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ival《降临》:你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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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king王小心(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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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德·蒋是我喜欢的科幻小说家之一,而《你一生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之一。在他那本同名的小说集里,这是篇让我过目不忘印象深刻的小说。与大部分的硬科幻作家不同,他的作品在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同时,还能用疏朗的文笔带出他对人性的感悟,像中国画中的留白,读者可以尽情代入自己的故事,从而找到共鸣。

然而,他的小说并不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所以当我发现Arrival是根据《你一生的故事》改编时,顿时有点惊讶加期待。这篇充满语言学术语,闪回和只言片语情节的小说能怎么放到电影里呢?

好在Arrival没有太让我失望。

影片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Amy Adams饰演的语言学家Louise看到从天而降的巨大不明物体中。从直升飞机的视角望去,巨大、黑暗、未知、压抑的恐惧牢牢缠绕在人类的头顶。音乐在这里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有点像《星际穿越》的主旋律,但那部更空灵,而这部更恐惧。这是小说给不了的背景交代,也是电影的成功之处之一。

Louise和Ian逐渐向外星人接近,学习他们的语言。这里,影片第二次用镜头语言把晦涩的小说文字做了解读:圆形的、非线性的语言,和思维方式。Louise她们持之以恒地与七爪怪建立词汇表,一个一个地了解他们的词汇,然后逐渐发现,语言带来的改变是思维方式的改变。

小说看到这里时,我回想了一下我学习语言的过程。中文和英文无疑是地球上相差最大的两种语言之一,一种表义,一种表音。由于学习英文的时间太晚,我好像没有觉得语言给我的思维方式带来特别大的变化,除了主谓宾有时候会交换位置以外;所以看来基于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这个事实,语言之间的区别是可容的。然而这群外星人的语言显然是基于他们的时间观念,由于能看到非线性的时间,他们的语言也是非线性的,影片中的比喻是假如你用左右手同时往中间写字,你必须在一开始就了解你要写的每个字和全部故事。

再发展下去,也就是他们能够同时看到过去、现在和未来。

于是从这里才进入了影片所要表现的重点,即学会了七爪怪文字的Lousie能够看到她整个的人生。她能看到自己的恋爱、未来的丈夫,也能看到自己的孩子Hannah,她出生、成长直至死亡的全过程。

影片中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你知道以后能发生的事,你会做出改变吗?

当然,这个问题在影片中并不成立。她知道以后的事,但并不能/会做出任何改变。但抛去特德蒋的这个假设不说,很多时候,我们确实是能看到/知道以后的事情的。

比如你第一次看到那个人,就知道你们之后会在一起;

你第一眼看到你的孩子,就对她一见如故,好像你们已经在一起很久;

一件事情,你知道能不能做成;一个动作,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有的时候,人类就是有这样无情而准确的直觉。这也许与科学无关,也许目前的科学还不能解释;但作为一个母亲,我已经在脑海里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到大的影像轮流播放了无数遍;作为一个五岁和两个月孩子的母亲,我有时候捧着他们的照片会觉得难以区分;我分不清哪个是姐姐两个月的时候,哪个是弟弟的现在。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仿佛经过了一个轮回,我仿佛能看到弟弟长大就是姐姐的模样。作为一个母亲,我更能理解十几年前看《你一生的故事》时所不能理解的感情,那种你能看到孩子的未来,和即使无法改变也要走下去的心情。

所以,Arrival从人类和母亲两个层面上都获得了我的共鸣:作为人类,我畏惧那种出现在我头顶的压抑的、强大的不明力量;作为母亲,我害怕“失去”我的孩子,不管是生物的还是精神的意义上,虽然我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但仍然义无反顾地享受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

