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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客人:反转电影的剧透和观影体验
这个电影一出来之后好评如潮,然后我就被豆瓣上某个粗心大意的网友在广播中剧透了。也就是说,我在甚至还不知道这个电影的内容前,就知道了电影的结局了。 所以,我是带着一种“看你还能说什么”的心态去看电影的。毕竟电影里来回来去就这么几个人嘛,悬念还能玩到哪里去? 结果是,悬念还是有的,不在于结局,而在于讲故事的方式,和故事的层层推进。故事很简单: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和情人被人敲诈,来到一家长得介于布达佩斯大饭店和闪灵里的酒店的房间里。当两人发现中计准备逃离时,被一个“看不见的客人”袭击,企业家昏迷,醒来后发现情人已经被杀。企业家被起诉谋杀,因为房间是一个反锁的密室,外人根本没有可以出逃的空间。企业家辩称冤枉,于是来了一位著名女律师为他辩护。影片的主题只有一个: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这部电影是否根据话剧改编的,但它一定非常适合改编成话剧。场景和人物都有限,故事的编法其实翻来覆去也就这么几种,但是,还是以一种观众想象不到的方式发生了。律师和企业家的对话基本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发生,几乎可以用定焦镜头对着拍;两个人不断还原故事、追寻(逼问)真相的过程也可以由演员的重复出场表现。实际上,影片的布置也非常像话剧舞台。黑暗的外景,让大家把目光都聚集在小小的公寓当中(但我没明白为什么三个小时之后就要开庭了,外面还是漆黑一片),对面/对立的公寓房间中,站着一个剪影,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渐渐清晰起来,等等。 最近有很多由话剧改编的电影。有的不错,比如《十二公民》,有的就比较牵强,比如《你好,疯子》,还有的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比如《驴得水》。话剧的魅力在于三一律,在于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展开最大限度的冲突,张力在狭小的范围内爆发,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基本上可以说是成功的话剧。《你好,疯子》的不成功,就在于故事没有讲好,虽然是话剧效果,可是前六十分钟,剧情没有任何推进。《看不见的客人》则相反,故事每时每刻都在推进,现实和回忆交织,台词和影像交替推动主线,虽然故事中只有三四个主人公,可是每叙述一遍,都在颠覆观众之前的印象。直截了当,直捣黄龙。 这是这部电影的优点,也是缺点。在一个小场景、简单故事的电影中,怎样防止观众知道了结局就影响观影体验,是这类电影需要关注和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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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杉矶看《爱乐之城》:造梦的人在梦中看你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262715/ 经历完这场128分钟的梦境之旅,我们走出洛杉矶Westwood的Landmark影院,长出一口气,西海岸的夜空中的群星在我们头顶上熠熠闪光。还有什么比住在洛杉矶的时候看到这场电影更幸运的呢?那些在我们上班时堵成一锅粥的10号公路和405公路,在片头可用奢侈来形容的长镜头下,变成了世界上最浪漫的地方;完美的摇镜,天衣无缝的镜头衔接,才华横溢的歌舞,电影之城的西海岸风情,这场十分钟的开场戏之后、片头出现时,影院里响起来雷鸣般的掌声,这是我第一次在片头结束时就听见掌声,每个观众脸上的表情估计都只可以用“牛逼了”来形容,正如当年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之后的掌声,不是无礼,而是情不自禁地叫好。我相信本片过后,这个镜头毫无疑问地会为电影史上的经典镜头增加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住在的Westwood地区,离好莱坞开车不过十分钟。比弗利山庄上的大明星和大导演们,驱车十分钟就可以下山到最著名的奢侈品街区Redeo Drive一掷千金;而旁边林立的电影公司Studio附近,是怀着追梦之心从全国、甚至世界各地来的未来演员们。