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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旅行,我的旅行,和孩子的旅行

我对旅行的最早记忆,或说证据,是一张两岁的时候和爸妈在井冈山的照片。在黑白的方寸之间,有一脸疑惑的我,和年轻的父母。当然,我应该是不记得这次旅行的,所有旅行的片断都是他们在我成长时不断向我重复而强化的。想来 ,那应该是爸爸妈妈带我的第一次长途旅行吧。 我对旅行的爱好,有一大部分来自爸妈。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山河,也有着像中国大多数老百姓一样的、走遍祖国山河的愿望。这个愿望,在我出生之后,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压抑。我也是在自己生娃之后,才明白了这一点。父母是世界上最爱孩子的人,而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说,也是最恨孩子的人。孩子限制了他们的人生,或多或少成为了累赘。五岁的时候全家终于出发,去向往已久的桂林旅行,可是刚刚走到南昌,就被父亲的领导叫回来,说是局里有急事。这一耽搁,就耽搁了三十年。 五岁大概是我人生全面记忆的起点。像是被打开了一扇门,我突然能记得所有的事情。那年我们没有去成桂林,但却去了上海和杭州。那是一段长长的旅行。都说生活是加速度的,年纪越大时间过得越快,那么如果以现在的时间来衡量,这段旅行对五岁的我来说,像是有一年之久。在小城生活,每天吃喝玩乐的我突然被带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世界中,像色盲突然看到了颜色,惊觉这世界还有一部分是这样的。我永远记得我们坐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去西郊动物园看长颈鹿,在花港观鱼看在水中游来游去的、美丽的、红色的金鱼,在外滩的大街上被人潮挤得差点和爸妈分开,妈妈想给我买一张生肖鸡的书签,可是要三毛钱,她觉得太贵而作罢;第一次看到不认识的亲戚,妈妈让我喊她“姨婆”;还有好吃的上海早点,手指被商店的门缝差点夹掉……为了这次旅行,妈妈还需要到我的学校给我请假。那时候我上学前班。 第一次自己出门,是高二了。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可是那时候却觉得自己长大了,哪里都能去。多兴奋啊,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揣着一张火车票,坐到离家两百多公里的另一个城市。现在对那个城市的景象一点也没有印象了,但一直记得我们的火车被洪水围困,不停晚点,窗外黑魆魆的天空和车轮下翻滚的红土。 说回他们的旅行人生。上大学之前,他们带我一起去的旅行寥寥可数;上学不能去,暑假要上提高班,外婆在家不能去,爸爸出差不能去,要回老家不能去……我几乎忘了他们曾经是热爱旅行的青年,就和我们现在一样。现在回想起来,人到中年的压力是很大的,上有老小有小,工作压力大,不注意锻炼,身体的疾患也逐渐凸显了。我至今记得,高考完后的那个炎热的下午,妈妈不顾我的反对去接我,头晕的毛病再次发作,她躺在家里的竹床上一动不动,我在旁边给她擦汗。他们全部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我的学习上,直到我离开家,给妈妈留下一封信,说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让她在家里哭了半天。 我上大学之后的这段时间对父母来说,用市场营销理论叫“空巢一期”,是人生的“第二个黄金时代”。这个阶段,他们没有了房贷,没有孩子的拖累,祖辈离世,而工作上早已得心应手,身体又尚健康(比“空巢二期”健康),可以重温年轻时的许多梦想。《少年时代》里面的妈妈在梅森上大学之前大哭:“我这辈子一路结婚、生子、离婚、买房、卖房、供你们上大学……接下来是什么?是我该死的葬礼!”梅森疑惑地说:“妈妈,你才四十几岁啊?”“可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啊!”我相信每一个孩子学业有成、离开家庭的父母,都有过类似的感触吧。人生剩下的四十多年,做什么呢? 旅行吧。 离开家庭之后,我去了很多地方。二十几岁的时候到巴黎,在埃菲尔铁塔上给父母写明信片,说感谢他们小时候给我买了许多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美景,而如今终于去了这些地方,感到很满足。他们一直想去的地方呢?我妈一直想去的地方是敦煌。她觉得那里的佛像与石窟一定很美。她说,从小学课本上就知道了这个地方,从此念念不忘。这个愿望终于在几年前实现了。不幸的是,我已经离家千万里,每年陪她的时间都很少,更不要说陪她旅行。孩子离开家之后,最终相陪的,还是夫妻两个。她和我爸去了大西北,从甘肃、青海、新疆到敦煌,再坐火车上了青藏高原,看到了神往已久的布达拉宫。他们在布达拉宫上给我发来照片,清风拂动经幡,他们显得那样年轻。 在她的小学课本和亲眼见到敦煌之间,是文革、下放、回城、结婚、生我,陪我长大。几十年的光阴就这样过去了。 今年,他们去了桂林,那个本应该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去过,但一直没能成行的地方。接下来,他们去了北海、涠洲岛,又坐船去了海南。一天早上他们兴奋地说:我们在天涯海角的门口等开门!我说,我怎么记得你们去过这里呢,家里还有一尊小小的珊瑚,上面写着“天涯海角”几个字。妈妈说,那是别人送的,我从来就没有去过。 如今,他们去过的中国的地方应该比我还多了。现在似乎有一种风气,觉得中国的旅游景点土,去马尔代夫潜水、欧洲扫货才是高档。其实我觉得,中国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其多样性和质量不亚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不因为离家近而显得掉价。在欧洲和美洲住了多年之后,我要说我没有见过比云冈石窟更震撼的大佛,没有见过比青藏天路更漂亮的天路,没有见过比杭州更诗意的城市。美国人喜欢做Road Trip,像集邮一样,开车走遍美国的五十个州。相对应地,我们可以做中国三十个省的Road Trip,规划出一条简捷明快的路线,当然前提是要带够过路过桥费。 离开家之后最大的遗憾,是没有陪爸爸妈妈好好一起旅游。小时候跟着他们走,现在应该是他们跟着我走了吧?对父母的歉疚全都偿还在了孩子身上,即使她只有四岁,也想带她去世界的每个角落看看,虽然她觉得拉斯维加斯最好玩的是棕榈树,而海南岛最好玩的是椰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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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超级碗时,我们谈论什么

