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穿越》:还记得《飞向人马座》吗?终于找到了可以拍它的导演了

星际穿越

看《星际穿越》的第一遍,我仿佛回到了那个我十几岁的夏日的午后,我捧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飞向人马座》看得津津有味。那是我看的第一本长篇科幻小说,没有想到,也是中国二十世纪以前最好的一本科幻小说。几十年后,诺兰回到了硬科幻的世界里,把所有人童年时期看过的那种最原始的科幻梦想搬上了银幕,以一种近乎完美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我们如今看的科幻,几乎被炫丽的特效所蒙蔽了。所有的设备都是最新的,像是刚刚从工厂里下线(参见《饥饿游戏》);主人公身上的装备全都一尘不染,像是生活在无菌车间里(参见《地心引力》);所有的信号都是数码的,美得就像站在挂历前表演(参见《源代码》以及几乎现在所有的科幻片);所以,当我第一次看见电影里出现陈旧的、几乎是铺满灰尘的NASA秘密工厂,我多少是有几分失望的。但随着电影情节的推进,我意识到我犯了一个错误。童年的回忆涌上心头,最真实的画面是我们最初始的记忆。所有的一切都真实得可怕,真实得像几十年前,《飞向人马座》的女主人公误入飞船而冲上太空时的情景。后来我才知道,诺兰拒绝了一切3D和绿屏技术,他用胶片拍摄,尽力还原了电影本来的面貌。这让人觉得,这个故事是可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玉米地是他找人种的,那个黑洞是他用了800TB的数据做出的最接近真实的黑洞;那种胶片带来的些许的模糊感,让人觉得这与数码摄影的那种冷冰冰的割裂的美感是不同的。技术并非不好,但技术容易让人忘记,你最初要表达的东西是什么。这也许是诺兰不用手机,也不用email的原因所在。他并不是摒弃技术,而是在努力讲述故事。在故事的内核面前,一切技术只不过是为人所驾驭的东西。

甚至这个故事本身也是。我说它像《飞向人马座》,是说这部电影与诺兰的其他大部分电影不同,它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烧脑片”,故事结构本身是平淡无奇的线性叙事。看这部电影,你需要的是物理知识的储备,而非像《Inception》或者《魔术师》那样复杂的逻辑和推理。在近未来的地球,由于沙尘、空气含氧量下降等原因,人类急需找到一个新的方法解救自己的后代。于是以马修·马康纳为代表的宇航员离开了自己两个年幼的孩子,向着不可知的茫茫太空挺近。飞翔,不断地飞翔,远离家园。这样的澎湃激情是人类探索太空的最初动力,当Endurance飞越土星时,那巨大的美丽的光环让人觉得,我们是如此渺小,而宇宙是如此壮丽,像《飞向人马座》一样,不论最初的原因是什么,当你逃离了地心引力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无穷无尽的世界让你去探索。

寻找家园这个故事其实是对人类最根本问题的探索: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恢弘的太空除了美丽之外,给予我们的是深刻的不安全感。哪里才是我们的下一个家园?而在找到了家园之后,怎样才能回去最初的家园?地球上吸引我们的最初的东西是什么?难以想象那些充满巨浪的星球和冰冷的岩石都是在地球上取景的,因为它们看起来太疏离、太荒凉,让人无法想象在这样的星球上如何生活下去。而使他回到地球上的动力,是对女儿的爱,正如Dr. Mamm所说,人在临死前想到的最后一件事情都是自己的子女。事实上,这本电影本身就是诺兰送给女儿的礼物,“Flora’s Letter”,这是一个父亲能为自己的孩子所奉献的爱。

这就是所有人说诺兰冷酷,他的作品也冷酷,但事实上他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他的妻子是大学时的恋人的原因。他有自己的世界,而且正试图把天才的灵感和想象力与一切人类作品中最重要的因素——情感结合起来,向世人呈现出表现力与所表现的内容完美结合的作品。他正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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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与怀念

新书终于上市了,辛苦了一段时间,觉得往后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首先感谢的是父母。从记事开始就教我认字,让我在五岁的时候就能自己看365夜故事和《上下五千年》,在没有网络的时代给我买了一书柜的中小学生作文选,让我在语文起步早于其他人。

感谢我的第一任语文老师张昆生。她是上海知青,下放到我们这个三线城市教书,带来了大城市的气派和规范。她教了我最规范的发音、笔顺、标点符合,让我至今骄傲于我最标准的语文。

