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ent Posts
Recent Comments
- wangxiaoxin on 从一个华盛顿到另一个华盛顿
- 匿名 on 从一个华盛顿到另一个华盛顿
- 天天 on 异乡风味与中国胃
- GM on 我为什么要回国
- waking on 《虔诚的鳏夫》:什么时候中国导演也能这么自信就好了
Categories
Archives
- April 2020 (3)
- January 2020 (6)
- December 2019 (4)
- November 2019 (1)
- October 2019 (31)
- April 2018 (3)
- March 2018 (4)
- January 2018 (2)
- December 2017 (3)
- November 2017 (1)
- October 2017 (6)
- May 2017 (1)
- April 2017 (1)
- March 2017 (15)
- July 2016 (2)
- May 2016 (2)
- February 2016 (4)
- December 2015 (1)
- November 2015 (3)
- October 2015 (6)
- September 2015 (3)
- August 2015 (1)
- July 2015 (1)
- June 2015 (5)
- May 2015 (1)
- April 2015 (1)
- March 2015 (10)
- February 2015 (1)
- January 2015 (6)
- December 2014 (2)
- November 2014 (4)
- October 2014 (3)
- September 2014 (3)
- August 2014 (4)
- July 2014 (2)
- June 2014 (1)
- April 2014 (2)
- March 2014 (3)
- February 2014 (4)
- January 2014 (1)
- December 2013 (3)
- November 2013 (9)
- October 2013 (2)
- September 2013 (2)
- August 2013 (5)
- June 2013 (1)
- May 2013 (3)
- April 2013 (2)
- March 2013 (2)
- February 2013 (1)
- January 2013 (1)
- December 2012 (5)
- November 2012 (3)
- October 2012 (6)
- September 2012 (9)
- August 2012 (4)
- July 2012 (10)
- June 2012 (11)
- May 2012 (4)
- April 2012 (5)
- February 2012 (4)
- January 2012 (6)
- November 2011 (5)
- October 2011 (4)
- September 2011 (1)
- August 2011 (4)
- July 2011 (3)
- June 2011 (4)
- May 2011 (1)
- April 2011 (6)
- March 2011 (11)
- February 2011 (4)
- January 2011 (12)
- December 2010 (9)
- November 2010 (11)
- October 2010 (6)
- September 2010 (4)
- August 2010 (9)
- July 2010 (9)
- June 2010 (6)
- May 2010 (15)
- April 2010 (10)
- March 2010 (11)
- February 2010 (13)
- January 2010 (15)
- December 2009 (19)
- November 2009 (17)
- October 2009 (20)
- September 2009 (17)
- August 2009 (20)
- July 2009 (9)
- June 2009 (6)
- May 2009 (12)
- April 2009 (14)
- March 2009 (7)
- February 2009 (8)
- January 2009 (10)
- December 2008 (9)
- November 2008 (15)
- October 2008 (18)