此时此刻,我和几千万美国民众一样,正在电视机前大口朵颐,为今日需要消耗的1130万磅鸡翅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不是美国的任何一个节日,却能比任何一个节日都凝聚人气。再没见过这样能把美国人民牢牢吸引在沙发上四个小时的节目,连广告都看得津津有味。这是鸡翅薯片披萨的胜利;这是美国体育商业的胜利;这是美国式体育价值观的胜利。 几年前,当我提出“美国春晚超级碗”的概念时,美国的橄榄球运动还不太被中国的观众所熟知,更不用提超级碗本身。时长像,广告像,大家的吐槽精神也很像。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全球都受张艺谋美学思想影响,中场表演的舞台几乎变成了央视的大风车节目录制现场。Katy Perry骑着几十个人牵着的具有科幻色彩的金色狮子出场,然后悚然变成了七彩的胸衣、动漫似的真人版大鲨鱼在舞台上晃动。大家感慨,1993年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中场表演就像当年的《超生游击队》,盛况难再。但我个人觉得,美国这种每年只邀请一个超级巨星的中场表演,比春晚一首歌让几十人唱的一团和气要好。但我又想,哪怕一年一个,中国要找出影响力、表现力都如Katy Perry, Beyoncé这样的巨星,现在也很难了吧?我们只有在饮食方面信心十足,我想一场中国春晚下来,中国人消耗的饺子总比美国人能吃下的鸡翅多吧? 再没有一项运动,能像超级碗一样,在全美国范围、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吸引如此多的眼球,获得如此多的商业收益。今年的超级碗光门票收入就卖了四亿美金,加上30秒450万美元的广告价位,再加上广告商为了使这项最贵的媒介预算物有所值,而投入的天价拍摄费用,摆明了就是让观众看到有钱就是任性。薯片、啤酒、汽车和高科技企业,几乎成了近年超级碗四足鼎立的广告商,细心的观众可以从中看出美国经济的走势。无论是哗众取宠,还是另辟蹊径,花钱花到肉疼的广告商有种“不成功便成仁”的劲头,宁可内容雷到让观众第二天在办公室里吐槽,也比看过就忘强。从今年最雷人的名媛金·卡戴珊的自拍广告,到1984年苹果一鸣惊人的“1984”广告,每年都有些广告,能让观众津津乐道。如果吐槽广告也可以投票,我建议美国转播超级碗的电视台NBC也搞个“美国春晚超级碗——我最喜爱的广告”投票,一定能变成另一项长盛不衰的节目。 说完了吃、中场表演和广告,我们还是要说回到体育本身。橄榄球这项运动,是我见过的最能激起全民热情的运动之一。并且是的,比中国观众熟知的足球和篮球都容易。这项运动规则简单,好似古代两军阵前你来我往,主将提枪来战,士兵浴血冲杀,像我等体育盲也容易看懂,且看得热血沸腾;战况却又复杂,众多人口在场上真刀真枪地拼杀,场下球迷的呐喊染红了天空,像两个城邦之间的战争。最重要的是,经过多次修改和实战经验的赛场规则把悬念保持到了最后一刻,比如说昨天的这场比赛。 作为我所居住的西雅图的最受欢迎的球队,西雅图海鹰队作为主场去年暴虐了丹佛野马队,捧得超级碗载誉而归,而今年的超级碗征程几乎是一场一生一次的戏剧化过程。连季后赛才堪堪进去的海鹰竟然连赢八场,大败NFL的其他种子球队,而在NFL全国冠军的比赛中(超级碗是NFL和AFL全国两大橄榄球联盟冠军的比赛,要进超级碗,首先要得联盟冠军),被绿湾包装工人队逼到了墙角。海鹰队半场落后16分最后四分钟落后12分,四分卫被抄截四回,居然在最后的几分钟内奇迹般地扳平,将比赛拖入加时,又在加时赛中,以一记精彩的长距离传球绝杀对手。赛后,有人以足球来打比喻,形容这场球仿佛在欧洲冠军杯上,难度相当于送了三个点球,在最后三分钟还落后三球,然后奇迹般地反超了。这确实也是NFL分区冠军赛历史上最大的反超,几分钟前海鹰队的惨状让许多球迷都失魂落魄地走出了CenturyLink体育场,许多球迷离开了酒吧,许多家庭关上了电视,导致错失了这最后三分钟的奇迹。 (海鹰队球迷的阵地) 为了庆祝海鹰队再次进入超级碗,西雅图简直是同仇敌忾。在超级碗前的那个周五,几乎所有人都穿上了代表海鹰的蓝绿色球服,公共汽车的logo换成了海鹰的液晶头像,小姑娘把指甲都涂成了海鹰的颜色。对于西雅图居民来说,这是一场你不得不看的比赛,就像家家户户贴起了春联,电视新闻里放着春晚预告,新年的大餐早已定好,在这样的氛围下,还有什么更能体现体育精神的呢? 可惜海鹰队的荣光没能在周日延续,又一个奇迹般的三十秒,上帝这次站在了对手新英格兰爱国者这边。海鹰队的一只手已经摸到了超级碗的奖杯,然后将它送给了对手。悬念又一次保持到了最后,球迷们欲哭无泪,被噎得话都说不出来;广告商们却笑了;这届超级碗被誉为近十年来最好看的一届,狠狠地弥补了去年超级碗一边倒的状况。 比赛结束的晚上,西雅图大区的街上排起了车队的长龙。没有汽笛,没有嘈杂,只有一盏盏车灯闪亮在球迷看完超级碗后安静离开的路上。每个西雅图居民都在默念:我们仍然爱海鹰。超级碗的价值在于,这不仅仅是一场只有输赢的比赛,更是一种价值观的教育:团队合作、拼搏精神、不屈不挠、商业头脑、美国的孩子们就是在这样一场一场的超级碗中成长起来的。 (办公室的超级碗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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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费与阶层差别