感谢我初一的语文老师谢咏。他那年刚从师范大学毕业,没有老教师身上的世故和酸腐,用自己鲜活的教学感染了十几岁的顽皮学生。感谢他一次又一次地在课堂上读我的作文,使我感觉,我的文字是可以为人所理解和欣赏的。他只教了我们一年,然后就因为体罚校领导的孙子被罚到乡下中学去教书,一怒之下去了深圳。当时的他比现在的我小十岁,回顾时光里的那个小青年,希望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感谢我高二和高三的语文老师段瑞士。他有魏晋风骨,脚上总是穿一双皱巴巴的解放鞋而不以为意。他最爱古文,讲信陵君窃符救赵神采飞扬,讲活了整个课堂。

在这些人身上,我深感语文之美,中文之美,以及背后整个国家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从此我迈上了一个文艺女青年的不归路,并一直感到自豪。

后来在大学里又慢慢提起笔,开始写在稿纸上,后来存在电脑里。我用过一塌糊涂的文集,博客大巴,windows live,到现在的wordpress。庆幸的是,我一直没有放弃。生活是旅行,写作是出口,我的文字因为朋友与陌生人的阅读而存在,并且日积月累,机缘巧合,出了这本书。

在写书的过程中,我每天要上班,晚上要带娃,周末要安排各种家庭活动。感谢我的先生,我经常跟他“请假一天”,他就二话不说地带着娃出去,给我一天短暂的清净,赶上几万字的进度。

每次有不认识的人通过邮件或者网络向我提起,他们读到了我的文章,这文章又给了他们什么样的感觉,我就觉得,文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可以延续生命。有了文字,我可以和五千年之后的人对话,正如我可以和司马迁和曹雪芹对话一样。文字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所在,它是永恒的。

感谢永恒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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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梦想家》:自定义的生活

        这部电影的前半段,我以为是Ted一类的搞笑讽刺片。Mitty做着他一直神游天外的白日梦,让我觉得几乎有点莫名其妙。对我来说,这部电影的亮点是从冰岛开始的。当Mitty为了爱情和最后的工作踏上旅途,去寻找他崇拜多年却一直素未谋面的LIFT杂志头牌摄影师Sean时,这部电影才真正对我开始展开它的意义。绿色的岛,蓝色的海,几乎无人的世界,直升飞机在低低的云层里飞,像十九世纪浪漫主义画家的油画。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梦想的生活是Sean式的,漫步喜马拉雅,俯冲喷发的火山,他的生活没有“做到”和“做不到”的区别,只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而现实的生活,是Mitty式的,有一个专横跋扈的老板,诸多不如意的生活,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以及,心里每时每刻都在想,却从来没有去做的梦想。

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是平淡的、单一的,就像装程序时的标准配置,沿着既定的道路一条道走到黑;对于那些走了不寻常路的人,是抱着看八卦、看失败的心态开始,而以嫉妒或者幸灾乐祸的心态而终。确实,能做到像Sean那样首屈一指的大师一样的人寥寥可数,可是我们至少可以在一些小事上面,做一些自定义人生的选择。

所以有些人选择了集邮,有些人选择了听戏,有些人选择了跑马拉松,有些人选择了旅游。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做得更深入些,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上都可以。更重要的是,如Sean所说,“有时候我并不为拍一张照片。”他是超越了一切束缚的人,在世界上,没有任何物质的东西可以限制他了;名、利、甚至他的作品,都能不为所动。他达到了生活的最高境界——自由,这也是Mitty坐在醉酒的飞行员驾驶的直升飞机里,看着北冰洋海天一色的风景时所领会到的,尽管只有五秒钟;这也是跑北马的人在终点时领会到的,是各种背包族、追星族想要领会的,也是像我一样的文字爱好者在写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时领会到的。

最好的生活不在物质,不在能做到与不能做到;而在心里,在于喜欢,在于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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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华盛顿到另一个华盛顿

美国有两个州,一个叫华盛顿,还有一个也叫华盛顿。

每次和中国的朋友说起这两个地方,总免不了解释一番。我跟他们说我住在华盛顿州,听到最多的回答是:“哦,你住在美国首都啊!”美国首都是华盛顿特区,弹丸之地,在美国的东部;我居住的华盛顿州在美国大陆的西北角,通向阿拉斯加的门户,产绿树、森林,星巴克与亚马逊,还有不眠的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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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两个常被外国人甚至美国人自己搞混的地名,却有着迥异不同的气质。我的朋友卡尔西,去年刚从一个华盛顿搬到了另一个华盛顿。有天她神经兮兮地跟我说:“哎,你看新闻了么,ISIS又斩首了一个美国人诶!”我说:“是啊,我看到新闻了。”她大惊小怪地跟我说:“你们怎么都不讨论这些啊!要在DC我以前的东西,大家早都闹翻天了!”DC是美国人对华盛顿特区的通常称呼,District of Columbia,哥伦比亚特区。她一说完,我脑海中立刻浮现了《纸牌屋》中的画面:每个人都和权势有关,凯文·斯派西的大脸对着镜头,一板一眼地说道。