- September 2008 (11)
- August 2008 (10)
- July 2008 (6)
- June 2008 (14)
- May 2008 (5)
- April 2008 (11)
- March 2008 (7)
- February 2008 (10)
- January 2008 (8)
- December 2007 (10)
- November 2007 (7)
- October 2007 (11)
- September 2007 (9)
- August 2007 (3)
- July 2007 (10)
- June 2007 (2)
- May 2007 (5)
- April 2007 (8)
- March 2007 (8)
- February 2007 (4)
- January 2007 (4)
- December 2006 (7)
- November 2006 (6)
- October 2006 (9)
- September 2006 (10)
- August 2006 (11)
- July 2006 (9)
- June 2006 (12)
- May 2006 (7)
- April 2006 (22)
- March 2006 (8)
- February 2006 (11)
- January 2006 (9)
- December 2005 (10)
- November 2005 (13)
- October 2005 (8)
- September 2005 (8)
- August 2005 (10)
- July 2005 (16)
- June 2005 (5)
- May 2005 (14)
- April 2005 (2)
Category Archives: 书籍旅游
威斯康星的群鸦
在Van Galder的堪比卡车还高的大巴上,窗外群鸦成群地飞过玉米地。由于地势的开阔,云朵好像特别低,灰白的云层下面是低矮的灌木,叶还未黄,而玉米已经被收割完毕,留下大片黄色的空地。当年梵高要是来这里,也许能画出不一样的田野。 相比于加州的单调,中西部广大的农业州的风景则相当有层次。这里有树,有水,有黄叶,有风,有雪,有季节。相比之下加州的天气真是如永动机般无聊!好像某篇连载的科幻小说《异海》中写的那样,只有一成不变的永恒的极端。 从伊利诺到威斯康星,从西北到麦迪逊。最早知道这个地方是从高中某本《我们学英语》之类的杂志上看到的封面照片,白雪皑皑笼罩着静谧的校园。空气的凝固不单因为寒冷,还因为远离尘嚣的世外之地。多年不见的朋友来接我,在麦迪逊的校园里散步,看小本科生们的兄弟会姐妹会标,人人都穿着红色的校服去看橄榄球赛。这是九月中一个不忙的周末,天气还没有变冷,然而空气中已有凉意,不怕冷的美国大妞还穿着背心和背带裤,我则已经穿上了在加州时的最厚的衣服。小镇由State Captical广场为中心呈星形发散出来,两个小巧的湖散落在一旁。虽然街上也有人,校园里也有人,可是给人的感觉就是寂寥,这种寂寥在地广人稀的加州都没有过。加州是火热的,不安的,而这里是缓慢的,孤独的。 在这里生活的人是耐得住寂寞的。
北岛《城门开》:看不见的城市
在开心网上玩开心城市。每天收菜、开店、收租、建码头,布置街心花园和地标建筑,日复一日地扩大城市规模。 再之前,玩《模拟城市2000》。在格什温的美式爵士音乐下,造电厂,建街区,应付突如其来的火灾,俯视人潮如蚂蚁般涌进新建的街区,城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前行。 我总是希望把城市建成心目中的样子,然而却总难以成行。开始我以为是我玩游戏的技术问题,后来我发现我回答不出这个比技术更基本的问题:我想要的城市,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给你一块空地,有山川,有河流,有沙石,有高低起伏的丘陵上生长着参差错落的绿树。后来,慢慢有街区,有住宅,有电厂水利供给城市资源。有公共设施,有市民娱乐,有知识分子的公共空间。原始森林变成了整齐的行道木,沙砾被修建成了有意趣的城市雕塑。工厂开始排出黑烟,空气变得污浊,街区如同一个个积木,在造物主的手下变成变幻莫测的排列组合,城市的变幻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城市的模样,而那个城市永远不可能与现实的城市完全重叠。理想的城市只存在于记忆和想象之中,这种区别既是时间上的,也是空间上的。我的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在我住过的许多城市里,我只记得南方家乡那座弯弯曲曲沿河而建的南方小城,使人完全迷失方向感,地图完全失去了它的作用;北京明晃晃的阳光;哥本哈根海的气味,和南加州白花花的海滩和海鸥。