电影中也有一些败笔,基本上是不遵循小说的那些情节;比如Louise给中国将军打电话,还有对将军说的那些magic words;这些都属于好莱坞的狗血,而不是特德蒋。但总体上说,这样一篇难以改编的小说被搬上银幕,并且用闪回的方式表现了其精髓,就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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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女人》:我认识的蒙大拿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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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蒙大拿女人。即使在美国这种不查户口,大家来自天南海北的社会里,要遇到一个蒙大拿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原因很简单——蒙大拿人太少了。我估计没有多少人能说出哪怕是一个蒙大拿的城市名字,而我对它的印象,只有逃犯的乐园,加拿大边境,寒冷而荒凉的冰川戈壁,以及黄石公园北门的入口。

而我在认识Teresa之后不久,就发现她是一个典型的蒙大拿女人。她几乎有着美国女人身上粗韧而朴素的那一面的全部性格——她化不好妆,身材高大,买中产阶级最常买的那几个牌子;她穿凉鞋的时候不往脚上涂指甲油,这在我们这个奢侈品公司是很罕见的;她有两个孩子,住在离蒙大拿最近的大城市;她性格直爽而亲切,并不咋咋呼呼;我和她组面试panel的时候她很诚恳地告诉我她对候选人的意见,而且基本上见一个喜欢一个。最后,她回到了蒙大拿,买了农场那么大的房子,让她的两个孩子有了一个彻底自由的成长空间。

这是我认识的蒙大拿女人。她们最大的优点是从不向生活抱怨什么,并且真心地觉得一切都可以忍受。在Certain Women里面,三位女主均是如此:她们的手里是斧子和猎枪,她们的身上是防弹衣,身下是骏马;她们默默无言地忍受着生活的一切苦难和郁结,并认为这是必须忍受的。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离开她的岗位,或者说她的生活;她们的欲望是如此含蓄,以至还未出口就已经完结。大城市女人身上的“嗲”和“作”,在她们的身上则完全不见踪影。她们是美国女人身上从殖民时代继承下来的,最原初的那一面。

电影由三个女人的故事剪辑而成,一位女律师,一个女主人,还有一个农场的冬季牧马人。她们之间除了一些偶然并无太多联系。我几乎是立刻爱上了电影中这种“蒙大拿”式的叙述方式:粗粝、朴素、不加修饰,极少背景音乐,所有镜头都像加了一层灰一样黯淡。女主人公们全都穿着中性颜色的衣服(Kristen Stewart除外,可是她并不是女主),电影语言是缓和的,像没有旋律的音乐,沉重的鼓点一下一下,敲在你的心上。近景、脸部特写,让人感觉她们的生活无比真实。这让这部电影与众不同,正如这些蒙大拿女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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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伪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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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面纱》这部电影有快十年了。还记得在五道口电影院和TN一起看的时候,深深被爱德华·诺顿文质彬彬的完美知识分子形象折服,并感叹凯蒂为什么不能爱上一个这么帅的男人。爱德华·诺顿为这部电影准备了多年,电影也拍成了令人信服的爱情故事,从最初的不理解、出轨,到患难中的感情升华,宗教信念,到最后的生离死别,观众是跟着电影中的感情线走的,没有人不相信,凯蒂最后没有爱上她的丈夫,并为他的信仰守候了一生。

十年之后,把毛姆的原著小说《面纱》重读了一遍,这才发现,在原著中,凯蒂从始至终都没有爱上沃特。正如影片中、也是书中的台词所说,凯蒂推心置腹地向沃特说道:“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宁愿去桑威治打高尔夫球,而不是那些博物馆、名画……”所以,极其可惜的是,虽然她为沃特的情怀和牺牲精神所深深折服,她也无法爱上沃特。到最后她对沃特的感情,更像是信徒对圣徒的崇拜。书中不厌其烦地描写她在修道院做工的情节,与贵族出身的院长嬷嬷的交往,也是在用作者看来更崇高、更超我的哲学冲淡男女之间的感情。而沃特对凯蒂的感情,是肉体上的爱带着怨恨。他爱凯蒂,像一个男人爱女人鲜艳的容貌、活泼的性格一样地爱,但他们在生活方式、兴趣爱好上是无法交流的,在他们最和谐的时候也无法交流;他们的灵魂是无法对话的。这也说明为什么沃特要带凯蒂去湄潭府,这是种狭隘的报复和嫉妒。