中国是没有小费的。所以十年前,当还是学生的我第一次在欧洲做背包客时,就闹了大笑话。由于北欧国家一般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我在德国柏林火车站旁的一家小餐厅吃完饭拍屁股就走,完全没有意识到身后女招待愤怒的目光。经朋友提醒,我才知道世界上原来有小费一说。 在十年后的美国,如果你不给小费的话,可能收到的就不只是愤怒的目光,说不定服务员会扬着账单奔出来向你狂喊:“哎,你忘给小费了!”中餐馆尤甚,一是因为中国来的客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二是因为即使知道,也有意无意地忘记了,或者给得很少。在美国的餐厅小费,比如Red Lobster或者Outback这样中等档次的连锁餐厅,午餐的小费约在15%-18%之间,晚餐基本在20%,餐厅档次越高,小费也越高。在中国,服务员和客人之间,基本是没有联系的。管你笑脸相迎还是横眉冷对,我吃完就走,属于“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境界;而在美国,既然有了小费,那服务员好像和顾客之间就有了点什么,像旧社会跑堂的伙计一样,肩上搭着条毛巾就过来了:“哎客官,里面请,今儿个天气不错啊,您要来点什么?”似乎要请你去他家作客一样。天知道下回你来的时候,他还认识你是谁? 我刚来美国时,对着账单上的小费甚是纠结。在中国,商品是含税的;在餐厅不管吃多少钱,小票上的数字就是你需要付的钱;而在美国,首先有消费税,然后又小费,这百分之几百分之十几的算下来,最终价格远比菜单上的数额要高。而小费的由来,是因为老板们不能一一监视服务员质量的好坏,就在菜单上稍减价格,而由顾客根据服务质量的好坏付给服务员小费。在约定俗成多年以后的今天,若是问我小费是否起到客人监督的作用,我的答案是完全没有。美国人有种混不吝的精神,看你顺眼就对你好,若他今天心情不好,完全不管可能会少收的小费,有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精神。   其实,美国的服务业从业者是工资非常低、生活非常悲惨的阶层之一。由于可能的小费,他们的最低工资一般比本州规定的最低工资还要低。美国专栏女作家芭芭拉·艾伦瑞克卧底去当服务员时,每小时工资只有2.25美元,而这并不是一份在电脑前敲敲字就可以滥竽充数的工作!他们需要清洁、点单、买单、叠餐巾、擦银器、给饮料机装满水,手里托着四五个几磅重的啤酒杯穿梭在客人中间,对每个人都笑脸相迎,而餐厅经理像鹰隼一样的眼睛监督着每个人,连偷看客人报纸的机会都没有。一天下来是对身体的极大摧毁,他们没有一个人的背部和膝盖是完好的;而由于美国昂贵的医保,想去根治几乎是不可能的;我终于明白,美国药店里的OTC(非处方药)止疼片为什么种类繁多名目齐全了;这些蓝领工作者基本是在以身体和寿命的代价赚取微薄的、连一室一厅都租不到的收入。 芭芭拉·艾伦瑞克后来以她的卧底经历为题材,写了《我在底层的生活》(Nickel and Dimed : Undercover in Low-wage USA),揭示这些蓝领阶级的悲惨现状。并非每个招待、女佣和宾馆清洁员都像她说的一样贫穷,比如我所工作的Nordstrom里面的高级餐厅,服务员就能挣到颇为可观的小费,商场销售更是能拿到可观的提成;然而,她所说的绝非个例。在美国这样医疗和教育昂贵的国家,每小时7、8美元的工资使他们根本无法有任何积蓄,而繁重的工作使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精力和时间来充电或者投资,以改变自己的未来。他们是超市里速冻食品和罐头的常客;由于付不起租房的押金,他们只能住在更贵的汽车旅馆里;即使连这样的水准都很难维持,一场大病,或者家庭中另一个支柱的离开,他们就要住到拖车里面,沦为赤贫阶层。 在美国这些年后,我习惯了给招待和酒店清洁员更多的小费。不是因为他们脸上宾至如归的笑容,也不是因为他们良好的服务,而是因为,这似乎是我所在的阶层——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可以维持中产阶级生活的阶层与他们所在阶层的唯一交流。这是我能给他们的一点反馈,哪怕是一点希望,也比没有要好。在拉斯维加斯的威尼斯酒店(Venetian Hotel),我碰到一个给客人撑船的女船工。十分钟的游览,她给我们唱了三首歌:《重归苏莲托》,《Let It Go》,和一首意大利歌剧!我惊叹于她优美的嗓音,她告诉我:“我和《Frozen》里演汉斯王子的演员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专业是爵士音乐。他如今成名了,我却变成了一个船工!”在维加斯的夏季,她需要在41摄氏度的室外为客人撑船。 其实,她已经算是蓝领阶级中比较有希望的那一类了。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出身矿工家庭,年轻时流浪各大洲,在英国做过门童,在酒店做过帮人拿行李的服务员。如今他功成名就,彻底脱离了他出身的阶级。我每次与他出入酒店或写字楼,他总能与门童谈笑风生,而我拘谨地站在一旁,不知道该如何开始我的谈话。他是我见过的给小费最慷慨的人。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真正感同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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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物是永恒的

刚来美国的时候,看见大白天街上的车全都亮着车灯,深恶痛绝,觉得美国是世界上最浪费的国家。结果几年之后,我自己的车也是不分白天黑夜亮着车灯,一是因为西雅图多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就黑下来了,二是一直开着车灯确实便利很多,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面来的车司机就是个九十岁的老太太(老头也一样),根据前几天发生在我市的老太太在加油站开着雷克萨斯一脚油门轧死加油站经理的车祸来看,还是用个明亮物体晃晃他们的好。 才几年功夫,我就彻底被美国的物质社会同化了。 不止车灯,美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皆是如此。这几年,我的观点发生了改变:美国也许不是我见过的最浪费的社会,但一定是我生活过的最物质、最消费的社会。 梁实秋说,看一家人的品味,去看他家的垃圾。美国人垃圾成灾,穷留学生可以去小区的垃圾站里捡齐一套能算得上体面的家具:台灯、床框、两用沙发床……刚开始,我觉得可惜: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扔啊!后来我发现,中产阶级以上的美国家庭个个都装饰得和样板间一样,东西用旧了,不合适,不配套,都是扔掉的理由。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吃东西要吃光,不然是浪费粮食”,而美国人告诉我,“吃不下就扔了,不要强迫自己吃东西”,第一次听人这么说的时候,我愣了好半天。 除了1929年那场大萧条之外,美国人是世界上少数没有被饥饿和本土战争打击过的民族,有种傻么呵呵的乐天精神。美国人不知道什么是浪费粮食,他们觉得不要太胖才是生活主题;永远在苹果派和减肥之间挣扎,但公司午饭的时候还是人人捧着一杯可乐,就着奶酪三明治和薯片,不亦乐乎。 