这些东西在我的脑海中组合起来,成为一座看不见的城市。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中看到许许多多重叠的幻影,而北岛记忆中的城墙被重筑起来,正如陈凯歌的《十分钟年华老去》中被疯子冯远征重筑的百花深处胡同。 那重新树立起来的高高城墙背后是诗人整个童年的记忆。如书中所说,如彗星的顶端一般密集的童年记忆滚滚而来,淹没了现实的北京。确实,世界上难得有一个城市,像北京一样在五六十年间经历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半个世纪前的北京是黑暗的,是宁静的,是有鸡鸭和烂白菜帮子气味的,是护城河可以钓鱼的,是祁家豁子住的还是乡下孩子的。即使在十几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北京,与现在也有着天渊之别。那时候的北京还有黄色面的和二毛套车,还有城市之光超市与许多未拆的胡同。一个个地标性建筑被拆除又被竖起,仿佛是橡皮泥一样被看不见的手揉捏,像电影中的快镜头,变现出风云际会的感觉。 于是诗人的乡愁被埋葬在看不见的城市里,我们的乡愁被埋葬在看不见的城市里。大约六、七年前,我乘坐出租车和司机聊天。由于我在北京住了多年的口音,他把我当成了老北京人。突然的哥问我:“您看看这是哪儿您还记得吗?”我茫然四顾,入眼是一条宽阔现代的崭新的街道,完全没有历史痕迹。“这就是以前的辟才胡同啊!”的哥的发音是“劈柴”二字,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于是,我默默坐在出租车里,欣赏着这条我从未认识、也再没有机会认识的胡同。
《告白》,东野圭吾和《校园秘史》:一个又一个的杀人事件
最近看了若干日本相关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在惊叹于作者想象力和写作能力的同时,也觉得日本青年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大熔炉里,仿佛灵魂都被攫取了一样,生命的意义只剩下杀人了。 首先是《告白》。这部片子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的《大逃杀》,都是除了日本以外的国家无法想象的片子。直接到冷酷的人际关系,冰冻和空虚的灵魂,以某次事件作为触发的导火索,从而燃烧起人性杀戮的熊熊大火。《告白》拍得很好,不单是电影内容,建立在小说基础上的电影结构以天气和不同人物的内心独白为层次,体现出人性的灭亡和复生、生命的循环和轮回,电影不是对小说的简单重复,而是充分运用了电影所能调用的画面、音乐、台词混合,使电影语言凌驾于小说语言之上,因此,除了内容的黑暗之外,本身也是一部令人赞叹的电影。 然后是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作为产量丰富的技术宅畅销作家最成功的作品之一,《白夜行》的好处不在于它的侦探故事,而在于他对少年人性的残酷描述。主人公雪穗和亮司,正如屉桓警官所说,是“两朵没有在萌芽时期被扼杀的恶之花”,不但开了花,还结了果。他们的罪行令人发指,可是如此令成年人的胆战心惊的罪行背后,是两人的悲惨命运和相依为命的温暖幕后。道德在这里成了一个大大的矛盾:我们应该为跟踪多年的警官破案而叫好,还是应该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落泪,还是为他们的挚爱、甚至是这部书中唯一的感情而喟叹?他们如同行走在白夜中的旅人,生命中没有高悬太阳,只有相互的依存和温暖, 我不是日本侦探小说的爱好者,可是也能看出来似乎日本人很热衷青少年的问题事件,比如那部拍了十几年还在讲高中生的柯南。金田一也如此,东野圭吾也热衷于写日本青少年的犯罪事件,比如《湖畔凶杀案》,《毕业前的杀人事件》和《流星之绊》,主角都是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至于《红手指》,虽然主角是日本社会的另一大主题——工薪阶层的中年危机,可对杀人的儿子的描述也是细致入微到冷酷。这些少年们木讷的表面和毫无人性的内心比成年人的心机还要可怕,因为他们仿佛不是构成这个世界道德观的一部分。儿子杀完人之后还可以面无表情地躲在房间里玩电子游戏,把处理尸体的任务理所当然地交给他的父母;而面对警察的讯问,他竟然可以怪父母没有给他编好足够圆的谎言。 这让我想起1992年美国作家Donna Tart的一本著名小说The Secret History,中文译名是《校园秘史》,算是西方作家中少有的一本关于黑暗校园的描述。