最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也最震撼的地方是沃特死的时候,他仅有的遗言是:“死的那个是狗。”这句话脱口而出,对古典文学一无所知的凯蒂并不能理解它的意思。这句话其实出自《挽歌》:一个善良的人救了一只狗,最后狗因为一己私欲(和人一样)咬伤这个善人,所有人谴责这只狗疯了,并坚信善人会死,但最后善人痊愈了,而狗死了。他是带着负罪感死去的,报复和折磨凯蒂的负罪死去的。“我经历了一段坎坷的路途,但现在已经全好了。”死亡对他来说是解脱,而非折磨。多么讽刺,如果是爱情电影的话,最后不应该说“我爱你”或者至少”我原谅你”吗?在他看来,需要被原谅的那个人是他,而这原谅是人性上的,而非感情上的。

人性,而非感情,是毛姆的小说中一直在探讨的话题。在短篇小说《爱德华 巴纳尔德的堕落》中,他就旗帜鲜明地提出这一点。他所探究的不是优裕的生活、鲜艳的容貌、完美的爱情,而是在这些都不复存在之后生活的意义。他让主人公过上高更式的生活,远离尘嚣,到无人知晓的小岛上去,在那里领略生活真正的意义,与传统上五子登科的成功背道而驰,并认为这才是超越自我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小说更是哲学和寓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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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陌生人》:密室结构与天涯热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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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陌生人》是我喜欢的密室设计。与《彗星来的那一夜》、《十二怒汉》、《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等相似,都是一群人坐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以对话为主,从对话中牵扯出剧情和人物关系。在电影中,这种结构是最适合搬上话剧舞台的,剧本和结构基本不需要大改动,张力和高潮全靠编剧的脑洞。这样的电影,一般前十分钟比较耗费脑力,因为需要记住所有的人物名字和关系;但当情节展开之后,如果编剧功力了得,所有的故事铺开基本水到渠成,一泻千里,看得很过瘾。

同样是密室,人物关系也有很大不同。《十二怒汉》和《十二公民》是来自各行各业,由不同利益组成的陪审团,表达了社会阶层对正义的理解;《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一个大学不同科系的老师和学生,对主角的身份从人文、科学、历史、宗教等角度提出质询;而《彗星来的那一夜》与本剧相似,都是多年老友之间牵扯到友谊、爱情、亲情等多方面的人际关系。

我早知道这群多年好友之间的关系不简单,不过随着故事的展开,编剧的脑洞还是令人拍案惊奇。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是非常为我认可的:想想天涯上的故事贴,再想想封闭的大学校园里一个班、或者一个BBS版面上网友之间的关系。你永远不知道左边和朋友和右边的朋友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也不知道坐在你对面的多年好友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每个人表现出来的样子和真正的样子区别是如此之大,而手机是一切秘密的中心,是每个人的潘多拉魔盒,是打开心中不为人知的那一面的完美开关。

女主人提议玩这个游戏,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此处不剧透);而玩这个游戏的初衷是想看看与她维持着脆弱的中产阶级的婚姻关系的丈夫是否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和婆婆一起住的夫妻、刚停了避孕药的新婚夫妇,和把女朋友落在家里单独前来的体育老师,在这个月食之夜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关系大揭秘。正如阳台上的月光所反映出的,那是人性的黑暗一面,与餐桌上觥筹交错的友好对话完全不同,他们之间亲情、爱情、友谊的关系不断触发着观众的道德底线,每当观众觉得“哦,是这样啊”的时候,编剧就会给出“啊,还能这样啊”的后续,半场之后的小高潮一个接一个,让观众目不暇接。