这种“不知可惜”的精神完全来自于美国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油价就不说了,现在已经跌到了令人发指的2美元一加仑;路上跑着的一簇簇的全是福特通用的大型SUV,专供容易迷路的女司机;和我在欧洲看过的一排排手动挡mini比较,令人感慨美国真不愧是清教徒眼中的“上帝承诺的第二伊甸园”;而美元的世界霸主地位保证了超市里所有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几十年来的通货膨胀率都是世界最低的。各种各样的牛奶、蔬菜、鸡蛋、肉类……低廉的价格足够一个四个孩子的工人阶级家庭过得滋润无比。 有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在三十年代,一美元能买到一打鸡蛋、一块黄油、一磅肉,还有一包咖啡……现在真的不行了。为什么呢?因为超市里面的摄像头太多了。 感恩节刚过,美国人立即进入令人发指的购物季。所谓的黑五大采购,不过是美国人吃完他们的年夜饭——感恩节的火鸡大餐之后的家庭娱乐活动,如每年Apple发布新产品时门口搭帐篷排队的人群一样,是个噱头,大致相当于我们的守夜放鞭炮,是个老少咸宜的家庭活动。排队也是守夜嘛!门一开,身强体壮的男人使劲往里冲,要是门口有当地电视台来摄像,那冲得就更起劲;我的同事转天来喜滋滋地告诉我:“这是我史上最贵的一个黑五!我买了一台ipad,一台笔记本,加一个Iphone6!”     (黑色星期五商场外面举着反讽标语抗议的人群)  然而不,黑五只是圣诞购物季的开始,百货商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变着法儿地打折促销,从花枝招展的中学女生到给全家人采购圣诞礼物的家庭主妇,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更有趣的是,不论你处于哪个阶层,都能觉得与物质匮乏无缘。举个女孩子的圣诞礼物来说,收入低一点的工人阶级和中下层,去Target抢打折玩具,去JCpenny买睡衣;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子都是蜜罐里泡大的,充满了粉红泡泡的房间里摆着一打一打的芭比娃娃;中上层阶级去Nordstrom买名牌,去American Girl订制长得像自己女儿的娃娃,从肤色到发型到眼睛的颜色都是私人订制,一百多美元一个,这还不算,每季还要换衣服,体育活动还有特别的衣服,娃娃的衣服就能摆满一个衣橱。每个阶层都觉得自己是幸福的,物质是充裕的,垃圾是……成堆的。 所以,现在大家大概明白了小区垃圾箱里那些体面的家具、灯具、Goodwill(美国连锁二手货商店)那些崭新的衣服都是从哪里来的了吧。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美国人是完全反其道而行之,在这样的物质社会里生存,很难不被物质淹没,而买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时的巨大满足感,却是越来越少了。 记得小时候,我们的国度还处于一个铅笔头都能用好久、或者一块猪肉都要先榨油再炒菜的阶段,而如今正大踏步地步美国后尘进入消费社会,现在的孩子们,不论美中,怕是再也体会不到“匮乏”,而也不会有妈妈终于给买了商店橱窗里的红皮鞋时的巨大幸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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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恐怖事件

万圣节的恐怖事件,不是鬼,不是长得像鬼的南瓜,而是要糖的小朋友们。更恐怖的是,人在家里,糖没了。 这事我去年遇上过一回。刚刚搬到新的住宅区,家徒四壁,什么装饰也没有。晚上七点,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掀起窗帘往外面偷看,原来是邻居家的小孩披挂整齐,全副武装地来要糖。我脑子里电光石火地梳理了一遍家里所有可能的零食,结论是,没有糖。 于是我在五秒钟内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放下窗帘,熄掉所有的灯,关上电脑,尽最大可能做出家里没人的假象。终于,孩子们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无比遗憾地错过了一个可以给孩子们欢乐的机会。 孩子们玩儿恐怖,苦逼的是父母。凯特琳说她小时候和姐姐一起去要糖,她爹就跟在后面,怕变态怪人拐走孩子啊!又不敢离太近,又不敢离太远,十月底,明尼苏达的天气已经怪冷的,可怜的爹披着一件大衣站在远处的路灯下面,举着一支手电筒,惨白的灯光一照,远看还以为他才是拐小孩的变态杀人狂。可怜天下父母心,在这一点上,美国父母和中国父母没有任何不同。高兴的是她和她姐;那时候不像现在,父母都懒了,直接去亚马逊网购万圣节服装,套上就完事;“万圣节是我们的设计大赛。”她得意地说,“窗帘啊,床单啊,裤子啊……我立志当设计师的梦想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后来她考上了设计学院,父母不给学费,说不给她供给以后找不到工作的专业。这不跟中国父母一样一样的嘛!结果是,凯特琳现在在我们公司当了一名光荣的财务分析员,设计师的梦想也只能停留在儿时了。   和所有的节日一样,万圣节是美国人民标记时间的一种方式。就像我们入秋之后腌白菜一样,美国人民收南瓜。但与中国人所有围绕着吃的节日主题不同,万圣节的南瓜并不是用来吃的。万圣节的南瓜是用来搞怪的!家里雕,公司雕,还举行各种比赛,看谁的南瓜最有创意。每次我看着大家兴致勃勃地围坐在一起,把南瓜瓤南瓜肉毫不吝惜地丢进垃圾堆,我都心痛无比地想,可惜了一锅南瓜汤啊! 由于美国人民厉行浪费,南瓜变得供不应求。各大农场冬季搞圣诞树,夏季搞水果采摘,秋季的最大生意就是Pumpkin Patch。秋高气爽,一家老小全体出动,小女孩穿着粉色胶鞋在泥地里踩来踩去,走玉米迷宫,喂农场小猪,坐拖拉机,发射南瓜大炮,也算是美式下乡农家乐活动。活动的高潮是去地里挑南瓜,每家一辆车,从满坑满谷的南瓜中挑选自己的最爱,按磅付钱。我州的南瓜价格大约是55美分一磅,一个十磅重的南瓜大约五块钱,不知道和中国的物价比如何。挑南瓜要趁早,我们最爱的农场网站上已经挂出了通知:“今年大家伙儿太热情啦,地里的南瓜已被采完!请明年再来哦!”   万圣节是年终节日季的开始。在农业社会里,一切以万物生长、果实收获的时令为准。万圣节后是感恩节,黑周五,然后是轰轰烈烈的圣诞购物月。周而复始,古今中外,并无任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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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没有什么“过度自信”