他们个个才华横溢,身怀绝技,然而现在只能为了温饱,一边当咖啡店的服务员,一边应付可能只有几秒钟的角色的试镜。如高晓松所说,好莱坞的餐馆服务员都要比别地儿更漂亮些。打个车,可能uber司机就是南美来的碰运气的演员;工作中,同事的老公就正在一边当商业广告的制片人,一边写着自己毕生想拍成电影的武侠剧本。而公司VP的另一半,已经是为大电影公司工作多年的选片人。只有此时,我才会觉得,我居住在离造梦者如此之近的地方;在西海岸圣费南多山谷的艳阳下,那个已经屹立在此将近一百年的好莱坞,给全世界的观众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多少梦境。然而,能像La La Land中Emma Stone饰演的Mia那样出头的明星,又是多么地凤毛麟角,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可能只能在餐馆做一辈子服务员。片头的歌舞就可以看出,在好莱坞这样的地方拍电影,找群演是多么容易的事:从近景到中景到远景,少说也有几十个人,个个载歌载舞,而且看上去都有着不逊于专业的演技(想想我们的横店和北影门口群演的演技)。而他们当中,即使演了这样的电影,最后又有多少人能出头呢? La La Land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怀揣梦想的女演员Mia和爵士钢琴师Sebastian,在天使之城相遇、相知,恋爱,为各自的梦想奋斗起落。他们在拥堵的高速上擦肩而过,在深夜的酒吧中相遇,在浮华的豪宅中相识,在好莱坞的夜色中相爱。他们在格里菲斯天文馆中相拥起舞、直达天际的一幕无疑是除了片头之外最引人入胜的一幕。顺便一提,格里菲斯天文馆是我认为的洛杉矶最浪漫的地方之一,而且觉得所有情侣都应该去。不仅是因为那里可以看到著名的“Hollywood”标志,而是镜头扫过的James Dean塑像,检验地球自转的摆钟,呈现整个宇宙的宆幕电影,和居高临下、俯瞰夜晚的洛杉矶时的惊艳和感慨。只有这时,你才能从白日的世俗工作和生活中解脱出来,享受那几分钟属于自己的梦。La La Land,意为梦境,乌托邦,又是Los Angeles的简称。他们的故事之于电影,之于观众,都像经历了一场梦境一样。他们在他们的梦中演出故事,而我们沉浸在他们的故事当中。 Emma Stone和Ryan Gosling在本片中贡献了十分默契的演出,尤其是前者,她梦幻般的大眼睛实在太适合大屏幕了;她的形象就是为造梦而生的。这仍然是2016年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之一,如果说电影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就是有时让我感觉技巧的呈现太过华丽,眼花缭乱,有王婆卖瓜之嫌。同样是复古电影的《艺术家》,在这方面的处理就要平时很多。好在影评的末尾给了观众一个大大的惊喜与喟叹,在不流俗套的同时,也让我们想起自己的人生。好比在步入中年之时,家庭和睦、事业平顺,与另一半出去吃饭,在堵车的洛杉矶随意拐下一条高速,“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酒吧,我却偏偏走进了你这一间”, 在里面弹钢琴的竟然是多年前的旧爱,实践着你们相爱时说过的诺言,那一幕幕电光石火般在你眼前闪过,你又能分清,什么是梦,什么是现实吗?
《七月与安生》:红玫瑰与白玫瑰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258512/ 也许是期待太高,我觉得《七月与安生》就是一个普通的畅销故事,用了大家喜闻乐见的青春爱情题材,加上一点儿抖机灵的包袱。也许是因为没有在大屏幕上看,我觉得这个故事给我的共鸣还不如《我的少女时代》,虽然后者的发生地点在台湾,而前者离我的生活更近。 七月与安生,是所有少女的两面,红玫瑰和白玫瑰,蚊子血和白月光,《广告狂人》里面说的,杰奎琳·肯尼迪与玛丽莲·梦露。一个是家庭和睦,父母给预设了人生道路的乖乖女,一个是放荡不羁阅人无数的江湖女,也是所有女孩都向往的半个人生。A面反过来就是B面,两个人的命运交织,灵魂交错,最后在电影里合二为一。我昨天和妈妈说,出国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一路乖乖读书出来的,还有一种是通过结婚、交流等各种机会出来的,两种人其实是非常不同的。后者承担的压力更大,然而更有令人刮目相看的生存之道,也是人生的AB两面,不是可以同时做到的。 我有点佩服导演让周冬雨演安生、马思纯演七月的设定,因为看起来反过来应该更合适。不过在《另一个波林家的女孩》中,导演也是让清纯路线的娜塔莉·波特曼演了一个荡妇,而性感的斯嘉丽演出贤妻良母,所以有时候导演的思路也是有够清奇。