西雅图确实是个没有政治氛围的地方。人人都以嬉皮为荣、听地下音乐Grunge为乐,二十年前曾是涅槃乐队的大本营,在唱片销量如日中天的年代,经纪人在路上看见一个穿着法兰绒格子衬衫、背着吉他的年轻人就要上去搭讪,妄图发现下一个柯特·科本。这种盛世景象虽已不在,可西雅图人的嬉皮精神可从来没有变过。大部分企业的着装要求几乎为零,在冬日的灰暗雨天中,每人一件Northface的冲锋衣,一手拿咖啡,一手揪帽子,大义凛然地冲进雨中。华盛顿州的这种嬉皮精神,与东岸的华盛顿特区的衣冠楚楚相比,几乎是两个世界。

卡尔西就是为了摆脱东岸的政治气氛,才义无反顾地来到西岸的。她的经历有几分传奇:母亲是大使,父亲却是个木匠,出生在冷战时期美国在东欧某国的大使馆,后来父母离异,她随着母亲辗转来到俄国、东欧,在瑞士最顶级的寄宿学校上完了高中。我今天正在跟她讨论金三胖的神秘失踪,她突然说:“你知道么,我和他其实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在我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下,她继续和我八卦了这所学费巨贵的学校的种种轶事:比如同学都是中东公主,比如有钱人在校内来往不同的大楼之间也要打车等等。她很可惜当年没和金三胖聊过天–当年他在学校里也完全不出名——要不然她能把更多八卦卖给小报云云。

就是在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度过童年的卡尔西,大学时却选择了美国最著名的一所军校。“我当时同时被牛津和军校录取了。结果我去了军校。”“为什么?”我问。“因为军校有学费减免!”她说。“我当时傻死了,如果我能穿越时空,一定会揪着当时的我的小辫子,让自己去上牛津。”

现在的她痛恨军队,即使她曾经在军队中服役。“简直不是人!”她皱着眉头回忆到。“他们让每个人在海湾里游泳,全副武装,泅水三英里!十几公斤的武器呢!”我心里盘算了下,勉强开口道:“听起来好像也还好……”“十二月!”她叫道。她的丈夫也是军队出身,被派到阿富汗、非洲等多地出任务,留下她和她新生的婴儿独自在家。“你知道么,我到非洲去看我丈夫的时候,把我儿子用毯子一裹,带着个奶瓶,就上了飞机!”

“那你怕你丈夫万一牺牲什么的么?”我鼓足勇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怕啊!怕得要死!”她大大咧咧的说,“要不然我为什么要离开华盛顿呢!”

现在可好了,她拖家带口穿越了北美大陆,来到了完全没有政治的西雅图。就连奥巴马总统来访,大家也是通过公车司机的广播才得知:“我们今天有点儿堵车哈,大伙儿耐心点,总统的车队正在路上呢……”在首都的时候,卡尔西说她的日程安排都是根据总统的行程决定的:总统哪天要出门了,一定得绕行,要不然肯定堵车!听到这里,我不禁默默地想起了长安街的禁行令,原来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啊。

离开政治的卡尔西不时也怀念一下政治的刺激。最近我们公司发生了一件美国式的乌龙事件:邮件室收到了一封装满白色粉末的信件。顿时,公司上下如临大敌:警察来了,警犬来了,HAZMAT(危险物品处理小组)来了,连新闻记者也来了。办公室关了空调,在暑热的天气中,每个人被逐一登记身份证,疏散的时候还得跳进一个塑料泳池打湿自己。美国人在处理这种疑似恐怖事件上的程序和繁琐真不是盖的,HR给每个人发信说:请大家不要去任何地方,沿着最近的路线直接回家,回家必须洗澡洗衣服!

我当成大笑话讲给卡尔西听,谁知道她不以为然地说:这事儿太常见了,在我们特区,每隔几天就要来一次!

