真实的。她觉得在婚姻里没有了自我,住所、事业、甚至家装品味全是他一手操办;而他认为她是幸福的,她“并不想真的发言而只是抱怨没有发言权”。这不禁导致了离婚、导致了丑陋的离婚官司,而且导致他们暴露人性中最脆弱最恶毒的一面的那次大吵。真奇怪,一个人可以对自己最亲近的人说出那么恶毒的话,而且那么真实。“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在婚姻中也不例外,甚至更正确。

所以最后一杯献给婚姻中的男男女女,献给一地鸡毛,也献给写给对方的情书。电影看完之后看到豆瓣上一篇讨论问道: 这部片子适合刚刚结婚的夫妇看嘛?会不会给对方带来什么消极影响之类的? 我看到这里不由得捧腹大笑。每个人在婚姻生活的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感悟吧;那对拿不定注意的新婚夫妇,祝你们可以享受生活的每个闪光和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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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的冰雪奇缘

上次看Frozen时S只有三岁不到,爸爸的公司友情放映,坐在微软的会议厅里,是她这辈子看的第一部电影。那时我还担心她会怕或者不耐烦,结果她基本坐住,看完了整部电影。肯定没有理解太多,我还得给她解释各种剧情,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多少。

一不留神五年过去了,那张萌萌的小圆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抽条的身体。现在S和我一起坐在AMC的电影院里,我还可以问问她某个细节的意思。她告诉我Gale真的是一种风,而他们为什么修水坝是个Trick。我的小女孩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也变成了彻底的美国人。在某些时候,我几乎可以把她当成同龄人对待——比如在看FrozenII的时候。我们都被爱莎的海中英姿倾倒,也认为安娜很勇敢。我很高兴她没有学她的朋友,认为Frozen是childish、小孩子才看的玩意儿。我告诉她,美好的东西不分小孩和大人。

她认为第二部比第一部好看,与网上大部分观点不同;我则认为是她没看懂第一部。那时候她还是小孩子,能明白爱莎和安娜是什么关系就不错了。现在她对电影有了自己的理解,八岁的理解和三岁的理解当然不同。她和我讨论每一首歌的意思,告诉我她最喜欢听哪首,回来还试着在钢琴上试弹。

和S在一起看过不少电影了,从扛着她进影院,让她坐在我大腿上免电影票,到现在要买两个座位,我们经历了疯狂动物城,灰姑娘,wonder women和各种漫威。这些电影都是我的homework,属于我自己一个人肯定不会看的类型。我曾在影院的椅子上睡倒过多次, 现在多少好了点,因为可以从PG跳到PG13了。我希望有一天能带她看Irishman这样的电影,或者退一步——起码是夺宝奇兵吧。

我就静静坐在影院里,陪着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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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陌生人》:谁是那个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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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刚来美国的时候根据斯蒂芬·金在《娱乐周刊》的推荐上读的,是当年他推荐的十本书目之一。当时英语不好,读得囫囵吞枣,竟然还写了一篇书评,可见我的书评有多不值钱。最近上班开车,把中文版又找来重新读了一遍,才看明白了不少。

作者萨拉·沃特斯的作品总是脱不开女同,这是唯一的一本与同性恋无关的书。厚厚四五百页,讲了一个并不恐怖的恐怖故事——当时以为斯蒂芬·金推荐的都是刺激的恐怖小说呢。书如其名,讲了一个“小小陌生人”在二战后英国的衰败庄园里生根发芽,并把整个家族的残余摧枯拉朽的故事。旧时代的淑女母亲、饱受战争生理和心理创伤的儿子,毫无贵族仪态的粗糙坚韧的大女儿,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贯穿故事始终的医生。光看人物,就可以想象得到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阴暗幽深的大宅——参见唐顿庄园在电视剧结束的二十年后,艰难度日、卖地卖宅,却还要保持贵族风度的旧时代家庭……这样的环境下,鬼的产生莫不是太容易了?