但我觉得,导演在戏里明显偏爱周冬雨,给她的近景之多,打在她脸上的光线之漂亮,把马思纯变成了一个女配。所以我很不解金马的双黄影后,因为我觉得如果影后只有一个的话,给周冬雨基本没有悬念。她的脸也更适合大屏幕特写,虽然不漂亮但线条流畅有特色,让人过目不忘,而马思纯就一时像高圆圆一时像张静初,可能也与她的角色不够激烈,不能出彩有关。 写完影评回头看了下我的少女时代,果然比七月与安生还多0.2分,看来我的观点还是和豆瓣主流相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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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 or High Water 《赴汤蹈火》:那些生活在平行世界的人们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220440/ 我没有去过德州。我的前老板生在德州,却长在苏联的试管和瑞士的寄宿学校(与金3胖是校友),上了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然后来我们公司当了个不咸不淡的经理。她说,她打死也不会回德州。德州的教育、文化、宗教和政治都与她的人生三观格格不入。而我当时居住的西雅图是全美最liberal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城市,几乎是德州的180度反面。在她看来,德州全是不好好读书的红脖,价值观是由枪支数量、上帝和禁止堕胎定义的,任何受过启蒙教育的人都无法居住。 没有去过德州的我无法想象德州的样子,正如我无法想象为什么他们会投票给川普一样。那里潮湿炎热得像腋窝的天气,一望无际的荒地和稀疏的油井,那一排一排在骄阳下无精打采的破旧民居,正午时分毫无人气的小镇,和少到只有一个十字路口的街头。我从未想过去探究他们的生活,但他们有成千上万。那些在尼克松时代就被称作“The Silent Majority”的蓝领白人,祖祖辈辈被穷困包围,现在又被银行攫取最后的财富,生活在越来越没有希望的世界里。 在这样的世界基础上构建的西部片,自然带上了悲凉的、壮士断腕的气氛。在传统的西部片中,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枭雄和懦夫;没想到在有法律界定的现代西部片中,仍然没有好人和坏人的定义,只有兄弟之间的羁绊和战友之间的情谊。Hell or High Water本身说的就是赴汤蹈火、义薄云天、在所不辞;作恶累累的哥哥为了弟弟的一个请求挺身而出,“Because you asked”,简单的一句话,他愿意付出他整个不堪回首的人生。他让我想到《追风筝的人》里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另一对更有牛仔精神的老骑警,一个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开着种族歧视的玩笑,却能在最后时刻义不容辞地接过战友的枪,把案件追查到底。最后的枪口,死者定格在美国西部大开大阖的山岳之间,让我不禁同时为正反双方长叹一声。 影片拍得干净,从画面到情节,没有枝枝蔓蔓和拖泥带水,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英国人拍的西部。四个人物,每个人背后的故事几乎都可以拍成一部新的电影,然而几乎没有交代背景,全靠对白和演员的表演。100分钟的正片全在追逐、对话和空镜,没有一分钟是多余的,让那些冗长而不知所云的电影无地自容。三个主角的演技自不用说,从开头抢劫银行之后的Dollar Bill Blues,到接踵而至的Dust of The Chase, You Ask Me To, I’m Not Afraid to Die,简直就是开车穿越美国公路之旅的最佳金曲合集。
Arrival《降临》:你一生的故事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199162/ 特德·蒋是我喜欢的科幻小说家之一,而《你一生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之一。在他那本同名的小说集里,这是篇让我过目不忘印象深刻的小说。与大部分的硬科幻作家不同,他的作品在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同时,还能用疏朗的文笔带出他对人性的感悟,像中国画中的留白,读者可以尽情代入自己的故事,从而找到共鸣。 