这本书的独特在于它并不是单纯的侦探小说,也不是单纯的哥特风,更不是普通的校园小说,而是各种风格杂糅的结合体。 这本书讲述的是美国寒冷的佛蒙特州一所古老的私立学院里,一群学习古希腊语的少年和一个加州外来者的故事。来自加州普通家庭的Richard对这样神秘高贵的小组心驰神往,可是没有想到加入他们、成为他们的一员竟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并被卷入了看不见的命运当中。本书出版的时候还没有网络,使整本书蒙上一层年代模糊的面纱。作者精妙的文笔对校园、风景和学校生活的描述让人神往,也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最向往的大学校园生活——睿智的教授、古老的学院、宿舍的单人间、一封又一封的手写书信和集体生活的友情。可是,对犯罪行为的描写,尤其是对犯罪行为的毫无负罪感的描写又让人不寒而栗。这部书和本文之前提到的日本电影和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环境、风格、文化都大相径庭,可有一样东西是相同的——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少年,杀死另一个人的时候可以没有任何感觉的,就像他们不是在杀人,而只要除去某样东西,至于用什么方法,那是无所谓的。 这就是日本小说家和导演热衷描写的一个又一个的杀人事件的原因吧。
帝都旧影:看不见的城市
图片来自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37735713/,1946年的北平彩色照片 周末去San Diego 的Old town散步。明媚的下午光线下,这个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的城市起源之处被改建成一个历史公园,在5号公路的旁边对游客一览无遗。木质的建筑标示着今日文明的昔日火种:这里是第一家威尔斯·法格银行,这里是圣迭戈论坛先驱报的第一家报馆;这里是1800年代的糖果店,里面的糖果机还和百多年前一样运转着;手工冰激凌店的姑娘还在用手工方法制作冰激凌;在高大的棕榈树的树荫下,有墨西哥小贩兜售西班牙风情的饰品,印第安乐队吹奏不知名的北美原住民情歌。 后来我听说,西班牙殖民者16世纪来到加州和下加利福尼亚地区以来,修建了很多天主教的Mission。这些洁白的尖顶教堂不止是为修行者和僧侣服务,也为徒步的旅行者服务。每座教堂与教堂之间的距离都在一天的脚程之内,风餐露宿的旅行者长途跋涉了一天,猛然看见蓝天下白得耀眼的教堂,那是方圆几十里内唯一醒目的建筑,也许就是这些尖尖的塔楼和微微晃动的钟声给了他们继续旅行的希望。 几百年后,圣迭戈大区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公路、房屋、机场和绿地占领,那些洁白的尖顶被湮没在高速公路的喧嚣和车水马龙的城市之中,再也不见踪影。 每座城市的背后,都有一座看不见的城市。 大学的时候第一次去故宫,在图片上看过无数次的我仍然被金碧辉煌的皇家气派所震撼。六百年来,居住在天子脚下的老百姓估计也和我一样觉得高大的紫禁城和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与他们的生活遥不可及。三大殿建造在高高的地基上,坐北朝南,方方正正地往那儿一摆,明黄的光,重檐庑殿顶的气,压住了下面一片黑压压的四九城合,灰突突的四合院儿与长马褂。那曾经是北京城的制高点,一切建筑不能逾越的高峰,往西北看过去,景山、后海,白塔仿佛瑶池仙境,绿荫婆娑,环绕着的城门镇住了北京的风水,勾勒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天际线。 后来我和家住哥本哈根的Jenny解释的时候,我也看到了她眼里的震撼和了然。中世纪的城镇发展起来的欧洲老城也有象征着一个城市权力和中心的制高点,多为教堂,而教堂下面就是公共场所的广场。那些广场至今仍然熙熙攘攘,卖花的大婶,卖啤酒的大叔,行色匆匆的路人,迎风招展的条幅,他们没有更改,然而北京城的制高点和明黄色的大殿,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有人发过一个图集,是1940-1950年左右的北京城的彩色照片。在古老的胶片摄影技术下,那座城仍然显得泾渭分明,金色的顶,红色的墙,绿色的树影和灰色的四九城。那是我们再也看不见的帝都旧影。 我站在东二环的过街天桥上往东看,巨大的广告牌挡住了我的视线。广告牌的后面什么也没有。它矗立的地方,曾经是1949年无数专业和民间的建筑学家们抢修过的东直门城楼。