“小小陌生人”,初看此书的读者都以为是艾瑞斯夫人的早逝的大女儿苏珊。一战后的1919年,庄园里举行庆祝集会,那几乎是这个古老庄园的最后荣光。故事的叙述者——法拉第医生作为庄园女仆的儿子,也参加了集会,并见到了苏珊。当天晚上,苏珊就得了白喉,在痛苦中夭折了。她的灵魂似乎一直都在庄园里折磨着母亲和后来的弟妹,并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发生。有趣的是,法拉第医生作为外来者,总是在对庄园的主人们讲述各种古怪事件的科学解释——其实同时也是在对读者们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这里并没有鬼。弟弟罗德里克的发疯很显然是战争PTSD和庄园的生存压力双重的结果;小女孩被吉普咬伤很可能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母亲艾瑞斯夫人的身亡,则是她内心对死去孩子的思念所致。庄园里的种种奇怪声音——摇铃、电话、通话管、墙里的敲击声——连我家房顶上还经常有各种响动呢;那么大的古老宅院,没有声音才让人觉得奇怪呢。

那么,如果大女儿的鬼魂并不存在的话,小小陌生人到底是谁呢?

——————————以下有剧透慎入————————————

看完全书才恍然大悟,“小小陌生人”原来是一直置之事外、在读者看来一直是局外人、但却一直怀着对庄园、更是对他不属于的那个贵族阶层的憧憬的法拉第医生。作者虚晃一枪,用似有还无的苏珊鬼魂骗过了读者,并造成恐怖小说的假象。当读者意识到这并不是一本类型小说,而更是一本严肃文学的时候,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法拉第医生作为当年仆人的儿子,对庄园的崇拜让他内心深处的“小小陌生人”潜意识人格发挥了作用:他一直在试图进入这个阶层,他对卡洛琳的爱是包裹在对庄园的占有欲之下的;而当卡洛琳发现了他的意图、拒绝了他之后,他的潜意识人格则需要把这个庄园毁掉;而广义来看,法拉第代表的那个下等阶层,在二战后迅速崛起(想象地产商巴里买下了庄园的土地,一栋栋建起来的二十世纪现代联排别墅),他们的上升也加速了旧时代乡绅阶层的毁灭。那个“陌生人”,既是法拉第医生自己,也是整个社会的迁移和动荡。这样的生活对艾瑞斯一家太陌生了,他们既无法接受,也无法生存。

在书中,由于法拉第一直充当第一人称的叙述角色,因此读者对许多的空白视而不见,而到最后真相呼之欲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漏过了书中的许多伏笔。我直到卡洛琳在母亲死后说的一句:“它杀死了妈妈,而我一直在帮助它”时,才大概明白这个“它”指的是谁:她并不是指庄园里的“坏东西”,而是指她引入的这个外来者,这个一直监视、影响着他们家,并且让她如此依赖的医生。

故事是好故事,但我觉得萨拉·沃特斯对贵族生活并不十分了解,虽然她说她为了体验生活,特意住到庄园改装的酒店里去。跟《唐顿庄园》、《高斯福德庄园》的上下几十口人、枝蔓延伸出的家族关系和社会关系相比,百厦庄园里面的人就像与世隔绝了一样,既没有亲戚、也没有社会关系,直到夫人葬礼那一节,才知道他们家原来是有亲戚的。作者当然是想把整个故事放在一个幽闭的环境中以渲染气氛,可我觉得对比光靠景物和氛围描写塑造没落贵族的光景,还是把他们放到更广阔的社会中去更能说明问题。

电影拍得实在不好,一方面是因为时间太短,书中大量的细节、慢热的层层推进都被放弃了,像是给看过书的读者拍了个MTV;我觉得要拍好这本书,起码要BBC六集电视剧的分量。另一方面,电影在塑造气氛方面做得也很一般。那么古老的庄园,那么多的鬼,原著里的瓢泼大雨、重重丝绒,你导演老把光线拍得跟建设社会主义似的干嘛,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尘土飞扬中搞拆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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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春天》:讲青春故事的实与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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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个电影名字很久了,但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以为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少女一起享受春天的意思。在飞机上看了电影才知道,“过春天”是从香港到内地的走私水客的黑话,意思是“过了海关”,“到了那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来源于画了一个圈的那个《春天的故事》?