影片在月食结束、光辉普照大地时戛然而止,朋友们礼貌地手牵手走出公寓,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编剧给出的“如果我们玩了这个游戏”的想象,夫妻关系分崩离析,多年朋友揭露身份,恐怕这群朋友再也聚不到一起,看似平静和谐的人际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我觉得如果中国能翻拍这部电影,就目前动荡激涌的中国社会而言,恐怕劲爆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天涯上的热帖终于有了个好去处,而编剧们应该不会再感叹好IP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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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公社:伍迪艾伦的朱砂痣与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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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Kristen Stewart的眼中映出前男友的脸庞时,正是纽约与洛杉矶两场新年舞会的高潮。导演在此时狠心地把故事掐掉,灯光熄灭,片尾曲出现,影片戛然而止。既没有婚外恋抛家舍业的狗血,也没有抓奸小三的紧张。像是Woody Allen在叹息:让过去的随风而逝吧,我们都长大了,已不是过去你爱上的那个人。爱情就像城市一样,一旦做出了选择,就失去了另一种可能。

很多人说Woody Allen不再像之前的风格了,我倒是觉得,这部电影还是保留了他一贯的元素。城市、犹太人,完美的特写,干净的情节,都非常Woody Allen。至于讽刺,应该都放在Bobbi的哥哥Ben和他的父母关于宗教的讨论那里了,他妈妈说的那句“之前他就是谋杀了人,现在他要变成基督徒了!”简直是影片笑点之最,不属于其他的Woody Allen式电影。但关于Bobbi和两个Veronica之间的爱情,导演确实带上了含情脉脉的面纱,用注视后辈的眼光注视着Bobbi的puppy love和成长,就连他一贯讽刺的上层社会—Bobbi的叔叔Philip,竟然也有了真挚的爱情,这让我倒是吃了一惊。其实我挺喜欢Woody Allen这种难得一见的温情的,虽然没有深刻的主题,起码是部好看的电影。

周六的早晨,洛杉矶Westwood里面的Landmark影院里人很少,几乎全都是住着拐杖或者助力车的老年人,bird和我笑称我们起码把观影人群的平均年龄拉低了十岁。Landmark是美国专门放小众电影的院线,与主流院线放的暑期爆米花大片相比,这里放的都是戛纳或其他一些电影节的的参赛作品,肯定不会有Finding Dory这样拖家带口的庞大观众群,却有Westwood这种高级社区的观众支持,观影感受也比旁边坐着一群嚼爆米花的少年好了很多。电影院真是能放大一个人对电影的感受;如果我在家里电脑上浮光掠影地看完这部电影,估计只能三颗星,因为实在缺少戏剧冲突和高潮;但在黑暗的影院里,当所有人都放下手机,聚精会神盯着大屏幕时,就能听见导演的娓娓道来,看见微妙的光影流转。

当Woody Allen把大束的柔光打在前后两个Veronica的脸上时,两个人Brunette和Blonde的美真是尽收眼底。我觉得他是把两位演员当成两个城市来拍的。Kristen之于洛杉矶,Blake之于纽约,代表了美国东西海岸两种城市、两种女性截然不同的风格,像双城记,也像朱砂痣与白月光。而Bobbi与Veronica的距离,也像两座城市一样,不可能有结合,也不可能有未来。

演员Jesse Eisenberg和Kristen Stewart 都是文艺片的常客了,Blake Lively看来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不过这两位女主比起Emma Stone受文艺片导演的欢迎程度来说,演技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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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Heat《盗火线》的中文译名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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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的原名叫Heat,什么意思呢?原话来自于罗伯特·德尼罗在咖啡厅里和艾尔·帕西诺的对话:“if you spot the HEAT in the street”,大意是干他们这行的人,如果一旦发现街角的风吹草动,就应该及时抽身离去,不应当有任何牵挂。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是的,这句名言后来被引用了多少次:“从前有个人对我说,别要任何附属品,在你的生命中,不应该有任何你不能在三十秒内抛弃的东西。”所以他没有家庭,连离海近在咫尺的豪宅也是空空荡荡,里面连个家具都没有。可是他最后还是栽在了Heat上,栽在了寂寞如雪的人生中偶然到来的温暖之上。他最后的无法逃脱,与兄弟情谊有关,与女人有关,也与感情有关。