这座建造于燕山脚下的城市,严格遵循了中国西高东低的建筑规则,道法自然,西北为天门,东南为地户,依着山势而走,就连金水河也是中国河流走向的模型。是什么时候,这座城市的影像渐渐开始消失了呢?是最后一个皇帝搬出紫禁城开始,还是从城楼和四旧们的纷纷垮塌开始?那些城楼已经不存在于这个城市的影像之中,这座曾经天人合一的城市也只矗立于某些人的想象里;在想象力,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不见了,阻挡天际线的高楼也不见了;烟尘、污染、肮脏的雨水全都不见了,那不是一座充满广告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城市,而是一座堂堂皇皇起于华北平原之上,立于燕山山脉脚下的城。 正如卡尔维诺所说,城市像海绵一般,把旧的东西吸干而膨胀起来。描述今天的城市,应该包括描述它的过去;这座城市的今天把它的过去像掌纹一样藏起来,我们不知道它在哪里,只能从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痕迹上找到它曾经的存在。 我们并肩而立,共同欣赏着这座看不见的城市。
天使之城圣诞游记(饕餮篇)
去LA的一个重大目的就是吃,因为SD没有china town,几家川菜馆吃了一年之后觉得还没有自己做的地道,所以在三天的逛街途中特意寻访了几家LA的餐馆,详细内容下面一一道来。 过桥园 302 N.Garfield Ave Monterey Park 到LA第一天晚上吃的饭馆,人比SD那家人还多,服务员又少,根本顾不上招呼我们。点了豆花米线,过桥米线,酸菜鱼,腊肉干豆角等等。豆花米线有点辣,味道不错,过桥米线和SD的差不多,估计不是能看出手艺的活儿;酸菜鱼味道一般,不太正宗,腊肉干豆角还不错,有点湘味儿。 环境超级一般,坐在那里还觉得有点冷。推荐指数:三星半 大湘园 8772 E. Valley Blvd., Rosemead, CA 91770 第二天晚上去吃的,老板很热情,店里的座位不错。 免费开胃小菜是腌白萝卜,超级好吃,我们第一口就被惊艳到了,后来打听是用他们自制的剁椒做的,于是又买了一瓶回来。很正宗的湖南剁椒,下次谁去LA再帮我带点回来,嘻嘻。 点了剁椒鱼头,腊肉干笋和小炒猪肝。腊肉干笋超级好吃,腊肉和干笋都像是自己腌的,相当地道;小炒猪肝放了汤和花生米,猪肝本身有点老,不过还是很好吃;鱼头第一口上来有点失望,因为与国内通常的做法不太一样,我们觉得葱油有点多;但越吃发现鱼头肉还是很好吃的,又要了面条浸在汤里,两个人辣得半死也要坚持把它吃完。 鱼头不便宜,17块钱,这顿饭两个人吃了50左右一共。 这家店是我来美国之后吃到的最像中餐的一家。推荐指数:五颗星 许留山 140 W. Valley Blvd. San Gabriel, CA 我们点了甜品,芒果布丁、豆沙、杨枝甘露等等,所以推测凡是国内有的这里都有,味道也很正宗。里面还有卖饭菜和刀削面的,不过我们很奇怪为什么甜品店也做正餐,于是就没点,不知道味道如何。 推荐指数:四颗星 柳宗园 301 W. Valley … Continue reading
天使之城圣诞游记(景点篇)
LA是我来美国的第一个城市,飞机降落的时候正是日暮时分,星火点点煞是好看。在西岸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上,LA被选择作为最初的定居城市、还得到这么好听的名字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坐落在山谷和海水之间的盆地,日照充足,土地肥沃。一路开在SD和LA的高速之中,左边是太平洋,右边是大山,这是在中国基本不可能有的景象,就像正在青藏高原的戈壁间行走,突然扭头看见了东海一样。然而美国就是有着全世界最好的资源,没办法。 住在SD一年多了,只去过LA一次,还是和Shirley一起坐火车去的。说起那次让我后悔不迭的火车之旅,让我坚定了在西部一定要好好练车上高速的愿望——不是谁都可以忍受火车去时坏了回时晚点最后一共在车上呆了十二小时的痛苦经历的。在西部没有人住在downtown——这里没有东部相对准点的火车和相对靠谱的公共交通系统,因为城市的建造已经在汽车发明之后,所以城市的铺大饼程度比北京等亚洲大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天使之城”的荣耀就此黯淡,现在的洛杉矶是天使与魔鬼并存,诱惑与纯洁同在,魅力魍魉,灯火陆离的Sin City。 我们在圣诞节的第二天离开SD,幸运地没有碰到堵车,两个小时就到了LA市内。第一站是Getty Center——之前我都不知道西岸这片文化沙漠里还有如此像样的博物馆。 Gett Center坐落在高高的山上,山下停车之后需要先做Trak上山。