青春真好。哪怕父母离婚,母亲住在河对岸,对女儿不闻不问,父亲看仓库,住简易棚,每天坐几个小时的地铁往返于深港之间,朋友不是小混混就是一样不读书的太妹,青春还是美好得可以。可以逃课去游艇上的party,可以喝得烂醉如泥,可以去麦当劳打工用最低时薪攒去日本旅游的路费,可以肆无忌惮地爱上朋友的男朋友,可以做事情不管对错,没有顾虑。

在这部影片里,青春也包括了走私手机,也就是“过春天”的故事。相对于其他暴力、霸凌等大部分青春片的情节来说,这个故事并不极端,但加上了深港两地的身份认同之后,导演把故事落在了实处,显得分外现实。导演自己也是个从小在广东长大的外地人,女主的演员也是,她们都在两种身份中寻找着自己,在粤语、普通话和方言中寻找着自己。除了身份认同之外,还有家庭认同,即现在很流行的“原生家庭”问题。由于深港的割裂,完整家庭的缺失,导致了母亲的不负责任,父亲的想爱而不会,又导致了女主佩佩心理上的压力,从而在走私犯集团中寻找爱和归属感。

在身份认同和家庭认同的基础上,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了。身份、家庭之外,最重要的当然是爱情。导演聪明地没有把爱情落到实处,一切都在山上那个将吻未吻的动作里,和在黑暗仓库中互相掀起上衣缠手机的暧昧中。佩佩一句“有多少缠多少”,让我分不清她是为了挣钱,还是为了帮阿豪,还是为了让他们俩之间有更多的身体接触。但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不相信他们的暧昧就是到此为止的。情窦初开,干柴烈火,他们一定会被情欲驱动,从而发展出也许更惨烈的结局。导演是个克制的人,她给了他们一个寡淡开放的结局,也许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每个青春都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意识形态转换中,这一个尤其特殊。每个青春又都是一样的,在啤酒、生日蛋糕和少女的情怀中,导演用佩佩的故事,讲了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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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路》上的绵长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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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路》与我之前写到的那本《Shanghai Free Taxi》不同之处在于,作者对中国人民是抱有同理心的。后者的作者还是以外来者的眼光看中国的故事,而《长乐路》的作者住在上海,娶了个abc老婆,儿子会说的第一个单词是世博会的吉祥物“海宝”,对长乐路上的邻居们、本书里的主人公们,每一家、每一户,都像是朋友式的拜访,而不是出租车司机式的采访式聊天。聊得越深,就越能感到这条路上的欢乐与眼泪(眼泪居多),用作者的话说,“上海一条马路上的中国梦”。

每个人当然都是有故事的。如何把这个故事的精华抓出来放在读者面前,还要承载作者的思想与政治观点,还要有春秋笔法,当然不容易。这本书里的很多人,虽然与我不在一个阶层,可是都生动深刻,像是把我推进了他们的生活中去。我几乎可以看到作者与他们一起吃面,一起在上海老旧的石库门穿越一排排的晾衣绳;在暴雨中的花店门口的台阶上吃着西瓜等待客人;闻着里弄门口那葱油饼的香味。

第一个人物,开手风琴和三明治店的CK,大概是最接近我阶层和年龄的人物。80后,从湖南考上大城市的大学,靠音乐天赋在上海有了谋生之路,然而文艺青年敏感的内心让他少年时自杀未遂,现在也并不满足于眼下的生活。于是他开始探索藏传佛教,开始开一个文艺的、却几乎无人问津的三明治店。他的问题是:中国人几辈子都在追求吃饱喝足,然而现在吃饱喝足之后,追求什么呢?