山里的黄昏,让人容易想起旧事。 我想起一件多年前的旧事。其时我刚北大研究生毕业,在一家4A广告公司,每天过着朝九晚十的日子。那时候所谓光鲜的“外企”,进去之后就是每天和创意打架,被客户在电话里骂得狗血喷头,从天之骄子一下子掉到尘土里,要不是年轻,真想一头撞死。 这时候我妈有个熟人,熟人有个女儿,在奥组委工作。是的,那是2008年之前,奥组会是个基本相当于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之间国家部门。她在奥组会混得如鱼得水,头衔光鲜,待遇优厚,机会多,升职快,还有全世界的人都懂的工作职位。谁不认识奥组委啊! 于是,我也动了心。我让这个姐姐帮我投了份简历,面试那天,我穿着仅有的一套小西装就去了。 面试的是个中年男人,我看了看他手下的人,一票一票的年轻人,估计都是像我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干劲十足,谈吐得体,一看就是大国家机关才有的那种派头。他很和蔼,也没问什么实质性问题,我聊得起劲,海阔天空地说。那时候做了很多学生工作,还去青海支教过一年,在欧洲作过交换学生,应该是比同龄人经历丰富了。聊完下来,自己觉得还蛮好蛮开心的。面试完还有个笔试,考的是我最擅长的语文和英文。我提笔呼呼一蹴而就,感觉良好地出了考场。 过了几天,那个姐姐的短信来了。她在短信里很诚实地转述了面试者的意见:他觉得我不够沉稳,比较浮躁,更致命的是,“过于自信”。 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有个人给了我一棒,在半空中俯瞰着我,用看着奴才或仆人的口气说,你不能为我所用,因为你不够听话。 我从小到大的自信,都是父母和老师一点一点帮我建立起来的。我其实是个天生内向孤僻的人,能与陌生人活跃交流是要开启消耗模式的;在这样的性格中,我能被大多数人认为活泼不怯场,都是各种演出、班干部、公共场合的报告培养出来的。到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非常自信、非常开朗,完全能够胜任奥组委的那个工作职位的。 但是,有人说我“过于自信”。 在我后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再也没有和国家机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打过任何交道。我继续在那家广告公司工作,后来换了一家,工资翻了倍,很快升到Director,客户和老板都喜欢我。我是每天早上第一个到公司的员工,到的时候,只有保洁阿姨在。 再后来,我来了美国,在Top20的大学里继续读了书,拿了硕士学位,去了美国最大的一家奢侈品零售公司工作,半年前升了职。 在业余时间,我多年的笔耕一直没有停过,个人网站上的文字持续了十年。最近,我出版了一本书,是本人文游记,讲我多年来在各地生活的人生经验和故事。 我现在回过头来,坦然地面对我的那次面试,觉得如果我当时哪怕有一丝承认了“过度自信”这个缺点,我都不会有今天的经历。 我能有今天的经历,或者说一点点成就,都是“过度自信”的结果。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工作能力,我的老板不会连面都没有见过就雇佣了我;如果我不是自信于我的文字,我也不会越写越多,直到出版《太平洋上有座桥》;我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老师、做出“过度自信”的决定雇了我的老板,鼓励我写字的编辑,和许许多多赞赏我人生态度的人。 我再也没有和“国”字头的部门打过交道,同样地,也是因为我无法接受一个人用对待下人的方式对待我。是什么能让一个面试官在还没有看到被面者全面展现能力的时候,就说出“过度自信”这样的话呢?如果你连下属的才华都不能加以恰当运用的话,怎么能算一个好的领导者呢?你需要的只是一个听话的员工、顺从的下属,没有锋芒的、装在套子里的人。 无意冒犯,但我今天在国字头的部门里,看见了许多这样的人。 这不是我的人生。 说一下结局吧。奥组委在2008年之后解散了,那个姐姐据说去了一个银行,属于分配结果非常好的。更多的年轻人被解散了,需要重头再来,重新找工作。那个中年男人不知去向。当然,他们都从我的生活中一笔带过,墨迹入水般,再也没有 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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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你就成了你最爱的那个人

有一天小朋友不听话,我照例开启唐僧模式,絮絮叨叨地说:“娜娜,你看隔壁那个谁谁家的小朋友就怎么怎么样……”突然Bird阻止了我,说:“不要把她和其他小朋友做比较啊,你小时候不是最讨厌听你妈这么说吗?”我可能一开始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这样的话,Bird说完之后,我才猛然回过神来,哎呀,这不是微博微信上大家天天批评的妈妈模式嘛。 小时候,我妈是永远不吝于把我和“隔壁家”的孩子做比较的,也是不吝于说“如果你不blabla我就立刻不blabla/你就立刻没有blabla”这样的话的。我长大以后,曾经立志做一个朋友般的母亲,然后发现,还是“隔壁家”的这种带有半威胁半peer pressure这样的方式比较立竿见影。我在不知不觉中采用了这样的一种捷径,即与我的成长道路最相近的一条路。 二十年前,我是家里的小朋友,爸爸妈妈是大人。家里的气氛是温馨的,三口之家的重点永远都在孩子身上,爸爸妈妈之间偶尔的玩笑,我“挑拨离间”他们之间的关系,看着他们的反应而乐不可支。 二十年后,这一轮回百分之百地转移到了我女儿身上。她的小脑瓜永远能抓住她父母的软肋,利用我们的一切弱点卖萌或者卖哭来获取她想要的东西,而我们对此基本是无能为力加趋之若鹜。我们争执时她会出来打圆场,随机地选择站在我和Bird的某一边;而我们开玩笑时她甚至会表现出她的幽默: “娜娜,我和爸爸谁好看啊?”我问道。 “有时候妈妈好看,有时候爸爸好看。”娜娜斩钉截铁地说。 她的反应让我有点懵,但是岂能被小孩子难倒。 “那,娜娜和妈妈谁好看啊?” 我又问。 她歪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爸爸说吧!” 