首都人民果然是见过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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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界主义者的自白

在人生的头十六年里,我和大部分中国三线城市长大的姑娘一样,连外国人都很少见过。英语是有口音的老师教的,语法和词汇好于听力和会话;最远去过的地方是上海,妈妈念叨了桂林许久但是从来没去过。

在祖国的八十年代,这是大部分家庭的状况。十六岁的时候,我突然考上了北大。从京九线坐二十六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金秋的北京,我好像来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北京占有了我大部分的青春。我和天南海北的同学坐火车和大巴逛遍了中国的山山水水,从南京到东北,从苏杭园林到黄土高原。那时候对旅行的概念还仅限于“去一个地方”,看看景点,看看古迹,谈一场心满意足的恋爱,然后回到原地。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让大部分瞠目结舌的选择。我决定去青藏高原上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回族和土族自治县的的藏族“民族中学”支教一年。在我学习的专业毕业的学院,大部分同学毕业去的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者律所,后来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成为中国崛起的黄金十年中的中坚力量。

而我,选择了远离。

我从来就是一个疏离的人。客气的朋友用“闲云野鹤”来恭维我,美国人直接说我“Indifferent”。我在看书看电影时哭点巨低,但在现实生活中正好相反。高原是疏离的最好选择。那所海拔3000米的民族中学在青藏高原上,背后是雄伟的祁连山脉。高原的阳光经过雪山的反射,明亮刺眼,把我晒脱了皮,一片一片的红色。我教的学生都有高原红,校领导、县领导请我们吃饭,每顿必喝,喝完必唱,清脆的藏语山歌在黑夜中远远地回荡开来。我第一次发现,世界原来这么大,大到我看不见边际。那是家乡南方的竹林和北京的城墙所不能围住的;我如同飞出太阳系的探测器,前面有无穷无尽的范围等待我去探索。

教书之余,我常去学校外面的一家名为广惠寺的喇嘛寺。有时候门关着,我就坐在门槛上,看红色屋檐下面蓝蓝的天空。里面的喇嘛请我进去喝茶,我看着他们转动转经筒,一圈一圈,上面金色的花纹已经被磨平。初冬的下午,高原上的天气冷得渗人,而屋子里烧着煤炉,弥漫着酥油茶和香火的味道。铜碗上沁出热气凝结的水珠,密密麻麻,像永远也看不完的、我不认识的佛经。那个喇嘛和我聊天,说起他的家乡,他学佛的安排,他还俗后的计划。我给他拍了照片,但总是没有机会给他。后来我离开了学校,回到北京读研,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这个陪我度过一个安宁下午的人,那些陪我度过许多无聊时光的学生娃娃,那些沉默的群山,它们成为我生活中某个时间、某个空间的一部分,我们互相成为对方的回忆,然后在脑海中的某个区段,定格了。

我不再刻意做“去某个地方”的旅行,然而这一年的生活在别处对我的影响是,我选择了一次又一次地疏离当下的生活。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用眼睛看,用耳朵听。地球上有太多地方可以去了:我去了欧洲,在丹麦人的家里一住就是半年,管女主人叫妈妈,管她的女儿叫妹妹。我走遍了欧洲,后来又去了加州,去了芝加哥,去了北美大陆的许多地方。不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尽量把自己当成一个“在其中”的居民而非“观察者”。美国警察鸣笛让我靠边停车的时候,我像在北京一样,陪着笑脸,双手递出驾照,战战兢兢地说“大哥您好”;在加州永不改变的晴天下,我仰头呼吸着紫外线,心里想起的是青海高远的天空,寂静的空气。生活永远都是相似的:在这里生活,与在那里生活,除了每月缴费的煤气公司的名字不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同的是人。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有着不同的面容,不同的故事,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想法。在走过了太多地方、认识了太多人之后,国籍、肤色、种族的概念在我头脑中逐渐模糊起来:我认识了在俄国长大、在瑞士受教育的美国人;我认识了在美国工作的波兰人;我认识了在德国工作的日本人,说的德语和日语我全都不懂,只能从他的德语中找出我认识的丹麦语词汇;我认识住在丹麦一辈子,然而头发眼睛都是黑色的库尔德人。我开始学会不以他们所说的语言来辨别一个人,或者说我根本不辨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只看他们的衣着,他们的眼睛,听他们的故事。这就是世界主义的含义。一个人比他所走过的地方的总和还多——不是旅行成就了你,而是你成就了自己的人生。

由于练就了这样的一身本领,我开始喜欢和人打交道。由于在许多地方都生活过,与陌生人见面,我总能找到可以与之交流的话题。我开始和哥本哈根城里来的设计师谈我住过的丹麦乡下,和美国中西部的学生谈他们家乡的玉米地,和公司的同事谈他们上大学时打工卖景点门票的经历。从加州辗转到芝加哥到西雅图,我永远在“定居”与“迁徙”中徘徊,我开始不刻意去旅游,因为我发现,只要在生活中每天都能发现新的事物,那旅游其实是不以地点的转移而定义的。