第二个人物,花店里的赵小姐,勤恳能干的山东女人,在上海开了十五年花店,正面临电商和经济收缩的冲击。最令人难过的是她的大儿子的故事,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推娃,天生领导人,在小城镇的家庭,这几乎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高的天赋。在一个不需要户籍的国家,他也许能成为考上顶尖大学的青年才俊,从政或者从商,然而现在只能退学,在高尔夫球场给人捡球,最痛苦的是,他的儿子还是要延续他的路。

还有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是故纸堆里那一叠厚厚的、穿越几十年的信件,来往于一个上海家庭和家庭中那个在历次浩劫中被发往青海农场劳教改造的一家之主。多么跌宕的人生啊!在四十岁前,他是私营业主,在民族资本风起云涌的上海有自己的工厂,有宅子,有金条。人生的后半程,他连自己孩子的成长过程都没有见到,唯一能看到的是风沙和毛泽东选集。而最为讽刺的是,当他的人生已经牺牲掉这么多了之后,等他终于平反回到上海的时候,他的子女却因为从小和父亲不在一起而没有任何感情。作者问他唯一的小儿子,现在已经移民纽约的一个机械师说,如果他们需要,他可以把那些信件影印一份给他带过去;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我们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对那些事情感兴趣,后代们更加只想忘记,“眼不见为净”。看到这里,读者已经对这个儿子充满了不解和愤怒。然而作者笔锋一转,写到他们俩安静地看着来上英文课的移民的人潮。小儿子指向他们说:“随便找一个经理过那个时代的人聊聊,你就会知道,我们的故事都一样。”那是一个人的人生啊。可是那么多人的人生,集在一起,也不过一个个轻飘飘的故事而已。

作为中国人,我从未对那些路名、姓名有作者作为非母语者的敏感,比如,我从未意识到“长乐路”这一名字代表的美好含义。在上海这样一个被政府推出作为中国典范的城市背后,在那么多的“三个…”、“五个…”标语背后,人们追求的,无非是绵长安乐,正像CK在午后无人的三明治店里给拉起悠长的手风琴曲一样,是超越环境、体制、政治和时代的。

我看的是台湾时报出版社出的繁体版本,可以肯定简体版一定删减了许多内容。但是现在简体版也已经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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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 21的今天和Amazon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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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的倒闭就像一个人的死去,有的拖了很久,有的非常突然,但共同点都是当你回忆起她生前的好光景时,都唏嘘不已。前几天重温《Sex and the City》时看到Carrie去Barney’s New York逛街买东西,感叹那真是零售业实体店的好时代,那时Amazon还只卖书呢。如今Amazon席卷美国,零售业服装店纷纷关门,从卖婴儿用品的babyrus到卖化妆品的bon-ton,多年前刚来美国时经常去的Forever 21竟然都申请破产保护了,穷学生时代,我看到大大的黄色标牌就像见到了迪士尼一样,经常在6块钱的墨镜和3块钱的耳环中挑挑拣拣,能度过半天的好时光。

都是生前的好时光啊。如今还能常常想起那些店的音容笑貌,想到Carrie去的Barney’s New York:如果我知道它的寿命只到今年为止,当时会多进去逛逛吗?它自己知道吗?当年风光无限的、代表了整个纽约uptown时尚风格的自己,会想到十几年后只能落得关门的下场吗?

在这个行业工作的我当然兔死狐悲。作为消费者,我想念那些年轻时候每周末去逛中友、崇光的时光;作为工作者,我对雇佣了我这个外国人、给我办签证,公司总裁发信谴责川普的签证收紧政策的公司自然有莫大的感情。外国人在一个地方想要融入,除了结婚之外,最快的捷径就是工作。工作是逼人社交、逼人了解一个社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也是让人免于孤单的方法。我不由想到,我们公司也会像那些倒闭的公司一样,终有一天倒下吗?如果有这么一天,我又会在哪里看着呢?