孩子永远是父母之间的外交官。而我,已经从小朋友变成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小小家庭了。不知不觉二十年了,时光如流水,而我在组织自己的家庭秩序时,头脑中还总是回响着我童年的那个家的声音,爸爸妈妈的家给我的美好回忆。 不仅如此,我的许多行为,都在下意识地模仿爸爸妈妈的家。不用电的高压锅在灶台上嘶嘶地响着,因为控制不好火候,最下面那一层大米烧焦了,变成了锅巴,不太好洗,可是空气中飘散着米饭的香味,二十年来都没有变过;夏天外婆做的西红柿苦瓜汤,冬天做的白木耳莲子汤,都是不常见的菜,而我乐此不疲;教小朋友认字、弹琴,带她上跳舞班,游泳班,都是爸爸妈妈做过的事情,突然间,也变成了我最擅长的事情。 我就这样变成了二十年前的我妈。当我看着我们照片中的面容时,会惊讶于我们如此相似,不止在于容貌,更在于从童年时代就生活在一起的互相影响,虽然十几岁的我是那么乐于出远门一个人到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上大学;在于几十年来我们的朝夕相处,已经把我变成了世界上的另一个她;同样,我也不怀疑我的女儿会成为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虽然十几年后她会像我当年一样,迫不及待地离开这个家庭,可是她永远会想起童年时父母之间的玩笑,温馨的片刻,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迫不及待地期待成长。 这样,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循环。在时间上,它是线性的,但在家庭中,它是圆形的。外婆、妈妈,和女儿,一代影响一代,在时代、空间、外部世界的变化中复刻着对方。我能看到女儿脸上依稀像外婆的影子,正如我像他们俩一样。那是我们最初的样本,最初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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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界主义者的自白

在人生的头十六年里,我和大部分中国三线城市长大的姑娘一样,连外国人都很少见过。英语是有口音的老师教的,语法和词汇好于听力和会话;最远去过的地方是上海,妈妈念叨了桂林许久但是从来没去过。 在祖国的八十年代,这是大部分家庭的状况。十六岁的时候,我突然考上了北大。从京九线坐二十六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金秋的北京,我好像来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北京占有了我大部分的青春。我和天南海北的同学坐火车和大巴逛遍了中国的山山水水,从南京到东北,从苏杭园林到黄土高原。那时候对旅行的概念还仅限于“去一个地方”,看看景点,看看古迹,谈一场心满意足的恋爱,然后回到原地。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让大部分瞠目结舌的选择。我决定去青藏高原上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回族和土族自治县的的藏族“民族中学”支教一年。在我学习的专业毕业的学院,大部分同学毕业去的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者律所,后来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成为中国崛起的黄金十年中的中坚力量。 而我,选择了远离。 我从来就是一个疏离的人。客气的朋友用“闲云野鹤”来恭维我,美国人直接说我“Indifferent”。我在看书看电影时哭点巨低,但在现实生活中正好相反。高原是疏离的最好选择。那所海拔3000米的民族中学在青藏高原上,背后是雄伟的祁连山脉。高原的阳光经过雪山的反射,明亮刺眼,把我晒脱了皮,一片一片的红色。我教的学生都有高原红,校领导、县领导请我们吃饭,每顿必喝,喝完必唱,清脆的藏语山歌在黑夜中远远地回荡开来。我第一次发现,世界原来这么大,大到我看不见边际。那是家乡南方的竹林和北京的城墙所不能围住的;我如同飞出太阳系的探测器,前面有无穷无尽的范围等待我去探索。 教书之余,我常去学校外面的一家名为广惠寺的喇嘛寺。有时候门关着,我就坐在门槛上,看红色屋檐下面蓝蓝的天空。里面的喇嘛请我进去喝茶,我看着他们转动转经筒,一圈一圈,上面金色的花纹已经被磨平。初冬的下午,高原上的天气冷得渗人,而屋子里烧着煤炉,弥漫着酥油茶和香火的味道。铜碗上沁出热气凝结的水珠,密密麻麻,像永远也看不完的、我不认识的佛经。那个喇嘛和我聊天,说起他的家乡,他学佛的安排,他还俗后的计划。我给他拍了照片,但总是没有机会给他。后来我离开了学校,回到北京读研,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这个陪我度过一个安宁下午的人,那些陪我度过许多无聊时光的学生娃娃,那些沉默的群山,它们成为我生活中某个时间、某个空间的一部分,我们互相成为对方的回忆,然后在脑海中的某个区段,定格了。 我不再刻意做“去某个地方”的旅行,然而这一年的生活在别处对我的影响是,我选择了一次又一次地疏离当下的生活。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用眼睛看,用耳朵听。地球上有太多地方可以去了:我去了欧洲,在丹麦人的家里一住就是半年,管女主人叫妈妈,管她的女儿叫妹妹。我走遍了欧洲,后来又去了加州,去了芝加哥,去了北美大陆的许多地方。不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尽量把自己当成一个“在其中”的居民而非“观察者”。美国警察鸣笛让我靠边停车的时候,我像在北京一样,陪着笑脸,双手递出驾照,战战兢兢地说“大哥您好”;在加州永不改变的晴天下,我仰头呼吸着紫外线,心里想起的是青海高远的天空,寂静的空气。生活永远都是相似的:在这里生活,与在那里生活,除了每月缴费的煤气公司的名字不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同的是人。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有着不同的面容,不同的故事,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想法。