同样,艾尔·帕西诺饰演的警察,站在他完全的对立面,却有着与他一样的人生哲学。他无法分享他的一切,无法使家庭和工作——也可说是生活的刺激的一面共存。他无法满足妻子需要的“在场”的感觉,他的人生,就是追逐罪犯,寻访情报,call机一响立刻奔赴前线,在枪与火之间度过自己的一生。

所以洛杉矶最厉害的警察与最厉害的罪犯,却是对方独一无二的soul mate。所以艾尔·帕西诺才能在罗伯特·德尼罗死时拉着他的手,表明了然他的心情,悲壮与无奈。这差不多是电影能给出的最美丽的结局了。

所以Heat的名字代表的中心思想贯穿了始终,这个名字应该翻译成什么呢?《风吹草动》也好,《天网恢恢》也好,哪怕直接翻译成《热》也行,都和《盗火线》没有半毛钱关系好吧?!这个港味十足的名字到底是什么进入大众视线的,让我晚看了这个片子二十年,而且一直以为它是和《导火线》或者《盗佛线》一类的卖枪/肉/功夫片呢。类似的译名还有the men from the u.n.c.l.e.翻译成《秘密特工》,The Bourne Identity翻译成《谍影重重》,都属于“还不如不要翻译系列”。外国片的译名真的要改改了,不是译成个“秘密”或者“间谍”或者“谜”或者“盗”,就能吸引观众进电影院的。

影片摄于二十年的洛杉矶,可是很多地名和场景在今日的我看来还是异常熟悉,住在west LA的我很多时候感觉这片子就在我家楼下拍的似的。呼啸而过的大卡车穿过10号和405的junction,他们抢劫的Venice Blvd,还有海边的炼油厂,我估计是在El sugendo取的景;最后市中心那场经典的枪战发生在6街和Flower street之间,二十年过去了,那里成了我们经常去吃午饭的地方,建筑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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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大招风》:香港的挽歌,香港电影的挽歌,以及黑社会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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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十年前的《无间道2》之后,香港电影界对回归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从吴镇宇曾志伟争做政协委员,到《树大招风》里查尔斯王子说的意味深长的那段话:“We shall not forget you and we shall watch you with the closest interest as you embark on this new era of your remarkable history. ” 在香港回归二十年后的今天回头再看,可以充分地感受到,当时的香港,是多么的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树大招风》的故事,说的就是三个闻名香港的大盗在山雨欲来的前夕,献给时代的镇魂歌。八九十年的香港,在港片和我们的想象中,永远是灯红酒绿、觥筹交错,霓虹闪烁的高楼大厦背后是惊心动魄的警匪枪战,那时候有惊动全港的绑架李嘉诚长子的张子强,有连抢七间金铺的叶继欢,还有心狠手辣在街头与警察喋血枪战的季正雄。所谓金盆洗手后,一个销声匿迹于陆港之间,一个开始与大陆官员打交道走私家电,而剩下放荡不羁的一个却想找到另外两人,干一票惊天动地的大案。整个故事都在准备中进行,好几次你以为高潮就要来了,然而高潮却永远没有来到,然后你终于发现,这个故事不会有高潮了,在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的命运和香港的命运一样,都是处在阴影下的蝼蚁;他们命运的交集,就是在一家名叫风满楼的酒楼大堂,像《最后的晚餐》一样,摆出暗示命运的静止姿态,然后时钟转动,各奔东西。