1990年代,中国的国企也有过一波倒闭潮。我妈工作了三十年的工厂也有一天摘牌了。那是我童年拉着妈妈的手走过的车间的路,是跟着妈妈去上班的路上转角处的小卖部必吃的酸梅粉,也是记忆中的油漆和煤尘味,我并不觉得难闻,甚至还有些喜欢。我才仅仅只是工厂的一个过客,记忆就已经被如此充盈,那对于把三十年青春岁月都献给了工厂的妈妈来说呢?我想起《山河故人》里那个工厂的关门,赵涛和一群人站在远处看着,那里曾经是她们前半生的城堡。

然而,到底是否应该对公司、对单位、对工厂怀着对人一样的感情呢?那毕竟只是一个八小时之内的地方而已。所有的勾心斗角,所有的对升迁和职位的欲望,所有的ppt和word文档,在八小时之外,在更为真实的家庭、爱人、孩子面前,都化为乌有。更何况,写字楼、隔间、上市公司这种形式,不过是人类社会在二十世纪新发明的一种怪异的社会和资本组织方式而已,所有的口号、宗旨、认同感、公司精神,都是建立在虚无缥缈之上的。五十年前,babysrus取代了街角巷口的儿童玩具店,Barneys New York 取代了亲切的裁缝,Barnes & Nobel取代了二手书店的对书的版本如数家珍的驼背眼镜老板。当年那些破产的家庭作坊和中小企业对这种庞大的连锁店怀着的刻骨铭心的仇恨,和如今这些倒下的巨头对Amazon的仇恨是一样的;熟人社会的田园牧歌式的购物体验一去不复返了;正如今天的实体百货店的购物体验正在一去不复返一样。几十年以后,Amazon又会对谁怀着仇恨呢?

而我们,只能在它还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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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ree Taxi:外国记者的上海出租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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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巴尔的摩太阳报》的记者Frank Langfitt觉得在中国采访很有难度,因为中国的民众不习惯正式的记者采访形式,要么羞涩要么刻奇;另一方面,大家总是对出租车司机畅所欲言。于是他拾起了几十年前在美国的出租车司机生涯,在上海搞了个免费出租车,拉着大家到处乱转,认识了很多有意思的人,也采访到了很多有意思的关于中国的故事。

这个切入点真是精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喜欢向出租车司机敞开心扉。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尤其是在中国这种没有宗教信仰的地方,出租车司机简直就是大家的免费牧师,出租车就是大家的忏悔室。的哥安慰过失恋的我,羡慕过上研究生的我,我在深夜出租车的后座上痛哭过,和司机讨论过政治和墙,在美国和中国都发生过。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更加多样化,不时碰到个中南美来的难民之类,那跌宕起伏的一生简直可以拍一部平民版的《Narcos》,要是听到悬念的地方就到地儿了,恨不得还要来个下回分解。一次,我与一个英语极差的委内瑞拉司机讨论了半天破产的委内瑞拉经济,在临下车的时候他和我说了一句:“当年我的英语老师天天和我唐僧,要学好英语啊。我心想,有什么用呢?我一辈子也用不上呀。现在你看,我每天都在后悔。”他的眼里闪着泪光,我的也是。

这位记者的出租车身涂装得非常有趣。前面写着:“免费爱心车”,让人有雷锋或者李素丽的错觉;后半部分写着“交上海朋友,聊上海生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上这部出租车——在书里看起来还不少,但他更多的故事显然是从网上各种线索中精心挑选的被采访者,和各种敏感话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人权律师,来美国生二胎的基督教徒等等,而在书里几乎每一页都要提到的意识形态问题恐怕也是许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够好的原因。我的观点是,书里当然可以“夹带私货”,什么叫“私货”?这本来就是个伪命题。“私货”无非就是作者的政治观点,只不过和作为读者的你的政治观点不一样而已,让你觉得受到了冒犯。这是读者的不宽容。