在西雅图这座雨城,我白天在一座家大业大、被我称为“美国国企”的时尚零售公司工作,安安静静地做我的市场分析,淡定自若地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数据,妄图从中分析出时尚的趋势、顾客的走向、东海岸的暴风雨对销售数据的影响;我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开形形色色的会,听到各大区的经理讲述他们顾客的故事,和他们自己的故事;晚上,我的心中汹涌着文字,试图把那些来自平淡生活的东西升华成超越凡世的凝固体,并把它写下来:我的生活、我的生命,和我生命中遇到的值得写下来的人和事情。

我不担心我的文字有一天会枯竭,在我的生命枯竭之前。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可以写成无数的值得纪念的东西。然而世界主义者的悲哀是,我失去了故乡。每个他乡都似故乡,每个故乡都不是魂牵梦萦的那一个。那个二十年前的南方,十几年前的高原,十年前的北京,若干年前的丹麦小镇,都在频繁的拆迁与重建之中遗失了;即使没有空间意义上的拆建,那些人——曾经在某个阶段与你有着某种交集的人——也一去不复返了,如同陈凯歌拍《百花深处》时的疯子,站在胡同口的残垣断壁,徒然地想象着曾经的生活。我生活在每一个他乡,可惜我不能同时生活在每一个他乡。

这,就是一个世界主义者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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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ime 时空恋旅人:没把时空穿越拍成科幻片的成功

 

about time

        最近看了两部关于时间穿越旅行的电影,结论只有一个:别把时间穿越拍成科幻片。
  第一部是Coherence,中文名《彗星来的那一夜》,试图把它拍成正经的科幻片,视角巧妙,情节惊悚,耗费脑细胞无数,是个不错的科幻片。然而一牵扯到时间穿越的问题上,各种bug就纷纷出现,一会儿说时空只是少许改变,一会儿女主在别的空间中的命运已然大相径庭。各种解释不清楚。
  所以第二部About Time就好很多,因为它摆脱了这种想把时空穿越拍成正经科幻片的作大死想法,而是把它彻彻底底地拍成了一部心灵鸡汤式温馨治愈片。
  首先,这部片子里能够穿越的人是有限的,只限一个家族,而且只限这个家族里的男人。简单的说,就是父亲和儿子。所以,现在你明白它其实是一部父子教育成长篇了吧……
  其次,这部片子完全避谈穿越可能发生的bug。绝口不谈技术层面的问题,比如要是穿越回去会不会看到过去的你,过去的你会不会把现在的你杀死之类。
  再次,这部片子的情节主要是围绕着爱情和亲情来说的,基本拍成了一部合格的心灵鸡汤片。既然少了很多技术问题,那么真正的问题其实是,如果你有能力回到过去,把你的生活改变,你会不会让生活重来一遍,把没有做好的地方做好,把做好的地方做得更好?
  片子给出的答案是不会。片子给出的答案是,把每天都当成只有一遍来过。即使是暴风骤雨的一天,也可以看到生活中的美;把每天尽量做得最完美,对家人好一点,对工作认真一点,对困难豁达一点……
  解释得很好。可是,生活中总还是有让人后悔的事情啊。总有想把哪天或者哪段生活重新过一遍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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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herence 《彗星来的那一夜》:你是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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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彗星来的那一夜》是部不错的科幻电影。它的假设是有无数个平行的时空,每个时空中都有自己,过着略微或者完全不同的生活。彗星来临地球的那一夜会导致无数平行的时空被联结,人们可以穿行在时空中,看到另一个时空中的自己。女主角Em是个失意的芭蕾舞演员,她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决定来到另一个时空,取代那个更好的自己。
  看完了这个电影之后,放弃漏洞颇多的假设概念不谈,我和家属首先谈了一下关于自己的无穷多个可能性。我问家属,如果你能像Em一样穿越平行时空,会不会拎着菜刀去杀了那个最好的自己?他反问,你觉得会不会有一个不是那么好的自己,拎着菜刀破时空而出,杀了你?
  然后我们反思了一下各自的人生。我思考的结果是,我的人生(到目前为止的)虽然不算最好的人生,但肯定也不算最坏的人生。如果我中学的时候没好好学习,没考上大学,或者上了中专,这可能是我人生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分水岭。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分水岭,很多我都没有做出现在看来最好的选择。但起码有些选择我做对了,或者说,我努力了,导致我还比较满意我现在的人生结果,并不想提着菜刀把另外一个成为大律师或者大富豪的自己杀掉。
  之前我看过一个科普小短片,叫《十维空间》,是给大家解释不同维度的空间的含义的。我记得短片最后所说,十维空间是空间和时间的最顶点,它意即包含了所有的万事万物的无穷个宇宙的可能性。然后我又想,如果真的存在这些无限的平行空间,那么,比你现在更好的空间,和比你现在更坏的空间其实是相等的。
  家属说,这要看你如何定义好和坏。从这一点上来说,好和坏完全是自由心证。你觉得现在的人生好,它就好;你觉得现在的人生坏,它就坏;无论你觉得有多好或者多坏,都有一个更好的或者更坏的可能性等着你。这也就说明,每个人都有后悔没有做出更好选择的时候,也都有庆幸做对了决定的时刻。你之所以成为现在的你,是无数种结果中的一种,It is what it is,是你这个时空中无数次选择的结果,也是最好的结果。
  所以每个人都是最好的自己。无论你是多么后悔当时没有努力,或者失去了机会,这都是当时的你在当时各种条件(性格、知识、眼界、外界压力、各种偶然因素如当时天气)的作用下做出的选择,重来一次也很难改变,因为即使是偶然的因素,已经发生的就变成了必然。
  从这一点上说,没有另外一个自己。我们一遍又一遍地描摹无穷多个可能的自己,无非是对自己过往的悔意和完美的幻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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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多少往事飘散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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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到美国大使馆的门口,看见人潮排成长队,缓慢地向前移动,我都觉得,这是一条河流,每个要去美国的人,都要跨过这条河流。纵使有人怀揣万金,或者身无长物,但没有人可以幸免在签证官面前的展示,任由他们毫无感情的手指敲着电脑查你的祖宗十八代,透过厚厚的玻璃审视你的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与百年前Fresh off Boat的第一代华人移民并无区别。
每次在这样的人流中,随着前前后后的人群走向签证官窗口的终点,总要花上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在北京寒冷的冬天,大家裹着大衣,簌簌地发抖,虽然原因各异理由不同,但为同一个温暖的彼岸的目标,在这几个小时间,达成了临时的盟友,颇有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你是签什么的?”成了最常见的搭讪话题,然后可以谈到准备材料、谁是“杀手”,各种面经,直到排到窗口前,一声好运,从此再不见面。美国那么大,大使馆那么小,谁还关心身后那个萍水相逢的人呢?