《树大招风》说的是三个大盗的命运,但也是香港的命运。曾经璀璨如同东方之珠的香港,在回归之后的命运如同风雨中的小船,颠沛流离,像季正雄深夜在平台上徘徊时被风鼓起的床单一样,暗流汹涌。我们都知道香港回不到从前了,既没有了惊心动魄的警匪枪战,也没有了拍摄那些惊心动魄的港片,更没有了作为远东最大自由港的优势地位,甚至沦为比不过内地二线城市的萧瑟光景。而这一切,在电影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以前的黑帮老大现在在内地官员的批条下讨生活,连他们的小弟都看不起你;抢金店的枭雄看着官商结合的博彩业光明正大地从市民手中抢钱;一句“大陆仔”终于成了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命运的轮转,时代的落幕,在他们的身上显得如此鲜明。

影片是我近两年来看过的差不多最好的港片了。关于香港的电影这几年少了很多,大部分都是与内地的合拍片,或者内地关于香港的想象的电影。这部由三个新导演各自拍出的片段,在剪辑师的手下竟然变得风格如此统一,令人惊喜。拍季正雄的一段,导演显然有更多的想法,深夜平台上的床单,季正雄手中刀具和沾血钱币的特写,都显出他的细腻与文艺。而任贤齐演出叶继欢的一段,也让我对他的演技有了新的认识,从眼角带风的黑帮大佬,到西装革履的港商,转变之大,他还能控制自如,让我深刻地觉得,演员的演技如何,完全靠导演的功力。值得一提的还有音乐的克制,这么一部怀旧的电影,从头到尾基本只出现了陈小春唱卡拉ok的张学友,和最后的那曲《让一切随风》,克制如同时代的喟叹,跟前一阵用了40多首粤语歌曲的《港囧》相比,让后者显得简直就像个笑话。

最后说一句,香港电影还是不要和大陆合拍的好。没有了审查的束缚,任贤齐跪舔大陆海关公安那一段,拍的多好。香港导演还是放开了拍吧,我觉得只要坚持,总有一天春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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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2》:一曲两个小时的英雄主义赞歌

从来没想到鬼片也可以拍得这么主旋律、这么英雄主义。当Ed举着十字架不顾双目近盲一步一步向楼梯上走,去救小女孩Janet时,我脑海中出现的就是王成的“向我开炮!”一幕,加上之前的父亲恩爱,琴瑟和谐,隔着门与妻子诀别,一边哭一边说“我答应过你,可是我必须得去救她”,加上再之前父亲形象的高高竖立,弹吉他、唱情歌、修水管、修洗衣机,温导太熟悉美国人这一套标准的好男人、好父亲形象,加上套在恶魔战斗上的个人英雄主义,让Ed成为了鬼片中不可多得的智商情商双商爆表的英雄。

影片一共两个多小时,大概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我是把外套蒙在脸上度过的。看的时候恨不得有四只手,两只捂耳朵,两只捂眼睛。没有任何花招,一开始就用招魂术给观众现场演戏死一户口本的杀人案,与《招魂1》承上启下,然后大概两分钟的英伦风情片之后就是一场接一场的用音乐、音响、影像对观众进行折磨的恐怖戏码,绝不扭扭捏捏,简单直接高效。我欣赏这部片子里温导的东方式含蓄,即不用血浆啊人头啊之类对你进行感官刺激,让影片变成《惊声尖叫》之流,而是用更形而上的方式让你欲罢不能。影片过半,驱魔人夫妇出场,影片逐渐从恐怖片变成了悬疑片,把观众引到了“到底是谁”的问题上,并在最后结合真实事件来了个反转,完美衬托出影片的高潮。最高潮的部分就是第一段里提到的个人英雄主义表演,到此时我已经完全用外套蒙头,在既恐怖又激动的心理中看完了全片,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王成打的不是美国鬼子,而是僵尸一样。