但另一方面,我也确实觉得他没有完全走进受访者的人生,而更流于故事的表面。比较起来,《长乐路》显然对中国民众有更深刻的同情,这是把中国当作家和把中国当作出差旅途的一段的作者的区别。书里最打动我的还是有几段,一段是从上海到湖北的春节回乡之路,乘客放起了约翰·丹佛的《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另一段是他写到这位乘客的母亲,连普通话都不会说,在村里的孩子都纷纷辍学打工的时候,毫不吝啬地把她所有的积蓄投入到了两个孩子的教育上面。作者写到,“这样的母亲是中国的脊梁”。在这种时候,我才觉得中国和美国之间、被访者和访问者之间是有一道桥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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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的用户深度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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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做focus group(消费者焦点访谈),断断续续听了一些,觉得很有趣。我对focus group成为分析研究的素材的可信度并不看好,因为公司在挑选自己认为的消费者时有太多偏差了——每个品牌总是对自己的消费者是什么样子的有非常高的刻板成见。比如这一次,我看见单面镜后面坐着的就全是中年而有钱的白女,“你们网站上为什么搜索‘去纳帕酒庄可以穿的裙子’功能”这种。其次,样本量也太小,就可能不具备代表性。再次,我是个量化数据主义者,总觉得从消费者口中说出的话不如我们数据库中的行为数据可信。因此,我很少将其作为研究素材。

可是如果把它当成一篇新闻深度采访来听,那可有趣得多了。除了主持人按部就班的问题之外,我能听到她们偶尔露出的心声,有趣的见解,而令人感动的共鸣。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提到自己家里有三个十几岁的女儿;“你的生活可以用什么词汇形容?”“忙。我天天都在想我的退休计划。”这句话简直是从我的嘴里说出来的。问另一个孩子上高中的家庭妇女:“你看到十年后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downsizing。我可能要从别墅搬出去,换个小一点的房子。”看到此处,我嘴角不自主地浮出了笑容。你看,她们生活在别处,有不同的职业,上班或全职主妇,然而对人生影响最大的不是工作、职业、爱好、大学里专业是什么,而是年龄。所有这个年纪的中产阶级妇女脑子里想的都是同样的事情:怎样才可以早一点让这些熊孩子从家里出去,才可以进行自己少女时代未竟的梦想。她们穿的衣服可能有高低档之分,既有穿着朴素休闲的运动风格女人,也有人能说出“价格上,我可以买得起任何我想买的东西”的话,然而这些通通不影响她们的思想。想法几乎只与年龄和lifecycle stage有关。你二十岁未婚,三十岁未婚,三十岁已婚,四十岁已婚已育,五十岁已婚已育空巢,在美国的任何角落,你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甚至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你的想法也都是一样的。比尔盖茨基金会做过一个网站,展示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家庭生活。住什么样的房子,卫生间长什么样,冰箱里有什么吃的,虽然从文化的角度上看多种多样,但本质上只与家庭收入和成员组成有关。丁克夫妇和一大家子的过法不同,在中国的富裕中产和在英国的中产阶级本质上则没有什么差别。换句话说,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你都可以找到跟你一样的人;如果你们的年龄相近,那就可以立即攀谈起来,比如穿Chanel的妇女和穿淘宝A货的妇女都可以吐槽一下自己的老公;如果再加上你们收入的百分位在当地社会一样(比如都是top 20%),那你们几乎马上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比如海淀家长和湾区家长都可以聊聊奥数和爬藤。

我觉得我潜意识里应该早就想明白了这点,所以觉得美国生活和中国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文化、风土人情、宗教、社会制度,当然是顶顶不一样的,然而人生呢?并无差别。就当去了一趟广州吧,我粤语还不如英语好呢。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你过的生活其实都是一样的,也是随着年龄和人生旅途的阶段的变化而变化的。本周是我来美国的第十年,但谁知道下个十年,我又会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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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为什么不能拍成哈姆雷特?

waking王小心 评论 哪吒之魔童降世   2019-10-13 0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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