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洛梅娜:A面小说,B面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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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比较小说《菲洛梅娜》和电影《菲洛梅娜》的优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一般的小说改编电影的延展与浓缩不同,电影《菲洛梅娜》与小说相比,几乎是从磁带的B面讲述了同一个故事,完全不同的角度,与小说拼成一个完整的圆弧。电影像是小说的纪录片、旁白者、注解师,不同的解读,甚至不同的观点,让看完小说的读者能从全新的角度欣赏同一个故事。看完小说和电影,读者会惊异于一件事情可以从这么多不同的角度去讲述和解读,虽然不比《罗生门》是完全相反的观点,可是完全是不同人物的内心世界。

小说《菲洛梅娜》由前英国记者Martin Sixsmith写成,讲述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天主教高压的爱尔兰社会中,未婚先孕的女子不能保有自己的孩子,只能被送到修道院做苦工,医疗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而他们的孩子,以“领养”的名义几乎是“出售”给有钱的美国人。两千美元,天主教家庭,就可以“领养”到一个健康的爱尔兰裔儿童。经历了与自己儿子生离的姑娘菲洛梅娜,与经历了在懵懂之中就被迫与母亲分离的安东尼,在新大陆的生活,与养父家庭的不和、对自己来历的苦究,对自身性向的疑惑,在上层社会共和党中的体面工作与内心世界中途的挣扎……跌宕起伏的人生,如戏一般。而安东尼把所有的这一切都归咎于他生母的“抛弃”:如果连亲生妈妈都不要自己了,那谁还会爱你呢?带着这样的疑惑,他踏上了漫漫的了解身世之路……

小说是线性叙事,从1950年代娓娓道来,细致描述主人公在成长道路上的每个关口、每个戏剧化的场面,每个悲伤的结局。而电影呢?相比你也猜到了,是从母亲的角度出发的。影片甫一开始就到了二十一世纪,从修道院出来之后又在人间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菲洛梅娜此时已经是老妇了。她又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当年被迫和自己的亲生骨肉分离的悲恸和遗憾总是萦绕在脑中挥之不去。恰好,她遇到了Martin,一个刚刚被迫辞职的前BBC记者,典型的劳动阶级、虔诚教徒菲洛梅娜和知识分子、愤世嫉俗的Martin之间充满张力的互动,在寻子之路上发生的点点滴滴,成了这部电影笔力最重的地方,是安东尼故事的反面,也是传奇的补写——看,在你传奇的人生之后,这是所有一切的根源。

一个孩子,从三岁起就和生母分离,被带到了完全陌生的家庭,开始全新的生活,应该是对过去的生活毫无知觉的。他被培养成美国的精英阶层,上了最好的私立大学之一,成了律师,去了华府工作,才华横溢,天赋异禀,成为他母亲口中的“大人物”。而菲洛梅娜呢?她一直居住在乡下,蓝领工作,爱看“霸道总裁爱上我”一类的爱情小说,举止粗俗,记者Martin一开始是看不起她却又无可奈何的。但是,这是一个母亲啊。这是一个被迫签下永远放弃抚养权的母亲,在五十年后对自己孩子执着的寻找,当他知道儿子的成就时,她的自豪感和所有的母亲是一模一样的:“他竟然是共和党的律师!如果他和我生活在一起,可能他也就能当个镇上的律师吧!”这样的话从一个教育、阶级都不高的母亲嘴里说出来,除了满满的母爱,还有什么呢?菲洛梅娜知道安东尼是一个同性恋时,这个天主教徒一点都不稀奇:“我有预感,他一直就是个敏感的孩子……”她和他在一起才呆了三年啊!安东尼以后走得那么远,那么高,但在母亲的脑海中,他一直是那个单纯敏感、母亲哭泣时能用稚嫩的手帮她擦去眼泪的孩子。她幻想他的一生,用最朴素天真的她的视野去想象美国的生活:“要是他流落街头怎么办?”“要是他没工作怎么办?”“要是他变成一个胖子怎么办?”“为什么会变成胖子?”记者奇怪地问。“因为美国的菜量实在太大了啊!”看,这是每个母亲心里的担忧,无论这个孩子是否在她身边,甚至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一面。

而在安东尼这边,他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能记起他的故乡山川,知道自己来自爱尔兰,也知道母亲“抛弃”了自己。他循规蹈矩,在学校里各方面都表现出色,因为他对自己的不自信,就必须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来让别人接受自己。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你是被抛弃的孩子,你是没有人爱的孩子。他觉得自己永远不配得到幸福,因而自虐式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毁灭自己的感情:不论异性还是同性,他的爱情结局永远是戏剧性地悲惨。他向神父坦白:“我的原罪就在于,我爱的是男人。”然而有真爱降临时,他又不愿意面对。他对自己的初恋情人谈起自己的故乡:“那好像一首歌,你还记得听到它的时候美好的感觉,可是,你已经永远忘记了它的旋律……”

他三次到自己的出生地——爱尔兰的一座天主修道院寻找自己的生母。修女们从始至终都拒绝了他的请求。最后一次,他得知自己罹患艾滋时,最后一次请求修女帮他找到他的出生资料。修女仍然拒绝了他。

小说和电影都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主人公的名字都没有替换。正如记者在电影所说:“不能改名,这正是这个故事的意义。”我看的书里,有安东尼三岁前在修道院的照片,有他参加成人仪式的照片,有大学毕业的照片,有当律师的职业照片,也有他回到爱尔兰修道院的照片。最后一张,是他的母亲站在他墓地前的照片。

五十年的寻寻觅觅,不过换来一抔黄土。当母子终于相见时,生离变成了死别。

最后一次受到修女拒绝时,他提出了最后的请求。他把他的财产捐给修道院,只求葬在出生的地方。他的伴侣跟他的养父大吵一架,把他带回了爱尔兰。最后的答案在电影里:母亲欣慰地发现,儿子还记得她,记得自己的故乡。

小说和电影里有宗教、有人伦、有道德、有自我的矛盾与冲突。小说里的照片,在电影里变成了录像。菲洛梅娜看着一帧帧安东尼逐渐长大的画面,感受着五十年来的母爱全部浮现在屏幕上,那是渴求却不可得的遗憾,时空交错中永远不能弥补的失落。再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母亲失去自己的孩子更令人难受的了:而菲洛梅娜能对当年拒绝她寻找儿子的修女说声:“我原谅你了”,也让记者震惊,从而深思他与菲洛梅娜不同的价值观。他愤世嫉俗,以眼还眼;她受到如此多的不公正待遇,却仍然笃信上帝,善待自己。这是宗教间的冲突,在我看来,更是阶级间的冲突。大多数观众可能会站在记者的角度看问题,而菲洛梅娜最后与记者的融洽,说明这些价值观其实是殊途同归的:人与自己命运的妥协。

电影绕过了安东尼的一生,着重点在菲洛梅娜寻找自己的孩子身上。避重就轻,却用敏锐的笔触阐明了这一主题。朱迪·邓奇与Steve Coogan之间的互动有趣极了,两位精湛的演技能用一个眼神就把观众逗得忍俊不禁。小说则更充满戏剧性,很多地方能看出来是作者添油加醋的,我不太喜欢这种借着真人真事煽作者自己情的写作方式,然而作者笔力颇深,带着记者的客观与冷静,多用短句,每句常用“He”开头,像是旁观者在讲述不属于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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