然而,他的小说并不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所以当我发现Arrival是根据《你一生的故事》改编时,顿时有点惊讶加期待。这篇充满语言学术语,闪回和只言片语情节的小说能怎么放到电影里呢? 好在Arrival没有太让我失望。 影片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Amy Adams饰演的语言学家Louise看到从天而降的巨大不明物体中。从直升飞机的视角望去,巨大、黑暗、未知、压抑的恐惧牢牢缠绕在人类的头顶。音乐在这里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有点像《星际穿越》的主旋律,但那部更空灵,而这部更恐惧。这是小说给不了的背景交代,也是电影的成功之处之一。 Louise和Ian逐渐向外星人接近,学习他们的语言。这里,影片第二次用镜头语言把晦涩的小说文字做了解读:圆形的、非线性的语言,和思维方式。Louise她们持之以恒地与七爪怪建立词汇表,一个一个地了解他们的词汇,然后逐渐发现,语言带来的改变是思维方式的改变。 小说看到这里时,我回想了一下我学习语言的过程。中文和英文无疑是地球上相差最大的两种语言之一,一种表义,一种表音。由于学习英文的时间太晚,我好像没有觉得语言给我的思维方式带来特别大的变化,除了主谓宾有时候会交换位置以外;所以看来基于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这个事实,语言之间的区别是可容的。然而这群外星人的语言显然是基于他们的时间观念,由于能看到非线性的时间,他们的语言也是非线性的,影片中的比喻是假如你用左右手同时往中间写字,你必须在一开始就了解你要写的每个字和全部故事。 再发展下去,也就是他们能够同时看到过去、现在和未来。 于是从这里才进入了影片所要表现的重点,即学会了七爪怪文字的Lousie能够看到她整个的人生。她能看到自己的恋爱、未来的丈夫,也能看到自己的孩子Hannah,她出生、成长直至死亡的全过程。 影片中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你知道以后能发生的事,你会做出改变吗? 当然,这个问题在影片中并不成立。她知道以后的事,但并不能/会做出任何改变。但抛去特德蒋的这个假设不说,很多时候,我们确实是能看到/知道以后的事情的。 比如你第一次看到那个人,就知道你们之后会在一起; 你第一眼看到你的孩子,就对她一见如故,好像你们已经在一起很久; 一件事情,你知道能不能做成;一个动作,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有的时候,人类就是有这样无情而准确的直觉。这也许与科学无关,也许目前的科学还不能解释;但作为一个母亲,我已经在脑海里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到大的影像轮流播放了无数遍;作为一个五岁和两个月孩子的母亲,我有时候捧着他们的照片会觉得难以区分;我分不清哪个是姐姐两个月的时候,哪个是弟弟的现在。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仿佛经过了一个轮回,我仿佛能看到弟弟长大就是姐姐的模样。作为一个母亲,我更能理解十几年前看《你一生的故事》时所不能理解的感情,那种你能看到孩子的未来,和即使无法改变也要走下去的心情。 所以,Arrival从人类和母亲两个层面上都获得了我的共鸣:作为人类,我畏惧那种出现在我头顶的压抑的、强大的不明力量;作为母亲,我害怕“失去”我的孩子,不管是生物的还是精神的意义上,虽然我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但仍然义无反顾地享受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 电影中也有一些败笔,基本上是不遵循小说的那些情节;比如Louise给中国将军打电话,还有对将军说的那些magic words;这些都属于好莱坞的狗血,而不是特德蒋。但总体上说,这样一篇难以改编的小说被搬上银幕,并且用闪回的方式表现了其精髓,就是成功的。