每个去签证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在他们厚厚的一摞签证材料中,我看到家庭照片,学位证书,房产证,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仿佛是人生到目前为止的博物馆展览。我曾经见过有人扛了半面墙那么大的结婚照片想进入使馆,鎏金的相框在太阳下面闪着光;有人因为被拒签失去理智,不停地噙着眼泪问“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肯走,直到保安把她请出使馆;有老人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希望去美国探望多年不见的孩子,却被拒签,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还有更多的,从签证窗口回过头来,脸上的笑容那么灿烂,对后面的伙伴竖起大拇指,或者一脸平静地去领粉色的纸条(每天有不同颜色表示签证通过或拒签),行色匆匆地赶往人生下一个目标。

在中美之间不断往返,少不了要无数次地签证。第一次去美国是J签证,比较少见的访问学者签证。这种签证在美国可以工作,可以生孩子,移民局把你当做外来人口,没有任何移民倾向,所以不会干涉你在美国做任何事情。当然,J签证的限制是回国后必须在国内待够两年,才能重新回到美国。在讨论了五分钟圣迭戈的秀丽景色之后,签证官大大咧咧地问我:“去生孩子吗?”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没这个计划哇……”“那就生一个!”签证官说,把签证扔出了窗口。

第二次是F签证,F-1学生签证,F-2学生配偶,也就是所谓陪读签证。这回签证官跟我讨论的是学习问题。“你学习好吗?”她问。“当然,全是A。”我不无自豪地说。不知道她知不知道A在亚洲学生中Average(平均分)的意思?学生签证也不能有移民倾向,所以大部分人都尽可能地在签证官面前展示自己的研究计划、学习目的,证明自己并非想抢了美国人的饭碗。F签证现在很容易过了,尤其学校不太差的时候;可是十年前911刚发生的时候,签证官拒绝了无数清华北大怀揣梦想去美国念博士硕士的学子们,我认识的一个人前后被拒签了七次,到最后几乎没有什么理由,因为有一次拒签,后面拒签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大。我们都觉得很不公平: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一块土地是我们去不了的?但是世事如此,最想做的事情,也是有可能做不成的。

前几年父母亲来看我,老人家不会说英文,也是拎了一大包材料来签证,签的是B-1/2旅游探亲签证。签证官的中文还挺溜,和颜悦色地问了几个问题就放水过了,顺便谈了谈美国旅游的注意事项。事实上,大部分人来美国参加会议、旅游、探亲、看朋友、家庭团聚,用的都是这类签证。与F签证和J签证相比,这类签证人最杂,也是最容易被拒签的签证之一。很有可能准备了厚厚的材料,签证官看都不看,挥手就过;也有可能一份材料没带齐,却就卡在这里,签证官觉得你不可信,一念之间被拒签。我的理论是,被拒签什么也说明不了,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论是旅游还是工作学习,中国人如今都有太多的选择;现在不是二十年前了,中美之间的差距在迅速缩小,看看Outlets里面每人手里拎五六个包的扫货大妈就知道。