在走过了太多地方、认识了太多人之后,国籍、肤色、种族的概念在我头脑中逐渐模糊起来:我认识了在俄国长大、在瑞士受教育的美国人;我认识了在美国工作的波兰人;我认识了在德国工作的日本人,说的德语和日语我全都不懂,只能从他的德语中找出我认识的丹麦语词汇;我认识住在丹麦一辈子,然而头发眼睛都是黑色的库尔德人。我开始学会不以他们所说的语言来辨别一个人,或者说我根本不辨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只看他们的衣着,他们的眼睛,听他们的故事。这就是世界主义的含义。一个人比他所走过的地方的总和还多——不是旅行成就了你,而是你成就了自己的人生。 由于练就了这样的一身本领,我开始喜欢和人打交道。由于在许多地方都生活过,与陌生人见面,我总能找到可以与之交流的话题。我开始和哥本哈根城里来的设计师谈我住过的丹麦乡下,和美国中西部的学生谈他们家乡的玉米地,和公司的同事谈他们上大学时打工卖景点门票的经历。从加州辗转到芝加哥到西雅图,我永远在“定居”与“迁徙”中徘徊,我开始不刻意去旅游,因为我发现,只要在生活中每天都能发现新的事物,那旅游其实是不以地点的转移而定义的。 在西雅图这座雨城,我白天在一座家大业大、被我称为“美国国企”的时尚零售公司工作,安安静静地做我的市场分析,淡定自若地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数据,妄图从中分析出时尚的趋势、顾客的走向、东海岸的暴风雨对销售数据的影响;我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开形形色色的会,听到各大区的经理讲述他们顾客的故事,和他们自己的故事;晚上,我的心中汹涌着文字,试图把那些来自平淡生活的东西升华成超越凡世的凝固体,并把它写下来:我的生活、我的生命,和我生命中遇到的值得写下来的人和事情。 我不担心我的文字有一天会枯竭,在我的生命枯竭之前。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可以写成无数的值得纪念的东西。然而世界主义者的悲哀是,我失去了故乡。每个他乡都似故乡,每个故乡都不是魂牵梦萦的那一个。那个二十年前的南方,十几年前的高原,十年前的北京,若干年前的丹麦小镇,都在频繁的拆迁与重建之中遗失了;即使没有空间意义上的拆建,那些人——曾经在某个阶段与你有着某种交集的人——也一去不复返了,如同陈凯歌拍《百花深处》时的疯子,站在胡同口的残垣断壁,徒然地想象着曾经的生活。我生活在每一个他乡,可惜我不能同时生活在每一个他乡。 这,就是一个世界主义者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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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多少往事飘散在风中

每次我到美国大使馆的门口,看见人潮排成长队,缓慢地向前移动,我都觉得,这是一条河流,每个要去美国的人,都要跨过这条河流。纵使有人怀揣万金,或者身无长物,但没有人可以幸免在签证官面前的展示,任由他们毫无感情的手指敲着电脑查你的祖宗十八代,透过厚厚的玻璃审视你的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与百年前Fresh off Boat的第一代华人移民并无区别。 每次在这样的人流中,随着前前后后的人群走向签证官窗口的终点,总要花上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在北京寒冷的冬天,大家裹着大衣,簌簌地发抖,虽然原因各异理由不同,但为同一个温暖的彼岸的目标,在这几个小时间,达成了临时的盟友,颇有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你是签什么的?”成了最常见的搭讪话题,然后可以谈到准备材料、谁是“杀手”,各种面经,直到排到窗口前,一声好运,从此再不见面。美国那么大,大使馆那么小,谁还关心身后那个萍水相逢的人呢? 每个去签证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在他们厚厚的一摞签证材料中,我看到家庭照片,学位证书,房产证,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仿佛是人生到目前为止的博物馆展览。我曾经见过有人扛了半面墙那么大的结婚照片想进入使馆,鎏金的相框在太阳下面闪着光;有人因为被拒签失去理智,不停地噙着眼泪问“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肯走,直到保安把她请出使馆;有老人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希望去美国探望多年不见的孩子,却被拒签,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还有更多的,从签证窗口回过头来,脸上的笑容那么灿烂,对后面的伙伴竖起大拇指,或者一脸平静地去领粉色的纸条(每天有不同颜色表示签证通过或拒签),行色匆匆地赶往人生下一个目标。 在中美之间不断往返,少不了要无数次地签证。第一次去美国是J签证,比较少见的访问学者签证。这种签证在美国可以工作,可以生孩子,移民局把你当做外来人口,没有任何移民倾向,所以不会干涉你在美国做任何事情。当然,J签证的限制是回国后必须在国内待够两年,才能重新回到美国。在讨论了五分钟圣迭戈的秀丽景色之后,签证官大大咧咧地问我:“去生孩子吗?”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没这个计划哇……”“那就生一个!”签证官说,把签证扔出了窗口。 第二次是F签证,F-1学生签证,F-2学生配偶,也就是所谓陪读签证。这回签证官跟我讨论的是学习问题。“你学习好吗?”她问。“当然,全是A。”我不无自豪地说。不知道她知不知道A在亚洲学生中Average(平均分)的意思?学生签证也不能有移民倾向,所以大部分人都尽可能地在签证官面前展示自己的研究计划、学习目的,证明自己并非想抢了美国人的饭碗。F签证现在很容易过了,尤其学校不太差的时候;可是十年前911刚发生的时候,签证官拒绝了无数清华北大怀揣梦想去美国念博士硕士的学子们,我认识的一个人前后被拒签了七次,到最后几乎没有什么理由,因为有一次拒签,后面拒签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大。我们都觉得很不公平: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一块土地是我们去不了的?但是世事如此,最想做的事情,也是有可能做不成的。 