影片中维拉·法米加和Patrick Wilson无疑都很出彩,演出了驱魔人工作沉重的一面。我非常喜欢Ed拷问Janet的那段戏,驱魔人在前景中面向镜头,背景是虚化的小女孩/鬼魂,驱魔人看不见背后,而观众却能看到驱魔人细致的表情变化,从构图和表演角度来说均可圈可点。个人观点,温子仁还没有到电影大师的地步,因为我心目中100分的恐怖片是人心的剖析,而不是宗教中的魔鬼或者魂灵。但他无疑是恐怖片的大师,不以血浆和死人取胜,这点已完胜北美大部分的恐怖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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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城谜事》:语言天才常有,而故事天才不常有

相比与之前的《颐和园》和之后的《春风沉醉的夜晚》,娄烨的这部电影简直就是选了个安全得不能再安全的话题,让我都吃惊了。我已经习惯娄烨突破各种禁忌,从政治到情感,而这次的剧本竟然是个天涯热帖改编的,让人疑问中国电影的故事已经匮乏到这种程度了,竟然要从一个三流网文中寻找灵感?

好在娄烨是那种怎么拍电影都不会难看的导演。这点可能有人不同意,但他这种调调是招我喜欢的。虽然《紫蝴蝶》的豆瓣评分只有六点几,也不妨碍我津津有味地欣赏章子怡和仲村亨的脸;同样在《浮城谜事》中,也总能找到吸引我看下去的亮点。一言以蔽之,有的导演好,但电影真不一定好看,娄烨的电影也许不是每部都好,但每部都有意思。这也许是大家所谓的“文笔好”。

娄烨的镜头无疑是有观点的。那灰蒙蒙湿漉漉的武汉,让我想起我爸对我说他在武汉上大学的时候,夏天晚上宿舍里根本无法住人,所有的同学都跑到天台上去睡凉席;刚洗完澡还没五分钟,全身又被汗浸湿了。灰雾中的长江大桥,暴雨中的高速,像这座城市中的每个人一样,压抑而茫然。中产阶级被巨大的物质和消费推动着往前走,同时又被极其落后的价值观不停地往回拽。他们是如此脆弱,脆弱到一场大雨就可以洗刷出他们的真面目。大雨中小三的死亡;大雨中秦昊挥下去的铲子;他们以为雨幕遮住了他们不为人知的一面,却不知道他们所做的每件事情都在被人偷窥。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个题材也没有那么平庸,因为在娄烨的镜头中,它不仅仅是一个小三和小四的故事,更是一个城市、一个阶层和一个社会的缩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来中国导演对不同城市的热爱。贾樟柯的山西、宁浩的重庆,许鞍华和王家卫的香港。可惜,没有更多的导演能拍出中国那些活色生香、形形色色的城市。也没有更多的导演,能拍出那些形形色色的阶层。

最后说一下故事和文笔的区别。罗伯特麦基在《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中说到,好的文学天才是常有的,而好的故事天才不常有。文学天才的概念借用到电影上,就是娄烨、贾樟柯这种导演,不管故事好不好,电影永远不会难看。而好的故事天才,在中国的导演中,我只能想到周星驰。编剧或小说家出身的中国导演几乎没有—或者这么说,中国好的编剧或小说家就是凤毛麟角。所以这么看来,借用天涯热帖改编电影的路子也许没有错,毕竟文笔好的人比会说故事的人还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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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乒重热的往事:水一样的少年