随着海拔的不断升高,整个人也从喧嚣的都市中浮了起来,看见整个以白色和冷色为主题的博物馆建筑群,更觉得身心放松。这片土地1983年就易主,但谨慎地选择设计师和设计方案使博物馆直到1997年才开放,让人想起中国的五年工程甚至五日工程,不由感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生活理念的不同。Richard Meier设计的主体建筑不愧是百年之作,室内天花板叶片随亮度自动调整角度成最适赏画的自然光亮度,室外建筑物材质选用Travertine,上面还可看到化石,用手拍击有特别的声音。站在博物馆里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的几乎任意一个角落都可以从巨大的玻璃窗中俯瞰天使之城的面貌,我们站在云端之上,而芸芸众生在苦海中过着自己的生活。艺术品部放在这样的地方,还能放在哪里呢? Getty Center主要收集1600年之后的艺术品,包括画作、工艺品和雕塑。主体建筑分为东西南北四个馆区,以年代划分。最著名的是1800之后梵高的几幅鸢尾花和莫奈的画作,也是整个博物馆里为数不多的我认识的作品。鸢尾花在狭小的画框内怒放,每一朵甚至包括旁边的雏菊都各具形态,仿佛要挣脱出来开放在这天地之间。这是摄影所不能做到的事情,梵高在这里不但向我们展示了自然之美,也展示了绘画之美。细细看来,其实很多画室可以一看一天的作品,Getty Center去几次也不为过,更何况有还不错的餐厅和cafe可以让你呆上足够的时间。 The Getty Center – 1200 Getty Center Dr, Los Angeles CA 90049,停车费15元,门票免费,周一不开 第二天到著名的Universal Studio参观。与前一天的古典艺术截然不同,这个建在不远处的主题公园是美国现代文明集大成的地方。公园门口充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我们前一天在costco买了门票,到这里也等了一个小时之久才换成可以入园的票券。这是被节日的笑脸、气球、孩子们的偶像挤得满满当当的地方,每个人都争相目睹梦工厂是怎样把现实造成梦境的。在著名的side effect剧场内,被挑选上来的观众果然美梦成真,主持人借助不同的道具、声光效果和摄影角度,让普通人出现在了经典的电影里,也让观众了解真实的电影拍摄过程。 电影和电视在美国是比在中国普及得多得多的产业,每个人对Psycho或者Desperate Housewives的了解就像中国人对西游记和三国的了解一样。所以,带着大家参观真正片场和外景的Tour尽管要排队80分钟,还是有无数人前赴后继地等候。小车带着大家转了几个Stage(影棚),我发现再大牌的明星也得在这种钢筋水泥的工棚中工作,毫不梦幻,最好的待遇可能是停车位前都写着个人的名字。接下来的神奇之旅是《金刚》的360°3D再现,这可能是近两年新增加的项目,在黑漆漆的山洞里再现金刚和恐龙?打斗的场景,水花都溅到了我们脸上;加上导游耸人听闻的解说,颇为逼真。 从山洞出来之后是外景,难以想象Bree的房子和Psycho中的Bate’s旅馆是咫尺之遥的邻居,每天上演的喜怒哀乐都在小小的一条紫藤街上进行,而旁边就是1960年代最著名的精神病杀人狂的简陋汽车旅馆。Bate家妈妈住的阴森大房在黑白电影里看起来分外恐怖,但在光天化日之下看起来只不过是普通的小楼房而已,毫不吓人,电影的造梦能力果然不同凡响。 Universal Studio中值得看的场景还有鬼屋、Terminator的3D+真人电影、水上乐园和侏罗纪公园等等,但大部分剧场前都需要排队,我觉得不如狠狠心买张Frontline pass,能节约很多时间。 Universal Studio: 100 Universal City Plaza, Universal City, … Continue reading
郑渊洁:上个时代最优秀的童话作者
我上本科的时候,正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横空出世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评论和粉丝都被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震惊,这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孩很快流行了起来,书,同人,玩具……然后又被强大的好莱坞拍成了电影,席卷全球,作者J.K.罗琳也从只能去咖啡馆蹭暖气的单亲母亲变成了世界上最富的作家之一云云。总之,哈利波特变成了一个产业,一个可持续赚钱的产业。 