《某种女人》:我认识的蒙大拿女人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143337/ Teresa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蒙大拿女人。即使在美国这种不查户口,大家来自天南海北的社会里,要遇到一个蒙大拿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原因很简单——蒙大拿人太少了。我估计没有多少人能说出哪怕是一个蒙大拿的城市名字,而我对它的印象,只有逃犯的乐园,加拿大边境,寒冷而荒凉的冰川戈壁,以及黄石公园北门的入口。 而我在认识Teresa之后不久,就发现她是一个典型的蒙大拿女人。她几乎有着美国女人身上粗韧而朴素的那一面的全部性格——她化不好妆,身材高大,买中产阶级最常买的那几个牌子;她穿凉鞋的时候不往脚上涂指甲油,这在我们这个奢侈品公司是很罕见的;她有两个孩子,住在离蒙大拿最近的大城市;她性格直爽而亲切,并不咋咋呼呼;我和她组面试panel的时候她很诚恳地告诉我她对候选人的意见,而且基本上见一个喜欢一个。最后,她回到了蒙大拿,买了农场那么大的房子,让她的两个孩子有了一个彻底自由的成长空间。 这是我认识的蒙大拿女人。她们最大的优点是从不向生活抱怨什么,并且真心地觉得一切都可以忍受。在Certain Women里面,三位女主均是如此:她们的手里是斧子和猎枪,她们的身上是防弹衣,身下是骏马;她们默默无言地忍受着生活的一切苦难和郁结,并认为这是必须忍受的。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离开她的岗位,或者说她的生活;她们的欲望是如此含蓄,以至还未出口就已经完结。大城市女人身上的“嗲”和“作”,在她们的身上则完全不见踪影。她们是美国女人身上从殖民时代继承下来的,最原初的那一面。 电影由三个女人的故事剪辑而成,一位女律师,一个女主人,还有一个农场的冬季牧马人。她们之间除了一些偶然并无太多联系。我几乎是立刻爱上了电影中这种“蒙大拿”式的叙述方式:粗粝、朴素、不加修饰,极少背景音乐,所有镜头都像加了一层灰一样黯淡。女主人公们全都穿着中性颜色的衣服(Kristen Stewart除外,可是她并不是女主),电影语言是缓和的,像没有旋律的音乐,沉重的鼓点一下一下,敲在你的心上。近景、脸部特写,让人感觉她们的生活无比真实。这让这部电影与众不同,正如这些蒙大拿女人一样。
《面纱》:伪爱情故事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122131/ 看《面纱》这部电影有快十年了。还记得在五道口电影院和TN一起看的时候,深深被爱德华·诺顿文质彬彬的完美知识分子形象折服,并感叹凯蒂为什么不能爱上一个这么帅的男人。爱德华·诺顿为这部电影准备了多年,电影也拍成了令人信服的爱情故事,从最初的不理解、出轨,到患难中的感情升华,宗教信念,到最后的生离死别,观众是跟着电影中的感情线走的,没有人不相信,凯蒂最后没有爱上她的丈夫,并为他的信仰守候了一生。 十年之后,把毛姆的原著小说《面纱》重读了一遍,这才发现,在原著中,凯蒂从始至终都没有爱上沃特。正如影片中、也是书中的台词所说,凯蒂推心置腹地向沃特说道:“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宁愿去桑威治打高尔夫球,而不是那些博物馆、名画……”所以,极其可惜的是,虽然她为沃特的情怀和牺牲精神所深深折服,她也无法爱上沃特。到最后她对沃特的感情,更像是信徒对圣徒的崇拜。书中不厌其烦地描写她在修道院做工的情节,与贵族出身的院长嬷嬷的交往,也是在用作者看来更崇高、更超我的哲学冲淡男女之间的感情。而沃特对凯蒂的感情,是肉体上的爱带着怨恨。他爱凯蒂,像一个男人爱女人鲜艳的容貌、活泼的性格一样地爱,但他们在生活方式、兴趣爱好上是无法交流的,在他们最和谐的时候也无法交流;他们的灵魂是无法对话的。这也说明为什么沃特要带凯蒂去湄潭府,这是种狭隘的报复和嫉妒。 最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也最震撼的地方是沃特死的时候,他仅有的遗言是:“死的那个是狗。”这句话脱口而出,对古典文学一无所知的凯蒂并不能理解它的意思。这句话其实出自《挽歌》:一个善良的人救了一只狗,最后狗因为一己私欲(和人一样)咬伤这个善人,所有人谴责这只狗疯了,并坚信善人会死,但最后善人痊愈了,而狗死了。他是带着负罪感死去的,报复和折磨凯蒂的负罪死去的。“我经历了一段坎坷的路途,但现在已经全好了。”死亡对他来说是解脱,而非折磨。多么讽刺,如果是爱情电影的话,最后不应该说“我爱你”或者至少”我原谅你”吗?在他看来,需要被原谅的那个人是他,而这原谅是人性上的,而非感情上的。 人性,而非感情,是毛姆的小说中一直在探讨的话题。在短篇小说《爱德华 巴纳尔德的堕落》中,他就旗帜鲜明地提出这一点。他所探究的不是优裕的生活、鲜艳的容貌、完美的爱情,而是在这些都不复存在之后生活的意义。他让主人公过上高更式的生活,远离尘嚣,到无人知晓的小岛上去,在那里领略生活真正的意义,与传统上五子登科的成功背道而驰,并认为这才是超越自我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小说更是哲学和寓言故事。