然而,为了达成目的,我们还是要尽力说服签证官,好坚定不移地执行自己的人生计划。在面谈这一点上,我特别反对面对签证官点头哈腰卑躬屈膝的行为或者表情,好像我要求着你让我去美国一样。美国人特别重视人和人的平等,与对方谈话,一定是有礼有节,直视对方眼睛的。这一点与在美国路上散步遇到陌生人一样,友好一笑,说句How are you,迅速拉近你们之间的距离。再侃侃天气,侃侃美国的大好河山,签证官没有理由不让过的。其次,我一定要提出的是,千万不要说谎!美国的整个社会秩序都在建立在信用上面的,一个人的言行记录,工作生活,都有信用分数。说谎也许一时可以通过,但一旦被抓住,面临的可能是终身无法去美国的后果。我有一个朋友去面签,签证官问她是否来生孩子的,她照实回答说是的,顺利地来了美国;另一个在过海关的支支吾吾,结果海关人员勃然大怒,让他们进了小黑屋(详细审查的房间),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上一次签证是H-1B工作签证。写到这里,发现自己好像签过了美国所有的签证种类!这一回,签证官和我侃的是秋装最新时尚潮流。签完后她问我,是否要去邮局寄护照。我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坚决不要!我没跟她说的故事是,某年我选择了EMS寄护照,结果丢在途中,而离我开学只有两天了。情急之中我找到在美国朋友托比,他的同事恰好轮值在我们使馆当签证官,而他们是在美国国务院培训新人的时候认识的。他把我的新护照从衣兜里带进使馆,重新给我做了一次签证。这是我唯一的一次找美国人开的后门。后来这哥们被调到印度去了,而托比从印度调去了意大利。这不就是我们银行职员轮岗的生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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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足球

美国人对体育的疯狂在全世界也算是名列前茅,然而美国人的体育项目包括田径、橄榄球、棒球、徒步、打猎,就是不包括足球。午餐时,托比问我说:你喜欢什么运动?我说,Football呀!他说:那你一定喜欢佩顿·曼宁吧!我说,我说的是足球呀。他恍然大悟,哦,Soccer! 不忘加上怪模怪样的英国口音。在美国没有足球,足球就是橄榄球。在路上如果碰到头戴NFL (National Football League,美国橄榄球联盟) 帽子的大叔,都在脑海中自动代入中超字样,方便我识别他的社会阶层和兴趣爱好。

美国人不看足球,可是橄榄球和棒球都是国球。橄榄球的盛况类似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足球,那么棒球可能和中国的乒乓球差不多。孩子们从小在街角公园挥着一根球棒,过生日爸爸再送一副棒球手套,从此开始了全民皆球迷的棒球生涯。棒球需要场地不小、灯光不少,然而奇怪的是,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见灯火通明的棒球场,在夜幕下闪烁着高压灯耀眼的光芒。吃过饭的男女老幼来到球场,随便分组就开始比赛,男女混赛,打得有滋有味,不管是窈窕的年轻靓女,还是托着啤酒肚的发福中年大叔,你来我往,乐此不疲。每当这时,我就想起了中国的小巷路灯下一群人围着象棋棋盘,仿佛看世界大战一样指手画脚,路灯的光晕正好罩在棋盘上,是地球另一边的的清平乐。

橄榄球是另一种美国国民性的体现。每当我向中国的朋友介绍橄榄球,都是这么开头的:你看过《三国演义》吗?三英战吕布,马行千里,飞走如风,大战三百回合,各路人马夹枪带棒你来我挡,“呀”一声,“乒砰”两枪,错手而过,回枪杀来,转灯儿般厮杀,看台上八路人马都看呆了。这就是橄榄球。橄榄球是暴力,是血性,是开蛮拓荒时代殖民精神的遗产和古罗马角斗士灵魂的重生,充满了对“大”和“力”的崇拜。据说橄榄球在前西奥多·罗斯福时代经常有人在场上死亡,后来修改了规则才温和一些,但血性不改。