我也觉得哈利波特确实好,从作者的想象世界到她创造的那些独特的词语。但是对我来说,我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我并不为哈里波特而疯狂。对我来说,我疯狂过的童话——中国童话,就只有郑渊洁的皮皮鲁和鲁西西。那还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应该是1988年,妈妈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了一本《鲁西西全传》。在那个书本匮乏、连好一点的书都要到省会去买的年代,这本童话立刻吸引我全部的注意力。我看过格林童话,看过安徒生童话,我也喜欢它们,可是它们总是外国的东西,和我们的生活隔着一层。而鲁西西——这个跟我一样大的女孩子,她的生活坏境简直就是我的翻版,而她的奇遇又是多么活色生香。我羡慕她有一个双胞胎的哥哥,羡慕她可以碰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教室里,我们的家里!我用了几个晚上就看完了第一遍,然后整个暑假都陶醉在这个幻想的世界里。从此我知道了这个名字——郑渊洁,和他笔下的一系列人物——鲁西西,皮皮鲁,舒克贝塔。郑渊洁系列的童话从此成了我整个童年幻想的来源:我希望有罐头小人来慰藉我孤独的童年生活,就像现在的小朋友希望有个家养小精灵一样;我固执地认为家里或者院子里一定也会有密室,就像鲁西西家里的那样。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郑渊洁的童话是上个时代最好的、也是几乎唯一的童话。他的写作思路和后来的商业模式是超前的;也许拜他小学毕业的学历所赐,他并没有被什么正统或主流的框框所束缚,这也许是他强大想象力的来源之一。好的童话总是诞生于民间,就像郁郁不得志的安徒生,失业记者罗琳,和小学毕业的郑渊洁。后来他办了《童话大王》,这本完全由他一个人的写作所支撑的月刊简直是前市场经济时代的一个奇迹,这个模式到现在仍然让人觉得新奇,而到现在也没有人打破这个记录。我订过好几年这本杂志,每月看上面的舒克贝塔连载,还让爸爸同事出差去北京的时候去专卖店给我买他们的贴纸和玩具——现在想起来,这是最早的周边产品雏形吧。当然,像郑渊洁日前在微博中所说的那样,我也是十万个小读者中的一个,给他写过信,盼望过他的回信,虽然内容已经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我的记忆湮灭了。 前两天,郑渊洁在微博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我大约收到十余万封小读者来信。我将这些信装满一套房子。我用读者给我的稿费买房子然后让读者的信住。昨天晚上,我随意拿出一封湖南湘潭叫章懿哲的小学生写给我的信贴在围脖上,我想找到他。在脖友的帮助下,不到一个小时,就找到了。我以后每天找一位。今天是谁? 消息里还带有这位小朋友当年的信的图片(看这里)。我无法描述我看到这些信的时候的感觉。好像我坐进了机器猫的任意门,打开了那个我再也回不去的时空,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这些小朋友们,就是郑州的我,徐州的我,湘潭的我。我们的笔触一样稚嫩,我们的心情一样激动,我们在读同一个人的故事,我们并不孤独。我们连信封上的8分邮票图案都一样,连劣质的薄薄的信纸都一样。如今那些信纸早已经发黄,而我们四散在天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买房家庭的压力下,在成年人的责任下。我含着眼泪看他们的故事,想起了我的那些信,想起了我的童年时光在时间和空间的折叠中影影重重。我第一次觉得互联网是个奇妙的东西,我可以给童年的偶像直接留言,直接对话;我给郑渊洁的微博留了言,希望我能被找到,虽然我只是十万分之一,但也有十万分之一的可能,不是吗? 郑渊洁还是没有赶上好时候。其实就算他出现在现在,也很有可能没有赶上好时候。中国的儿童产业远不如英美那样成熟,J.K.罗琳可以凭借哈利波特一举成为富翁,而郑渊洁仍然只能靠稿费生活。我一直在想,如果郑渊洁生在英国,皮皮鲁与鲁西西也被拍成电影,那全世界小朋友的童话世界里,是不是又会多几个美好的形象。他们的故事不会比哈利波特难看,因为他们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里。而现在,我们的小朋友只有喜羊羊和灰太狼。郑渊洁的时代过去了;但在我们的时代里,他以一个个人作家之力,给中国的儿童带来的心理慰藉和想象世界,使我们至今对他心存感激。
Eat, Pray, Love 《饭祷爱》:剩女需要什么样的书?