奥运会之后,乒乓球莫名其妙地热了起来。12年伦敦奥运会夺金的张继科,远远没有这一届奥运会之后的影响大,迷妹多。我想这是因为这届奥运会中国成绩平平,直到女排奇迹获胜之前,都没有任何爆点和具有真正商业价值的球星。因此,国内官媒大力报道一直战无不胜的国球,重新掀起了好多年都没有人热烈谈论的乒乓球。刘国梁、孔令辉这样的组合被官媒冠以双子星的称号频频出现在台前,与现在的马龙张继科形成有趣的对比,一时间,男女老幼,都找到了自己的萌点,按刘国梁的话说,乒乓球比赛的看台上挤满了迷妹们,不再是送票加免费午餐都没人看的运动了。这句话虽然是对现状的欣喜,却也说明国球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的流行程度与其地位并不符合。
在我小时候,乒乓球还是非常有人愿意看的,尤其是在国乒的地位还不如现在这么无法动摇之前。九十年代看乒乓球赛时,小球大分,比分总是在18,19上胶着,曾经让我心惊肉跳到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到九五年天津世乒赛的时候,孔令辉一举成名,成了全国无数少女心中的乒乓王子。那时候没有腐女一词,CP也不流行,要不然就照刘孔二人的互动,还不得掀起一阵血雨腥风。现在回看当时的录像,又搂腰又牵手,当年觉得正直无比,唉,只能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啊……孔令辉真的是好看。不是五官上的好看,就是那种高冷气质,加上坦坦荡荡直来直去的态度让人着迷。与今年的林丹一样,他也是一直到打不动的时候才退役的。他说作为运动员,一定是输的时间比赢的时间多,即使在走下坡路,也是在往前走。2000年乒联小球改大球之后,他一直在很努力地适应新规则,05年还拿到了世乒赛男双冠军,那时候他已经30岁了,而当年的搭档刘国梁成了场外指导。说到世乒赛男双比赛,那真是一个修罗场。比赛的奖杯——伊朗杯是循环利用的,同一个组合蝉联三界即可把奖杯复刻一个抱回家。刘孔曾经合作拿过97和99年的世乒赛男双冠军,当时双子星组合如日中天,两人都觉得是很容易的事,刘想要复刻奖杯,孔表示只要再蝉联一届即可复刻伊朗杯带回家,三届就三届,三届不行就五届。可惜他们在01年被闫森王励勤组合击败,没能把伊朗杯捧回家。01年和03年闫王组合也拿了两届冠军,然而03年正值盛年的闫森出车祸手臂骨折,虽然努力复健但状态再不如前,最后被孔令辉和王皓在05年打败。这对组合说起来比刘孔还虐,包括奥运会名单的生死战。两个天才组合最后都没能复刻伊朗杯。05年孔王组合赢的一刹那,刘国梁激动地在教练席上跳了起来向观众席挥手,眼中泛着泪花。赛后孔令辉搂着刘国梁的肩膀,三个人环绕全场,这场比赛被称为“三个人的双打”,造化弄人啊。

 

相比孔令辉,我觉得刘国梁更适合当教练。他退役很早,除了兴奋剂的压力以外,也很可能是因为他非常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那种外向的性格,愿意与每个人交流的态度,看人说话的本事,使得他极其圆满地团结了国乒队伍。不论队内有多大竞争,我看到每个队员在采访中都说到“这是一个非常棒的团队”之类的话,可见这个manager水平之高,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有用武之地。
很多人不认为孔令辉会选择教练这条路,觉得他更适合下海做生意一类。他性格是内敛型的,这一点从他和刘国梁比赛中的小动作就能看出来。赢球后刘国梁总是喜形于色,搂着孔令辉不撒手,孔令辉多数时候却都是淡淡的表情,笑得也很克制。伊朗杯领完奖后他撒腿就走,留刘国梁一个人在后面屁颠屁颠地抱着沉重的奖杯,画面非常有趣。但他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执教女队后付出了很多心血,不过我个人觉得女队中至今没有出现像过去王楠、张怡宁式的领军人物,也不像男队中一直有明星球员一代接一代的存在,也许和他识人有关。我继续拭目以待。
二十年过去了,当年水一样的少年也变成了乒坛叱咤风云的教练组合,还是双子星闪耀在天空。当然,由cp和迷妹带动的国球风不知道能持续多长时间,但代表着我们年少时梦想的国球、世乒赛、孔令辉、刘国梁、不复存在的男双比赛,却在我记忆中发酵出了感情,每每想起,都像是回到了十几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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