在美国,从学校到职业都极其崇拜橄榄球,大学校队的橄榄球员是女孩们追逐的对象,如同古希腊载誉归来的战士。死敌球队之间的橄榄球赛也像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是可以掀起整个城市或大学熊熊战火的活动。在西北大学和宾州州立大学比赛的时候,校园里是一片紫色的海洋;对方球迷不甘示弱,开了一夜车,长途奔袭到西北的莱恩菲尔德球场,为自己的球队加油打气,兵临城下,气势汹汹,比足球流氓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惯了暴力场面的橄榄球,难怪美国人理解不了以技术为美学的足球。可是有些美国人的无知和封闭让我吃惊。世界杯小组赛时,我和同事们正在小酒馆里聊天,一女人指着屏幕上的比赛问我:“那是什么?”我回答说:“FIFA World Soccer Cup啊!”她回过头来瞪着我,好像我说的这几个词不是英语词汇一样。我同情不会说外语的美国人,对任何非英语世界的信息都无法了解,正如我们把英语踢出高考一样。

世界杯在美国之外的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今年美国队成绩不错,奥巴马也发了推特为国争光,这引起了一部分男同事的兴趣。公司培训时恰逢G组的美国对德国,葡萄牙对加纳的生死战,大家干脆把比分投影在大屏幕上,方便大家随时关注战况。我一低头看见泰德正在低头看手机,问:看什么呀?答曰:嘘,手机直播实况呢!我俩心照不宣地对看一眼,装模作样地继续开会。

当然,这样的热情也就到美国出线为止。到八分之一决赛,大国强队如火如荼,美国人还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只要不是自己比赛,就当世界杯这档子事没有发生过一样。美国对自己国家以外的关注少得可怜,与世界上其他人民的共鸣几乎不存在,从世界杯上可见一斑。奥运会也是如此,没有美国队的比赛、或者美国人不感兴趣的运动,NBC几乎从不转播,让我们在国内看惯了跳水和乒乓的心情何以堪。

同事杰西卡也承认,美国是世界上最封闭的国家之一,大部分人觉得有英语就可以走遍世界,大部分人觉得美国从政治制度到生活质量全球第一,仿佛没有其他国家存在似的。“当然,还有我们的度量衡!”我相当宽容地接受了她的自省,同时不忘吐槽一番关于我每天多么辛苦要把摄氏温度转换成华氏温度的劳动量。说真的,摄氏100度是水开的温度,华氏100度呢?只能是美国人发烧的温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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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春刀》的失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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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部电影不是口碑与票房差距那么大的话,我要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商业片,有逻辑(光这一点就足以秒杀大多数国产电影),有情节,有冲突,也有高潮。导演讲了个好故事,虽然有诸多缺点,但不失为一部可以在电影院看得津津有味的武打片。评价也就到这里了。可是当我听说这部电影的票房还没能收回成本时,我吃惊了。
  在现在的中国,看电影的都是什么人?评论电影的都是什么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部电影没有人看。其实《绣春刀》为市场化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比如导演路阳最初写的剧本其实是三个人的故事,这其实是一种史诗的写法;但为了突出重点,把故事都集中到的张震的故事上面,变成了戏剧的写法。还有刘诗诗的红衣服、大雪,赤裸裸的意图。成功与否先不说,但导演的思路是经过调整的。
  但是仍然没有市场,或者市场比我们预想的差很多。许多评论说票房差是因为宣传、渠道、营销没有做好,我觉得本质上是一点:市场品味太差。我不指望这部电影能像小时代一样赚得盆满钵满,因为我知道中国最主要的人群还是在城乡结合部,或者农转非。对不起,我不是想歧视农村人民,但你成长的环境、受到的教育、见过的世面对品味有着巨大的影响。这不是歧视,大而化之地说,这不是《绣春刀》的失败,而是一个时代的失败——在文化上的失败,如同美国在一战前夕也被人说成暴发户,没有文化没有文物没有博物馆一样。希望在富起来的中国社会和中国人里,电影不仅能作为一项商业的标志,也能成为文化的标志,不仅有大多数人可以欣赏的,正常的商业片(如《绣春刀》这样,而不是《小时代》这样的),也有可以给小众欣赏,最好还能收回成本的独立院线,因为我觉得中国缺的不是正常有品味的观众,而是把这些观众聚集起来的商业化能力;更缺的是沉下心来做事情的长远打算,而不是浮躁的赚完钱就跑,哪里赚钱去哪里的扰乱市场秩序的做法。
  说回电影。我一直觉得戏剧的三一律是舞台艺术的黄金定律,虽然电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如果能把三一律做好的,成品一定不差。《绣春刀》其实有这种思维,但没有完全做到。三个锦衣卫,各有故事,说是心怀鬼胎也好,心事重重也好,各种冲突累积到一起,终于在一个大雪的夜晚达到了顶峰,造成了国家和个人的双重悲剧。我觉得导演是照着这个想法拍的,各种情节的冲突、包袱的揭露也往这个路子上靠,如果拍好了,可以是《两杆大烟枪》或者《雷雨》一样的大喜剧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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