我一直在想,中国的什么书能像Elizabeth Gilbert写的eat, pray, love那样,给年轻的白领女性给予心灵鸡汤的内容。想来想去,觉得我在中国见识颇为贫乏,似乎没有见过类似的书。郭小四的书是写给中二病患者的;王安忆毕淑敏什么的书没有实际指导意义;余华这样的主流作家又太大众,结论是:中国没有白领女性书籍的细分市场。 Eat, Pray, Love的畅销无疑是从戳到白领女性的心尖肉开始的。一个作家在三十出头时发现自己拥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丈夫,婚姻,郊区的大房子。于是她离婚从头开始,一年之内到了三个国家:在意大利吃,在印度祈祷,在巴厘岛爱。放纵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同时还给所有的中产白领女性及其广大的yy空间,不但有美食,有生活,有所谓灵魂的净化,还有最俗也是最不能缺少的爱。整天朝九晚五在格子间里打拼的女性,谁不喜欢看这样的yy啊。 可是我们中国就是没有。虽然我知道每天都有无数女孩子嚷嚷着:“我要去丽江!”然后数着手里的节蓄,跟领导斗争着的年假,妄图在一个星期的放松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文学作品,一件都没有。白领女性都去晋江文学城看后宫或者《来不及说我爱你》这种跟自己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的yy小说——没错,这也是yy之一种,只不过y得超越时空了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女性精英越来越不想嫁的原因,因为完美的生活都离自己太远,但我们没有贴近自己生活的创作这是事实,难怪并不算佳作的《奋斗》《杜拉拉升职记》一出就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因为我们只有这个可捧啊。 我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搞一次白领女性作文大赛,比赛内容就是自己的办公室和业余生活,保证里面有的是丰富的料。什么办公室恋情啦小三潜规则啦剩女相亲啦第二职业啦,那勾心斗角和狗血程度绝对不会比后宫甄嬛传差的,真的,我保证。
Posted in 书籍旅游
7 Comments
The Secret History《校园秘史》:纸时代的残酷青春
我得说这个中文译名拉低了整部小说的层次,搞得好像个网络言情或者艳情小说一样。原书的英文名The Secret History还是相当拉风的,正如书的封面上那个不知名的希腊雕塑一样,神秘暗黑的风格弥漫了当时的全美畅销书榜。 这是本书作者Donna Tartt的处女作,主要内容是讲述者Richard在大学一年级转学之后,来到位于于佛蒙特州的一所与世隔绝的汉普顿大学念书。很容易地,他加入了一个由5人组织的校园精英社团——这群聪明而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年轻人受到一位行为古怪而魅力非凡的古典学教授的影响,以学习古希腊神学和文学为主,不幸的是,成员们在一次古希腊式的狂欢酒会中,意外地发生了一起命案,从此成为了他们无法阻止的黑暗泥沼。 谁没有过象牙塔似的校园生活呢?我永远都记得我的中学校园里整齐得像士兵般的水杉,金黄色的银杏,冬暖夏凉的教室高高的天花板,围墙后面幽深的草丛中夏天不时会出现的小蛇。这样的景色中点缀着天真少年嬉闹的身影,女孩子粉红的脸颊,《孔雀东南飞》的背诵声,还有隐隐约约的,带着点残忍和黑色的青春。 书里描写的世界也是与外界隔离的;Richard不仅处在与他的家乡北加州完全不同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而且更处在教授Julian带领下的古希腊文化的海洋。他接触到的朋友,他阅读的书籍,教授的气质,他们的生活,好像不食人间烟火般地高贵,换做是谁,也会一头扎进这样的圈子里,恨不得与过去的生活决裂吧。 可是青春,尤其是在十三岁到二十岁的那段青春,再梦幻的生活也是残酷的吧。我虽然已经远远过了这段年龄,可是回首却怎么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样许多残酷的事情都会发生在那个年龄;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走在悬崖边的少年,麦田守望者也无法把我们唤回。我们曾经都那么危险。 当然我们中的大部分都回来了:回来考虑考试工作买大电视车贷房贷生儿育女……但少数人永远地迷失在了其中,比如本书中的Henry和他的同伴。Henry无疑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和最光彩照人的角色,他在这个小圈子里的领导力,他对其他人的影响,他的魅力和他的气质与这个小圈子所学习和向往的生活方式——古希腊的“酒神”式的生活方式相得益彰,而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绝然迥异于同时代芸芸众生的思考与生活方式,使得他们的迷失更蒙上了一层悲剧色彩。 我记得大三的时候上朱孝远的《文艺复兴》课,他论述古希腊哲人的生活方式是“双脚并立跳过头顶,极端的痛苦与极端的快乐之间的平衡”,大意如此,这与美国人普遍尊奉的杜威实用主义有着太大的差别。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现实的世界格格不入,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而使意外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残酷青春的悲剧。 本书写于1992年,那时候既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是的,那正是我们大一在军理课上拼命用信纸给高中同学写信的日子,一切还在古老传统的最后轨道上。该书在当年全美销量榜中冲出重围排名第二,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在中国没什么影响力,虽然在2007年已经被译成了中文。在我看来本书的描写栩栩如生,给人画面感极强,是可以拍成电影的佳作。
我的福尔摩斯之路
http://www.wangxiaoxin.net 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 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 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Posted in 书籍旅游
9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