前几年父母亲来看我,老人家不会说英文,也是拎了一大包材料来签证,签的是B-1/2旅游探亲签证。签证官的中文还挺溜,和颜悦色地问了几个问题就放水过了,顺便谈了谈美国旅游的注意事项。事实上,大部分人来美国参加会议、旅游、探亲、看朋友、家庭团聚,用的都是这类签证。与F签证和J签证相比,这类签证人最杂,也是最容易被拒签的签证之一。很有可能准备了厚厚的材料,签证官看都不看,挥手就过;也有可能一份材料没带齐,却就卡在这里,签证官觉得你不可信,一念之间被拒签。我的理论是,被拒签什么也说明不了,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论是旅游还是工作学习,中国人如今都有太多的选择;现在不是二十年前了,中美之间的差距在迅速缩小,看看Outlets里面每人手里拎五六个包的扫货大妈就知道。 然而,为了达成目的,我们还是要尽力说服签证官,好坚定不移地执行自己的人生计划。在面谈这一点上,我特别反对面对签证官点头哈腰卑躬屈膝的行为或者表情,好像我要求着你让我去美国一样。美国人特别重视人和人的平等,与对方谈话,一定是有礼有节,直视对方眼睛的。这一点与在美国路上散步遇到陌生人一样,友好一笑,说句How are you,迅速拉近你们之间的距离。再侃侃天气,侃侃美国的大好河山,签证官没有理由不让过的。其次,我一定要提出的是,千万不要说谎!美国的整个社会秩序都在建立在信用上面的,一个人的言行记录,工作生活,都有信用分数。说谎也许一时可以通过,但一旦被抓住,面临的可能是终身无法去美国的后果。我有一个朋友去面签,签证官问她是否来生孩子的,她照实回答说是的,顺利地来了美国;另一个在过海关的支支吾吾,结果海关人员勃然大怒,让他们进了小黑屋(详细审查的房间),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上一次签证是H-1B工作签证。写到这里,发现自己好像签过了美国所有的签证种类!这一回,签证官和我侃的是秋装最新时尚潮流。签完后她问我,是否要去邮局寄护照。我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坚决不要!我没跟她说的故事是,某年我选择了EMS寄护照,结果丢在途中,而离我开学只有两天了。情急之中我找到在美国朋友托比,他的同事恰好轮值在我们使馆当签证官,而他们是在美国国务院培训新人的时候认识的。他把我的新护照从衣兜里带进使馆,重新给我做了一次签证。这是我唯一的一次找美国人开的后门。后来这哥们被调到印度去了,而托比从印度调去了意大利。这不就是我们银行职员轮岗的生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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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回国

我原打算近期回国一游。很多朋友都觉得麻烦,时差、孩子、污染、请假。为什么要回国啊?他们说。 刚来美国时,觉得美国是旅途,中国是故乡,美国是生命中的多一份体验,领略大好河山、优秀制度、教育系统、工作体验。然后嘛……其实我没有想过然后。我竟然没有想过然后!潜意识里,我是觉得总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那里有我可以随便聊天的邻居、出租车司机,楼下可以下班回来去买的小米粥和烧饼,家里有可以窝在沙发里一看一晚上的北京卫视。 来美国之前,我在北京已经生活得很好。这个好不光是经济上的,更是人际上的、精神上的。我住在一套可以看西山的小房子里,挣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工资,有很多朋友、熟人,下班后不愁没有娱乐的地方。看戏、看电影,三里屯和南锣鼓巷的小餐馆,国家大剧院我是常客,朋友甚至能给我弄来不要钱的前座票——这一切,除了前两点,我在美国都不可能实现。 在美国,我重新读了书,找到了工作,挣得比以前多,也买了自己的房子。然而,在这里永远不可能随便地找到朋友,路边没有随时能找到的来家里装窗帘的小工,保姆贵得要死,理发还要给小费,给电话公司打电话之前要先打好腹稿,文艺一点的话剧和各种奇特的电视台全都看不懂,工作中我做得比大多数人好,可是升职遥遥无期,他们还是更愿意提拔白人老板——我太理解了, 就像我在国内不想雇一个印度人一样。 所以,在美国,永远不可能生活得像在中国一样随意。 但是在美国五年之后,我发现中国也渐渐远离了我心中的故乡角色。 我在中国做媒介时,了解每一本杂志,认识90%的网站的销售;我的名片夹有十几本,每天开会,都可以了解到中国社会和消费者的最新发展趋势。可是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是滴滴打车,不知道余额宝,忘记如何使用银联的信用卡还要跟手机绑定,永远估计不好打车的时间和打到车的概率。上次阿里巴巴的CTO来西雅图讲座,我没有听过他说过的大多数游戏、八卦和产品。而且我发现,大部分听众都和我一样 ,对日新月异的中国社会充满了无知。 日新月异,真的是日新月异。你离开这个地方一年、两年,可能还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你毕竟走在时代的前端;可是三年、五年过后,你觉得中国陌生。邻居搬走了,同事跳槽了,朋友升迁了,忙着做生意买房子,你连他们的孩子都没见过。你曾经最爱看的杂志倒闭了,最喜欢的理发师换了联系方式,你再也找不到他。更严重的是,我已经不能适应北京的天气、公交车上的抢座、饮食的辛辣和肮脏,与狭小的公寓。 然后中国变成了一个陌生之地。而美国,是熟悉却难以亲近的。 于是你变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真真正正的没有故乡。没有任何地方是栖息之地。没有任何地方你可以用熟悉的交际方式认识新朋友,没有任何地方你可以说是真正了解,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称之为家。 乔治·克鲁尼演过一部电影,叫《悬而未决》。他演一个繁忙的白领,空中飞人,像无足鸟一样脚不沾地。当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发现我也像他一样,如浮空中,失去了立足的根本。 所以我回国,像是要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或空中的人需要一个支撑。当然这是毫无用处的——不管我选择在哪个地方居留下来,我都会离另一个地方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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