《完美陌生人》:密室结构与天涯热帖的未来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8004084/ 《完美陌生人》是我喜欢的密室设计。与《彗星来的那一夜》、《十二怒汉》、《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等相似,都是一群人坐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以对话为主,从对话中牵扯出剧情和人物关系。在电影中,这种结构是最适合搬上话剧舞台的,剧本和结构基本不需要大改动,张力和高潮全靠编剧的脑洞。这样的电影,一般前十分钟比较耗费脑力,因为需要记住所有的人物名字和关系;但当情节展开之后,如果编剧功力了得,所有的故事铺开基本水到渠成,一泻千里,看得很过瘾。 同样是密室,人物关系也有很大不同。《十二怒汉》和《十二公民》是来自各行各业,由不同利益组成的陪审团,表达了社会阶层对正义的理解;《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一个大学不同科系的老师和学生,对主角的身份从人文、科学、历史、宗教等角度提出质询;而《彗星来的那一夜》与本剧相似,都是多年老友之间牵扯到友谊、爱情、亲情等多方面的人际关系。 我早知道这群多年好友之间的关系不简单,不过随着故事的展开,编剧的脑洞还是令人拍案惊奇。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是非常为我认可的:想想天涯上的故事贴,再想想封闭的大学校园里一个班、或者一个BBS版面上网友之间的关系。你永远不知道左边和朋友和右边的朋友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也不知道坐在你对面的多年好友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每个人表现出来的样子和真正的样子区别是如此之大,而手机是一切秘密的中心,是每个人的潘多拉魔盒,是打开心中不为人知的那一面的完美开关。 女主人提议玩这个游戏,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此处不剧透);而玩这个游戏的初衷是想看看与她维持着脆弱的中产阶级的婚姻关系的丈夫是否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和婆婆一起住的夫妻、刚停了避孕药的新婚夫妇,和把女朋友落在家里单独前来的体育老师,在这个月食之夜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关系大揭秘。正如阳台上的月光所反映出的,那是人性的黑暗一面,与餐桌上觥筹交错的友好对话完全不同,他们之间亲情、爱情、友谊的关系不断触发着观众的道德底线,每当观众觉得“哦,是这样啊”的时候,编剧就会给出“啊,还能这样啊”的后续,半场之后的小高潮一个接一个,让观众目不暇接。 影片在月食结束、光辉普照大地时戛然而止,朋友们礼貌地手牵手走出公寓,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编剧给出的“如果我们玩了这个游戏”的想象,夫妻关系分崩离析,多年朋友揭露身份,恐怕这群朋友再也聚不到一起,看似平静和谐的人际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我觉得如果中国能翻拍这部电影,就目前动荡激涌的中国社会而言,恐怕劲爆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天涯上的热帖终于有了个好去处,而编剧们应该不会再感叹好IP少了吧。
咖啡公社:伍迪艾伦的朱砂痣与白月光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7995003/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Kristen Stewart的眼中映出前男友的脸庞时,正是纽约与洛杉矶两场新年舞会的高潮。导演在此时狠心地把故事掐掉,灯光熄灭,片尾曲出现,影片戛然而止。既没有婚外恋抛家舍业的狗血,也没有抓奸小三的紧张。像是Woody Allen在叹息:让过去的随风而逝吧,我们都长大了,已不是过去你爱上的那个人。爱情就像城市一样,一旦做出了选择,就失去了另一种可能。 很多人说Woody Allen不再像之前的风格了,我倒是觉得,这部电影还是保留了他一贯的元素。城市、犹太人,完美的特写,干净的情节,都非常Woody Allen。至于讽刺,应该都放在Bobbi的哥哥Ben和他的父母关于宗教的讨论那里了,他妈妈说的那句“之前他就是谋杀了人,现在他要变成基督徒了!”简直是影片笑点之最,不属于其他的Woody Allen式电影。但关于Bobbi和两个Veronica之间的爱情,导演确实带上了含情脉脉的面纱,用注视后辈的眼光注视着Bobbi的puppy love和成长,就连他一贯讽刺的上层社会—Bobbi的叔叔Philip,竟然也有了真挚的爱情,这让我倒是吃了一惊。其实我挺喜欢Woody Allen这种难得一见的温情的,虽然没有深刻的主题,起码是部好看的电影。 周六的早晨,洛杉矶Westwood里面的Landmark影院里人很少,几乎全都是住着拐杖或者助力车的老年人,bird和我笑称我们起码把观影人群的平均年龄拉低了十岁。Landmark是美国专门放小众电影的院线,与主流院线放的暑期爆米花大片相比,这里放的都是戛纳或其他一些电影节的的参赛作品,肯定不会有Finding Dory这样拖家带口的庞大观众群,却有Westwood这种高级社区的观众支持,观影感受也比旁边坐着一群嚼爆米花的少年好了很多。电影院真是能放大一个人对电影的感受;如果我在家里电脑上浮光掠影地看完这部电影,估计只能三颗星,因为实在缺少戏剧冲突和高潮;但在黑暗的影院里,当所有人都放下手机,聚精会神盯着大屏幕时,就能听见导演的娓娓道来,看见微妙的光影流转。 当Woody Allen把大束的柔光打在前后两个Veronica的脸上时,两个人Brunette和Blonde的美真是尽收眼底。我觉得他是把两位演员当成两个城市来拍的。Kristen之于洛杉矶,Blake之于纽约,代表了美国东西海岸两种城市、两种女性截然不同的风格,像双城记,也像朱砂痣与白月光。而Bobbi与Veronica的距离,也像两座城市一样,不可能有结合,也不可能有未来。 演员Jesse Eisenberg和Kristen Stewart 都是文艺片的常客了,Blake Lively看来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不过这两位女主比起Emma Stone受文艺片导演的欢迎程度来说,演技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从Heat《盗火线》的中文译名说开去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来源: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7976953/ 影片的原名叫Heat,什么意思呢?原话来自于罗伯特·德尼罗在咖啡厅里和艾尔·帕西诺的对话:“if you spot the HEAT in the street”,大意是干他们这行的人,如果一旦发现街角的风吹草动,就应该及时抽身离去,不应当有任何牵挂。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是的,这句名言后来被引用了多少次:“从前有个人对我说,别要任何附属品,在你的生命中,不应该有任何你不能在三十秒内抛弃的东西。”所以他没有家庭,连离海近在咫尺的豪宅也是空空荡荡,里面连个家具都没有。可是他最后还是栽在了Heat上,栽在了寂寞如雪的人生中偶然到来的温暖之上。他最后的无法逃脱,与兄弟情谊有关,与女人有关,也与感情有关。 同样,艾尔·帕西诺饰演的警察,站在他完全的对立面,却有着与他一样的人生哲学。他无法分享他的一切,无法使家庭和工作——也可说是生活的刺激的一面共存。他无法满足妻子需要的“在场”的感觉,他的人生,就是追逐罪犯,寻访情报,call机一响立刻奔赴前线,在枪与火之间度过自己的一生。 所以洛杉矶最厉害的警察与最厉害的罪犯,却是对方独一无二的soul mate。所以艾尔·帕西诺才能在罗伯特·德尼罗死时拉着他的手,表明了然他的心情,悲壮与无奈。这差不多是电影能给出的最美丽的结局了。 所以Heat的名字代表的中心思想贯穿了始终,这个名字应该翻译成什么呢?《风吹草动》也好,《天网恢恢》也好,哪怕直接翻译成《热》也行,都和《盗火线》没有半毛钱关系好吧?!这个港味十足的名字到底是什么进入大众视线的,让我晚看了这个片子二十年,而且一直以为它是和《导火线》或者《盗佛线》一类的卖枪/肉/功夫片呢。类似的译名还有the men from the u.n.c.l.e.翻译成《秘密特工》,The Bourne Identity翻译成《谍影重重》,都属于“还不如不要翻译系列”。外国片的译名真的要改改了,不是译成个“秘密”或者“间谍”或者“谜”或者“盗”,就能吸引观众进电影院的。 影片摄于二十年的洛杉矶,可是很多地名和场景在今日的我看来还是异常熟悉,住在west LA的我很多时候感觉这片子就在我家楼下拍的似的。呼啸而过的大卡车穿过10号和405的junction,他们抢劫的Venice Blvd,还有海边的炼油厂,我估计是在El sugendo取的景;最后市中心那场经典的枪战发生在6街和Flower street之间,二十年过去了,那里成了我们经常去吃午饭的地方,建筑没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